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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就像是被沉在水底,快要窒息!而頭頂唯一投下來的光亮,都開始變得黯淡了!這樣下去,遲早會生生地憋死!

他的末路,已經近在眼前了!

“唉……”

“唉,唉——!”

阿飛一愣,這才反應過來剛才不是自己在歎氣。他扭頭一看,隻見小賣部前站著一個和自己差不多大的男生,看著一堆零食和酒飲,這男生愁眉苦臉的。

心情再不好,工作也是要做的。

阿飛問:“要買什麼嗎?”

“我不知道。”那男生皺眉道:“你說是巧克力口味的好,還是草莓味的好?其實我覺得草莓的會不會太甜了,巧克力的有些膩味,糾結……”

阿飛一頭黑線,看見這男生手裡拿著幾盒POCKY,猶豫著選哪盒!

自己在為人生和未來煩惱的時候,竟然有人為這種小事糾結!阿飛已經不知道是該氣還是小笑,真是同人不同命啊。

他從櫃台裡拿出一盒,“牛奶味的比較香,也不會很甜,可以試一試。”

“牛奶是小孩子吃的。”

阿飛忍著青筋,道:“沒有誰這麼規定,而且牛奶味的真的不錯,你可以試試。”

“唔……恩……”

“選哪個呢?”

“哎,煩死了!”

阿飛就快要忍不住的時候,對方終於作出決定。

“這樣好了!巧克力,牛奶,草莓!一樣來一盒吧!”

接著對方遞過來的錢,阿飛幾乎要吐血。你早決定每樣都買,你還糾結這麼久乾嘛!

客戶是上帝,客戶是上帝。在心裡默念一百遍,阿飛保持笑容,將零錢找了回去。

送完這個難纏的客人後,時間已經九點半了。這時才終於有人來給阿飛換班,換人後,阿飛飛也似的向場內奔去!來不及了,不知道還能看到幾個表演!

他鑽進內場的時候,剛好結束一場演奏,阿飛逮著身邊一個人問。

“下麵是哪支樂隊?森林木上了沒有?”

“哈,哥們你來晚了。森林木早就結束了,現在就隻剩下悼亡者樂隊還沒有表演。”

阿飛有些懊惱,但是有得聽總是比沒有好的,他站在原地,興致缺缺地想就聽這支新樂隊的演出,打發打發時間算了。

開場和以往一樣,先是打暗燈光襯托氣氛,幾個樂手在黑暗中登台。一般來說,樂隊裡吉他手和主唱都站在比較顯眼的位置,鼓手被擋在最後。

這支樂隊……怎麼讓貝斯手也站得那麼顯眼了?

阿飛正想要評價些什麼,一連串的鼓點率先敲響,每一擊每一下都不輕不重,不快不慢,正好敲在點上!

不錯啊,最起碼這個鼓手還是有本事的。這時候,阿飛還有餘力去評價。

可當吉他聲隨之響起的時候,他瞪大雙眼,瞬時啞然。

如轟鳴一般的吉他,完全吸走所有人的靈魂!而貝斯手這時候輕輕撥弦,將他們的魂魄給牢牢地定住。好比是在地獄中掙紮,欲飛不能,隻能被緊緊地拽住。

這貝斯手!這吉他手!

阿飛已經無法吭聲了,他身邊很多人都和他一樣。不過他們也都在想同一個問題,這個樂隊有這麼出色的吉他和貝斯,想必主唱會被襯托得遜色不少吧。哪有那麼完美的……

然而,當主唱的聲音響起時,所有人都發現自己錯了!

那清澈略帶沙啞的聲音,和樂聲完美交融!

簡直沒有再好的了!

不知什麼時候,阿飛發現自己和周圍都POGO起來,雖然受場地限製不能做太誇張的動作,但是每個人的熱情都絲毫不減,甚至已經有人開始喊了:

“悼亡者,悼亡者!”

“WOOOOOW!”

一道燈光追在舞台上,打在剛剛結束一段歌詞,正對台下觀眾們微笑的主唱身上。

恩,恩?啊!!!!!

“怎麼會是他他他他他!”

燈光下的那張笑臉,正是不久之前,在阿飛麵前糾結選哪種POCKY的男生。

這是,上帝在開哪嘎子玩笑呢!

作者有話要說:  夜叉樂隊的《末路》,大家真的可以去聽聽看哦。

我先附上歌詞:

我早已明白注定走向末路,我也已明白已沒有回頭的路

想留駐時間留駐青春腳步,不知何時才會不這麼想

曾經沒發現這是條不歸的路,曾經那快樂少年已迷失在這條路

耗儘了時間用青春下了賭注,再讓我選擇不知會怎麼選?

我的末路有我的孤獨,我的末路有我的無助

我的末路有我的痛苦,我的末路是我的全部

我的末路!

路上還有你

-是我的全部!

我不願看到我放棄

我的末路!

路上還有你

-是我的全部!

路上還有你,我不願看你如此憂鬱

路上還有你,我不願看到你的焦慮

☆、像夢一場

嚴歡從台上下來的時候,渾身都是汗。

“怎麼,還緊張嗎?”

比他出汗更多的是向寬,這位鼓手總是樂隊中活動最激烈的成員之一。

嚴歡對他笑一笑,“緊張還是有一點的,但是沒有一開始的時候那麼害怕了。”

“多試幾次,保證你以後就不會再緊張,隻會興奮。看著下麵湧動的人群,看著他們對你揮手高喊,那力氣就使不完地從身體裡湧出來。”

向寬曲了曲胳膊,展示著自己的肌肉。

“瞧,哥就是這麼練出來的。”

“是嗎?”陽光從兩人後麵輕飄飄地走了出來,“上次在‘極光’演出的時候,不知道是誰緊張地不停上廁所啊,哥。”

向寬滿臉通紅。

“我那是吃壞了肚子好不!”

“恩,你說什麼就是什麼。”

陽光一點都不想反駁,但是這幅模樣反倒是讓人更加氣惱。

“哈哈,付聲,你的新隊友感情還是這麼好啊。”

一聲大笑,隨即,一個惦著肚子的中年男子向他們四人走了過來。這位又是付聲的老熟人,以前夜鷹樂隊經常在這裡表演,一來二去付聲也就和他混熟了。

這一次,之所以能到這家在市內數一數二的場所演出,還都是托了付聲的福。不過,悼亡者也確有實力。這一點,剛才台下歡呼的觀眾們已經幫他們證實了。

老板發了一根煙給付聲,問:“這一下,你們算是徹底在市內打響名氣了吧。估計明天開始,大家的新話題就是你們悼亡者了。”

付聲點燃煙吸了一口,沒說什麼。

老板看著他的臉色,笑。“看來你不把這點名氣放在眼裡啊,也是,你們夜鷹以前那多大的場麵……”

“和夜鷹無關。”

付聲吐出一個煙圈。“悼亡者會比他們走的更遠,這隻是個開始。”

隻是一個開始,離他最終的目標還有非常遙遠的距離。但是,付聲一點都不覺得氣餒,也不覺得遙遙無期。他看了眼身邊的嚴歡,默默地抽煙。

因為他知道,希望就在自己身邊,那就沒什麼好擔心的。

“老板!老板,那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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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到突然有人打斷他們的對話,悼亡者的四人才注意到,原來老板背後還站著另外一個人,年紀看起來和嚴歡差不多大的人。

“是你!”嚴歡一眼認出他來,高興道:“你是剛才給我推薦牛奶味的那個小哥!”

“牛奶味?”付聲挑了挑眉,看向對方。

阿飛本來就有點激動膽怯,這下被傳說中的鬼才吉他手打量著,更是縮了一縮。

“是啊,我剛才不是肚子餓出去買零食的嗎?這位小哥給我推薦了牛奶口味的POCKY,下回給你試試?”嚴歡隨即又道:“算了,你不吃甜食的。”

付聲了然,收回視線。

“是零食……”

嚴歡沒聽見他這句話,倒是一旁的陽光突然抬頭,頗有深意地看了付聲一眼。

“哦,還沒給你們介紹,這是在我們這裡打臨時工的阿飛,很麻利的一個小夥子。”老板拍了拍阿飛的肩膀,把他推到前麵。“剛才在下麵看了你們的演出,就一直求這讓我帶他來見你們一麵。哈哈,這小子成你們的樂迷了!”

“樂迷?!”

嚴歡聞言,眼睛一眨一眨地。

“真的嗎?你真的覺得喜歡我們樂隊嗎?你覺得我們的歌怎麼樣,對了,我剛才在上麵表現得還可以吧?我太緊張了。”

阿飛被他過度的熱情弄得有些無措,不過很快反應過來,抓住了這個難得的交流的機會。

“我、我很喜歡你們的歌!千真萬確!”

“哇,感動。”嚴歡兩眼淚汪汪,“那你最喜歡誰,我找他給你簽名。”

“我喜歡……”

“什麼?”

“喜歡……”

阿飛的聲音有些小,嚴歡隻能湊過去聽,然而下一秒,他的耳膜都快被震穿了。

“我喜歡你!”

一聲大吼,將在場的眾人都鎮住。嚴歡呆立在原地,向寬無語偷笑,陽光扭頭看了付聲一眼。

“不,不是!”意識到自己說了引人誤解的話,阿飛連忙改口道:“我最喜歡你的歌聲了,還有你的聲音!情感!都很喜歡,十分,十分喜歡!”

這一下,輪到嚴歡臉紅。

“我還沒那麼出色……”

“不,你很優秀!”

“還差很多……”

“你是最棒的!”

看著這兩個年輕人都紅著臉,像唱二人轉一樣糾結著一個話題,老板突然哈哈大笑起來。

“年輕人,就是有活力啊!”

“嚴歡,你就認可他吧。”向寬也在一旁附和道:“這可算是你第一個死忠粉絲,不能滅了人家心意嘛。”

付聲哼了一聲。“驕傲使人退步。”

“付聲,偶爾你也讓嚴歡獲得一些滿足感,老是壓抑著他,讓他心理扭曲了怎麼辦?”

付聲不說話了。

阿飛此時壯著膽子,又道:“那個,尤其是你看起來很年輕,我隻要一想到一個和我差不多年紀的人,能在搖滾上有這麼大成就,我就更加佩服你了。”

“哪裡哪裡,我真的還很不夠格。對了,說起來你多大?”

“十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