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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這幾乎是另一個境界,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

付聲的吉他,又上了一層。

嚴歡和眾人還未從歌曲中回神,付聲已經放下了吉他,大步向他走來。

“你……唔!”

根本不給他時間出口詢問,付聲摟住他的後腦勺,以%e5%90%bb封緘。而他的眼睛,就像在燃燒著黑色的火焰。他看著嚴歡,沒有說話,兩人卻心意相通。

世上最幸運的事,就是你愛的人和你,都有一樣僅次於彼此最愛的事物。對於嚴歡和付聲來說,這就是搖滾。他們因此相識,因此分離。搖滾之重,是生命中無法隔離的血脈。

而現在付聲用一首精心準備的歌曲,填補了兩人從未正式說出口的告白。用搖滾,來宣示他們的愛。

這是融入骨髓的愛,你,還有搖滾樂。

在場的人都大聲地起哄,為兩人慶賀鼓掌吹口哨,氣氛一時間攀升到最□□。就連貝維爾在看見眼前這一幕後,也明白自己不可能插足。他懨懨地歎了口氣,KG隊長在一旁安慰這個剛剛失戀的家夥。

“我有一種錯覺。”向寬一邊鼓掌,一邊用吃醋的口%e5%90%bb道:“這兩人根本不是來參加音樂節,他們是來度蜜月的吧!”還老是大庭廣眾之下秀恩愛,刺激他這個與女友相隔兩地的男人。

陽光微微一笑,不做表示。

然而在場所有人,包括付聲在內都沒有想到,嚴歡在幸福之外還有一個意想不到的麻煩。

“你就不能閉上眼睛嗎!”嚴歡惱怒地痛斥。正和付聲%e5%90%bb到高/潮,卻被某老鬼突然冒出的笑聲掃了興,他覺得自己都快要不舉了!

“年輕人真是按捺不住。”JOHN調侃道:“你以為我想看你倆%e4%ba%b2嘴,你以為我願意三百六十度無死角的監視你?你以為我不想在你擼……”

“夠了夠了!快閉嘴!”嚴歡連忙製止他,防止他暴露更多自己的隱私。“我錯了,我再也不嫌您煩了。可是下次,我希望你能安靜一點,行嗎?”

JOHN哼哼兩聲,“彆隻顧著談情說愛,彆忘接了你們是來乾嘛的。”

經他這麼一提醒,嚴歡看了下天色,這才意識到他們這是在準備音樂節的排練中。

“那個,現在幾點了?”他猶豫了一下,問。

這麼一問,在場所有樂手臉色都一白。

“啊啊啊!已經九點十分,離開場不到一個小時!”有人慘叫起來。“我還沒有調音!”

一時之間,現場一片慌亂。

“我的譜子!”

“誰看見了我的鼓槌,誰看見了我的鼓槌?”

有人在找裝備,還有人在尋人。

“知情者有賞,誰知道我們主唱去哪了?我從早上來就沒看到他人!”

之前光顧著看戲,不少人都忘了正事。經嚴歡這麼提醒,樂手們手忙腳亂地做開幕前最後的準備。向寬看了眼%e9%b8%a1飛狗跳的人們,在看了看站在自己身旁,從頭至尾都保持著清醒的陽光,疑惑道:“你沒有看時間?怎麼不提醒我們?”

陽光眨著眼,無辜地笑道:“我也忘了。”

向寬發誓,信他才有鬼!

在一場意想不到的慌亂中中,第三舞台的樂手們終於完成了他們最後的準備工作。

上午十點,音樂節正式開幕。

組織方鳴十二響禮炮,彩花從天空中緩緩飄落。一直被堵在門外的樂迷們,終於被允許進場。那一刻,簡直是猛龍過江,黑壓壓的人群猶如一條巨龍向會場四個舞台湧來。嚴歡仿佛聽到腳下的大地都震動了一下。

第三舞台,可以容納五萬人的現場,開幕十分鐘,人群已經陸陸續續到來,占據了整個空地。最先熱場的是美國本土老牌樂隊,兼有說唱風格的主唱挑動著人們興奮的情緒。站在後台的嚴歡,隻感覺一陣一陣的熱浪襲來。

那不是太陽炙烤的熱度,而是數萬人齊聲歡呼散發出來的二氧化碳。人潮已經HIGH翻到如此地步,如果此刻在人群上空收集人們蒸騰出的熱氣,估計不出一會就能收集滿滿一車的水!

在這個最炎熱的夏日,帶來了最火熱的音樂節。

悼亡者排在下午第七個出場,不前不後的位置,隻有兩首歌。在他們登台之前,台下的樂迷們一直在喊著前一支樂隊的安可。對於後麵的樂隊,這可說是不小的壓力。因為如果你的表現不比之前的人出色,那就會被樂迷們毫不留情地趕下台。

而排在悼亡者之前的樂隊,正是Mr.Big。

嚴歡深吸一口氣,握緊自己手中的吉他,隻覺得這一次比之前任何一場演出都還要緊張。他的心臟在%e8%83%b8腔裡不安分地跳動著,仿佛隨時都要跳出來。

台上,現場DJ已經在報幕了。

“下一支樂隊!讓我們期待來自遙遠中國的——The Prayer!”

作者有話要說:  再想歌詞我就剁手!&gt_&lt

甜吧甜吧,使勁甜吧,嘿嘿。

PS:感謝大家的推書。這裡糾正我昨天犯的愚蠢的錯誤,正確的書名是《造紙紀》而我打成了折紙orz

☆、伍德斯托克(四)

登上舞台的感覺,隻有站在台上的人才能體會。

被無數雙眼睛注視著,被數萬人高呼著名字,那一刻就像是全世界都在屬於你,你成為了獨一無二的寵兒,眾生之王。

這種掌控一切的感覺,會讓人上癮。

嚴歡幾乎覺得耳鳴,初上台的那一秒,他耳朵裡隻聽見嗡嗡的聲音。萬人一起呐喊的聲音,好像一個迫近在耳邊的暴風,將他投擲到一個紛雜繁亂的世界!

等到好不容易適應了現場的嘈雜後,嚴歡發現,自己此刻正站在萬人陣的最中心——全世界最大的舞台之一。台下,無數雙眼睛就像是高能的聚光燈,炙熱地照耀著舞台上的樂手們,緊盯著他們每一個動作,從中找出每一絲細小的紕漏。

即使是見慣了大場麵,在那一瞬,嚴歡在這一刻還是犯了個老毛病——他怯場了。輕撫著琴弦的手指在微微顫唞,但是他自己卻沒有注意到。

彆緊張,這是你等了三年的舞台,這是證明悼亡者實力最好的舞台!你不能將他搞砸。

嚴歡努力使自己鎮靜下來,卻沒發現他的緊張早已經被另一個人看在眼裡。

付聲上前一步,悄悄握住他的右手。

“你可以。”

嚴歡回頭,望進他黑色眼睛裡。那眼中隻有信任和信賴,沒有一絲懷疑。在這樣的注視中,嚴歡的心也安定下來。

“抱歉。”他道:“我總是在關鍵時刻掉鏈子。”

付聲緊了緊手。“如果你站在這裡還不緊張,那才是不正常。”

嚴歡輕笑了一聲,知道他是在安慰自己,但是奇跡般地心裡也確實好過許多,之前的膽怯像是被風吹散。現在他依舊是有一絲緊張,但更多的卻是自信。因為有付聲,有陽光和向寬,隻要他們還站在自己身後,嚴歡就不再畏懼。

悼亡者和舞台工作人員打好手勢,演出即將開始。

人們的喧鬨也逐漸減小,開始期待這支樂隊將會有怎樣的表現。

一切都進行的很好。

向寬的鼓聲就是行軍的號令,指引著整支樂隊的方向。等到付聲的吉他響起,才是徹底震驚了台下的聽眾。華麗的高音,低沉的變奏,這中間完美又不僵硬的轉折,將吉他手的實力充分展現在世人眼前。作為樂隊的靈魂掌控者,陽光很好地控製著節奏,將曲調牢牢抓在自己手心。│思│兔│網│文│檔│共│享│與│在│線│閱│讀│

一切都很完美,該到自己了,嚴歡深吸一口氣,上前湊近話筒,同時抓住手裡的吉他,節奏吉他正準備切入樂隊的旋律中。

不對!

才彈了一個聲音,嚴歡立刻就發現了差錯。

吉他的聲音不對,基本不再調上,走音了!?

窒住一口氣,嚴歡隻覺得渾身冷汗直流。情況怎麼會變成這樣?歪斜的音調,不僅是他聽出來了,場下的觀眾們也漸漸覺得疑惑。主歌的部分還沒開始,竊竊私語聲已經傳開。

冷靜,冷靜,想想問題出在哪?調弦是昨天才做的,不該有問題?不,在找原因之前,應該先做決定,現在該怎麼辦?繼續彈奏,還是放棄節奏吉他的部分?這樣對歌曲的演繹會不會有問題?

因為這個意想不到的差錯,嚴歡的腦海中閃過許多念頭,隻是幾秒之間,他便覺得虛汗滲透了衣服,喉嚨乾渴。

“不要慌。”

關鍵時刻,一直與他相伴的JOHN雷厲風行道:“停下彈奏,繼續下去樂迷們隻會發現更多問題。”

“可是……和音會出問題。”

“你不相信付聲嗎?”JOHN道:“你的吉他走音,他肯定是第一個聽出來,但是他現在又來阻止你,或者是宣布暫停演出?沒有!”

“……”

“那是因為他相信你,可以搞定這些。你也要相信他,即使缺了節奏吉他,付聲一個人依舊可以撐起旋律。”JOHN道:“歡,不要忘記,最開始我為什麼要讓你學習搖滾。”

【你的聲音不錯,可以試著成為主唱。】

“在樂隊裡,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職責,而你的職責不僅是節奏吉他,更是樂隊核心。”JOHN道:“放出你的歌聲吧,歡。不要忘記,你現在正站在舞台的最前方。”

舞台的最前方,屬於主唱的位置!

嚴歡閉上眼,放開手中的琴弦。深吸一口氣,再次睜眼時,他已經明白自己該做什麼。他是悼亡者的主唱,夥伴們已經將最完美的旋律演奏出來,那麼他的任務就是獻上最完美的歌聲!

付聲擊弦,像是一枚子彈正中眉心!而嚴歡,也在此時放出他的歌聲。

“我不知夢在哪裡——”

青年沙啞透徹的聲音,讓在場所有的人都打了個激靈。仿佛寒冷從皮膚侵蝕進骨髓,又在靈魂深處點燃了一團火焰。

“也不知心去何方——

坐在孤獨夜裡,聽那寒風再起,

等誰為我撐起,

一片天明。”

清澈,又帶著些沙啞的聲線,將歌詞中空曠孤涼的意境再現眼前。嚴歡輕吸一口氣,與身邊的付聲對視一眼,他在吉他手眼中看到了信賴與鼓勵,便穩穩抓住話筒,將心底的情緒徹底釋放出來。

這是上台前悼亡者一致決定的,將付聲的歌稍作改動作為他們登台的第一曲。這是情歌,送給他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