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觸專職的樂手,活的。JOHN那種作古的老鬼不算。
“職業樂手?”向寬失笑,隨即轉眸想了想。“好像這麼稱呼也沒什麼不對,哈哈,抱歉,我就是想笑……”
嚴歡見他捂著肚子笑得很樂,有些窘迫,又有些不解。“難道我說的不對?”
“不,你說得對,隻是我沒想到自己有一天也會被人這麼喊。”向寬抹去眼角笑出來的眼淚,感慨道:“像我們這種隨便玩玩的地下小樂隊,誰會用正兒八經的目光看我們呢?久而久之,我們自己都不記得自己是樂手了。”
“不是樂手那是什麼?”嚴歡追問。
“是什麼?”向寬笑,做了個擊鼓的樣子。“玩搖滾的人啊。”
嚴歡暮地一愣,覺得這句話莫名地熟悉。不就是JOHN曾經說過類似的話嗎?難道這些樂手都這麼喜歡謙虛?
“這不是謙虛。”JOHN在他腦內道:“之所以這麼回答,是因為我們明白除了能自己玩一玩搖滾,其他還什麼都不是。”
“那什麼時候才能算樂手?”嚴歡不知不覺把話問了出口。
“當有人願意聽我們的音樂的時候。”JOHN這麼回答。
“能站在真正的大舞台上,表演給所有人看。”向寬道,“那個時候,大概能算是半個樂手吧。其實我也不是很清楚,隻是覺得隻有把自己的思想和情感傳達給其他人了,才能算做是樂手。”
嚴歡聽著腦內腦外這兩個意外相似的回答,也生出一股鬥誌。“那我就要做一個樂手。”
他道:“要讓所有人都聽見我的歌。”
向寬一愣,半晌,笑著拍他的肩膀。“年輕是件好事。恩,我相信你可以,真的。”
JOHN隻是涼涼道:“你還差得遠。”
對於這兩個潑自己冷水的家夥,嚴歡隻能用鼻子呼氣來表示不滿。“我隻是定下一個目標,遲早會有那麼一天的,無論它有多麼遠。”
向寬很喜歡這個誌向高遠的小%e5%b1%81孩,於是也不打擊他了。他開始和嚴歡聊著一些關於樂隊,關於搖滾的其他事。嚴歡聽得津津有味,他從向寬這個稍稍年長的同道中人這裡,聽到了很多以前不清楚的事情。
比如一些搖滾史上的奇聞異事,還有地下音樂的種種規矩。聽向寬說,地下樂隊的樂迷對於流行音樂持有的普遍鄙視心理,而當紅的流行樂,也不屑這些自娛自樂的小眾音樂。地下音樂和流行音樂,兩邊彼此看不起,互相挑撥,也算是件頗有趣味的事。
聽了差不多有一個多小時,他還意猶未儘。不過時間已經不早,該回家了。於是他便和向寬約好,下次再到這家店來找他。
“隨時歡迎。”臨走時向寬對他揮手相送。“不過,下回來的時候表演一次給我聽吧!”
表演?
走遠了,嚴歡還有些迷糊,於是問JOHN。“他想讓我表演什麼?吉他?我水平還不夠吧,總不會是架子鼓?”向寬是個鼓手,莫不是突發奇想,想和他這個小菜鳥切磋一局?
“傻小子。”JOHN嘲笑,“這可是你的第一位樂迷,還不趕快銘記這曆史性的一刻。”
“樂、樂迷?”嚴歡呆住。“什麼時候的事,我怎麼不知道?”
“你沒聽他一直提上次比賽時你唱的那首歌麼?肯定是被你的歌聲給迷住了。”JOHN得意洋洋,“所以我說,你有成為主唱的天賦。”
“我的誌向是成為主音吉他手!”嚴歡憤憤不平,“雖然發展發展唱歌這一方麵,似乎也是個不錯的副業。”
“我勸你還是把主副顛倒一下吧,不然會沒有前途。”
對於JOHN的冷嘲熱諷,嚴歡隻能默默磨牙。不過意外收獲到向寬這樣一個朋友兼預備樂迷,也是件令他開心的事情。開心到,嚴歡把今天是因什麼原因才被人追趕到向寬店裡的事情,給忘了。
俗話說,樂極生悲。很快,他就會明白這個道理。
第二天,嚴歡剛到學校就被李波拉到角落。
“你昨天沒出事吧?”李波神情緊張地看著嚴歡。
“沒有,我沒被他們逮到。”嚴歡上下打量李波,見他也沒有挨打的痕跡,才放下心來。“你也跑掉了?速度夠快的啊。”
“可惜,好運的也就我們兩個了。”李波道:“於成功他們那一幫人可就慘了。”
嚴歡皺起眉頭。“他們被人打傷了?”
“嘿,要是就這樣就好了。”李波嘖嘖歎著搖頭,“你不知道,受傷的可不是於成功他們,反而是他們把那群混混給揍了一頓!還差點出人命!”
嚴歡太陽%e7%a9%b4抽跳了一下,“誰鬨出人命了?!”
“於成功啊!不,也不對。本來是黃毛拿了刀想要捅他的,結果被他小子一把抓住了。兩人爭執的時候不知怎地就把那黃毛給捅傷了,現在還在醫院呢。”
心跳像擂鼓一般,嚴歡追問:“那於成功他們人呢?”
“出了這種事,誰還敢來學校?”李波搖頭,“聽說那個黃毛挺有背景的,於成功這次可是惹上了個大麻煩。他爸媽準備給他退學,要送他出國避避風頭。我說嚴歡,你可彆再和他們那幫人扯在一起了……哎,人呢?”
嚴歡書包都沒來得及丟下,就直接向校門口出去,奔出去的時候門衛大爺攔都攔不及。
於成功出事了,他捅傷了人,他要被退學了。很可能,以後就再也見不到他了!
太陽%e7%a9%b4突突地跳著,嚴歡頭疼無比。
怎麼會這樣,明明一個禮拜前他們還在一起比賽,還笑得那麼開心,還心懷期盼地暢想著樂隊的未來。怎麼就一個晚上的時間,這個世界就變了個模樣呢?
怎麼能夠呢?
他心裡誕生的夢想,還沒來得及走出一步啊!
JOHN悄悄歎息。嚴歡還是太年輕,年輕到不明白,有時候世界就是那麼殘酷。
它隻是輕輕一揮手,就能將你所有的夢捏碎。
作者有話要說: 很多地下樂手沒有正職,平時他們就在樂器行打打工,在各個酒吧流竄,僅僅抱著一個夢想。
在北京,這樣的北漂人士就有很多,北京郊外還有一個村子,裡麵住的都是各地來的搖滾樂手,他們時不時自娛自樂在村裡空地辦個小型秀,真是即快樂又辛酸。
其實玩搖滾的樂隊,大多避免不了四處流傳表演,常常是一輛小貨車,就上路各地行走去了。
《上車走人》是曾經著名樂隊黑旗的樂手亨利·羅林斯,所著的一本書,記載了他們在各地的演出,熱心的粉絲,被追趕的落魄以及窮困潦倒的路程,可以說很生動地揭示了一個樂隊想要存活下來的艱辛。
真是夠朋克式的生活啊,嚴歡想走這條路,我當然不會讓他順風順水,總要經曆磨難是吧。
☆、第一首歌
該死的!
按門鈴許久,沒有人回應。
嚴歡氣得重重一拳打在牆上。不是說要一起發展樂隊嗎?昨天逃跑的時候,這小子不還是扯皮說要勝利會師麼?
怎麼現在,就這樣不見人影了!
嚴歡無力地靠在牆上,翻著手機上剛剛收到的一條短信。
【嚴歡,這次的事我攬下來了,黃毛的事情你不用再擔心。
好好練吉他,等著你超過我!
我走了,彆惦記。】
趕來的時候,於成功家裡已經人去樓空。不知道是什麼逼得他們這麼急,一個晚上的時間全家都搬走了。這麼快的速度,這樣的不留痕跡,仿佛追逐在他們身後的是什麼洪水野獸。
那個黃毛背後的勢力真的有那麼恐怖嗎?而於成功又是付出了怎樣的代價,才將這些惡果一個人全都扛下來,他扛得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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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歡不敢再想象,慢慢地從牆上劃下,抱著頭,蹲在牆邊。
不知過了多久,日頭正高,他的肚子也發出了咕咕的聲音。
“回去吃飯?”
一直默不作聲的JOHN出聲問。
“不想吃。”嚴歡聲音悶悶的,還是無法接受這個事實。
就在昨天,他還和於成功在一個學校,還開心地結識了向寬,並下定決心要成為一個真正的樂手。而今天,現實狠狠地給了他一擊。
於成功就這麼走了,不回來了。那夜影樂隊,也會就這麼散了吧。
比起這些煩心事,吃飯算什麼,吃飯有什麼意思,吃吃吃吃吃,就等著把人喂肥一刀宰了麼!
嚴歡煩躁地一拳又一拳擊在牆上,感受著那頓頓的痛感,似乎這些疼痛可以緩解他心裡的煩悶。
“你不想再練吉他,就繼續打。”JOHN冷冷的聲音響起,“打到你的手皮開肉綻,打斷你自己的骨頭。那樣你就永遠不會有煩惱,也沒有機會再去煩惱。你會變成一個毫無本事,還自怨自艾的蠢人。”
JOHN的話冷酷無情,卻一下子驚醒了嚴歡。
他收回自己的手,這是彈吉他的手,這是他夢想的承載——不能因一時的出氣而毀壞它。
“JOHN……”嚴歡呢喃,“我隻是不服氣。我們明明隻是想要實現自己的願望,隻是想要有自己的音樂。為什麼會有這麼多人阻礙?”
“你想多了,所有人走上路程時都會有很多阻礙。你才遇到一個而已。”JOHN道:“而且搖滾,沒有磕磕盼盼,沒有挫折,算什麼搖滾樂?”
JOHN的聲音最後帶了些笑意,“打破那些礙眼的,踢翻那些攔路石,才算是搖滾。”
你屈服嗎?你氣餒嗎?你害怕了
那麼,便不要來玩搖滾。
這是勇敢者才敢挑戰的遊戲,這是永不妥協者發出的呐喊,這是對不公世界的抗議與嘶吼。沒有這份勇氣,就不要踏進這世界。
嚴歡從牆角站了起來,最後看了眼短信,把手機放回口袋裡。
“JOHN,我肚子好像有些餓了。”
他默默地向家走去。
“你說,於成功不在了,夜影樂隊也算解散了吧。那我以後不就要獨自一個人混了?”
“不過我覺得總有一天,還能再和他見麵。”
隻要他們倆都還走在這條路上,都還醉心於搖滾這魔鬼般的音樂,那麼,終有重逢日。
對著思緒飛遠的嚴歡,JOHN提醒道:“我認為,你應該先想想回去怎麼解釋今天曠課的事。”
這樣莫名其妙的逃課,嚴歡回家一定難逃一頓暴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