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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拉的客,也背著一個大大的吉他包...估計就是一些年輕人搞的看不懂的活動吧。

來這偏僻地方搞活動很奇怪,但這年頭奇怪的人太多了,他一司機拉客收錢就是了,也不用問彆的。

程程付了錢之後就往工廠裡麵走。

一般人不知道,附近幾個城市玩樂隊的人的大本營就在這裡,甚至一些窮玩樂隊的,在京城留不住,也會在這裡落腳。

西江三角地這塊兒屬於城鄉結合部,住房、吃飯都挺便宜的,同時還挺方便。早期有兩支樂隊在這裡租了老鄉的房子,每天城裡演出,晚上回來睡覺。後來他們的朋友,玩樂隊的也搬了來,現在有大小二三十支樂隊紮根在這裡。

大約幾年前,這些樂隊半借半租,以很便宜的價錢占下了鎮上這家廢棄的工廠,用作練習場地。常住在此的樂隊凡是有練習需求的,都會分攤,平均到每支樂隊算是能承受的,比去專門的場地便宜多了。

不然的話,總不能樂隊在住的地方練習...聲音太大了,會擾民的。

廢棄工廠就不同了,地方足夠大,還和民房隔了一圈,真的是很合適了。

這麼些樂隊長期在這裡練習,又吸引了一些外地樂隊來這裡‘交流’。來來去去的,這裡總不冷清,甚至一些特殊的日子,還能搞得像集市一樣。

今天不算是特殊的日子,但對於程程來說也夠了。這是她了解到有這麼個地方後,第五次來這裡了,不過上午來是第一次,過去她上午都要在白浩那裡上課來著。

程程在門口一個擺滿礦泉水的地方拿了一瓶水,然後往錢箱裡塞了十塊錢。

常住在這裡的樂隊不會需要買水,但外來的樂隊需要。大家買個水,付點兒錢,就當是入場費了——程程沒聽說誰家拿了水沒給錢的,丟不起那個人!真要是那麼做了,圈子裡就混不下去了。

程程是一個人來的,這種比較少,所以進場的時候還引起了一些人注意。

“那姑娘、就那姑娘,謔!真好看,來玩兒什麼樂隊啊,做明星不舒服啊?”有個在二樓的樂隊,站在欄杆後往一樓看,就看到了程程,開起了玩笑。

雖然圈子裡的都知道,人不可貌相,有的時候看著最不樂隊的,能把其他人按在地上錘。但‘以貌取人’這是一種本能,就是會在這種時候發揮作用。

“美女!玩兒搖滾的嗎?上樓來啊!”還特彆大聲地喊了一聲,讓不少人看了過來。

程程也抬頭,眼神很輕,但就是一下讓人閉嘴了。

程程看這些樂隊練習,以及將其他樂隊當觀眾,真的搞表演。期間還有人互相搖人battle,竟有點兒玩說唱的人的意思——其實也不能這麼說,隻能說都年輕氣盛,彼此不服,‘鬥牛’廣泛存在於各類活動中,不是沒理由的。

“美女,你也來一個吧!”之前招呼過程程的那支樂隊,主唱又點了程程。

程程之前沒見過他們,但看周圍人對他們的反應,他們的樂隊應該不弱。

程程沒說話,就慢吞吞地走到了他們旁邊,‘刷’地打開包,拿出了吉他。嘴裡抿著一枚撥片,手指調了兩下弦,確認了吉他的狀態和自己的狀態,這就差不多了。

抿著的撥片被食指和中指夾住,取下。

拿好之後,程程依舊是一句話沒有說,隻是眼神裡露出了一點點的挑釁,像是年輕人掩飾不住的鋒芒。

沒有一點點防備,就是華麗到絢爛的solo,絕對是有技術的人才敢這麼玩兒的。

“這技術...”有人嘖嘖稱奇。

“是挺強的,人美女這麼傲不是沒底氣啊,真是赤摞.%e8%a3%b8的炫技了。”

“我們把那個美女挖過來吧?”

“等等,美女來了,我怎麼辦?”樂隊的吉他手忍不住叫了起來。

“一個樂隊兩個吉他手怎麼了,不行嗎——哎呀,人家是大美女啊!有這種技術的大美女,放在樂隊裡,大家的激情也會更澎湃吧?”

“有一說一,老彭說得對...而且有美女吉他手做招牌,演出也會更多吧?我們樂隊都沒有賣點的說。”

程程師承白浩,風格裡麵帶有強烈的搖滾樂隊黃金時代的氣質,強烈而自信,勇於打破一切,連迷茫也透露出不顧一切味道——一代人有一代人的成長環境,成長環境則造就風格。在當下的風格裡,程程這種也少見了。

少見而迷人。

她在solo的時候,就是有吸引目光的特質,叫人忍不住看她,感受到從內而外發散的能量氣場。看到她就不會懷疑,這確實是個真正的樂隊er。

從這一場solo起,有一些樂隊出於招人的心思,不斷邀請她加入一起練習。程程挑剔著技術,傲氣地隻和夠好的樂隊合作,但卻不讓人討厭。一方麵是,玩樂隊的技術為王,她的態度挑不出錯來。另一方麵就是程程本人的氣質了,她其實是在扮演‘艾米’來著。

艾米作為一部偶像劇的女主角,其人設其實是比較討喜的。彆管她做了什麼,她就是討喜!就連傲氣的樣子,也隻能讓人想到一隻貓咪......

程程處理這種特質,表演出來,就讓人覺得這就是一活在自己世界裡的天才少女,她傲慢一點兒,大家就多憐愛一點兒。這樣的。

程程離開的時候,有個樂隊的人還特意和她一起走...大約是覺得她需要保護?玩樂隊的人其實也魚龍混雜,其中有人人品不好是公認的,但其中也不少赤誠的好人。程程在不斷的回檔中,藝高人膽大,什麼場合都敢闖,也算是見識過了。

縱情肆意的音樂,本身是既不好,也不壞的,它隻是起到了一個放大鏡的作用。讓一些人更沒下限,讓另一些人更真誠純潔。

之後的回檔中,程程作為‘艾米’,繼續在京源影視基地,以及周邊遊蕩。她不去劇組拍戲,而是以一個玩音樂的人自居。除了每天做聲台形表的練習時,她還能記起自己的‘本職’,其他時候她都全心全意當自己是一個十幾歲的叛逆少女,是一個樂隊的吉他手。

慢慢的,她的新‘日程’固定了下來,每天早上做了早課之後,她就去練形體,大約九點鐘時,還可以去預約好的老師那裡上一對一表演課。至於吃過午飯之後下午和晚上的時光,她全都貢獻給了音樂。

這樣其實也比較合理,好多玩樂隊的都晚睡,甚至徹夜‘狂歡’,上午去找場子,都找不到什麼好場子的。

程程一般是吃過午飯就‘買回’自己的老夥計,一把藍色的芬達(fender)。然後直接上樓練三個小時的琴,這會兒就到了下午三四點鐘了,正是樂隊人們開始活躍起來的時間。

程程流竄於周邊任何一塊和樂隊有關的場子。

既做過路邊演唱,也參與過高手眾多的專業場。既流落於商業氣氛很濃,大家都不講究樂隊個性的酒吧,也去過從天黑歡度到天明的私人派對(程程從來沒有等到過自己的天明,隻能午夜十二點就退場)......

她見識越來越多。

正如教過她的幾位表演老師都說過的,演員是一個很需要經曆的職業。角色經曆的東西,你也經曆了,自然就能將角色演的真實可信。

她現在也覺得自己的艾米越來越真實了。

艾米的母親是一位非常出色的語文老師,父親則是十年前就離家出走的‘混賬男人’。艾米曾經不明白為什麼母親對自己的管束那麼嚴格,不允許自己做這個,不允許自己做那個,包括她最喜歡的音樂,母親更是沾都不許她沾,她隻能自己偷偷去學。④本④作④品④由④思④兔④網④提④供④線④上④閱④讀④

這就導致了艾米十三四歲青春期時的極端叛逆,她將攢零花錢買的吉他從寄放的朋友家取回,光明正大地在家裡彈吉他、和母親爭吵,甚至有的時候還會深更半夜出門,然後徹夜不歸。

她和自己認識的玩音樂的朋友到處趕場,也不談錢不錢的,就是享受用音樂抓住‘自我’的過程。她在最青春、最有激情與力量的年紀裡,拚命地發散自己的力量,要用自己小小的身軀去對抗世界!

艾米與母親的和解,是在‘父親’的消息傳回來後——父親死了。

艾米對父親印象不深,也不可能有深厚的感情,但她就像正常的孩子一樣,也會想象父親是什麼樣的。現在她知道了——在去領回父親的骨灰的路上,母親在火車上終於向女兒吐露了曾經。

她的父親年輕時是學音樂的,他讀大學時就像那個時候的時髦音樂青年一樣,組了個樂隊,在圈子裡挺有名氣。那個時候在同一個城市讀師範大學的母親,被同學拉著看了一場樂隊的拚盤演唱會,然後就被那樣的激情震撼了。

從小作為一個乖乖女,母親從來沒有叛逆的時候。但偶爾、偶爾,她也會想要‘出格’,可以說她這一生最出格的事情就是選擇了父親——明知道自己是留不住他的,還是義無反顧。

父親為了母親和女兒,‘安分’地過了幾年家庭生活,一邊做音樂老師,一邊玩樂隊,樂隊更像是一個副業。那個時候,母親以為這樣就好,能一直下去。直到十年前,艾米才四五歲時,父親離家出走了。

一切的東西都留給妻子和女兒,他穿著一件結婚前買的舊棉衣,背著自己的琴就出發了。

“媽媽恨過爸爸嗎?”

“恨過,又愛又恨——有的時候恨的厲害了,又不恨了。我恨他奔赴向音樂,隻想著他自己,但後來一想,那不正是我最初瘋狂愛上他時,他的樣子嗎?”

正是因為父親奔赴向了音樂,母親才隻能牢牢抱住艾米,當艾米展現出對音樂的熱愛,以及極高的天賦之後。母親並沒有一般家長的喜悅,他感受到的隻有冰冷的痛苦,一切都像是多年前的重演。

她的女兒真像他啊,真是太像他了。

這一路是和解之路,當母親決定放開她,讓她自己選擇自己的路時。艾米看到了母親一絲不苟的發髻裡的白發,看到了母親眼睛裡的疲憊與愛——她意識到了自己有多可惡,決定好好做個乖乖女,讓母親放心。

再後來,就是母親暫時去鄉村支教,自己轉學,認識林星和小傑...新的青春篇章開始。

至於艾米為什麼會加入樂隊...表麵上是她成績差的要命,想要好好讀書,考上大學,哪怕是三流大學,也是不太可能的。於是林星開條件,她加入樂隊,他給她補課,保證她能考上二本(林星是學霸來著)。

實際上,未嘗沒有艾米心中本來就蠢蠢欲動的原因。

這樣的艾米,到底會是什麼樣的?一開始程程自己也不知道,她隻是寫了人物小傳,一廂情願地在心裡勾勒出艾米的平麵形象。真正讓艾米變得立體真實,是她演著演著,自己變成了艾米——她才恍然大悟,哦,原來艾米是這個樣子。

在概念明晰之前,她先變成了艾米,隻有變成了艾米,才談得到說艾米該是如何如何。

於是,大街小巷裡的人就邂逅了一位‘艾米’...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