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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他在打濕了鞋襪之後還洗了個冷水澡,亦或者大晚上在外麵散步散到渾身冰涼,似乎都不是能對向晴說的事。

幸好向晴也沒有問,她麵帶擔憂地打量了一下路崢,又抬手在他額頭上試了一下溫度,就皺起眉頭來,“是感冒了嗎?好像有點發燒,要不要去醫院?”

“不用。”路崢皺眉。

他曾經在醫院裡住過很長一段時間,並且被迫接受自己已經失去父母這件事,所以對那個地方有一種天然的抗拒。若是平時,他或許還會掩飾一下,但這會兒路崢難得顯露出了幾分任性。

好在感冒這種事可大可小,向晴猶豫了一下,便也作罷,隻是推了他一把道,“生病了還站在這裡乾什麼?趕緊躺著去,我去給你拿藥。”

向晴匆匆下樓,沒一會兒就回來了,不僅帶來了退燒藥和體溫槍,還端了一碗粥。

她將托盤放在床頭櫃上,拿起體溫槍,對著路崢滴了一下,一看讀數,果然發燒了。然後才端起粥碗塞進他手裡,“說是這個藥不能空腹吃,先喝粥再吃藥吧。”

路崢乖乖接過碗,小口小口地用勺子舀粥喝。

他垂著眼睛,沒有去看向晴,心下卻忽然有了一種明悟:人總是會生病的,以前再痛苦再難受都沒有覺得捱不住,現在不過一個小小的感冒就變得脆弱又矯情,或許不過是因為身邊重新有了可以依賴的人。

知道有人會關心,有人會在意,所以就不必再強撐了。

第63章 小王子

◎路崢立刻抬起眼,一瞬不順地看著她。◎

喝完粥, 吃完藥,向晴收拾東西走了,路崢重新躺下來, 心中若有所失。

人心貪婪, 輕易得到了什麼, 就會渴求更多。

就像此刻,他明知道向晴對自己的關切已經足夠多, 作為朋友來講無可挑剔,卻還是不滿足,不希望她離開。

縱然他可以不將這樣的念頭表露出來, 不讓向晴察覺,卻騙不了自己, 更不能讓心底的失落減少半分。

正自琢磨著, 房門忽然又是輕輕一響。

路崢抬頭看去,見是向晴從門口走過來,心都像是被人輕輕撥動了一下。

他想問“你怎麼又回來了”,最終卻還是抿著唇, 一語未發, 隻是微微彎起的唇角, 和閃著光亮的眼睛, 泄露出了他此刻的好心情。

路崢不得不把被子往上拽了拽,遮住自己臉上的表情。

向晴誤會了這個動作,不由問道,“還是很難受嗎?要不要睡一會兒?”

“有一點。”路崢小聲說, “睡不著。”

“唔, 那怎麼辦?”向晴有些苦惱地皺起眉頭。

路崢眨了眨眼睛, 其實他的眼睛還是酸痛的, 就算睡不著,閉目養神一會兒,也會舒服一些。

但他舍不得。

也許是因為生了病的人比較脆弱,路崢明明打定主意,不會讓自己的心思困擾向晴,此刻卻仍忍不住眷戀這一點溫柔,甚至本能地想從對方身上攫取更多。

“我記得,”他想了一會兒,慢慢開口,“小時候我媽經常會唱一首搖籃曲,很好聽。”

向晴:“……”

她想說“我又不是你媽”,但想到路崢早早失去了父母,這一幕在他幼小的心靈裡,或許是少有的足以慰藉懷念的場景,便也不好意思刺人了。再說,他還是病人呢。

她隻能道,“那沒辦法,我也不會唱歌呀!”

“嗯,沒有要讓你唱歌的意思。”路崢說道,隻是聲音悶悶的,連眼睛裡的光亮似乎都黯淡了一些。

向晴又忍不住心軟了,她輕輕地歎一口氣,拉了椅子在床前坐下來,掏出手機道,“這樣,我給你念會兒書吧。分一下神,可能就沒那麼難受了,要是能催眠就更好。”

路崢立刻抬起眼,一瞬不順地看著她。

向晴捧著手機操作了一陣,好歹也算是睡前故事,還是給病人聽的,她思來想去,終究還是決定選擇一個輕鬆一些的童話故事。

最後,向晴在《灰姑娘》《白雪公主》和《小紅帽》之間,選擇了《小王子》。

提起小王子,人們似乎總是津津樂道於他和他的玫瑰,他和他的狐狸,馴養與被馴養,愛與被愛。

可是向晴印象最深刻的,卻是它開頭的這個故事。

當六歲的主角在書裡看到一條蟒蛇將野獸整個吞下,然後花費六個月的時間在睡眠之中將之消化的過程之後,就自己畫了一幅畫,但當他將畫拿給大人們看時,卻沒有一個人能認出來,哪怕他將剖麵圖畫出,大人們似乎也還是難以理解。

“真妙啊!”第一次看到這個故事的時候,向晴就在心裡這樣為主角的奇思妙想而讚歎過。

現在翻開它,再看一次,也還是一樣,覺得他真是個妙人。

並且為自己終於長成了一個還不算那麼平庸、乏味的成年人而慶幸。

於是向晴先不念故事,而是含著笑,將那張主角的塗鴉之作放大在手機屏幕上,遞到路崢眼前,問他,“你覺得這是什麼?”

“……一頂帽子?”路崢不太確定地道,“但似乎有點過於抽象了。”

向晴於是笑了起來,給路崢看了主角的第二幅作品,蟒蛇肚子裡裝著一頭大象的剖麵圖。

然後,她才從第一章 的開頭念起。念到最後一段時,向晴的語氣裡已經帶上了幾分揶揄。

“當我遇到一個頭腦看來稍微清楚的大人時,我就拿出一直保存著的我那第一號作品來測試測試他。我想知道他是否真的有理解能力。可是,得到的回答總是:‘這是頂帽子。’我就不和他談巨蟒呀,原始森林呀,或者星星之類的事。我隻得遷就他們的水平,和他們談些橋牌呀,高爾夫球呀,政治呀,領帶呀這些。於是大人們就十分高興能認識我這樣一個通情達理的人。”

路崢很好地接收到了這種揶揄,於是他也微微笑了起來,心悅誠服地承認,自己在這方麵的想象力的確貧乏。

從前,他不以這種貧乏為念,因為他的重點在另一個領域。而現在,他也不以這種貧乏為恥,甚至,路崢有些慶幸自己沒有看過故事,能讓向晴那捉弄人的小把戲得以實現。

故事的第二章 ,主角終於遇到了小王子。

當小王子一口說出那張畫是一條肚子裡裝著大象的蟒蛇時,雖然是意料之中的發展,但路崢仍覺得,自己心底的喜悅與感動,或許完全不弱於故事裡的主角。

隻因為他雖然沒有那麼多的奇思妙想,但卻比任何人都更能理解主角在成長過程中所感受到的那種孤獨。

幸好,主角遇到了小王子。

而他遇到了向晴。

……

生病的人是享有特權的。

路崢對這一點或許並不完全地了解,卻已經本能地運用起了自己的這份權力。

接連兩天他都待在房間裡,飯是向晴端上樓來的,水是向晴遞到手邊的,還隨時可以點名要一些不那麼出格的服務。

不誇張地說,除了不能趴在她的膝上撒嬌之外,向晴對他的照料,甚至比記憶中的母親更加體貼入微。

如果說以前路崢有七分的病,會忍住四分,隻露出三分。那麼現在,他就是在七分病的基礎上,又演出五分,顯露出來就成了十二分。

一個小小的感冒發燒,嚴重得簡直快趕上絕症了。

尤其是第二天,一早起來路崢就感覺嗓子發癢,一整天止不住的咳嗽,讓人擔心他真的把肺給咳出來。

向晴索性讓廚房燉了一大罐的梨湯,隔兩個小時就讓路崢吃一碗。∮本∮作∮品∮由∮思∮兔∮在∮線∮閱∮讀∮網∮友∮整∮理∮上∮傳∮

大熱天的喝湯,路崢每次都喝得渾身冒汗,偏偏還不能吹空調,十分折磨人。

但到了晚上,咳嗽的症狀似乎就好了很多。他泡了個熱水澡,上床睡覺。等到第三天早上醒來時,燒也退了,也沒有鼻塞流涕了,咳嗽也好了,連精神似乎都健旺了許多。

隻有聲音還有一點點的啞,但那已經無傷大雅了。

路崢坐在床頭,悵然若失。

這病怎麼這麼快就好了,說好的病來如山倒,病去如抽絲呢?

確定他已經好了,向晴也收起了對病人的溫柔體貼,冷酷地催促他,“既然好了,那下樓散步嗎?你已經兩天沒出門了。”

路崢隻得打起精神,跟向晴一起出門。

兩天不見,院子裡的花草似乎又變得更加茂密了一些。路崢多看了幾眼,確定那不是自己的錯覺。最近本來就是雨季,也正是雜草瘋狂生長的時節,但即便如此,這長勢也過於喜人了。

留意到他的視線,向晴也放慢腳步,朝路邊的草叢看去。

高考結束,短期目標成功達成,她一直緊繃著的神經也都鬆弛下來,也有心思去關注周圍的環境了。

向晴很快就發現了重點,她看看自家院子裡的花草,又看看隔壁院子裡的,有些不確定地問,“咱們家的植物,是不是長得太好了?”

就說搭在籬笆上的這一叢紫牽牛,都已經快把木質的籬笆完全淹沒了。還有牆根上的爬山虎,已經長滿了一麵牆,快攀到屋頂上去了,明明去年她搬過來的時候,隻有現在的一半。

至於院子裡開得擠擠挨挨,仿佛下一刻就能爆開的各色花朵,就更不用說了。

向晴記得,入春之後,家裡的切花就從來沒有斷過,根本不用去外麵采購,直接從花園裡剪幾枝就夠了。但現在一看,也完全看不出被修剪過的痕跡。

路崢正要說話,手機忽然響了一聲。

他隻得拿起手機,先去查看消息。等他處理完了助理發來的緊急文件,再抬起頭時,便見向晴已經走進了花叢之中,正伸手將一枝開得正盛的月季攀下來,仰頭輕嗅。

剛剛從天邊升起的太陽,灑下一片金色的日光,給她和花都鍍上了一層金燦燦的的濾鏡。

這場景美得像畫,幾乎有一種聖潔的感覺了。

路崢平日裡對這些是頗為鈍感的,但此刻卻心下一動,下意識地舉起手機,將這一幕定格在了屏幕之中。

“哢嚓——”

快門響起的聲音驚動了不遠處的人,向晴微微訝然地轉頭看了過來。

路崢有些窘迫地收起手機,他很少使用拍攝功能,事先根本沒有意識到還有快門聲的存在,導致他的行動完全暴露。

好在向晴並沒有在意,她鬆開手中的花枝,像是被路崢的動作提醒,也從口袋裡掏出手機,開始拍照。並且拍著拍著,就轉過身來,將路崢納入了她的鏡頭之中。

路崢下意識地挺直了脊背,提起精神。

向晴卻反而不滿意了,“太僵硬了你……放鬆一點,明白?”

但路崢顯然是個越被提醒,就越在意鏡頭的菜鳥模特——或者說,在向晴麵前的他是這樣,因為太想把自己最好的一麵展現出來,所以反而顯得用力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