第69頁(1 / 1)

朋友,去探問一下也是正常,彎彎你覺得呢?”

顧雙儀自然應是,於是他們決定先去一趟傅家。

隻是大中午不好上門,等他們動身前往傅家時已經是下午,工作日將近四點的街道上不見車流擁擠,一路暢通得很。

在傅家樓下停好車,祁承淮突然喊了顧雙儀一聲,“彎彎……”

“嗯?”顧雙儀解了安全帶,抬頭看了他一眼,見他緊抿著嘴%e5%94%87,知曉他心裡有些不明緣由的不安,便抬手摸了一把他的臉,“放輕鬆點,這是好事來的。”

祁承淮看著她清澈的雙眼,見她眼底一片溫和坦然,甚至還有顯而易見的高興,心裡忍不住歎了口氣,她終究還是一如往常的心思簡單,不會想到一樁突然結合的婚姻背後也許有許多無奈和不得已。

也許在她的世界裡,婚姻始終神聖,愛情始終存在,哪怕懂得現實無奈,也沒有辦法讓她改變想法。

祁承淮拉著她的手捏了捏,觸及她溫暖的柔軟,心裡一動,突然又很滿足起來,這樣一個有點一根筋的姑娘啊,讓他怎麼舍得去辜負?

沈顏似乎並不意外他們的到來,隻笑著問他們:“喝茶還是其他?”

“要果汁。”顧雙儀眯著眼睛衝她笑,一臉的欣喜。

祁承淮點了點頭,目光在沈顏的臉上逡巡了兩遍,發覺她的欣喜還不如顧雙儀的,心裡頓時就是一沉。

他趁沈顏去廚房倒果汁時看了一眼一旁滿麵笑容的顧雙儀,心裡歎了口氣,她終究還是要失望了。

三人終於坐定,顧雙儀迫不及待的開口問道:“顏姐,小寶說你和老王要結婚了,是不是真的?”

“是真的。”沈顏笑了笑,麵上有些赧然,“事情決定得突然,還沒想好怎麼和你們說,沒想到小寶嘴快告訴你們了。”

“嘿嘿,小寶一定很開心,他和老王也很要好啊。”顧雙儀拉住沈顏的手,笑著問道,“什麼時候辦婚禮?打算在哪裡辦?去不去度蜜月呀,啊要不要幫忙,我可以幫忙的。”

沈顏也笑了起來,卻是道:“不辦婚禮,也不去蜜月,隻是領個證罷了。”

顧雙儀愣了愣,有些錯愕的看著她,“不辦婚禮了?那多可惜……”

“為什麼?”顧雙儀的話還沒說完,祁承淮就出聲了,聲音低沉而緩慢,有種不容忽視的壓迫,“為什麼那麼突然,說實話,我並不相信你們之間產生了愛情。”

“是,這段婚姻,與愛情無關。”沈顏坦然的迎著他的目光,麵上的笑容斂儘,卻又奇怪的像是鬆了一口氣。

顧雙儀怔了怔,她較忙扭頭看了眼祁承淮嚴肅的麵色,又看了眼沈顏沉靜的神情,張了張嘴,又立即合上,鼓著臉秉著氣按捺下疑問來聽他們的對話。

“是遇到什麼難處了嗎?”祁承淮雙手交握放在膝上,靜靜的看著顧雙儀斜對麵那目光平靜的女人,“嫂子,我也可以幫你。”

沈顏看了他一眼,又深深看了眼顧雙儀,眼底有一絲笑意彌漫上來,她捏了捏顧雙儀的手掌,柔聲道:“不能,你幫不了我,那樣雙儀會很傷心的。”

顧雙儀和祁承淮俱是一愣,麵麵相覷了一瞬,又齊齊的看向了她。但沈顏卻不說話,眼眸半斂,看著地麵上虛空的一點,似是在組織語言。

傅家在這一棟十二層樓的九樓,朝向不錯,有冬日的陽光從陽台爬進來,落在沈顏背後不遠的地方,明亮的光線將空氣裡飛舞的塵埃都照得纖毫畢現,顧雙儀看著她,恍惚間竟想起夏天時有一天自己拉開窗簾時看到的陽光。

但那時她看見的陽光充滿了寧謐,不若此時的凝重,她咬著%e5%94%87不敢說話,生怕打破平靜後看見的不是自己想要的場景。

許久之後,久到顧雙儀以為已經過了幾個小時,她才聽見沈顏沙啞著聲音開口道:“我必須結婚,否則傅琛那認為是我克死了他的父母會將我關進祠堂。”

“什麼?”顧雙儀和祁承淮聞言俱是一怔,隨即異口同聲的驚呼起來。

第七十四章

“他的父母就是一對吸血/鬼。”沈顏看住茶幾上那套傅琛生前最愛的青花瓷茶具, 咬著後牙槽說出這樣一句話。

祁承淮驚了一下,他從未聽傅琛提及過他的父母,甚至沒有聽王永寧或是其他任何人提起過隻言片語,於是他下意識的以為傅琛已經沒了父母。

沈顏看著他震驚的神情,扯起嘴角苦笑著搖了搖頭,道:“是不是很驚訝?也是, 我們從來都不提起他們,因為他們於我們而言, 是個噩夢。”

傅琛出身於一個在大山裡世代務農的家庭,上有一個長兄, 下有小妹傅明姝, 村子裡的人都迷信且封建思想極其頑固, 認為長子才是養老的,於是傅琛從小就被父母教著什麼都要以大哥為主。

他自小穿的吃的都是大哥剩下的,他讀書聰明, 可家裡要是銀錢不夠兩個人去讀書,他就隻能羨慕的看著大哥去,後來他想去當兵離開這裡, 卻又不知道該怎麼做,於是便漸漸熄了念想。

家裡亦覺得女孩是賠錢貨,在傅明姝很小的時候,傅母曾將她帶上山然後故意丟在那裡, 想讓野狗叼走,家裡也能省一點糧食。

可傅琛不忍心, 他在夜裡趁家人都睡著了之後偷偷跑出去,將還沒來得及被野狗發現的小明姝抱了回來,謊稱是隔壁人家上山剛好看見然後帶回來的。

這樣的事後來又發生了幾次,傅琛怕妹妹真的出事,於是提前教她認了路,又讓她儘量少出門,後來到了她七八歲的時候,傅琛的長兄到了要娶%e4%ba%b2的年紀,家裡窮,父母相好的姑娘家裡說要有新房才行,一時間家裡為難起來。

沒過多久,父%e4%ba%b2不知從哪裡聽來說賣血可以來錢,於是父%e4%ba%b2帶著母%e4%ba%b2去了幾趟,拿了錢之後勉強修了新房,可房子有了,彩禮還沒著落呢,因父母實在吃不消了,便將主意打到了餘下兩個孩子身上。

傅琛開始是不肯的,但又不願意看著妹妹去,於是便咬著牙去賣自己的,隻是無論如何都不肯讓妹妹去。

那時他已經是十五六歲的少年,儘管吃不到什麼好東西又無人在意過他,但他還是像一條野狗一樣頑強的活了下來,他想儘一切辦法學習,甚至學會了威脅他的父母,若是硬要傅明姝去賣血,那他就將傅家的事宣揚得眾人皆知,反正已經沒什麼臉可留的了,光腳的不怕穿鞋的。

雖然重男輕女是大山裡公認的潛規則,但逼得太狠了鬨出醜事來也令人麵上無光,於是傅明姝得以幸免於難。

可傅琛的身體卻因此變差起來,本就營養不夠,還幾次三番去賣血,怎麼可能不倒。

然而他的父母並沒有過於憐惜他這個二子,隻是問候了一聲便歡天喜地的開始張羅長子的婚事,那種欣慰的神情仿佛這是他們人生裡最重要且風光的一件事。☉本☉作☉品☉由☉思☉兔☉在☉線☉閱☉讀☉網☉友☉整☉理☉上☉傳☉

傅琛是在他大哥的新婚夜裡帶著傅明姝離家出走的,他拉著背著妹妹翻山越嶺,走得饑腸轆轆連鞋底都磨破衣服都看不出顏色來了,終於看見了穿過田地和山坳的細窄公路,這才知道已經走出了那座幾乎與世隔絕的大山。

傅明姝那個時候雖然尚小,但卻知道隻有二哥才是對自己好的人,於是不言不語一徑跟著他走,他去哪兒她就跟到哪兒。

走出大山的時候是一個秋天的早上,□□點鐘的太陽照在大山鬱鬱蔥蔥的樹木頂上,顯得生機勃勃,但無人知道這底下掩蓋著綿延千年的吃人的腐朽。

傅琛帶著傅明姝在路上攔了輛車,去了城市,因無片瓦遮頭又是黑戶,傅琛便以收購廢品來維持生計,但他不甘心於一輩子這樣,也不能讓妹妹跟著他過這樣有一頓沒一頓的生活。

於是他重新開始謀劃著去當兵,但在那之前他得先安頓好妹妹。他思來想去,求爺爺告奶奶,終於讓一家福利院同意接受傅明姝在那裡寄居,接下來他在去當兵之前拚了命去乾活,攢了一筆不多不少的錢留給了傅明姝。

他就是在那時認識的沈顏。

彼時沈顏同他一般大,正在讀中學,因為做義工的關係常去福利院,見傅明姝乖巧精靈也頗為喜歡,聽了她經曆的事後也頗為同情和心疼,於是便對她格外關照,常鬆些衣服和吃的給她。至於到後來傅明姝越大越長偏,沈顏漸漸不那麼喜歡她,已經是後話了。

傅琛常去看妹妹,免不了會碰上沈顏,一來二去,少年男女自然會情愫漸生然後走到一起。

傅琛去當兵以後成績很優異,部隊領導決定幫他解決他和傅明姝的戶口問題,那時的作風和如今的當然不同,雖然無法奈何大山子民根深蒂固的觀念,但用權利去解決一點問題還是可以的。

於是傅家的人就都知道了傅琛和傅明姝的下落,並且知道他們已經風光起來了,至少在他們看來是這樣的。

有這樣一群家人的壞處在傅琛和沈顏經曆重重困難後得以成婚後顯示出來。

先是家人頻頻來信索要錢財,後是以沈顏是新媳婦要祭祖為由要求傅琛帶她回去,彼時沈顏尚不知道傅家人的可怕,猶豫再三,儘管傅琛和傅明姝都不同意,她還是決定和傅琛回去一趟。

然而這一次回去,沈顏所有值錢的衣服首飾都被傅家人以各種明目討要走了,傅家大嫂甚至腆著臉跟她說:“弟妹,我聽說你們城裡人用的化妝品很好的,你回城了給我寄點來唄,不要多,四五套就成,我拿回去給娘家媽試試。”

無恥程度讓沈顏大開眼界,也讓她在進過那間黑黢黢的祠堂後火急火燎的離開了此地。

之後她和傅琛再也沒進過那座大山,傅小寶出生後傅家父母說想來幫帶孩子,也被他們拒絕了,說孩子的外公外婆會照顧,但實際上沈顏的父母在他們婚後第一年就接連病重不治。

所幸傅家人並不知道傅琛到底住在哪裡,此後的幾年,他們隻是一年給一筆不多不少的錢財打發著那邊,在他們自己看來,這已經是相當仁至義儘了。

後來傅琛參加維和部隊,去了國外,這件事同樣沒告訴傅家人,隻是後來他犧牲,沈顏念及到底是父母,若是能來送送也是好的,於是便通知了那邊,順帶將地址給了過去,傅明姝說不要,她也沒聽進心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