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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結束了白天在快餐店的工作。嚴歡跟老板打了個招呼,叼了一片三明治在嘴裡,就直奔附近的酒吧而去。在這裡,晚上八點半,他還有一場演出要負責。

“呦,嚴!你總算來了!”

老遠地,門口站著一個彪形大漢,大漢看見嚴歡喜上眉梢,一把把嚴歡夾在胳肢窩下。

“快點進去吧,夥計,大家都等你好久了。”

“嘿嘿,維克多,你給我放輕點,快被你夾窒息了!”

即使是相處了這麼久,嚴歡還是不習慣老美這種過於熱情的作風。嗨起來能把他當玩具似的,在半空中拋來拋去。而且因為亞洲人臉長得嫩,嚴歡幾次被酒吧門口的酒保當做未成年人趕了出來。

不過現在,大家都和他相熟,也不會出現這種情況了。

“今天可是狂歡夜!”維克多鬆開嚴歡,衝他眨著眼。“會有很多美妞過來,你還不抓住時機。”

“謝了,我對你們美國波霸可敬謝不敏。”

“大%e8%83%b8是男人的浪漫!所以說你還是個小男孩,哈哈,小處男!”

“維克多!”

嚴歡惱羞成怒,一巴掌拍在熊男背上,可是疼得到頭來卻是他自己。

“我恨種族差異。”嚴歡淚奔。

雖然他現在也有快一米八的個頭,按維克多的說法就是還會再長,但是比起這些動輒兩米兩百斤的大漢,嚴歡還是顯得太單薄了。在酒吧的樂手中,他總是被當成小弟弟來欺負。當然,在真正談及搖滾的時候,沒有人會把嚴歡當做黃毛小孩。

他已經長大了,至少,在搖滾的這條路上是如此。

“嗨,維克多,總算將嚴帶過來了。”

進了酒吧,一個絡腮胡大叔和他們倆打招呼。

“今天人不少,你先去做個熱場吧,嚴。”絡腮胡大叔,也就是酒吧老板對嚴歡道。

嚴歡沒有猶豫,點了頭就往後台去做準備了。

“嚴這小子。”維克多看著他的背影笑道:“每當談起搖滾,都一下子變得像個大男人了。”

“他本來就不是小鬼。”絡腮胡老板抽了口雪茄,道:“一個小孩能隻身一人跑到國外來?小瞧他的人都會吃大虧的,就好比某人。”

“哈哈。”維克多訕笑。他最初和嚴歡相遇的時候,就是因為不服氣這個臉嫩的小子。誰知最後兩人比拚吉他,他卻敗下陣來,不服也不行。然而嚴歡卻說,他這樣的水平在國內不算什麼,他樂隊裡的原來的吉他手比他出色一百倍。自那之後,維克多就對嚴歡之前的樂隊萬分好奇起來。

“也不知道怎麼樣的樂隊才能培養出這樣一個小子。”維克多開始幻想。“如果都是出色的樂手的話,為什麼隻剩下嚴一個人道美國來了?”

老板吹出煙圈。

“世事難料啊。”

晚上九點整,這個不夜都市剛剛步入狂歡時刻。男男女女,或遊走街頭,或漫步於舞台。這是屬於夜晚的狂歡,屬於年輕人的舞台。而騎士酒吧,就是這些舞台中的一個,不起眼而平凡,卻融彙著一個年輕人的夢想。

“今晚由我開場。”嚴歡道:“你說這是老板在測試我嗎,JOHN?”

“是信任。”JOHN道:“當然如果你搞砸了,我想他也不介意立馬把你趕出門外。”

嚴歡失笑。

“你就不能說些好話麼?”

JOHN:“比起語言,實力才是最重要,不是嗎?歡,今晚就讓他們見證一下你的能力。”

嚴歡不語,而心裡已經做出了決定。

夜場才剛剛開始,人們從門外蜂擁而進,肉貼著肉摩攃著身體,儘情享樂。然而當樂隊舞台上的燈光亮起,所有人的目光還是不由自主地轉移過去。

“哦,一個年輕的小鬼。”有人這麼想道。

然而,還沒當人們有更多或者好奇或者負麵的想法,認識嚴歡的一小部分熟客已經歡呼起來。

“嗨,嚴!今晚是你開場嗎?加油啊!”

嚴歡看著那個打招呼的熟人,送出一個笑容。不可否認,經過一年國外磨礪的嚴歡,氣質上成熟了許多。配上他來自異國的黑發黑眸,以及一張俊臉,這一笑還是捕獲了不少少女放心。

“哦,這個亞洲男孩可真帥,我喜歡他的神秘氣質。”

“偶爾與小男孩調情似乎也不錯。”

在嚴歡登台後,人們想法各異。然而,當他用吉他撥出第一個音符,有的人便停駐下來,側耳傾聽。

吉他獨奏聲,幽幽穿透空氣,鑽進人們的耳膜裡。

與本土狂熱的搖滾節奏不同的是,這個音律蘊含著潛藏在深處的力量,又帶著隱秘的旋律。

然而當嚴歡開口唱出第一個字符,這幫碧眼老外們便瞪大了眼睛!見鬼,那是什麼語言?這樂手竟然唱的不是英文?

是的,今天晚上,嚴歡準備給眾人唱一曲《黑夜裡》。

最完整的,原汁原味的中文版《黑夜裡》。

而這個即將掀起波濤的夜晚,你又在哪裡呢?

付聲。

作者有話要說:  二月底趕上一更!

☆、今夜不眠

搖滾是什麼?

你問一百個人,都不會得到正確的答案。

因為每一個人的答案都不一樣,根本就沒有唯一的回答,而是因人而異。而對於嚴歡來說,搖滾是一種痛,讓他體會到被逼著成長的痛苦;更是一種樂,帶著苦澀味道的快樂。

所以在他的歌聲裡,可以聽到截然不同的兩種情緒。壓抑著的痛苦,和追求著的希冀。就像是一個墜入深淵的人,他不甘,不願,不死心,想要獲得一把足夠燃燒一切的火焰!

是的,搖滾是一團火!以樂手自身作燃料的熊熊烈火!

騎士酒吧。金發褐發棕發,白皮膚黑皮膚褐皮膚的老外們全都驚呆了。他們從來沒有想過,有一天竟然能通過一種異國語言,聽到這樣震撼心扉的搖滾。台上黑發少年的每一聲呐喊,每一個嘶啞的低音,每一個轉折的氣音,都讓他們渾身汗毛直豎,好像有什麼東西要從心臟裡鑽出來,熱血沸騰!

歐美的搖滾圈向來張揚豪放,很少走低調內斂的路線,所以這些西方人很少像東方人一樣,欣賞一些明媚而憂傷的曲調。即使是女歌手,也大多是走豪邁女王範。然而這一次,嚴歡的一首歌卻給他們拓寬了新的世界。

這一種旋律,帶著含蓄的溫和,也帶著外放的嘶吼。它沙啞,但是不瘋狂;它內斂,但並不青澀,就像是一個男孩蛻變成了一個男人,你能看到他身上稚嫩的地方,同樣也有彆樣的味道。

嚴歡的聲音變得比一年前成熟許多,帶著青年獨特的磁性。

一把吉他,一首歌,一個異域小帥哥。由他帶來的新鮮體驗逐漸調動現場的氣氛,隨著他一聲聲喊啞喉嚨的嘶吼,不懂中文的老外們也隨著旋律高喊起來。

“YELI,YELI!”

幾乎沒有人能聽懂嚴歡的歌詞,但是這並不妨礙他們聽懂他的音樂!因為在歌詞之外,蘊含在搖滾之中的,更重要的是情感!而嚴歡,已經十分出色地將他所要表達出的情緒傳達給眾人了!

不屈,抗爭,執著!

背負著重任,一步步踏出泥濘。這種掙紮著前行般的歌聲,這種打破束縛的曲調,徹底讓觀眾們沸騰起來。隨著第一個人喊出聲,開始有更多人喊著嚴歡的名字!

?思?兔?文?檔?共?享?與?線?上?閱?讀?

今晚,注定是一個不眠夜,屬於嚴歡的不眠夜,屬於搖滾的夜不眠。

“呼,好不容易喘一口氣。”

許久,終於從舞台上掙紮著爬下來的嚴歡,躲過了觀眾們過於熱情的擁抱,獨自跑到了酒吧外的小巷裡。

成功了!

他沒有預想到的成功,孤注一擲的成功!

在決定用中文開場之前,嚴歡根本沒有想到會受到這樣的歡迎。然而,結果出乎他預料,或者說並不出乎預料,這一年多來的辛苦練習,這一年多的隱忍,終於在今晚爆發。

今晚的奇跡不是一夜獲得的,而是無數個通曉的練習的結果。嚴歡靠在陰暗的小道牆壁上,仰頭望著星空。

“什麼嘛,這國外的夜空也不必國內的亮啊。”他笑了一聲,帶著些許的苦澀。

這一年的辛苦,隻有他自己知道。背負著樂隊解散的重擔,獨自踏上異鄉,承受著人們不解和歧視的目光,他才終於在這裡邁出了第一步。誰能知道在美國的這麼多個夜晚,嚴歡幾乎沒有出去娛樂過,他連抬頭看一眼頭頂星空的時間都沒有。而今晚,付出的努力終於開始有了回報。

嚴歡笑了,笑著的時候,臉上卻帶著一絲落寞。

付聲,向寬,陽光。

沒有他們的成功,總覺到少了些什麼。

“JOHN。”

嚴歡道:“你說,我有資格實現自己的夢想了嗎?”

“你的夢想是什麼?”JOHN明知故問。

嚴歡輕笑一聲。“那還用說嗎?當然是踏在世界最大的舞台上,和大家一起!”

嚴歡的夢想,從來都不是獨自一人踏上高峰。他知道,如果想要走到頂峰,隻有自己一個人是不夠的。

“從前都是他們在保護我,現在至少也讓我為他們做些什麼。”

他喃喃念道著,撫摸著手中的吉他。這是付聲留給他的唯一一件物品,是付聲曾經最喜愛的那把吉他。在他離開的那個夜晚,付聲將這把吉他留了下來。嚴歡不知道這份饋贈意味著什麼,但是他相信,這絕對不是永彆,而是有朝再相見!

呼吸著夜晚冰冷的空氣,嚴歡握緊吉他,至少,他又往前走近了一步。

“請問,你是……嚴歡先生嗎?”

正沉浸在思緒中的嚴歡嚇了一跳,立馬站直了身體。然後他看到了一個人影從黑暗中走出,向著他走來。這是一個有著東方麵孔的男人,更特彆的是,他剛才說的是中文。

“果然沒錯,你就是以前悼亡者樂隊的主唱嚴歡吧。”

然而這人接下來的一句話,更是連JOHN都被嚇了一跳。

“你、你知道悼亡者樂隊?”嚴歡看著眼前的陌生人,“你知道我?”

來人微微一笑,遞出一張名片。“吃這行飯的,總要多關注國內的一些新鮮血脈。你好,我是胡克,來自嚎叫唱片美國分支。很高興認識你,嚴先生。”

第一次被人用這麼正式的稱呼,嚴歡呆了一下,才連忙接過他手中的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