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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夏喻在百無聊賴的夜晚,也邂逅了‘艾米’。

“這種事兒怎麼說的?她不怕以後名聲毀了,接不到戲?”夏喻的助理陪著他出來瞎逛,不時瞄了瞄周圍。發現沒人注意到戴了鴨舌帽,在不夠明亮的路燈燈光下的夏喻,心裡安心了一些。

他說的是程程,程程今天放了劇組的鴿子...雖說也算是打了招呼,沒讓人白等,放在明星身上,也不是那麼過分。但她又不是明星,以她的咖位來說,今天做的這事兒是真的很要命了!

為了她,今天的拍攝計劃全變了,隻能先拍夏喻和包帥的戲。

夏喻不說話,其實他也不太明白程程怎麼這樣,他感覺程程不該是這樣不認真的人。

或許這裡麵有其他人都不知道的內情也說不定——就在他不經心地想著的時候,他看到露天酒吧中心舞台旁有個人,小紅裙、蘋果頭、深眼線、紅嘴唇、雪白的皮膚,背著大大的黑色吉他包,百無聊賴,驚心動魄。

她人在那裡,就好像有一束舞台光罩在她身上,讓她整個人向外微微發光。

順著夏喻凝滯的視線,助理看過去,也一下看到了她,驚呼了一聲:“這不是程小姐嗎?她怎麼在這裡?”

還以為放了劇組一天鴿子,她在搞什麼呢!真沒想到會在這裡看到她,以這種方式...因為太過意外,甚至有一種荒誕感。

放劇組的鴿子,就為了來露天酒吧玩兒?那還真是一玩咖啊。

但這又和程程之前給人留下的印象不符...一時之間,助理都覺得自己是不是認錯了。

夏喻仿佛踏入了一個荒誕的劇目,就像愛麗絲夢遊仙境。一步一步往露天酒吧的方向走,坐到了一個很好觀察舞台的位置。

程程也注意到了夏喻,但沒有上前打招呼,這個時候她是‘艾米’來著。所以隻是冷淡地點了點頭,然後就拉開了吉他包,取出了自己的琴。又一會兒,有人在她背後叫她,於是她跳上了舞台,和樂隊一起演出。

這是下午認識的樂隊,人家缺一個吉他手,同時驚豔於程程的技術,於是約好今天晚上在露天酒吧的演出,程程來幫幫場子。

露天酒吧的燈光很糟糕,感覺上至少落後主流設計好幾年了。而且審美真的很糟糕,顯得非常俗氣。

直到程程的登場,當她掃過吉他的琴弦,那黃金時代濃烈的風格就流瀉而出——在她的襯托下,一切都變了,老土俗氣反而讓這一處舞台有了二十年前,搖滾樂隊黃金時代的感覺,複古而直白。

“那是...程小姐?”助理真的受到驚嚇了,他現在陷入了極大的困擾中,一方麵覺得還沒出名就能放整個劇組鴿子的演員,就不值得喜歡。另一方麵,又不由自主地喜歡上這個正在表演的少女。

她身上強烈的個性化作了實質,以一種舞台風情,叫觀眾如癡如醉。特彆是當她solo的時候,即使是不懂樂隊,不懂音樂的人,也會被帶入她的情緒中。

“沒想到程小姐吉他彈的這麼好,這樣說的話,真的挺適合演艾米的...啊,樂隊表演真精彩。”助理嘟嘟囔囔的。

夏喻忽然說:“不是”

助理:“嗯?”

“表演不好...”

以樂隊來說,表演是失敗的。因為已經完全失衡了,有程程在的地方,觀眾忽略掉了其他,包括主唱。但這又不能說是她的錯,玩樂隊的人哪能因為彆人收斂自己呢?所以才說玩樂隊,要找到合適的隊友,彼此成就,而不是遮住彆人的光彩。

在助理迷茫的‘哪裡不好’的疑問下,夏喻站起了身,走到了台下,對剛剛下台的程程伸出手:

“要合作嗎?”

第70章 熱潮來襲(10)

“你的音樂不行...”夏喻非常嚴肅地指出程程的問題。

程程, 或者說‘艾米’,以一種看傻逼的表情看他:“你在教我做事?”

在舞台旁,夏喻邀請了程程合作玩樂隊——夏喻確實是有樂隊情懷的, 不然也不會寫了那麼多樂隊專供的歌了。隻不過,在十幾歲的時候,他沒有遇到誌同道合的朋友, 再之後他成為有名的唱作歌手,就更不可能玩樂隊了。

“你的技術可以,但你的音樂不行。”夏喻堅持自己的看法, 他在音樂上一貫有自己的堅持。

如果是程程, 這個時候應該能理智考慮夏喻在音樂上的能力, 明白他說這個話是可信的。但她現在是‘艾米’,是自己一個人去對抗全世界的艾米,所以她沒有考慮那麼多,而是頑強地堅持著自己。

“說我音樂不行, 還要邀請我合作, 你傻逼嗎?消遣人嗎?”收好吉他,程程轉身就要走。

夏喻攔住了他,這個常常是‘與世隔絕’,沉浸在自己世界裡,像永不長大的小飛俠一樣的男孩兒,忽然前所未有地強勢起來:

“我教你,音樂不是那個樣子的。”

想要說明一個人不合適,需要千千萬個理由,而想要確定一個人合適,往往隻需要感覺。在十幾歲的年紀,夏喻也曾經抱著自己的貝斯孤身上路, 以現代人的方式流浪。那個時候他想要找到誌同道合的夥伴,大家一起玩音樂,但最後他沒找到。

他遇到過有才華的人,遇到過有個性的人,甚至遇到過能懂他的知音。但是沒有用,他的感覺告訴他,不是這個,也不是那個。如果要選擇一個人和他踏上一段旅途,這些都不行。

所以,他要尋找的是才華、個性,還是彆的什麼嗎?有一定標準嗎?過去他以為有,他以為自己沒有選擇哪一個人,是因為他們的才華、個性還不夠——現在再來看,或許並非如此。

隻是沒有遇到正確的那個人而已。

遇到他,就不用在意才華和個性,不用在意他懂不懂自己了,甚至她在音樂上淺薄的可笑,他也願意教——他之前好像搞錯了什麼,一直在等一個人可以不斷接近自己,但現實是,他也可以踏出自己那一步,一步一步走過去。

“你教我?怎麼教我?”

‘艾米’雙手抱%e8%83%b8,微微抬起下巴,下巴尖尖的...有點像貓,夏喻好不容易支楞起來的氣勢,一下就跑掉了。忍不住左顧右盼,就是不看程程,手動來動去,一會兒打開,一會兒又蜷了起來。

“就...就教你...”

‘艾米’似乎是覺得有點兒意思了,見好就收,真的就跟著夏喻走了。

夏喻帶程程回酒店,進自己的房間。

助理:我特麼...【我裂開了.jpg】

夏喻不在乎助理怎麼想,也不在乎他會怎麼和江琛報告。程程就更不會在乎了,對於程程來說,回檔時是最肆意的,她根本不用考慮這之後的‘連鎖反應’,一切都隻要當下開心就好。

夏喻是正經給程程上音樂課,不是那種一板一眼的音樂課,與其說是教程程做音樂,更像是教她怎麼鑒賞。先鑒賞,多聽多看,然後再形成自己的風格,至於做音樂,那是後麵的課程了。

快要到午夜十二點的時候,程程看著夏喻。夏喻清了清嗓子:“今天先到這裡叭...之後我慢慢教你。”

“你要繼續教我?”程程向他確認了一遍。

夏喻似乎為她的說法迷惑,但也沒說什麼,隻是確認:“是,我繼續教你。”

他從來不是半途而廢的人。

程程知道這有些‘投機取巧’了,但她一點兒也不羞愧,點了點頭:“好啊,我會再來找你的。”

這一次的回檔結束之後,程程依舊是每天早上出早課,上午練形體、上表演課,下午練吉他。不過晚上到處趕場子的事就免了,她觀察到這一天她不在劇組時夏喻的‘作息’之後,就直接堵人了。┇思┇兔┇網┇文┇檔┇共┇享┇與┇在┇線┇閱┇讀┇

他說的,要繼續教她音樂的。

夏喻是一個挺有責任心的人,白天要拍戲,不可能叫出來‘上課’,所以程程選擇了晚上的時間。至於強買強賣,擔不擔心人家不買賬,那是沒有的——程程就是再傻,也該感覺到了,夏喻對她有相當程度的好感。

挺好,說明快兩年了,夏喻喜歡的類型一點兒沒變。

被偏愛的,有恃無恐...她意識到了,並且利用了他對她的好感。

雖然覺得她奇奇怪怪的,但他並沒有拒絕她。

每次回檔都來上‘夏喻老師’的課,程程才明白夏喻為什麼說她的音樂不行。她是跟著白浩學了吉他,而且在這麼多次回檔裡積累了不少音樂素養,結合她曾經的聲樂基礎,以及上輩子做偶像歌手的經曆...她的音樂糊弄外行人,甚至糊弄某些同行,是夠了。

但也就僅此而已了,她的音樂缺乏內涵,連個態度都沒有——說到底,她從一開始就不是奔著音樂來的,所以根本沒考慮過這些。

現在夏喻是在替她補課。

因為有不算差的積累,所以一旦有個水平高的人給她點撥通了,這一點上程程是成長很快的。也就是二十來次課吧,程程就覺得可以了——不是說音樂上她到頭了,而是剩下的靠夏喻上課,用處就不大了。

邊際效應遞減嘛。

於是每一個2014年6月28日的夜晚,程程又恢複了之前的安排,到處趕場子。在一個看不到天明的夜晚裡,無儘地揮灑自己的音樂、自己的能量。

這個夏天,真是永遠不能結束了。

程程再一次遇到夏喻,已經是一次路燈演出時的事了。說是路燈演出,其實就是街頭演出,找個演唱也不算擾民的路燈下,有一把吉他就能開整,所有人不在乎彆人的眼光,就痛痛快快唱自己。

這類演出的質量可想而知不會太高,玩樂隊的人,稍微有些能力的,應該也是接有償演出,再不然就是圈子內的玩耍。街頭表演,那不就是賣藝了?一個人、一把吉他就行的民謠,賣藝的挺多的。一個樂隊家夥那麼多,街頭賣藝的幾乎看不到。

不過也不能一概而論,總有一些‘獨特的家夥’,偏要和彆人不一樣唄。

程程就臨時組了一個樂隊,人家是一個兩人樂隊,一男一女,有一把吉他,一個鍵盤手,到處流浪,做街頭演出。賣藝的錢足夠,他們就這樣生活,賣藝的收入少,就會在一個城市稍微停留,找地方打零工,掙出旅費來。

他們三個人在一個人流量不算小的街道旁,一盞路燈下,自顧自表演起來。

與其說是表演,不如說是程程在和這個樂隊交流音樂,玩兒的還挺高興。

夏喻透過圍觀的人群,一下看到了人群裡的程程。她穿一件麻質襯衫,一條藍色的半身長裙,耳朵上掛著羽毛耳環,靜靜地彈吉他,眉目如畫。忽然之間,就叫這個盛夏也浪漫了起來。

他沒有離開,也沒有上前,就站在原地,看她靜靜地演奏。在夏喻的眼裡,他在自己的世界裡,她也自成一個世界,然後其他所有人算一個世界——這種感覺太奇妙了。

明知道她不可能來到自己的世界,但還是會為發現一個和自己一樣的人振奮。

對於此刻的夏喻來說,他不需要她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