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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打著燈光的舞台下,心臟呯呯的不斷跳動。在舞台中心向外看,周圍都是漆黑一片。明明觀眾的表情和視線,他應該是完全看不見才對,但是不知為何,嚴歡隻覺得自己好像被所有人用尖刺般的視線看著。

看得他幾乎要起了一聲%e9%b8%a1皮疙瘩。

“JOHN,告訴我怎麼才能冷靜下來?”聽著越來越快的心跳,嚴歡隻能選擇向JOHN求救。

“唱歌。”老鬼道:“隻要想這一件事就可以。”

嚴歡聽了哭笑。如果是這麼簡單就可以辦到的話,他還有必要這麼緊張嗎?關鍵是他現在完全被台下的觀眾左右,根本集中不了精神。這感覺,簡直比那次比賽的時候還要……

想起比賽,嚴歡突然想起了一群人。

於成功,以及原來夜影樂隊的那些夥伴們。曾經在舞台上還有他們陪伴自己,而現在——

嚴歡看了看手中的電吉他。這是於成功留下來的那一把,在前幾日突然有夜影的原隊員將這把吉他交給他。

【成功說,這是給你的。】

簡單的一句話,卻有深深的意味。於成功留給嚴歡的一把吉他,於成功留給嚴歡的夢想,於成功留給嚴歡的……不放棄的希望。看到這把吉他,嚴歡就仿佛能看見於成功笑著對自己說——嚴歡!我等著再見到你,在搖滾的路上。

——在搖滾的路上。

深吸一口氣,嚴歡突然發現自己能沉下心來了。擺好吉他,他輕輕撥了一下弦,對著話筒道:

“接下來,唱給大家一首歌,希望大家喜歡。我要唱的是——”

作者有話要說:  有誰能猜出嚴歡要唱什麼歌呢?

提示:男性,華裔,實力派,名字很長的一首歌曲。

☆、有沒有一首歌

有沒有那麼一首歌,會讓你輕輕跟著和。

無論閒暇時,忙碌時,總有一種音色,能夠輕輕打動你的心弦。

有沒有那麼一首歌,會讓你心裡記著我。

無論是在辦公室,公車站台,酒吧,聽到旋律的一瞬間,就打開了記憶中的一扇門扉。

——有沒有一首歌會讓你想起我。

燈光下的少年輕輕撥弄著琴弦,啟%e5%94%87帶出一道低低的聲音。

低緩,沉穩,卻像一股清泉,慢慢流進人們心裡。

他唱著:

“燈熄滅了,月亮是寂寞的眼。

靜靜看著,誰孤枕難眠。

遠處傳來那首熟悉的歌,

那些心聲為何那樣微弱……”

歌聲吐出的那一刻,點亮了一片小小的火苗。

一開始並沒有人注意到他,在其他幾個樂隊下場後的這中間休息時間,酒吧裡的人們有的聊天,有的灌酒,有的和異性嬉笑打鬨。

沒有人去在意,這個第一次出現在地下世界的年輕人。

然而有些歌曲,有些旋律,就那樣默默地傳進了耳中。

撥動著弦,嚴歡微微閉著眼,繼續唱著。沉浸在音樂的旋律中,沉浸在他自己的回憶中。

唱這首歌時,他想起了很多。

與老鬼的結識,父母的冷眼相待。

夜影樂隊磕磕盼盼的路程,最終的解散。

曾經在身邊的人,現在已經不知道身在何處。然而嚴歡心裡卻不再那麼遺憾了,彈著這把於成功留下來的吉他,他心裡笑著,唱出了那句歌詞。

“我們都活在這個城市裡麵,卻為何沒有再見麵,卻隻和陌生人擦肩。”

有時候擦肩而過,卻隻是為了下一次的再見。

少年清澈的嗓音,詮釋出這首歌的另一種韻味。青澀的,懵懂的,像是雨後的街道能聞到一股清新的味道,卻洗去了那些塵土的記憶。

莫名地,觸動心裡的一片柔軟。

台上,嚴歡還在唱著,然而漸漸地,有人停下交談,有人不再灌酒,抬頭向正低聲歌唱的少年看去。

舞台的燈光下,嚴歡的身影顯得有些一觸及碎的脆弱感,然而,又是那麼真實的存在。他的歌聲,真摯地傳入聽眾的耳裡。

多少失去,多少遺憾,多少次再見。

曾經嬉笑的時光,現在隻留冷冷的空椅。

曾經與你對酌的那個人,現在又在哪裡了?

時光匆匆,留下的是不能再往複的過去,留下的似乎隻是一份落寞。

“最真的夢,你現在還記得嗎。

你如今也是,

一個有故事的人。

天空下著一樣冷冷的雨,

落在同樣的世界,昨天已越來越遙遠。”

不知在何方的故人,不知在哪裡的舊友,曾經遺忘的記憶,在某刻突然被點燃。

嚴歡對著話筒,壓低嗓音輕輕唱著。

台下依舊是一片嘈雜,沒有太多的人關注到他。然而即使是再少,也依然是有那麼幾個人停下了步伐,靜靜聽著嚴歡的歌聲。

聽著這首能夠勾起他們回憶的歌曲。

在忙碌的生活中,在醉生夢死的不理想的現實中,有一首歌,有一種旋律,能讓你想起曾經的自己。

曾經年輕的自己,曾經稚嫩的自己,曾經天真地喊著我要成為宇宙無敵世界第一的自己。在這些過去被現實磨滅前,是多麼真實而又美麗的夢。

現在想起來,或許隻會換來一聲歎息,一道悵惘,一個羞澀的笑容。

卻銘記於心。

因為那是曾經最真摯,最快樂的自己。

“有沒有那麼一首歌,會讓你輕輕跟著和。

牽動我們共同過去,記憶從未沉默過。

……

有沒有那麼一首歌,會讓你心裡記著我

讓你歡喜也讓你憂,這麼一個我。”

舞台上的少年低聲地唱著,台下為數不多的聽眾靜靜地聽著。

有時候,這就是一種無聲的交流,不需要言語的默契。

唱歌的人帶給你一份情感,帶來一份觸動。聽歌的人默默聽著,心裡悄悄的共鳴,有時候會心一笑,隨著歌聲輕輕搖擺。

不是隻有激烈的節奏才是搖滾,不是震撼的曲調才能撼動你的靈魂。有時候搖滾也溫柔,搖滾也有流行。隻要它能觸動你。

安靜是搖滾的另一麵,溫柔則是它的另一度。

雖然不是很多,但是已經有越來越多的人注意到了正輕輕唱歌的嚴歡。那低鳴的歌聲躍入耳中,不經意間打開了他們過去的一份記憶。

嚴歡的歌聲,說實話並不是聽眾們聽過的最出色的一個,他的吉他伴奏,在專業樂迷聽來甚至是有些粗糙的。

但是這首簡單的歌,這樣簡單的唱風,卻像是細雨,潤物無聲。

嚴歡的臉龐,在燈光的照射下的側影,看起來雖然稍顯稚嫩,卻能讓聽眾們感到年輕的氣息,想起過去的自己。

粗糙,自我,天真。

卻真摯,火熱,充滿希望。

嚴歡不經意間忘記了老鬼的囑咐,嘴角帶出一份笑意。因為他想起了自己,想起了於成功,想起了父母,甚至是想起了那個黃毛。年輕時的失敗與痛苦,曾經是那麼讓人絕望。然而會不會有一天想起來,隻換來會心一笑,成了一份寶貴的追憶。

“我現在唱的這首歌,若是讓你想起了我。○思○兔○網○文○檔○共○享○與○在○線○閱○讀○

湧上來的,若是寂寞。

我想知道為什麼。”

有人抬起頭,對嚴歡吹了一聲口哨。在嘈雜的酒吧裡,這個鼓勵的聲音是那麼微不可見,然而嚴歡卻聽見了。

他對著那個方向,悄悄露出一個微笑。有人認可,有人讚揚,哪怕隻有一個,也是件開心的事情。

嚴歡今天終於明白,原來在吉他之外,搖滾也有另一麵能讓他如此開心,如此觸動。

——帶給其他人一涓涓細流,帶給其他人一份溫熱的情感。

通過自己的歌聲,如果能夠做到這些,那是多麼令人開心的一件事。嚴歡撫著吉他,感受著它被自己染上的溫度。

道出最後幾句歌詞,同時也在心底默默地訴說。

“我現在唱的這首歌,就代表我對你訴說。

就算日子匆匆過去,我們曾走過……”

不知道在何處的朋友,總有一天,我會用我的歌聲,我的搖滾。

讓我們再見麵!

最後一聲輕喝,帶著似乎無儘的回味和意味深長。

嚴歡唱完,抬起頭來。

台下響起零落的掌聲,並不是很多,卻清晰地傳進他耳朵裡。更多的人在做著他們自己的事情,他們沒有注意到就在剛才,一個初入搖滾樂的少年完成了自己在地下世界的第一次表演。

第一次表演隻換來寥寥掌聲,可以說是失敗。但是嚴歡並不在意,因為剛才那首歌他唱的很開心,他唱給自己聽,也打動了那麼一些人。

這意味著嚴歡終於走到這條路上,他輕輕地推開了一扇門,告訴這個封閉傲慢又無比絢麗的世界。

——喂,我來了!我來找你了,搖滾樂!

嚴歡走下台來,還未來得及從登台表演的感覺中走出來,就被向寬一把摟住。

“我就知道你行的!”

向寬摟著他,死命地蹂躪。

“我真喜歡你的歌聲,真他媽的喜歡你的聲音,嚴歡!”

這還是嚴歡認識向寬以來,第一次聽到他爆粗口。被人,尤其是熟人這樣熱烈地稱讚自己,嚴歡耳朵都竄上一抹紅色。

“我、我唱的也就那樣吧。我看很多人,都沒在聽我唱啊。”

“這很正常。”向寬笑眯眯地揉著他腦袋,“要是第一次登台就能讓所有人都注意到你,那嚴歡你就不是天才,而是超人了。”

“最重要的是,你唱的很好。”向寬道:“認真聽的人,總會被你打動。真是的,竟然讓我這個老油條也有年輕一把的衝動了!”

“是嗎?”嚴歡嗬嗬傻笑。

這時候,老鬼幽幽地在腦內對他說一句。

“形象,保持形象。”

剛扯到起弧度的嘴角立馬收斂下來,嚴歡謹記吩咐,將嘴角儘量保持水平角度。因為老鬼說,這樣看著才沉穩。

“你怎麼了?”向寬看著奇怪。“要笑就笑啊,故意板著臉乾什麼?”

“要……要保持嚴肅。”嚴歡痛苦地忍著笑說:“不然會被人瞧不起的。”

“…… 你個,你個臭小子!”一陣沉默後,向寬爆發出狂烈的笑聲。他將嚴歡死命地揉弄著,幾乎快把他弄斷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