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就像是被沉在水底,快要窒息!而頭頂唯一投下來的光亮,都開始變得黯淡了!這樣下去,遲早會生生地憋死!
他的末路,已經近在眼前了!
“唉……”
“唉,唉——!”
阿飛一愣,這才反應過來剛才不是自己在歎氣。他扭頭一看,隻見小賣部前站著一個和自己差不多大的男生,看著一堆零食和酒飲,這男生愁眉苦臉的。
心情再不好,工作也是要做的。
阿飛問:“要買什麼嗎?”
“我不知道。”那男生皺眉道:“你說是巧克力口味的好,還是草莓味的好?其實我覺得草莓的會不會太甜了,巧克力的有些膩味,糾結……”
阿飛一頭黑線,看見這男生手裡拿著幾盒POCKY,猶豫著選哪盒!
自己在為人生和未來煩惱的時候,竟然有人為這種小事糾結!阿飛已經不知道是該氣還是小笑,真是同人不同命啊。
他從櫃台裡拿出一盒,“牛奶味的比較香,也不會很甜,可以試一試。”
“牛奶是小孩子吃的。”
阿飛忍著青筋,道:“沒有誰這麼規定,而且牛奶味的真的不錯,你可以試試。”
“唔……恩……”
“選哪個呢?”
“哎,煩死了!”
阿飛就快要忍不住的時候,對方終於作出決定。
“這樣好了!巧克力,牛奶,草莓!一樣來一盒吧!”
接著對方遞過來的錢,阿飛幾乎要吐血。你早決定每樣都買,你還糾結這麼久乾嘛!
客戶是上帝,客戶是上帝。在心裡默念一百遍,阿飛保持笑容,將零錢找了回去。
送完這個難纏的客人後,時間已經九點半了。這時才終於有人來給阿飛換班,換人後,阿飛飛也似的向場內奔去!來不及了,不知道還能看到幾個表演!
他鑽進內場的時候,剛好結束一場演奏,阿飛逮著身邊一個人問。
“下麵是哪支樂隊?森林木上了沒有?”
“哈,哥們你來晚了。森林木早就結束了,現在就隻剩下悼亡者樂隊還沒有表演。”
阿飛有些懊惱,但是有得聽總是比沒有好的,他站在原地,興致缺缺地想就聽這支新樂隊的演出,打發打發時間算了。
開場和以往一樣,先是打暗燈光襯托氣氛,幾個樂手在黑暗中登台。一般來說,樂隊裡吉他手和主唱都站在比較顯眼的位置,鼓手被擋在最後。
這支樂隊……怎麼讓貝斯手也站得那麼顯眼了?
阿飛正想要評價些什麼,一連串的鼓點率先敲響,每一擊每一下都不輕不重,不快不慢,正好敲在點上!
不錯啊,最起碼這個鼓手還是有本事的。這時候,阿飛還有餘力去評價。
可當吉他聲隨之響起的時候,他瞪大雙眼,瞬時啞然。
如轟鳴一般的吉他,完全吸走所有人的靈魂!而貝斯手這時候輕輕撥弦,將他們的魂魄給牢牢地定住。好比是在地獄中掙紮,欲飛不能,隻能被緊緊地拽住。
這貝斯手!這吉他手!
阿飛已經無法吭聲了,他身邊很多人都和他一樣。不過他們也都在想同一個問題,這個樂隊有這麼出色的吉他和貝斯,想必主唱會被襯托得遜色不少吧。哪有那麼完美的……
然而,當主唱的聲音響起時,所有人都發現自己錯了!
那清澈略帶沙啞的聲音,和樂聲完美交融!
簡直沒有再好的了!
不知什麼時候,阿飛發現自己和周圍都POGO起來,雖然受場地限製不能做太誇張的動作,但是每個人的熱情都絲毫不減,甚至已經有人開始喊了:
“悼亡者,悼亡者!”
“WOOOOOW!”
一道燈光追在舞台上,打在剛剛結束一段歌詞,正對台下觀眾們微笑的主唱身上。
恩,恩?啊!!!!!
“怎麼會是他他他他他!”
燈光下的那張笑臉,正是不久之前,在阿飛麵前糾結選哪種POCKY的男生。
這是,上帝在開哪嘎子玩笑呢!
作者有話要說: 夜叉樂隊的《末路》,大家真的可以去聽聽看哦。
我先附上歌詞:
我早已明白注定走向末路,我也已明白已沒有回頭的路
想留駐時間留駐青春腳步,不知何時才會不這麼想
曾經沒發現這是條不歸的路,曾經那快樂少年已迷失在這條路
耗儘了時間用青春下了賭注,再讓我選擇不知會怎麼選?
我的末路有我的孤獨,我的末路有我的無助
我的末路有我的痛苦,我的末路是我的全部
我的末路!
路上還有你
-是我的全部!
我不願看到我放棄
我的末路!
路上還有你
-是我的全部!
路上還有你,我不願看你如此憂鬱
路上還有你,我不願看到你的焦慮
☆、像夢一場
嚴歡從台上下來的時候,渾身都是汗。
“怎麼,還緊張嗎?”
比他出汗更多的是向寬,這位鼓手總是樂隊中活動最激烈的成員之一。
嚴歡對他笑一笑,“緊張還是有一點的,但是沒有一開始的時候那麼害怕了。”
“多試幾次,保證你以後就不會再緊張,隻會興奮。看著下麵湧動的人群,看著他們對你揮手高喊,那力氣就使不完地從身體裡湧出來。”
向寬曲了曲胳膊,展示著自己的肌肉。
“瞧,哥就是這麼練出來的。”
“是嗎?”陽光從兩人後麵輕飄飄地走了出來,“上次在‘極光’演出的時候,不知道是誰緊張地不停上廁所啊,哥。”
向寬滿臉通紅。
“我那是吃壞了肚子好不!”
“恩,你說什麼就是什麼。”
陽光一點都不想反駁,但是這幅模樣反倒是讓人更加氣惱。
“哈哈,付聲,你的新隊友感情還是這麼好啊。”
一聲大笑,隨即,一個惦著肚子的中年男子向他們四人走了過來。這位又是付聲的老熟人,以前夜鷹樂隊經常在這裡表演,一來二去付聲也就和他混熟了。
這一次,之所以能到這家在市內數一數二的場所演出,還都是托了付聲的福。不過,悼亡者也確有實力。這一點,剛才台下歡呼的觀眾們已經幫他們證實了。
老板發了一根煙給付聲,問:“這一下,你們算是徹底在市內打響名氣了吧。估計明天開始,大家的新話題就是你們悼亡者了。”
付聲點燃煙吸了一口,沒說什麼。
老板看著他的臉色,笑。“看來你不把這點名氣放在眼裡啊,也是,你們夜鷹以前那多大的場麵……”
“和夜鷹無關。”
付聲吐出一個煙圈。“悼亡者會比他們走的更遠,這隻是個開始。”
隻是一個開始,離他最終的目標還有非常遙遠的距離。但是,付聲一點都不覺得氣餒,也不覺得遙遙無期。他看了眼身邊的嚴歡,默默地抽煙。
因為他知道,希望就在自己身邊,那就沒什麼好擔心的。
“老板!老板,那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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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到突然有人打斷他們的對話,悼亡者的四人才注意到,原來老板背後還站著另外一個人,年紀看起來和嚴歡差不多大的人。
“是你!”嚴歡一眼認出他來,高興道:“你是剛才給我推薦牛奶味的那個小哥!”
“牛奶味?”付聲挑了挑眉,看向對方。
阿飛本來就有點激動膽怯,這下被傳說中的鬼才吉他手打量著,更是縮了一縮。
“是啊,我剛才不是肚子餓出去買零食的嗎?這位小哥給我推薦了牛奶口味的POCKY,下回給你試試?”嚴歡隨即又道:“算了,你不吃甜食的。”
付聲了然,收回視線。
“是零食……”
嚴歡沒聽見他這句話,倒是一旁的陽光突然抬頭,頗有深意地看了付聲一眼。
“哦,還沒給你們介紹,這是在我們這裡打臨時工的阿飛,很麻利的一個小夥子。”老板拍了拍阿飛的肩膀,把他推到前麵。“剛才在下麵看了你們的演出,就一直求這讓我帶他來見你們一麵。哈哈,這小子成你們的樂迷了!”
“樂迷?!”
嚴歡聞言,眼睛一眨一眨地。
“真的嗎?你真的覺得喜歡我們樂隊嗎?你覺得我們的歌怎麼樣,對了,我剛才在上麵表現得還可以吧?我太緊張了。”
阿飛被他過度的熱情弄得有些無措,不過很快反應過來,抓住了這個難得的交流的機會。
“我、我很喜歡你們的歌!千真萬確!”
“哇,感動。”嚴歡兩眼淚汪汪,“那你最喜歡誰,我找他給你簽名。”
“我喜歡……”
“什麼?”
“喜歡……”
阿飛的聲音有些小,嚴歡隻能湊過去聽,然而下一秒,他的耳膜都快被震穿了。
“我喜歡你!”
一聲大吼,將在場的眾人都鎮住。嚴歡呆立在原地,向寬無語偷笑,陽光扭頭看了付聲一眼。
“不,不是!”意識到自己說了引人誤解的話,阿飛連忙改口道:“我最喜歡你的歌聲了,還有你的聲音!情感!都很喜歡,十分,十分喜歡!”
這一下,輪到嚴歡臉紅。
“我還沒那麼出色……”
“不,你很優秀!”
“還差很多……”
“你是最棒的!”
看著這兩個年輕人都紅著臉,像唱二人轉一樣糾結著一個話題,老板突然哈哈大笑起來。
“年輕人,就是有活力啊!”
“嚴歡,你就認可他吧。”向寬也在一旁附和道:“這可算是你第一個死忠粉絲,不能滅了人家心意嘛。”
付聲哼了一聲。“驕傲使人退步。”
“付聲,偶爾你也讓嚴歡獲得一些滿足感,老是壓抑著他,讓他心理扭曲了怎麼辦?”
付聲不說話了。
阿飛此時壯著膽子,又道:“那個,尤其是你看起來很年輕,我隻要一想到一個和我差不多年紀的人,能在搖滾上有這麼大成就,我就更加佩服你了。”
“哪裡哪裡,我真的還很不夠格。對了,說起來你多大?”
“十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