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頁(1 / 1)

這裡就完全相反,嚴歡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改變自己的氣質,不再讓人一看就知道是個學生黨,而被輕視。

首先,是從衣著打扮開始。

還是平常的衣服,但是被JOHN簡單地改變搭配後,一切都變得不一樣了。簡單的白色襯衫,不再一絲不苟地口上每個扣子,隻口上第三、四枚,效果就從青澀稚嫩變成灑%e8%84%b1不羈。

腳底是最簡單的牛仔褲與球鞋的搭配,並沒有什麼不同,隻是襯衫沒有老實地塞進褲子裡而已。

“這有什麼不同嗎?”

嚴歡看著鏡子裡的自己,除了頭發淩亂一點,衣衫不整一點,也沒什麼不一樣啊。

“閉嘴,現在開始不要說話,看著鏡子裡的自己。”JOHN命令道:“想一想被黃毛逼走的於成功。”

那一瞬,嚴歡整個就像變了一個人。本來就沉黑的眸子,像是透不進一絲光亮,如同深淵般吸引人望進去。臉上沒有笑容,淩厲的臉部線條顯出幾分冷峻,倒是一下子長了幾歲的模樣。

一個稚嫩的學生,變成一個沉默寡言的桀驁青年,其實就是這麼幾秒鐘的事情。

JOHN滿意道:“以後出去表演的時候,在唱歌之外,你儘量都彆出聲,明白了嗎?”

“為什麼呀,JOHN。”嚴歡的聲音中帶著幾分可憐兮兮,一下子使鏡子裡那冷酷的形象變得不倫不類。

“一出聲你就暴露了,傻瓜!”

“搖滾樂還真是以貌取人。”嚴歡撅嘴,表示不滿。

“哈,小鬼,等你有了足夠的實力,就沒有人敢以外表來輕視你。”JOHN道:“歸根結底,還是你實力不夠。好了,現在開始另一個特訓——我來教你,怎麼唱歌。”作者有話要說:  這幾天想了很多,糾結了很多,結果就是,哎看我還在繼續更新,大家就明白了。雖然看得人不多,但是氣氛很好,也有越來越多的同好者進來了。我就繼續堅持下去吧,(⊙v⊙)恩。

PS:感謝一下%e4%ba%b2愛的大力支持,╭(╯3╰)╮

婷扔了一個地雷

歹戔扔了一個地雷

歹戔扔了一個地雷

歹戔扔了一個地雷

歹戔扔了一個地雷

歹戔扔了一個地雷

Mayin扔了一個地雷

PPS:這章的條件,真的好想求婚條件哦……捂臉

☆、歌唱

唱歌。

這需要教導嗎?

對於一般人來說,哪怕是五音不全,都可以隨便扯兩嗓子,嚎給明月清風聽。

然而那樣的隻能算是狼嚎。

對於那些專業的歌手來說,唱歌則是一種技巧性的工作,需要格外嚴格的教導。但是JOHN顯然不打算將嚴歡培養成一個歌手,搖滾樂手和歌手是很不一樣的,他要讓嚴歡學會的是如何作為一個搖滾樂隊的主唱。

如何唱出,能夠詮釋搖滾樂的聲音。

“你的聲音還沒有完全成熟,帶著青澀,嚴格來說並不適合唱搖滾。”

聽JOHN這麼一說,嚴歡就有些緊張起來,敢情他硬件條件不合格的地方還多著呢。

“但是並不是隻有沙啞的聲音才能唱搖滾,其實隻要感情對了,無論是是男是女,是老是幼,還是粗獷是細膩,都可以唱出搖滾樂。”JOHN道:“很多人認為沙啞的聲線才能唱出搖滾的感情,其實是一種偏見。最起碼在我看來……”

“等等,等等!JOHN。”

嚴歡連忙止住他,“我現在不是要你科普什麼樣的嗓子才能唱出搖滾樂,而是要你來叫我唱。”

老鬼被止住了長篇大論,有些悻悻。

“多掌握些知識對你有沒有害處。”

“是沒有害處,但是我們時間緊迫。”嚴歡順手指了指身後的時鐘,“所以大師,那些話以後我會慢慢聽的,請你快一點教我吧。”

JOHN盯著他半晌,道:“我突然不知道該用什麼方法來教你了。”

“……你唬我?”

“不,是真的。”JOHN一臉歉意,“雖然之前說要教你,但是我突然發現自己也不是一個專業的歌手,似乎無法在技巧方麵指點你什麼。唯一可以說的隻有一些經驗,但是那些對現在的你來說,又大多還沒有用處。”

趕在嚴歡炸毛前,JOHN又多說了一句。

“不過我倒想到另一個方法。”他對著一臉困惑的嚴歡指了指一旁的電腦。“現在你先不管其他,唱幾首歌給我聽。”

嚴歡摸不著頭腦,“你究竟要做什麼,JOHN?”

“彆管,你先唱就是了。”

最後嚴歡被JOHN半逼迫著,從電腦上挑了十幾支曲子出來,有的是他會唱的,有的是他隻聽過幾遍還有些陌生的。但是在老鬼的強烈要求下,嚴歡將這十幾首歌全都演繹了一遍。

唱完後,他有些尷尬地問JOHN。

“現在你總該告訴我你在搞什麼名堂了吧?”

剛才有好幾首歌他很是生疏,唱的愣愣巴巴的,這讓嚴歡覺得很沒麵子。

JOHN沉默了幾秒,道:“我在聽你的感情。”

“感情?”

“聽你能將那幾首歌唱出幾分真情。”JOHN說:“搖滾樂最重要的其實不是技巧,而是宣泄出的情感。一首歌,一支樂隊,一個主唱,隻有在最大程度上將歌曲中的情感演繹出來,才能獲得樂迷的認可。而一首好歌,也必須包含著能令人們共鳴的情感才算成功。”

“剛才我給你選的這幾首歌,都是最近聽過覺得很有意味的歌曲。”JOHN道:“如果能演唱好它們,才有可能在酒吧駐唱獲得成功。”

嚴歡一愣,“那你聽出什麼了沒有?”

JOHN長長一歎,道:“果然,你還是太年輕。”

這話裡的意味似乎顯而易見,讓嚴歡有些氣惱又有些緊張。“什麼意思?難道我一首都唱不好?”

“從曲調上來說,有很多支歌曲你都唱得算是好聽。”JOHN又說:“不過也僅僅是好聽而已。”

一首好聽的歌曲,隻會讓人覺得悅耳,但並不會產生深刻的印象,也不會因此對演唱他的人而有多少關注。好聽的歌未必是好歌,好歌未必所有人都喜歡聽。

JOHN對嚴歡道:“你還年輕,雖然看起來比一般同齡人經曆得多,但是也不過是個小孩子。有很多歌詞裡的情感你唱不出來,有很多曲調你唱出來了但並沒有那種撼動人心的感覺。這就是你最大的缺點,嚴歡。”

不得不說,JOHN這麼一番話說出來,嚴歡的確是有點被打擊到了。很久以前,老鬼雖然不看好他的吉他,但是對他的歌聲卻一直是讚不絕口。然而現在嚴歡發現,原來自己心底一直悄悄自滿的歌聲,其實也不過就是那麼一回事。

他還是一個小鬼,差得遠呢。

“難道我真的不行?”

“現在的你當然不行。”JOHN看出他的氣餒,安慰道:“沒有誰是一路成功的,這些失敗都是為你之後成功奠基而已。而且我又沒有說,剛才那首歌中沒有一首過關。”

“你的意思是……”嚴歡有些緊張,他發現自己這幾天,是越來越患得患失了。“還是有我能唱得好的歌?”

JOHN神秘一笑,“當然有。也許是那首歌和你的心境很相像,至少在我聽來,你的歌聲有那麼一點點打動到我,多練習練習吧。”

年輕人很容易受挫,但是也更容易被鼓動,嚴歡立刻興奮起來。#思#兔#網#文#檔#共#享#與#在#線#閱#讀#

“是哪一首?快點告訴我!”

“……這一首?”

“那我們現在就開始練習。”

JOHN感受著嚴歡的興奮和乾勁,不由輕輕一歎。

“年輕人啊。”

年輕似乎是最大的資本,因為年輕人可以無數次跌倒再爬起來,可以有不知天高地厚的夢想,然後一點一滴地向它努力。孜孜不倦練歌的嚴歡根本沒有注意到,似乎在不知不覺中,他又愛上了搖滾的另一麵。

愛上搖滾的歌聲。

一轉眼,又是一個周末。

這天傍晚,嚴歡背著吉他來找向寬。向寬收工準備離開,看他一副緊張的模樣,取笑道:“怎麼,現在才開始感到害怕?”

“不是,我隻是想到了一個很嚴重的問題。”嚴歡那張還顯得稚嫩的臉,擺出一副嚴肅的表情道:“雖然我和付聲約好條件,要在那間酒吧駐唱,但要是酒吧老板根本不打算讓我駐唱怎麼辦?”

他抬起臉,有些可憐兮兮地看向向寬。“要是我被老板直接趕出來,這個條件根本連實現的可能都沒有了。”

向寬笑出聲,揉著小鬼的腦袋。“你怎麼現在才想到這個?”

“之前隻顧著練習。”嚴歡有些悶悶不樂,“要是真的不讓我去台上唱,那該怎麼辦?”他說著,眼前一亮道:“要不我就直接在酒吧門口唱好了,能吸引多少人就是多少人。”

“大冷天的,你想要在外麵受凍,聽歌的人還不樂意呢。”向寬揉了他一巴掌,看著有些蔫了的嚴歡,笑道:“放心吧,我早就幫你跟老板說好了。”

“說好了?”

“對啊,那老板恰好也是我們一起玩搖滾認識的熟人。我對他說,可以讓你在幾支樂隊休息的時候上去唱一會。”

“老板答應了?”嚴歡睜大眼看著向寬。

“答應了。”

“向哥!”嚴歡歡呼一聲,一個縱躍撲上去。“我真是愛死你了!”

向寬嗬嗬笑著接過撲上來的嚴歡,眼睛眯成一條縫。他可還有一句話沒有告訴嚴歡,他還對老板說了,這個想要蹭台唱歌的小鬼和付聲定下了一個“入隊條件”。這才讓老板提起興趣,答應讓嚴歡上台。不過若是被嚴歡知道了,大概會惱羞成怒吧。

這個自尊心強的小鬼,恐怕在正式完成付聲的條件前,不想讓任何人知道這件事——就怕彆人故意賣他好或者同情他。

就這樣嚴歡後知後覺的一個煩惱,早就被向寬好心地解決。兩個人,一把吉他,向著今晚的戰場走去。

萬事俱備隻欠東風,現在,隻需要嚴歡登台一歌。

時間:晚上九點

地點:NIGHTMARE酒吧

十七歲的嚴歡第一次登上酒吧的駐唱舞台,也是第一次對著挑剔的地下搖滾樂迷們唱出他的聲音。旁邊有人幫他插好電吉他的鏈接線,負責試音。

嚴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