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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誰都更接近這個目標。”

“更接近,也就是還沒有做到。”嚴歡道:“沒有人能夠創作出那樣的一首歌吧。”

“是現在還沒有,不意味著以後沒有。”JOHN批評他,“如果你們在創作時,不懷著這樣的目標,怎麼能與世界一流的樂隊抗。”

“目標,討所有人歡心?”

“不。”JOHN指正道:“是讓所有的人,都能看見你的心。”

蘊藏在歌聲和樂曲中的,那片赤忱之心。

嚴歡不禁沉浸到幻想中,讓世界各大洲的人們都可以感受到自己的心聲,那不等同於是將自己扒光展現在全世界麵前。

那是多麼可怕,恐懼,令人心驚的事情,但同時,也是最勇敢,最無畏,最讓人佩服的事情。

比起語言的交流,人類心靈的交流才是更加珍貴,而正是因為明白它來之不易,數代以來,所有的搖滾樂手都在重複著一件事!

將自己扒光,□%e8%a3%b8地展現在世人麵前!

任人審視質詢,隨他責罵偏頗,他們要做的,隻是在這億萬的茫茫人海中尋找自己的同道,哪怕隻有一顆心與自己共鳴,也是無怨無悔了。

不畏懼將自己曝光,不畏懼將自己袒露,將心中的一切都寫儘在歌詞與音樂中。

搖滾樂,樂手們,激進而又勇往直前的一群人。

嚴歡感歎,搖滾樂,要做好它,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你現在才明白嗎?”JOHN問:“所以害怕了?”

“不,是明白沒有退路了。”嚴歡笑笑,“所以這樣,我隻能也像那先先走一步的老前輩們一樣,硬著頭皮走下去了。”

在搖滾之路上,%e8%a3%b8奔!

“嚴歡!”

身後,向寬在臨時搭建的台子上對他招手。

“快點上來,輪到我們了!”

到我們了?

嚴歡回頭,看著小廣場上聚集得黑壓壓的人群,他們眼中有好奇有疑惑,但是並沒有惡意。

是了,自己害怕什麼呢?如果僅僅是在這麼多人麵前就不敢演出,以後怎麼踏上更高的舞台?

嚴歡可還記得,自己和JOHN定下的那個約定!

“來啦!”

他回應向寬,雙手撐著欄杆,一下子躍上了舞台。

轉身,看著台下人們好奇驚疑的目光,嚴歡心裡悄悄道:

請看著吧,請聽著吧。

我連同心底最深的秘密,都會毫不隱藏!在歌聲裡傾訴!

因為,我是一名搖滾樂手!

接過一旁遞來的吉他,嚴歡注意到付聲也正看著自己,便對他露出一個笑容。

“彈什麼?”

付聲看了他有好幾秒,眼神變幻了幾下,道:

“你選吧。”

“哎?”

“你是隊長。”

隊長這個詞,嚴歡還是第一次聽付聲這麼正式地說出來,他呆了一小會,笑道:“好吧,那就我選。”

這種時候,要揭開彷徨,拋下膽怯,明確自己未來不能退縮的路。

還有什麼彆的選擇嗎?當然隻有那一首。

是吧,JOHN!

JOHN輕輕一笑,道:

“跑吧。”

向前跑吧,嚴歡!

作者有話要說:  %e8%a3%b8奔這個詞會不會被和諧……

☆、巡演首結

雷新是金雅縣人民日報的一位實習記者,大學畢業,好不容易托關係進了老家的報社。可是一年工作下來,除了每天寫些無關緊要的路邊新聞,他在學校裡學的知識很少有時候拿得出來用。

在這座平凡的小縣城裡,就連記者們的日子也都過得枯燥而普通,偶爾有個治安事件報道,就是一件大事了。今天準點下班,雷新騎著自行車回家,準備順道去小公園逛一圈,可車剛停在門口,就看到公園前人頭聳動,身為記者的敏銳直覺告訴他,這一定是有不同尋常的事情發生了。

“不好意思,讓一讓,讓一讓。”他連忙鑽進人群中,擠過附近幾個看熱鬨的男人,向人群的中間靠去。

這裡發生了什麼事,聚集了這麼多人?

是街頭凶案,還是有人在鬨事?雷新下意識地覺得,這一定是報道的好素材,興奮起來

可他剛接近人群前麵,就聽見一陣陣震天響的樂聲。

嘭嘭嘭,咚咚咚,像是在打雷一樣!不過其實,這隻是一串鼓聲。

鼓?

雷新呆了,放眼向前方看去,隻見在一個簡易達成的舞台上,一群年輕人正滿頭大汗地演奏者,而在他們正前方,則站著一個手拿麥克風的少年,閉著眼睛聲嘶力竭地歌唱著。

那個少年的年紀,看起來頂多不過十j□j歲被。

這是……街頭賣藝?雷新又搖了搖頭,他仔細聽了聽音樂與歌聲,那激烈的節奏,那高昂的旋律,他聽出來了,竟然是搖滾!這支小小的縣城上,竟然有搖滾樂隊在戶外演出!在以前,縣城裡僅有的幾家酒吧裡,都隻有駐唱歌手,見不到幾支樂隊的影子。更彆說,像台上這麼專業的樂隊!

沒錯,專業!

雷新一下子就聽出來了,這支樂隊絕對非同凡響,主唱,吉他手,貝司,鼓手,都是一等一的是水平!沒看見嗎,就連周圍上了歲數的老人,都在這裡聽得津津有味。而且最難得的是,這支樂隊不走流行,不跟潮流,是真真正正的搖滾作風!

為什麼他雷新能了解得這麼清楚?嘿,其實在大學時代,他也是一個校園樂隊的成員,當時好一陣專注,隻是畢業後樂隊的夥伴們都四散了而已。不過偶爾,雷新有時候看到有關搖滾的新聞,也會額外關注一下的!

他萬萬沒想到,今天,就在現在,這個破舊的小公園內,竟然能讓他接觸到一個正在發生的搖滾大新聞!還有什麼比在一個小縣城,偶遇巡回演出中的樂隊更加令人興奮!

這是巡演,一定是巡演!

雷新瞪大了眼睛,興奮地看著台上的樂手們。他看到那主唱年輕清秀的麵容,突然覺得有些眼熟。哎?趕緊拿出包翻了翻,翻出一本搖滾雜誌,幾下翻到其中某一頁。

《迷笛音樂節年度最奪人眼目新秀——悼亡者樂隊!》

足足兩個版麵的專題報道,讓所有人都記住了這支樂隊的每個成員。雷新再抬頭看向舞台,不敢置信自己竟然在老家遇到了傳說中的最有潛力新樂隊!再側頭一看,那舞台下麵的不是黑%e8%88%8c和奇人樂隊麼!都是享譽地下界的大牌!

賺了,賺了!這次賺翻了!

雷新緊握住手裡的雜誌,興奮不已,目不轉睛地盯著台上的樂手們,似乎害怕錯過他們每一個細節。

台上,正唱到一半的嚴歡突然打了個寒顫,疑惑地掃了一眼台下的人群。

幾分鐘後,悼亡者的表演結束,輪休,到阿凱他們上台。有了前麵兩支樂隊做基礎,阿凱他們大膽地一上來就演奏了一首十分勁爆的朋克歌曲。

無論是樂曲還是歌詞,都是獨樹一幟,不走尋常路線。對於這首歌,上了年紀的聽眾們反響平平,倒是一些下班後路過公園的年輕人們很是喜歡。

就這樣三支樂隊連番出場,在露天的環境下,聲音傳撤公園,而嚴歡也把嗓子吼得都沙啞了。直到最後結束的時候,他有些難受地吞咽著口水,很不舒服。◆思◆兔◆文◆檔◆共◆享◆與◆線◆上◆閱◆讀◆

付聲放下吉他,注意到他的情況,輕輕皺了皺眉。

“你不知道留著後勁嗎?第一天就啞了,之後巡演你準備怎麼辦?”

“我……”嚴歡輕咳嗽幾聲,也覺得自己沒掌握住分寸。可是沒辦法,今天實在是太嗨了,甚至比迷笛那一晚都讓他興奮,一個不留神就用嗓過度。

“咳,我——”

“少說幾句。”付聲打斷他的解釋,“你在這坐著,我去附近找找藥店,在我回來之前哪都不許去。”

“哎?”嚴歡睜大眼,付聲竟然會願意替他跑%e8%85%bf買藥,這麼好?以前在家裡的時候,向來是早中晚飯都是嚴歡去買,付聲跟個大爺似的在家裡坐著享受的。

“我們隻有一個主唱。”付聲似乎給自己找了一個理由,轉身走遠了。

嚴歡看著他走遠的背影,默默想,其實付聲好起來的時候,也是蠻好的嘛。

咳咳,救命,嗓子好癢。

他難受地摸了摸喉結,找了個草地坐下來等付聲。就在此時,頭上卻突然降下一片陰影,有人擋住了他頭頂的光線。

嚴歡抬頭一看,一個戴著黑框眼鏡的人臉,出現在離他不到五公分的地方,眼鏡臉帶著一副誇張的笑容,正眨也不眨地盯著自己。

“……嗷!”

嘭咚一聲巨響,在千分之一秒間,嚴歡完成了揮拳,收拳,後跳的動作。

而那個突然出現的眼鏡男也慘叫著倒地,臥倒在草地上。

嚴歡感受著手上的觸?感,恩,肉呼呼的,有溫度,不是妖怪。

慘了!自己打人,還把人家給打翻了!他連忙走上前去,將那個倒黴鬼扶起來,連連致歉。

“抱歉抱歉!十分抱歉,我剛才反應過度,你受傷了沒有,還好嗎?”

雷新隻覺得眼前一片昏花,眼冒金星,好不容易回過神來後,看著扶著自己忙不迭地道歉的少年,隻能苦笑。

“沒,是我不好,不該突然從後麵接近你。”

他本來掛上一臉燦爛的笑容,準備和這位年輕主唱好好交流一番,可誰知交流沒成,倒被揍了一拳,真是天降橫禍。

“對不起,對不起,我那拳有沒有打得很重,我去幫你……咳,咳咳!唔……”接連說了好幾句話,嚴歡的喉嚨又開始痛癢起來了。他心裡叫糟,按照這個程度,明天他肯定連話都說不了了吧!

希望付聲能買到一晚上就能治好嗓子的藥,祈禱!

雷新拍了拍身上的草屑,聽見嚴歡的聲音有些異樣,緊張道:“你喉嚨怎麼了,嚴歡?”

“我喉嚨,咳……你知道我名字?”嚴歡剛想解釋,隨即詫異地抬頭。“你認識我?”

“我認識你們,但是你們卻不認識我。”

總所可以說到正事了,雷新笑了笑,從衣服兜裡掏出名片夾,遞過去一張,又掏出記者證。

“我是金雅日報的實習記者雷新,請問,我可以對你們樂隊做一次簡單采訪嗎?”

采、采、采什麼玩意兒?

沒聽錯的話,是那種隻有明星名人才能享受到的高端待遇,傳說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