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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麼能這麼有趣呢!現在我都迫不及待地期望付聲被你攻下的那天了,加油啊,嚴歡。”
向寬不提,嚴歡都差點忘記自己這次表演,可是有著要將付聲這座大神拐來的最終目的的。他四處張望了一下,有些失望道:“付聲呢?他沒來?”
“來沒來我們怎麼知道呢?”向寬神秘一笑。“那得看他自己了。”
一分鐘前,某個角落,靜靜聽完嚴歡一曲的某個聽眾,站起身離開酒吧。
他心裡是怎麼想的?他不喜歡嚴歡的歌聲嗎?
不,他隻是急著趕回去,想要回去彈吉他而已。
狠狠地彈一晚上。
——在聽了嚴歡的歌聲以後。
有沒有那麼一首歌,會悄悄觸動你的心弦。
讓你心裡記起了誰。
作者有話要說: 前一章犯了一個大錯誤,我竟然將老周說成獨立歌手。
雖然我也搞不清楚老周究竟是哪個經紀公司和經紀人的,但是他一定不是一個獨立歌手。
頂多說是一個——獨立於樂隊的歌手,這樣的歌手有很多,像是MJ,艾薇兒等等。他們的曲風囊括流行和搖滾,但是並不能說他們就不是搖滾歌手。
啊,再說下去好像又要引起爭執了。那就送上今天的最後一樣東西——
喜歡的人,點開聽一聽吧。O(∩_∩)O
PS:差點又忘記,感謝念念OX的地雷支持,人老了,記性不好了?╭(╯3╰)╮
☆、曾經的人
離開酒吧後,嚴歡與向寬嬉鬨了一陣,回家的時候已經很晚了。
他父母似乎已經睡了,客廳裡並沒有誰為他留一盞燈,黑暗,冰冷。嚴歡在門口頓了一下,隨即笑笑,不在意地回自己的屋裡去了。
一回到屋,他就精疲力儘般地躺在床上,像是用儘了全身的力氣一般。
“JOHN,你說,難道每一次表演都會這麼累嗎?”
他躺在床上,看著天花板。
“我覺得好像全身的力氣都被用光了一樣,現在看什麼都是暈乎乎的。”
JOHN懶洋洋道:“習慣就好。”
“習慣?”
嚴歡喃喃念叨著。
習慣這種緊迫感,習慣這種緊張,習慣這種期待與亢奮?真要是什麼時候習慣了,他怕是又會覺得不舍了吧。
突然想到什麼,嚴歡又一骨碌從床上坐起來。
“那個,JOHN……那啥……”他支支吾吾著,似乎在猶豫該不該說。
“有話直說。”
老鬼不耐煩道:“你又不是娘們?純爺們的懂?”
老鬼跟在嚴歡身邊久了,這中文可是越來越地道了。
嚴歡豁出去了,“我隻是想問一問你,你覺得我今天晚上表現得怎麼樣?不是說吉他啊!”他連忙補充,“我是說歌聲,歌聲!合格了嗎?”
老鬼一陣沉默,沒有立即回答嚴歡。
這讓嚴歡剛剛才平複下來的小心臟,又噗通噗通地快速跳了起來。
“你、你倒是說句話啊!是死是活給個說法吧!”
許久,老鬼才出聲。
“其實……”
嚴歡豎起耳朵,其實老鬼的聲音是從他腦內發出來的,他豎沒豎耳朵都一樣。
“其實你今天的表現,已經超乎了我的想象。”
超乎想象?嚴歡心裡做了最壞的打算。難道老鬼的意思是,超乎他想象的壞?
“你比我想象中更適合成為一名樂手,歡。”
JOHN的聲音沉穩低啞,帶著一股蠱惑人心的意味。
“在舞台上的那一刻,你想到了什麼?”
“什麼都沒想。不!其實也想了很多。”嚴歡道:“雖然心裡想了很多,但是我一直隻在想唱好這首歌。等回過神來的時候,已經結束了。我都不知道自己是怎麼唱完它的。”
老鬼的聲音裡帶著笑意。
“所以我才說,你有這個天賦。把自己的情感投入進去,並感染其他人,嚴歡,這才是一名稱職的樂手該做到的。而你,做到了。恭喜你,從今天開始,你已經正式踏入搖滾的世界。”
“……正式?”嚴歡有些回不過神,“那我之前的那些都算是什麼,和於成功他們的組隊,參加比賽呢?”
“都隻是小打小鬨。”JOHN淡淡道:“真正的搖滾,要從地下世界蘊育出來。”
聽見老鬼這麼說,嚴歡對於那個所謂的地下世界開始好奇起來,那是個什麼樣的地方,又會有哪樣的一些人呢?而最開始涉足搖滾的人,又是如何在這不見天日的世界中,彈奏自己的樂曲?
他實在忍不住好奇,向JOHN問了出來。
老鬼語氣中帶著一些懷念,道:“其實,我也沒有見過最初的搖滾。”
他道:“也許隻是誰的突發奇想,也許是幾個靈感的相撞,也許……”老鬼頓了頓,“是一聲無奈不甘的嗬斥。總之,搖滾就這麼來了,傳進所有聽見它的人耳中。”
嚴歡撐著下巴,聽得津津有味。
“那麼在很久以前,是不是有很多人為了搖滾前赴後繼,是不是搖滾最黃金的一個年代?”他眼睛突然亮了起來,“我每次聽到向寬說上世紀那些著名樂隊的事跡時,都恨不得自己就是生在那個年代!”
“是啊,很多人為它瘋狂。”JOHN想起什麼,笑了起來。“都是一些傻瓜和瘋子。”
“那你也是嗎,JOHN?”
“誰知道呢?”老鬼不甚在意道:“反正那個年代,都已經過去了。”
這一句簡單的話,突然帶出些許落寞來。
在曾經的,過去的,輝煌的那個年代。
有無數的人為搖滾瘋狂,他們可以是樂手,可以是樂迷,可以隻是一個最普普通通的工人,然而這一份狂熱的激情卻傳遞了每個人。
嚴歡想象不出來,誕生出那麼多搖滾天才和鬼才,又是有那麼多天才早逝、巨星隕落的悲情年代,該是多麼的精彩炫目,讓人望之悵然扼腕。現在的人們已經看不見那份光輝了吧,隻能隔著一片模糊的時光之海,遙遙遠眺著過去的輝煌。
老鬼的那一句話——都已經過去了。
就像洗去一切浮華,隻留下黑白的記憶。光輝不再,曾經的那些人或者老去或者死亡,這個世界上被留下來的隻有搖滾。然而它已經不再像以往那麼輝煌了。
搖滾的黃金年代,那個年代的無數天才們。
嚴歡向後,一把倒在被子上。
“多好啊,那麼多人全心全意地隻為了一件事。”
燃燒的激情,揮霍的青春,肆意的嬉笑怒罵。隻是想著,那一幕幕的畫麵就像是從他眼前晃過,就讓他心裡的血,燃燒得都快沸騰起來。
嚴歡一聲歎息,“為什麼我就不早出生個幾十年呢?”
JOHN笑他,“現在也不晚啊。現在開始屬於你的輝煌,也不晚,歡。”
“……你說得對!”嚴歡一驚一乍,又從床上坐起身來。“過去的已經過去了,現在是屬於我……們的。”他不太情願地加上了一個“們”字。
“要是組上付聲那個家夥,再拐幾個人進來的話,我們也有可能成為名留青史的樂隊吧?”嚴歡興致勃勃道。
“是啊。”JOHN不動聲色,“不過頂多隻能成為一支不錯的樂隊,要想名留青史的話,你們還差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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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死一個人,不是你就是付聲。”老鬼調侃道:“這樣才能煽動起人們的不舍與憐憫,畢竟隻有死去的才會被人們說成是最好的。死亡讓他們神化了。”
“JOHN,這話從你嘴裡出說來還真彆扭。”嚴歡道:“你自己不就是一個意外身亡的嗎,難道你也名留青史了?”
“……這個,你以後就知道。”
老鬼一筆帶過,無論嚴歡之後再怎麼追問,他都不願意再吐露一個字。JOHN一旦固執起來,沒有誰能把他掰正。
嚴歡無奈,隻能放棄:“不說就算了。對了,那之後的表演怎麼辦?今晚好像沒幾個人在聽我唱,你說那酒吧的老板以後還會再讓我上台麼?”
他有些擔心地說著。
JOHN笑一笑,“會的,你放心吧。”
真正聽搖滾樂,真正聽懂歌聲的人,都會明白,什麼才是好歌。
而對一個原石加以琢磨,也是比想象中更有趣的事情。JOHN有些出神地想著,不去理睬嚴歡的追問。
他隻想著,那些過去的人,那些逝去的人,又幾個能像自己這樣走運,能再有機會重遇搖滾?
他已經足夠幸運了。
第二天,嚴歡頂著一張黑眼圈去找向寬,聽著他的答複。
“老板說,可以讓你繼續上台。”向寬笑眯眯地說完。“這也是對你實力的認可,加油吧。”
嚴歡興奮了一陣,想起昨天台下觀眾的反應,又有些氣餒。
“但是這樣要到什麼時候,才能讓付聲願意成為我的……”他頓了頓道:“吉他手呢?”
向寬一口水差點噴出來,眼神古怪地看向嚴歡。
“心急吃不了熱豆腐。”
“我知道。可是你們不是都說付聲很吃香。要是在我還沒達成條件的時候,他被其他樂隊給挖走了怎麼辦?”
“你在擔心這個?”向寬失笑。“放心吧,最起碼最近一段時期內,付聲是沒有心思再去理會其他樂隊的招攬了。”
“為什麼?”嚴歡不解。
“因為他忙得很。”向寬神秘一笑,“某一個初出茅廬的小崽子給了他靈感。不過這一點,他怕是死都不會承認的吧。”
被向寬取笑的付聲,此時正一個人窩在自己的公寓裡。
屋內煙霧繚繞,一地的廢紙頭,空氣中甚至都有一股食物腐爛的異味。
然而在這種惡劣的環境下,付聲的精神卻是意外的好。
一雙黑眸中少見得閃爍光彩,把著吉他,手指像是不受控製地一下,一下,又一下。
按住琴弦,再鬆開,撥動出上帝賜予他的旋律。
黑暗中,付聲的頭發都隨著激烈的彈奏而淩亂地晃動著。他嘴邊,卻是掀起一個高高的弧度。
那瘋狂而專注的背影,正忘我地狂歡著。
無論是曾經的黃金時代,還是現在,都有這樣的人。
——傾儘一切於搖滾。
作者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