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憤怒於自己從未得到卻也失去的一切。

噔噔噔噔,噔噔噔噔

噔噔噔噔,噔噔噔噔

……

鋼琴單鍵的循環,音樂呈現出一個不斷拷問自己又不斷質問世界,孤獨又彷徨的人。

歌聲從心底而出,傳進聆聽者的心裡,每個人都看到了那彷徨者的無助和傷心。

最後,是無聲的自述。

在狠狠地,用儘一切地道出終末一聲後,彷徨地放棄了期待,一切落幕。

——IN THE END

直到主唱鞠了一躬放下話筒,台下還有人沒有回過神來。好像過了很久,又好像隻有幾秒,貫徹耳膜的喝彩聲掀翻了屋頂。

觀眾們臉色通紅,拚命高抬著脖子,對台上表演的樂隊歡呼著!

所有人,所有人,幾乎是所有人都在為他們喝彩。不是鼓掌,而是粗魯的口哨聲和大聲的吆喝!但這些卻是搖滾迷獻給樂隊的最高讚美,他們赤忱的毫無做作的稱讚!

於成功一行人愣在台上,看著放下話筒從舞台前端走回來的嚴歡,仿佛自己從來就不認識這個人。

看沒有人說話,嚴歡有些不安:“我沒有讓你們失望吧?”

於成功一愣,接著狠狠地拍在他的肩膀上。“沒有!小子,誰敢對你失望,我就把他揍得找不著娘!”

“你簡直是太完美了!”

嚴歡有些窘迫地笑了,隨後,主持人便把他們喊下舞台,還有另一組的樂隊需要表演。

燈光和掌聲都在身後,歡呼聲就在身後。

剛才他放開一切,儘情表演的舞台,就在身後。

嚴歡深吸一口氣,悄悄擦去手中的冷汗。邁步,向台下的那一片黑暗走去。離開了璀璨奪目的舞台,迎接樂手們的是台下的沉寂與安靜。

嚴歡第一次登台演出,就此結束。

回到台下後,剛剛從興奮裡回過神來的於成功拚命揉著嚴歡的腦袋。

“好小子!什麼時候藏著這一手,為什麼不告訴我們!”於成功又羞又惱道:“實話招來,昨天去KTV聽我們唱歌的時候,你心裡其實是笑死了吧!是不是啊,你個混小子!”

被七八隻手一起蹂躪著,嚴歡連連求饒。最後在發誓自己絕對沒有嘲笑過於成功他們的歌聲後,才被放出一條生路。

於成功咳嗽一聲,正色道:“實話實說,你這麼會唱,為什麼之前不告訴我們?是不是不把我們當兄弟?”

看著他那嚴肅的臉色,嚴歡也知道不好再拿假話忽悠過去了,隻能承認道:

“其實我自己也不知道我能唱,是昨晚從KTV回去後一時興起,現學了一些。”

“昨晚?!現學!”於成功不敢置信。“你彆告訴我你是昨晚才學的這首歌!”

嚴歡無辜地點了點頭。

“那、那你今天早上來這麼晚,是因為昨天沒睡好?”

“其實一夜沒睡。”

“那喉嚨呢?”

“唱了一晚上,啞了。”

於成功目瞪口呆地看向他,“你簡直是個瘋子!”

嚴歡無奈,心裡暗道。瘋的不是我,是JOHN!

這個老鬼昨晚聽完嚴歡唱了幾首歌後,就一直逼著他繼續唱,整整唱了一宿。最後他還很殘酷地對嚴歡說:比起你的嗓子,你的吉他技巧實在隻是個渣渣,你不如放棄吉他算了。

氣得嚴歡差點沒有一腳踹飛他——其實他很想,但是踹不到。

“總之多虧了你,讓我們沒有丟臉到最後。要不然我實在是沒有臉麵從那個舞台上從下來。”於成功道:“一會比賽之後我請客請你吃頓好的!對了,要不以後咱樂隊的主唱就由你來擔當,如何?”

“不要。”嚴歡一口拒絕,“比起主唱,我還是更喜歡主吉他手的位置。”

於成功哈哈一笑,上去勒著他的脖子。“臭小子!竟然敢覬覦我的地位,野心不小嘛!”

“沒有野心的樂手,不是好樂手。”

不想當樂隊主吉他的吉他手,也不是好吉他手!自從嘗試過電吉他多變的音律後,嚴歡就一直念念不忘成為一名主吉他手。能夠在舞台上彈出一手令人心顫的旋律,才是他最大的目標。

不過,嚴歡眯著眼想了想,覺得今天這種以歌聲來掌控舞台的滋味似乎也不錯。

“你是個控製欲望很強的人。”JOHN在意識中評價他道:“這樣的性格很適合擔當主音吉他,可惜……”他接下去想要說可惜什麼,嚴歡已經麻木到不想聽了。反正在目前也沒聽到過JOHN表揚過哪個吉他手。

不對,還是有一個人的!嚴歡慕然想起那個夜鷹樂隊的吉他手,隨即又不免連帶地想到了某些事情,臉色變得難看起來。光有技術的吉他手,技術再好有什麼用。不過像那種出名樂隊的吉他手,一定沒有他們這種小人物的煩惱。

嚴歡看著周圍的夜影成員,這群模仿夜鷹的名字,第一次登台表演就出了醜的年輕人,臉上此時卻全是無憂的笑容和活力。他突然想,有煩惱也未必是一件壞事。反正他們還年輕,有無數的時間去折騰。那就儘情折騰吧!

看完所有參賽樂隊的表演後,評委們有半小時的時間做出最終評分。在這期間,他們會結合各樂隊兩個階段的表演分彆評價,甚至還要根據每個樂隊各樂手的技巧做出評分。

本應該是熱火朝天討論的場合,現在卻是詭異的沉默。

兀然,有人出聲。“我不同意!這支樂隊的演奏根本不過關,不應該是這個名次。”

有人附和,有人反對,問題一直糾結不下。

所有評委現在正為了一個樂隊的排名而猶豫不決。

“但是根據現場的觀眾反應,他們是反響最好的一支樂隊,考慮到這些……”

“反響好是因為後來那個主唱,而不是樂隊本身。”有人道,“而且都還是一群高中沒畢業的毛頭小子,應該把他們踢回去多鍛煉鍛煉,免得一下子就飄起來。”

這句話贏得了大部分人的同意,夜影的名次就這樣一錘定音。

結束討論前,有人突然說了一句。

“我覺得那首《IN THE END》,唱的真的蠻不錯。”

他沒有指名道姓,但所有評委都知道他說的是誰。

那個一鳴驚人,以一首《IN THE END》奪去了所有人注意力的夜影主唱——嚴歡。

他有一副好嗓子,可以唱歌給世界聽。

作者有話要說:  推薦大家去聽這首歌,IN THE END 不同版本的,都很好聽。

強烈推薦Black Veil Brides 與Linkin Park兩個版本的,有一種敲進你心裡的感覺。

不知道大家對於文中,英文夾雜中譯的歌詞適不適應??這麼寫主要是為了讓大家既可以看原歌詞,又能理解大意。

☆、奔跑

“那麼,這一次新秀樂隊比賽的最終排名。”

舞台上,主持人拿著單子大聲念出。“獲得第一名的,是——”

“嚴歡!”

“嚴歡,醒醒!”

被人推搡著弄醒,嚴歡眼神迷糊,這才發覺自己剛剛是在做夢。

新秀比賽已經過去一周了,夜影最終拿到一個不上不下的名次。事後因為於成功請吃飯回家晚了的緣故,他還被那個老爸痛揍了一頓。怎麼今天,又夢到了那時候的事情?⊿思⊿兔⊿在⊿線⊿閱⊿讀⊿

“嚴歡,你最近怎麼老是沒精打采?”李波奇怪。“不會是和於成功那批人混到什麼不好的場所去了吧?”

“彆胡說。”嚴歡皺眉,“他們沒帶我去哪。”

“那你怎麼老沒精神,看起來都快要精儘人亡了。”

“……”

嚴歡無言,他也不知道該怎麼解釋,但絕對不是李波這混小子說的什麼精儘人亡。

隻是從那次比賽結束後,就好像一直提不起什麼勁,做什麼都沒有興致。唯一有精神的時候,就是晚上跟著JOHN學吉他的那半個小時。

“這是上癮了。”意識裡,JOHN頗為欣慰道:“你也終於到這個階段了。”

“上癮?”嚴歡默念。學吉他玩搖滾也有上癮這回事嗎?

“上癮!”李波聽他喃喃自語,卻是大為緊張。

連忙把嚴歡拉到一個無人的角落,對著他耳朵悄悄道:“喂,你不是在偷偷做什麼不好的事情吧?你去溜冰了?”

“溜冰?”嚴歡奇怪。

“就是、就是那個啊。”

李波比了幾個奇怪的姿勢,嚴歡恍然大悟,頓時氣惱道:“你說吸毒?我怎麼會去做這種事!”

“噓,噓!小聲點。”李波見他臉色不好,賠笑道:“當然我也知道你嚴歡不會是這種人。可是聽我爸和其他叔說,混酒吧玩樂隊的人,都有喜歡吸上幾口這個的。我這不是怕你也被帶入歧途了嗎?”

嚴歡不悅,覺得他這是在侮辱自己所喜歡的搖滾。對於他來說,搖滾是一種嶄新的,美好的事物,能夠讓他從壓抑的現實中解放的精神寄托。他不喜歡有人隨意踐踏自己的信仰。

於是他問JOHN,想找到幾個例子來反駁李波。

“JOHN,這小子說玩搖滾的人嗜好吸毒,這是歧視吧?”

“……”

“JOHN”

“我認識的樂手,的確有很多人因為它而死。”JOHN以一種難以言述的語氣道:“我隻希望你以後永遠也不要碰它。”

嚴歡一愣,好像被人當頭打了一棒!

“我……你的意思是,有很多人?”

“我說過,最開始的時候外界把我們稱為荼毒青年的毒品。這不僅僅因為搖滾樂特立獨行的曲風,有很多樂手的確一直都在吸毒。”

毒品,濫交,暴力。這是搖滾身上無論怎麼抹也抹不去的一道陰影。

愛上搖滾的青年大多對生活有很多不滿,或者長期處於某種壓抑之中,他們會染上一兩種惡習似乎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嚴歡本來不應該這麼驚訝,因為他在一開始的時候也是這麼看待搖滾的。

但是,現在不一樣了!

他已經徹底愛上了這個能振奮靈魂的音樂,這個能喚醒他的音樂!現在聽到JOHN%e4%ba%b2口承認搖滾齟齬的一麵,對他很是一個打擊。就像是看到心愛的姑娘原來沒有那麼美好,不過是個人儘可夫的娼妓!

“嚴歡!”

JO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