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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瞬,似乎聽見翅膀撲扇的聲音。

“我們要飛——到那遙遠世界看一看,

這世界,並非那麼淒涼。”

吉他幾個音落,這突如其來的歌聲結束得毫無預兆,所有人都還沒回過神。而就在人們困惑間,前奏再起,這首歌終於被完整地唱出來。

付聲的前奏,敲到好處地抓住了人們的心弦。而台下的樂迷們看見,那個一直沉默的主唱,在發出一聲令人驚豔的歌聲後,輕輕閉眼。這一次,他隨著前奏輕輕合著,抓準節拍,然後——開始歌唱。

“我要帶你到處去飛翔,

走遍世界各地去觀賞,

沒有煩惱沒有那悲傷,

自由自在身心多開朗。”

嚴歡輕輕地,帶出心裡的一片低語。

這一次,不是付聲的故事,不是陽光的故事,在這首歌裡他要傾訴的,是自己的故事。

但是這故事裡卻又有很多人,付聲,陽光,向寬,還有很多見不到麵的朋友,以及自己的父母。

每一個為搖滾付諸年華的人心裡,有多少個故事?而這些故事裡,又有多少個人?

怕是,總也數不清。

“忘掉痛苦忘掉那地方,

我們一起啟程去流浪。”

那麼,在這樣苦苦掙紮後,究竟有幾個人,能夠實現自己當初的夢想?

是不是,永遠都隻能得不償失。伴隨著汗水和淚水消失的,是永不複返的歲月。像衛禮那樣,最後挫敗在現實之前的搖滾人,最後,他會不會後悔?

嚴歡閉著眼,覺得歌詞間的情感,無需思索,就從心裡湧動出來。

不一定有所回報,不一定能功成名就,甚至永遠都不被人理解。

失魂落魄,窮困潦倒,被人駁斥,被人俾倪,作為在這個世上汲汲營營的一個小人物,唯所不同的,是心裡裝著這一個大夢想。

總有一天,讓所有人都聽到我們的音樂!

帶著身邊的夥伴們,將自己的歌傾訴給這世界。

嚴歡心裡燃起一片烈烈火光,仿佛看到一個可以展翅憑躍的無垠天空,就在他眼前。

“我們要飛到那遙遠地方,

看一看,

這世界並非那麼淒涼。

我們要飛到那遙遠地方,

望一望,

這世界還是一片的光亮。”

而此刻,願與他一同這世界的夥伴們,他們又在哪呢?

付聲把著手中的吉他,輕輕抬起頭,正看著嚴歡。

陽光坐在屋裡,收拾著泡麵的空碗,然後重新拿起貝司練習。

向寬匆匆回到店裡,拿回落下的手機,赫然發現上麵有一個未接來電。

身在不同地方的樂隊夥伴們,此刻卻仿佛被一根無形的線凝聚在一起,而這根線,就是對搖滾的渴望。其實,隻要有夥伴在身邊陪同著,就會發現這個世界並沒有那麼殘酷。當你彈累了,唱累了,總會發現身旁還有人陪著。

而所期盼的夢想,就在那不遠處。

“雖然沒有華廈美衣裳,

但是心裡充滿著希望。”

台上的少年微微沙啞的嗓音,卻猶如清風一般灌入所有人耳中。

“我們要飛到那遙遠地方,

看一看,

這世界並非那麼淒涼。”

他歌聲裡所蘊含的溫情和信仰,卻也悄悄拍打著每個人的心扉。

一時之間,人們都不由地屏住了呼吸,聽著這歌聲中,來自一個少年的信念。

“我們要飛到那遙遠地方,

望一望,

這世界還是一片的光亮。”

許允本來準備招呼保鏢的手頓住了,他望著台上的嚴歡,眼中有著驚異。

好的歌聲他聽過太多了,而一個搖滾樂隊僅有好歌喉是不夠的,它需要的還有樂手之間的默契配合。而這一點,付聲和嚴歡卻奇跡般地做到了。

伴隨著付聲熟稔的彈奏,嚴歡的嗓音略顯青澀,卻猶如初春的青草芳香,沁人心脾。

歌聲不知是什麼時候停止的,然而等台下的樂迷們回過神來的時候,發現那旋律好像好回蕩在耳邊,久久不散。像是剛剛從一場舒暢的飛行中降落到陸地,整個身心都是一片清澄。

不知是誰先帶頭鼓起掌來,接著樂迷們紛紛給予掌聲。

人們吆喝歡呼著,打著呼哨。

搖滾是激情的,是火熱的,但是這並不意味著它隻能高昂,有時獨辟蹊徑的安寧,也能融入人心扉。

所有的歌曲都可以化作搖滾,它不受束縛,不受拘束,死板地為搖滾樂劃定界限,無疑是愚蠢的行為。而嚴歡和付聲這一次大膽地嘗試,顯然也捕獲了在場的樂迷們一向狂野的心。

就連嚴歡也是受寵若驚,直到付聲帶著他從台上下來,不知是還沉浸在歌聲中,還是被樂迷們熱烈的歡呼給鎮住了,少年暈頭暈腦地,一點也沒有剛才在台上時那沉穩的模樣。

“啪啪啪啪——!”

一陣掌聲在後台突兀地響起,嚴歡這才回過神來,看著那鼓掌的人。那人站在許允身邊,正大力地鼓著,然而即使是在這光線昏暗的後台,他卻還帶著一副墨鏡,看著有些滑稽。但是看他周圍的人卻一點都沒有覺得奇怪,似乎早就習以為然。

付聲看見這個人,腳步頓了頓,臉上露出了驚愕的神色。

“很棒的表演。”

墨鏡男說著,對嚴歡露出一個狡黠笑容。

“沒想到這麼快,我們又見麵了。”

作者有話要說:  選用這首《張三的歌》,其實我開始有些猶豫,因為嚴格來說它不算是搖滾曲目,會不會不切題。

但是我又想,什麼樣的音樂算是搖滾,什麼樣的音樂不算是搖滾,這究竟是誰說的算?

是你,是我,還是那些所謂的搖滾大拿?

不夠激烈的,不夠沙啞的,不夠高昂,不夠嘶吼的,似乎就不配被稱作搖滾,是誰這麼自以為是地定義搖滾樂?

試問搖滾發展之初的時候,就隻有嘶吼沙啞的歌聲麼?

然後又想,從上世紀八九十年代的黃金時代到如今,搖滾逐漸式微,是不是也是因為某些人太過孤芳自賞了呢?

咳咳,多說了。

送上這章歌曲,反正我就是用它了。

☆、千呼萬喚

“沒想到這麼快,又在這裡遇見你。”

嚴歡愣愣地看著這個和自己打招呼的人,似乎有一種似曾相識之感。

“你是……誰?”

許允腳下不由踉蹌了一步,哭笑不得道:“我說阿翔,你什麼時候也學人家這麼老套的搭訕了?”

墨鏡男笑而不語,隻是清了幾下喉嚨,用另一個嗓音道:“你不會不記得我了?上一次可說還欠我一頓飯,不會是要賴賬吧?”

一聽見這個聲音,嚴歡立馬想起來了,這不是上一次在自動販賣機那裡大動拳腳的一個人嗎,隻是這一次他換了一副墨鏡,室內光線又暗,一時之間沒認出來。隻是一聽見這個頗有辨識度的聲音,才想了起來。

嚴歡有些不好意思,“沒想到竟然會在這裡遇見你,不過,話說回來,你怎麼在這?”

“你們真的認識?”許允訝異,就連一旁的付聲也微微側目。

“之前有多一麵之緣。”墨鏡男笑笑道:“不過我也沒想到他竟然就是付聲的新隊友,還是主唱。該怎麼說,這果然是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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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允露出一臉不想再聽下去的嫌棄神色,付聲沉默不語,隻有嚴歡好奇,問:“緣分?”

“是啊。”

墨鏡下的嘴掀起一個大大的笑容,男人道:“讓成為主唱的你與我相遇,難道不是上天賜予你的寶貴機會嗎?要好好珍惜哦,小鬼。”

“機、機會?”嚴歡詫異,他怎麼覺得自己聽不懂中文了呢?

“能得到我這樣一個優秀前輩指導的機會可不多,這一次難得你遇到,難道不該好好珍惜嗎?”

男人說著,摘下了墨鏡,一雙炯炯有神的眼睛望著嚴歡。他看著嚴歡,一臉期待,好像是在等待嚴歡露出驚訝或欣喜若狂的表情來。

許允不忍目睹地轉過了頭,不想去看這個家夥偶犯的自戀毛病。

“等、等一下!”

嚴歡忍不住伸出手,遮住對方看過來的期待的視線。

“我有一個問題要問!”

少年一臉嚴肅道:“說了這麼久,我還不知道……你是誰啊?”

“……”

一片寂靜。

“噗哈哈哈哈哈!”

許允第一個爆笑出來,他捂著肚子,笑彎了腰,一邊抹著眼淚一邊道:“讓你風騷!讓你自戀,這下栽了吧!哈哈哈哈!”

墨鏡男僵了僵,不動聲色地又將墨鏡戴了回去。看起來還很正常,可有些僵硬的嘴角卻顯露了他的情緒。

在場唯一還正常的就是付聲了,作為早習慣了嚴歡的某種無知的隊友,他對於這個場景毫不意外。

付聲拉過嚴歡,道:“你不是說你認識他的嗎?”

“認識是認識,但是隻見過一麵,我根本連這位大哥的名字都不知道。”嚴歡說:“啊!難道他也是哪一位樂隊的著名樂手?”

他看著僵硬的墨鏡男道:“抱歉!因為我剛剛接觸地下搖滾不多久,很多都不懂!如果剛剛有冒犯的話,實在抱歉!”

墨鏡男笑了笑,“你不用道歉,隻要你以後知道我是誰,就可以了。”

說著,他伸出手來,要與嚴歡相握。

“這一次就當做是正式地自我介紹吧,我是藍翔,曾經是一名主唱。”

“你好,我是嚴歡!現在是樂隊的吉他手兼主唱。”

兩人輕輕握了握,便相視一笑,鬆開手。

藍翔看著嚴歡道:“今天既然遇見了,上次你說的那頓飯,不會不算數吧?”

“當然不會!”嚴歡也開心道:“這次演出結束之後,我就請藍、藍……”

“叫我阿翔就好。”

嚴歡哪會這麼沒大沒小,光看付聲的反應,就知道這位不是普通人。

“結束後我請翔哥吃飯,一定不會忘記的。”

藍翔不在意地笑一笑,“那我等著。”

他轉身,瞥了眼終於笑完的許允。

“笑夠沒有?不怕把肚子笑壞的話,現在就去乾正事去。”

他說著,揪著許允的衣領,牽著他走遠,一邊走,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