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貫的漠然,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看書。

身後的易臣再不敢惹她了,正如赫連胤所說,易臣得罪不起赫連胤,自己扛下了所有罪責,被老師記了一次大過,撤去體委的職責。

為了度過安穩的校園生活,易臣和薑武還給赫連尹寫了一封道歉信,站在講台上大聲朗誦,據說這是赫連胤的命令,要不就照辦,要不然事情沒完。

易臣和薑武站在講台上,讀著寫得歪歪扭扭的道歉信,惹笑了赫連尹,她低下頭,艷色%e5%94%87畔生花。

她是赫連胤妹妹的事情在校園裡轟動了兩天,就被一件驚天新聞蓋了過去,新聞當事人乃她的同桌任夏瑾本人是也。

任夏瑾的日記丟了!

任夏瑾的日記被唐芯撿到了!

接著,任夏瑾日記裡的內容被流傳了出來。

據說有幾篇日記是這樣的,任夏瑾在日記裡重複寫道——

日記1:你們有什麼好吵呢?媽媽,請不要說是為了我!想離婚就離婚吧,我早就想離開這個家了!

日記2:求求你們說話要算話,離吧!別在折磨我了,就讓我一個人清淨清淨吧。

日記3:爸,媽,你們為什麼不離婚?為什麼要生下我?假如你們沒有相愛,這世界就不會有我了,那該有多好?

第20章 全校公敵

然而這幾篇日記還不是最嚴重的!

最嚴重的——

是她早戀了。

按照國家教育的觀點,隻要是上學期間暗戀明戀苦戀單戀,隻要被發現的,都叫早戀,不管你是四五歲,還是十四五歲。

任夏瑾喜歡上她初一的同班同學,那個男同學擁有一切女孩愛慕的優點,優秀高大,俊朗儒雅,言辭幽默,還能打籃球,簡直就是所有女生心目中的男神。

這個男同學,正是赫連胤的好兄弟,韓洛宵。

任夏瑾在日記裡寫道,她上初一的時候,男生們因為擠兌她,常常從課桌裡伸出腳來絆倒她,有時候她起身回答問題,男生們會偷偷挪開她的椅子,讓她摔在地上。

久而久之,她對男生產生了一種恐懼意識,不敢接觸男生,也不敢跟男生說話,每次經過過道時,若有男生堵著,她都是靜靜地等到男生察覺她為止,不敢出聲讓男生借過。

直到那個冬日,霧氣攏起淡淡的朦朧,她被一個胖同學堵在過道上,那胖同學正在跟韓洛宵幾人說話,口若懸河的,完全沒有意識到任夏瑾的存在。

忽然,談笑風生的韓洛宵踢了那胖子%e5%b1%81%e8%82%a1一腳,「喂,人家要過呢,胖子你讓開!」

那是第一次,有人向她伸出了援手,儘管隻是那麼微不足道的一句,但是任夏瑾感動了,她心中覺得溫暖,亦覺得這個男生很靠譜,很有安全感。

胖子閃開後,任夏瑾低頭經過,走到自己的位置上,好一會才敢抬起頭,她默默地看著那人優雅的背影,挺拔地混在人群裡。

「我忘了道謝了。」她心裡想。

一個人在另一個人心裡投下影像,也許隻需要短短一秒時間。

往後的日子裡,她總不由自主地留意他,關注他,目光在他身上小心翼翼的遊離,像是每天中,乾的最幸福的事情。

她偷偷看著他,聆聽女同學談論他,坐在賽場上默默為他加油吶喊,一舉一動,一言一行,都無不在映她的眼裡,刻在她的心裡。

誰的青春不騷動?

任夏瑾雖然自卑,但也有青少年萌動的心思,一樣會有漣漪暈漾,不過她知道自己就是一片不起眼的綠葉,不會沉迷於其中,像她這種低微的女孩是不配喜歡他的,所以她沒表現出任何異樣,學業也毫無影響。

可花樣年紀的悸動由不得她掌控,她思念他,思念得壓抑,她總在想,哪怕他隻是對她笑一笑,枯燥乏味的學習生涯就可以從此點綴。

青春是動盪不安的,不問緣由,不問對錯,隻因不經意的滴水之恩,從此芳心暗許,風雨不改。

那人在她心中極具魅力,連眼角髮梢都透著驕傲,讓她移不開視線,她心中痛苦,唯有把一切寄托在日記本上。

她是迷茫的,很希望把這個美好的秘密分享出來,可是她沒有朋友,老師更不可能,家人隻會責罵。

這個時候的任夏瑾,敏[gǎn]又脆弱,甜蜜又悲傷。她沒想過要個結果,隻想有個傾訴的地方,這樣暗暗喜歡已是不錯。

可任夏瑾沒有想到,她的日記本丟了,或者說不是丟了,而是被唐芯偷了。

她的日記在校園裡掀起了軒然大波,唐芯還將她的日記本交給了老師,她被請了家長,日記中詛咒自己父母快點離婚的內容被任夏瑾的媽媽看到了。

任媽媽站在教學處裡,迎麵就把任夏瑾狠狠扇了個巴掌!

任夏瑾像被巨雷劈中,臉色慘白得彷彿是個死人。

任媽媽把日記摔在任夏瑾的%e8%83%b8`前,這破舊的日記本裝載了太多的痛苦,哀歎一聲落到地上。

「我這麼辛苦把你拉扯長大,你居然詛咒我跟你爸爸離婚!你真是不要臉,不思進取!我供你上學,是為了讓你好好唸書,將來報答父母,不是讓你仇恨父母,沒事閒的看男人!你懂不懂得矜持兩個字怎麼寫?你要不要臉?到底你知不知道?女孩子最重要的就是一張臉,你怎麼可以這麼下作……」

任媽媽的話有板有眼,像一柄柄冰冷的刀,重重地插在任夏瑾的心坎上,所有的老師和同學都看著,看著任夏瑾血淋淋的傷口被扒在陽光下,撒上海鹽。

空氣中都是壓抑的黑雲,夾雜著雨滴,辟裡啪啦地落在窗台上,就像任夏瑾被吹打得千瘡百孔的心,她心如死灰地從教導處裡出來,臉上的巴掌印觸目驚心。

任媽媽罵完女兒就回家了,而任夏瑾的日記事件並沒有在校園裡落幕,她同時背負了老師,同學,家長的失望,變成一個不折不扣的賤人!

在同學們眼中,詛咒父母離婚是大逆不道的,而任夏瑾不止做著大逆不道的事情,還敢暗戀學校的名人之一,韓洛宵。

像她這樣低如塵埃的醜女,居然敢幻想著學校名人韓洛宵,簡直就是找死!

她變成了全校公敵。

詛咒父母的人不值得被同情!

校園裡無論男女都極度排斥她!

韓洛宵的粉絲紛紛找到她,也不分青紅皂白,『啪啪啪』幾聲,巴掌紛紛落在她臉上,任夏瑾沒有反抗,低著頭,頭髮被扇得一甩一甩的。

「就你這個賤人也配喜歡洛宵嗎?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長得就跟博物館裡的恐龍似的,讓人看了就反胃!」

「就是,還天天把洛宵寫在你的日記本裡?你要不要臉啊?人家要是知道你做了這樣的事情,估計飯都吃不下了!」

「臭不要臉的!賤人!心理扭曲!醜八怪……」

語言可以救活一個人,亦可以殺死一個人。

在漫無盡頭的辱罵中,任夏瑾的情緒近乎崩潰,十三歲的她畢竟是個孩子而已,承受不起這樣眾叛親離的壓力,她的頭越壓越低,淚水劃過臉頰,已起了鑽牛角尖的念頭。

既然活著這麼痛苦,不如死了算了!

第21章 自殺事件

第一天晚上,任夏瑾不敢回家,她無力麵對父母的苛責和失望,在學校門外坐了一夜。

路邊的野花已經悄悄綻開花蕊,粉白嫩黃,星星點點,不為人注意地盛放著自己所有的芬芳。①本①作①品①由①思①兔①網①提①供①線①上①閱①讀①

就像她對韓洛宵晦澀的感情,隻是想偷偷喜歡著他,這也是錯的嗎……

夜色已深。

任夏瑾呆滯地望著前方,腦子裡總有一個聲音在折磨她即將崩斷的心弦。

活著是沒有意義的……

死了就會快樂了……

你去死吧……

去死吧……

她頹然地坐了一夜,直到日光來臨,校園裡漸漸熱鬧了起來。

宏偉壯觀的學校門外。

歡聲笑語融成一片,男孩們沿途嬉笑打鬧,女孩們交頭接耳,肆意地揮灑著美麗的年華。

任夏瑾背起自己的書包,平靜地走進校園裡,她的目光死氣沉沉的,所過之處,皆被染上一片絕望的氣息。

男孩們輕蔑地看著她,女孩們則指著她竊竊私語,她沒有理會,也沒有去上課,去小賣部花三元買了一把美工刀,然後平靜地走進了女廁所……

**

距離上課時間還有五分鐘。

赫連尹去女廁所小解。

女廁所一直是鬼神傳說的盛傳之地,不管是學校,貿易公司,百貨商場,隻要是大型地兒的女廁所,都會透著一股陰涓涓的詭異氣息。

正所謂男為陽,女為陰,按照歷史幾千年來的風水學推理,男廁所為最陽之地,而女廁所為最陰之地,所以校園鬼故事的開端都是這樣的:午夜十二點,某某某總是聽到奇怪的聲音,像是從女廁所傳出來的,膽大的她決定去一探究竟,接著就看到空中飄著一件紅衣,還有女人淒厲的笑聲……

這些鬼故事盛傳在校園裡,但凡課間沒事時,女孩們總要拿出來跟小夥伴一起驚悚分享,而自從科學家證實有殭屍的傳聞流出來後,女孩們更是坐立不安,聽說那些偷渡來港的人都半路淹死在海中了,海水是鹹的,保存了他們不腐的屍體,七七四十九天後,那些屍體被月光一照,都變成殭屍了,他們是沒有方向感的,沿途跳啊跳啊,一直跳進了國際雙語中校……

比起女鬼,殭屍的傳說就驚悚多了,於是危言聳聽的同學開始盛傳,學校的女鬼都被殭屍趕出去了,由於殭屍不得見日光,而女廁所又是陰氣最重的地,殭屍需要躲在陰氣重的地方養精蓄銳,然後半夜出來覓人食血。

男同學們都煞有其事地說:「現在殭屍就躲在學校其中一個女廁所裡,據說哦,殭屍很喜歡躲在女廁所單間的門後,要是哪個同學運氣不好,那就倒黴了,要遇上殭屍的,單間小門一關上,殭屍就會趁機倒下來,咬斷那同學的脖子。」

這話嚇壞了無數女同學,於是一傳十,十傳百,嚇得全校的女同學都不敢去上廁所了,就算要去上廁所,都要屏息,因為殭屍沒有方向感,隻靠呼吸尋人,而看不見屏著呼吸的人。

這是多麼可笑的傳說啊,但是同學們深信不疑,有些膽小的,甚至把尿憋著,怎麼也不肯去上廁所,直忍到回家了在解決。

而自認為機智的女同學們,便選擇了滴水不進,她們有理有據地認為,不喝水就不會想上廁所了,那麼就不用去可怕的女廁所裡了,想來也確實機智,比起被殭屍咬死的悲慘下場,當然是不喝水比較機智了。

單純活潑的少女們,若不到人有三急之時,是絕對不會呆在女廁所裡的。

所以當赫連尹聽到細微的嗚咽時,她第一反應是打了個寒顫,然而一秒後,她的表情恢復了平靜。

緊閉的單間小黃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