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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看出他的動搖,厲聲道:“我想讓你明白,搖滾本來就不那麼乾淨,但是它從來也不肮臟!”

“它不是徹底的白,但也不是徹底的黑。”

“你要學會接受它的所有。記住,你的音樂隻屬於你自己,而不是那些毒品或彆的什麼!”

JOHN的嗬斥讓嚴歡清醒過來。

他想起自己第一次聽到JOHN的彈奏,那時候他還不清楚什麼是搖滾、什麼是樂隊。他記得的,隻有那支流入心底的曲子。

這就是屬於他的搖滾,屬於他的音樂。無論這世上擁有著無數麵的搖滾究竟是哪一副模樣,他隻要記得自己心中的歌聲就可以。

“我明白,JOHN。”他道:“或許有樂手吸毒或做彆的什麼,但是我和他們不一樣,我也不會去做那些。我清楚自己的音樂是什麼模樣。”

JOHN笑了。“要一直記得。”

“恩。”

在他們一人一鬼在腦內交流的時候李波可是被晾在旁邊,見嚴歡一直沒有出聲,有些擔心他是受打擊過大。

“喂,嚴歡!在麼,回神啊!那啥,雖然有很多玩搖滾的不是什麼好鳥,但我還是相信你的人品的,你不是會自甘墮落的那種人。所以剛才的話就當我沒說吧。”

“不,你說了。”嚴歡停止腦內交流,直直盯著他。“我聽得清清楚楚。”

李波被他看的心裡發毛,“那、那算我口誤!總之你要明白,我是不會那麼看你的!”

“我很難過。”嚴歡捂著心口,“沒想到你之前竟然會這麼懷疑我。”

“那你說吧,要怎麼樣才能彌補你!”李波豁出去了。

“請我吃校門口的小王家烤肉我就可以考慮當沒聽過你剛才那句話。”

嚴歡一口氣道出真實目的,李波含淚認虧。

“……”JOHN。

不過嚴歡敲詐的計劃,卻在放學後夭折了。倒不是李波賴賬,而是他們走出校門的時候嚴歡被一群人給盯上了。

那是一群一看就不是正經人的小混混,他們三五一群守在校門口。

一開始的時候,嚴歡並沒有意識到這群人的目標是自己。因為這個年紀的學生,尤其是男高中生經常會在外麵惹一些麻煩回來。基本上每天放學,都能看到一幫小混混在校門口候著“等人”。對於這種現象,學校和其他學生都已經習以為常。

可就在嚴歡準備從他們麵前走過的時候,卻突然被人喊住了。

“喂,就是你!小子!怎麼,現在倒想裝烏龜了?”

嚴歡聞聲望去,看見一個有些眼熟的黃毛。那竹竿一樣瘦的黃毛晃著%e8%85%bf看他,吊兒郎當道:“小子,還記得你哥我說過的話嗎?遲早會來找你算賬!”

嚴歡花了一秒鐘去想這個人是誰。

“是你。”

他想起這個人是誰了,正是那個在新秀比賽的時候和他們結下梁子的黃毛,當時放過狠話,沒想到真的被他找上門。

黃毛得瑟得瑟,“小子是不是怕了?你現在跪下來叫聲爺爺,我就可以考慮考慮原諒你。”

“叫聲什麼?”

“爺爺啊!”

“孫子乖。”嚴歡都為他的智商著急,笑。“爺爺許你免禮。”

“你這混蛋!”黃毛惱羞成怒,對著身後一幫人道:“給我上,把他給揍趴下!”那群人一哄而上。

“走!”

嚴歡大喝一聲,一把將背上的書包扔到其中一個人腦袋上,對著身後的李波道:“你先跑!”

這件事與李波無關,他不想把無辜的人牽扯進來。

然後他猛地衝向這幫人的包圍圈,衝著對麵那個人下`身狠狠一腳踹了過去,對方躲開了,嚴歡背後卻挨了一記陰的。他咬緊牙,不顧那些落在身上的拳頭,用胳膊肘狠狠地擊在擋他路的那人腦袋上!

對方痛呼一身,嚴歡抓緊時間%e8%84%b1離!

“追!”後麵的黃毛一夥人氣急敗壞,向他追過來。

這時候正值放學高峰,校門口的人有些多,逃起來不方便。嚴歡為了給李波殿後又耽擱了時間,眼看就要被那幫人給抓到。這個時候,他恰好看到於成功他們也放學了,該死的,怎麼偏偏在這時候!

“那邊還有幾個,和他是一夥的!”黃毛顯然也看到了。

“於成功!快走!”嚴歡大喝一聲,那邊於成功一愣,注意到了這邊的情況。他們幾個顯然是有經驗的,擼起袖子就衝了過來。

“這不是上次比賽遇到的那個傻逼麼!”於成功也認出黃毛了。

“廢話!不是讓你走的嗎?”

“這時候逃跑沒用!”經驗豐富的於成功道:“而且總不能看著你一個人挨打,當縮頭烏龜吧!”

兩人隔空大喊也就是幾秒鐘的事,那幫追擊的小混混分成兩批向他們追去。於成功幾人一邊向另一邊躲一邊對嚴歡喊話。

“我們分開跑,嚴歡!一定要革命成功,勝利會師啊!”

這家夥,這時候還不忘搞笑!

嚴歡苦笑一聲,帶著身後幾個甩不掉的尾巴向另一頭跑去。冰冷的空氣灌入肺中,讓他有一種被灼燒的錯覺。

仿佛他並不是在狼狽地逃跑,而是一直以來就跑在這條路上,沒有儘頭的路!

夕陽下,滿頭大汗的少年氣喘籲籲。

一直奔跑,向前。

作者有話要說:  今天給大家推薦一首歌,比較具有傳奇色彩——Seasons in the sun

這首歌,原是一位死刑犯人的遺書。

這位作者是一名貨車司機,發現了背著自己偷情的妻子與好友,衝動之下殺死了他們,被判死刑。在情感上人們能理解他,在法律上當時的歐美還沒有免除死刑,他必死無疑。

在遺書裡,他提到了三個人,他的父%e4%ba%b2,女兒,還有——背叛他的那個摯友,直到此時他依舊將其看作是自己最真摯的朋友。

仔細聽歌,再看一看歌詞,不由讓人心裡充滿了潸然之感。

同樣是一首有很多人翻唱過的歌曲,最出名的版本應該是西城男孩所演繹的,但是他們把這首歌唱的太過活潑,失去了原味。

最原汁原味的版本,絕對是涅槃樂隊的柯特·科本所唱,這位吉他手兼主唱也是一神人也,之後會提。(這個版本的也比較難找,隻有QQ音樂裡有MV版本,不能算特彆好聽,但是絕對是詮釋的最佳的,我想這與科本自己的經曆也有關係。)

但是我覺得最好聽的版本,莫過於Black Box Recorder的這首Seasons in the sun。

在這裡附一句歌詞,致女兒:

Goodbye Michelle it's hard to die,

When all the birds are singing in the sky .

PS:不要去看百度百科裡關於這首歌的翻譯,那簡直讓我無語,意譯也不帶你這樣的大哥。有時候英文歌還是直接看原詞,比翻譯有味道多了。

☆、意外

跑得時間長了,嚴歡漸漸有些體力不支。

而身後那幾個追他的小子不愧是長期做這種打手活,體力比他強很多。

嚴歡都跑得有些%e8%84%b1力了,他們還是鍥而不舍地追在他身後。眼看雙方之間的距離被越拉越近,嚴歡心裡有些發急。可不能真被那些家夥們逮到!

不知道什麼時候跑到了商業區,嚴歡已經顧不得周圍,隻想趕緊找個地方擺%e8%84%b1追兵。▂思▂兔▂網▂文▂檔▂共▂享▂與▂在▂線▂閱▂讀▂

五米外有一家店,店門大開著,看見那熟悉的擺設嚴歡想也沒想一頭就衝了進去。直到衝進去他才後悔了,這是一家樂器行。他剛才一看到門口的吉他就衝進來了,卻沒有想到進入這種密閉的空間才更難%e8%84%b1身。

他正像一隻無頭蒼蠅著急地打轉,背後突然伸出一隻手,猛地把他拽進角落。

“誰——唔!”

被用力捂住嘴,嚴歡還沒來得及掙紮就被人拖到櫃台下麵。他瞬時安靜下來,明白這人是想要幫自己。

噠噠噠,一陣急促的腳步聲。

“怎麼沒人?那小子跑哪裡去了!”

那幾人在店裡環顧一圈,不客氣道:“喂,打工的,剛才有沒有看到一個人躲進來?”

嚴歡心臟急促跳動,他有些後悔自己不該這麼輕易地相信這個陌生人,如果對方此時把自己出賣,那是連跑的時間度沒有。

“有啊。”站在櫃台前的年輕人指了一指,“你們要找人?剛剛有個人從後門跑出去了。”

“媽的,還有後門!”

“追!”

直到腳步聲漸漸遠去,嚴歡的心跳才慢慢平複下來。剛剛身旁這個人回答說有的時候,他差點沒忍住驚呼出聲,還好對方不是準備出賣他。

“人已經走遠了,你可以出來了。”

嚴歡有些狼狽地從櫃台裡麵爬出來,“多謝。”

他這時候才有空仔細觀察這個臨時幫了自己的人的模樣。長得一般,二十出頭,但是卻讓嚴歡莫名覺得有些眼熟,好像在什麼地方見過。

“你不記得了?”對方看他困惑的表情,笑道:“上周新秀比賽的時候,我們是一組的。”

嚴歡還是沒有想起來。

“我是你們前麵那支樂隊的鼓手,向寬。不記得沒關係,現在也可以交個朋友。”向寬對他伸出手。“今天這一出也算是緣分。”

嚴歡很喜歡他的直爽,握上。“嚴歡。抱歉,我一向不是很擅長記住人臉。”

“沒關係,我倒是一直記得你。最後一首歌唱得不錯。”向寬笑道:“給我印象很深。隻是很奇怪為什麼第一首的時候你沒出場?”

“哈哈……”嚴歡不知該怎麼解釋,自己本來就隻是一個候補隊員。

他看了看這家布置得不錯的樂器店,目光在幾把掛在牆上的電吉他上停留了一下。

“這家店是你開的?”

“怎麼會?”向寬失笑,“我隻是在這打工。”

“兼職?”向寬的年齡看起來應該還在上大學。

“不是。”向寬解釋道:“這不是兼職,當然也不算是正職。隻是樂隊沒有練習的時候,我就會在這裡上班。可以養活自己,也可以以員工價便宜買些東西。其他時間基本上都在鼓搗樂隊。”

“你是職業樂手?”

嚴歡驚訝,這可是他第一次零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