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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電視台正走紅的節目主持人,做夢總是夢到催淚彈,妻子5年前切腕自殺了。此處再次出現倒敘鏡頭。總之這部電視劇倒敘鏡頭紛至遝來。每當他看到女方左手腕上晃動的手鐲,便不由想起妻子那被血染紅的切開的手腕。因此他請求女方把銀手鐲換到右手腕。

“不嘛,”女方說,“我隻戴在左腕。”

其實可以像《卡薩布蘭卡》那樣出現一個鋼琴手,酒精中毒的鋼琴手。鋼琴上麵總是放一杯隻加檸檬片的純杜鬆子酒。此君是兩人共同的朋友,知道兩人的秘密。原本是才華橫溢的爵士樂鋼琴手,可惜被酒精搞跨了身體。

想到這裡,到底覺得傻氣,就此打住。這樣的情節同現實毫無關聯。可是若問究竟何為現實,頭腦卻更加亂成一團。現實如整個塞滿大紙箱的砂料一樣滯重,且無頭緒可言,我甚至好幾個月沒看見星星。

“好像忍無可忍了。”我說。

“對什麼?”她問。

“對黑暗、腐臭、夜鬼,一切一切。濕褲子和肚皮傷口也算在內。連外麵什麼天氣都不曉得。今天星期幾?”

“馬上就到,”女郎說,“馬上就過去。”

“腦袋亂糟糟的。”我說,“彆的事偏偏記不起來,想什麼就想到歪道上去。”

“想什麼呢?”

“近藤正臣、中野良子和山崎努。”

“忘掉好了!”她說,“什麼也彆想,再堅持一會就讓你離開這裡出去。”

於是我決定什麼也不再想。而這樣一來,又覺得褲子冰冷冷地裹著大腿,以致渾身發冷,腹傷又開始木木地作痛。奇怪的是,儘管身上如此冷不可耐,卻感覺不出有必要小便。此前最後一次小便是什麼時候來著?我上下左右搜遍所有的記憶,結果一無所獲。想不起曾什麼時候小便。

起碼進入地下一次也沒有小便。之前呢?之前我開汽車來著。吃漢堡牛肉餅,看過山車上的一男一女。再往前呢?再往前我睡覺來著,胖女郎趕來把我叫醒。那時小便了吧?可能沒有。女郎像往皮包裡塞東西似的將我打醒領出。連小便工夫都沒有。再再往前呢?再再往前發生什麼我已記不確切。去找醫生了,大概。醫生為我縫合肚皮。但已忘了醫生是何模樣,總之是醫生無疑。是身穿白大褂的醫生在我陰毛偏上一點的部位縫合傷口。那前後我小便了沒有呢?

不知道。

也許沒有吧?假如那前後果真小便,我該清楚記得小便時傷口的疼痛程度才合乎道理。既然沒記得,那麼我肯定未曾小便。如此說來,我已有好長時間沒有小便。幾個小時?一考慮起時間,頭腦便又亂成夜明前的雞舍。12小時?28小時?32小時?我的小便到底

何處去了?那期間我喝了啤酒,喝了可樂,喝了威士忌——那麼多水分跑去哪裡了呢?不不,我被割開肚皮去醫院或許是前天的事。而昨天則似乎是截然與此不同的另外一天。可昨天是怎樣的日子呢?我卻又如墜五裡雲霧。所謂昨天,不過是模模糊糊的一個時間集合體罷了。其形狀同吸足水分膨脹起來的巨大元蔥毫無二致。哪裡有什麼,哪裡會出來什麼,統統捉摸不定。

形形色色的事件猶如旋轉木馬忽兒拉近忽兒離遠。那兩個歹徒劃破我肚皮到底發生在什麼時候呢?黎明時分我在超級商場的酒吧裡一人獨坐——是在這之前還是之後呢?還有,我何苦對小便一事如此耿耿於懷呢?

“有啦!”說著,女郎回過頭一把拉住我的臂肘,“下水道!出口!”

我把小便的事從腦海裡趕走,看著她手電筒照出的一方岩壁。隻見那裡開有一個垃圾滑槽樣的四方洞口,大小僅可容一人勉強通過。

“可這不是下水道呀!”我說。

“下水道在這裡邊。這是直通下水道的洞。喏,有泥腥味!”

我把臉探進洞口使勁抽了幾下鼻子,果然有熟悉的泥腥味。在地底迷宮轉來轉去轉到最後,甚至對這泥腥味都產生了一種闊彆重逢的親昵感。同時感到有明顯的風從裡邊吹出。稍頃,地麵有節奏地微微發顫,洞%e7%a9%b4深處傳來地鐵電車駛過鋼軌的聲音。聲音持續10—15秒後,如關緊水龍頭時那樣漸細漸微以至消失。毫無疑問,這是出口。

“總算像是到了。”說罷,女郎在我脖子上%e5%90%bb了一口。“什麼心情?”

“彆問這個,”我說,“說不大清。”

她率先一頭紮進洞口。等她柔軟的臂部消失在洞中,我隨後進入。洞%e7%a9%b4很窄,筆直地向前伸展。我的手電筒隻能照出她的臂部和大腿根。那大腿根使我聯想起珠滑玉潤的中國菜。裙子早已濕透,像無依無靠的孩子那樣緊緊貼著她的大腿。

“喂,沒事兒嗎?”她吼道。

“沒事兒。”我也吼了一聲。

“地上有鞋。”

“什麼鞋?”

“黑色男皮鞋,單隻。”

不一會我也找到了。鞋很舊,後跟已經磨歪。鞋尖沾的泥已經發白變硬。

“這地方怎麼會有鞋呢?”

“這——說不明白。或許是被夜鬼抓到的人掉在這裡的吧。”

“有可能。”我說。

因為沒有彆的東西可看,我便邊走邊觀察她的裙子下擺。裙子不時卷到大腿往上的地方,閃出沒有沾泥的白生生胖乎乎的肌膚。用過去的說法,就是長筒襪金屬吊環的部位。過去長筒襪上端邊緣同吊環之間是有一道露出肌膚的間隙的。那還是內褲和長筒襪二合一出現以前的物品。

一來一去,她那白色肌膚使我想起很久以前——吉米·亨德利克斯、“奶油”、甲殼蟲樂隊以及奧蒂絲·萊迪格那個時代的事。我打起口哨,吹了皮特·安德·戈登的《我去皮塞蘇》的開頭幾小節。很不錯的歌,甘美淒婉,比什麼嘭嚓嚓強似百倍。不過也講因我年紀大了才有如此感受,畢竟是20年前流行的東西。20年前又有誰能預見內褲長筒抹會合二為一呢?

“乾嗎吹口哨啊?”她吼道。

“不知道。想吹罷了。”我回答。

“什麼歌?”

我告以標題。

“不曉得。那種歌!”

“你出生以前流行的嘛。”

“內容怎樣?”

“身體土崩瓦解七零八落。”

“為什麼用口哨吹這個?”

我想了想,想不出所以然。興之所至而已。

“不知道。”我說。

我正想其他歌曲,兩人來到了下水道。說是下水道,其實不過是普普通通的粗水泥管。直徑約一米半,底部流淌著深約兩厘米的水。水以外的地方長有滑溜溜的青苔樣的東西。前方幾次傳來電車通過的聲音。聲音現在已清晰得近乎嘈雜,甚至可以窺見隱隱約約的黃色光亮。

“下水道為什麼同地鐵相連?”我問。

“準確說來,這不是下水道,”她說,“而是這一帶集中流進地鐵路溝的地下水。隻是結果上由於滲入了生活廢水,水也就臟了。現在幾點?”

“9點35。”我告訴她。

‖思‖兔‖文‖檔‖共‖享‖與‖線‖上‖閱‖讀‖

女郎從裙子裡邊抽出夜鬼乾擾器,按下開關,把剛才用的換掉。

“好了,馬上就到。不過也彆馬虎大意,這地鐵也是夜鬼的勢力範圍。剛才看見鞋了吧?”

“看見了。”

“嚇一跳?”

“差不多。”

我們沿著水泥管內的水流前進。膠鞋底濺起的水聲回響在周圍,如%e8%88%94舌頭的吧唧聲。與此同時,電車聲不時由遠而近由近而遠。有生以來我還是第一次對地鐵行車聲感到如此歡欣鼓舞,聽起來仿佛生命本身一樣生機勃勃吵吵嚷囔,充滿絢麗的光輝。各種各樣的人擠上車去,一邊看書看報一邊奔赴各自的崗位。我想起車中懸吊的五顏六色的廣告,以及車門上方的行車路線圖。路線圖上,銀座線總是以黃色表示。至於何以用黃色我卻不得而知,反正必是黃色無疑。所以每逢想起銀座線便想到黃色。

到出口所花時間不多。出口處橫著鐵柵欄,已被破壞得剛好可容一人出入。混凝土被鑿個大坑,鐵條拔得一根不剩。這顯然係夜鬼所為,但這次——惟有這次——我不能不感謝它們。倘若鐵柵欄原封未動,我們便隻能眼巴巴地麵對外麵徒呼奈何。

圓形出口外麵,可以望到信號燈和工具箱樣的四方木箱。隔在軌道與軌道之間的顏色發黑的水泥立柱,如樁子似的等距排列開去。立柱上的燈盞迷迷濛濛照著地鐵坑道。但在我眼裡,那光線卻格外耀眼炫目。由於長時間潛入無光的地下,眼睛已完全習慣了黑暗。

“在這等一等,讓眼睛習慣光亮。”女郎說,“這種光亮,等上10分或15分就會習慣的。習慣了就往前走幾步,然後再等眼睛習慣更強的光亮。否則就會雙目失明。這時間有電車通過絕對不能看,懂了?”

“懂了。”

她挽住我的胳膊,讓我坐在水泥地乾燥的地方,自己也貼我身旁坐下。並像支撐身體似的雙手抓住我右臂肘略微偏上的部位。

聽得電車聲越來越近,我們低頭朝下緊緊閉起眼睛。黃色光亮在臉皮外一晃一晃閃爍不已,俄爾伴隨著震耳欲聾的轟隆聲消失了。眼睛晃得湧出好幾顆大大的淚珠,我用襯衫袖口擦了一把臉頰。

“不要緊,很快就適應的。”女郎說。她的眼睛也流出淚水,順頰而下。“再過三四列車就可以了,眼睛就習慣了,我們就可走到車站近旁。那時夜鬼即使再凶也無法靠前。而我們則可走到地麵。”

“上次也有同樣感覺。”我說。

“在地鐵裡走來著?”

“哪裡,不是指那個。我說的是光,光晃得眼睛流淚。”

“誰都不例外。”

“不儘然,跟這不是一回事。那屬於特殊的眼睛,特殊的光。而且非常寒冷。我的眼睛和剛才同樣由於長時間習慣於黑暗而見不得光線。眼睛極其特殊。”

“其他的能想起來?”

“隻這麼多,隻能想起這麼多。”

“定是記憶倒流。”女郎說。

她靠在我身上,我的胳膊感覺出她[rǔ]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