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頁(1 / 1)

阿凱笑著揉了揉他的腦袋,“因為還有太多的事情,我的人生不是隻有搖滾而已,還有作為一個兒子,一個父%e4%ba%b2,一個丈夫的責任。”

“哎哎哎哎哎哎!”

“哈哈,沒看出來吧!彆看我這樣,其實我兒子都已經五歲了。給你看,這就是我兒子的照片,可愛吧?”

看著阿凱獻寶一樣掏出的照片,上麵有一個背著小吉他的可愛男孩,在他旁邊有一個相貌平平的女人,那應該就是阿凱的妻子。

“我已經想通了,前二十七年,就當做是為我的夢想而活。但是人不能太自私,所以在這次巡演結束之後,我決定為我的家人而活。”阿凱收起照片,臉上的帶著幸福兼苦澀的笑容。“而這一次巡演,就當做是最後圓夢的告彆式吧。”

嚴歡心裡不知是什麼滋味,有些難過。

“那……傅斌哥怎麼辦?”

“他啊,你彆看他那個樣子,其實他心裡早有規劃。我退隊以後,他應該還會繼續下去吧。或許是另外找個主唱,或者是去彆的樂隊做客串。不過這家夥比我有毅力多了,他一定能堅持到看到希望的時候。”

阿凱看著嚴歡,笑道:“而你!你小子可比我們幸運多了!年紀輕輕就有一幫這麼好的隊友,前途不可限量啊。”

他使勁地揉亂嚴歡的頭發,“有時候我都在想,我們這些平凡無奇的家夥,是不是生來就是幫你們這些天才做墊腳石的?也許我們存在的意義,就是為了襯托出你們的優秀。啊啊,想想可真不甘心。”

他臉色暗淡了一秒,但很快又振作起來。

“可是,這就是命吧。有些人生來就該站在全世界的舞台上,而有些人隻能站在黑暗的角落,默默無名一輩子。每個人的命運都是早就注定好的。”

“才不是這樣!”

嚴歡突然甩開他,站了起來。

“說什麼命啊運啊!完全是自欺欺人!”他狠狠地盯著阿凱。“而你們也不是什麼墊腳石,沒有誰生來就是彆人的陪襯。”

“你小子。”阿凱錯愕,“這麼激動乾什麼?我又沒有怪你什麼……”

“我當然要激動!我才奇怪你在想什麼!?”嚴歡激動道:“什麼世界的舞台不屬於自己?什麼最後的告彆?說的好像一切付出都沒有意義了一樣。”

“你看!”他指著停在路邊的車子。“就像這輛車,雖然老舊破敗,但是傅斌哥一樣把它當做寶貝不是嗎?你把自己的努力和奮鬥說得毫無價值,就連巡演也是,還沒開始,就打算結束了。這樣當然不會有什麼開始!”

“你自己都沒有力氣繼續在這路上奔跑了,還怎麼到達終點?而且不要擅自給傅斌哥做打算,你擅自拋棄他,又自以為是的決定他以後的道路。可是你難道不知道,其實他們最想一直和你走到終點。不是彆人,隻是你!”

“可是……車壞了啊。”阿凱呢喃。“不是我不想走,而是車已經壞了,不能再繼續下去了。”

“這種時候,想那麼多做什麼?”嚴歡走到馬路中央,看著遠處緩緩駛來的一輛車。

等到近處,才發現是車隊的另一輛車,載著其他的人和修車的工具遠遠趕來。而向寬和付聲也都在那輛車上,給這迷途的人帶來希望的車。

“當然是等待車修好啊。”

嚴歡看著在跟自己打招呼的向寬,揮了揮手,回頭道:

“然後等一切準備就緒,我們要做的就隻有一件事。”

“恩?”

“上車走人!”

漫無邊際的這條路上,即使感覺寂寞,即使感到疲憊,但是執著追求的人們心裡,也永遠隻有一個念頭。

前進,前進,前進,一路向前!

直到奔跑到那個最終,最遠,最期待的夢想地!

距離第一場巡演地還有不到一百公裡。

那就是他們的第一站。

作者有話要說:  我乾了一件特彆傻×的事,明明都碼好這章了,竟然忘記更新……

☆、記得喚醒我

“噠噠噠,噠。”

一個小娃娃溜過去了。

“啦啦啦,啦。”

一個萌妹子蹦躂過去了。

“嘭嘭嘭,嗙!”

嚴歡直瞅剛才那地動山搖般地走過去的壯漢,扭過頭來,麵無表情地問:“這哪?”

“演出場地啊。”

“哪裡的演出場地?”

“我們第一次巡回演出的演出場地啊。”

“啊啊啊,我就是問得這算是哪門子的演出場地?!”

嚴歡忍無可忍仰天咆哮。就在他仰天的這一會功夫,旁邊一位婦女牽著一對雙胞胎小男孩路過。

“麻麻,那個哥哥在乾什麼?他脖子痛嗎?”

“不要看,不要看,我們趕緊走,當心這個哥哥一會扭過頭來把你吃掉。”

婦人牽著倆男孩一溜煙地跑走了,旁邊又路過一位大爺,看著嚴歡樂嗬嗬道:“運動呢?運動脖子呢?嗬嗬,好,運動好啊,年輕人。”

說完,老人家扭著腰都這胳膊又走過去了。

嚴歡慢慢地放下脖子,欲哭無淚。

“這是哪門子的演出場地……”

在以他為中心半徑十米內,有一個賣棉花糖的,有一個賣冰糖葫蘆的,還有一個賣小泥人的。在他周圍百米半徑內,聚集了老幼婦孺不少於百人。所有人全都聚集在這個占地不足五百平米的小公園,宛如一個熱鬨的市場。

“演出場地啊。”

向寬搬下架子鼓的部件,擦了一把汗道:“你還要問幾遍?”

“接受事實比較好,嚴歡。”

阿凱從一旁走過來拍了拍嚴歡的肩膀,“學會麵對現實的殘酷吧,兄弟,這座破爛公園就是我們的初演地了!”

一座上世紀八十年代建起市民公園,與其說是公園,不如說是一個綠化帶比較好。被周圍一圈四五層的樓房給團團圍住,這個僅剩的綠地,每天都有來來往往的接送孩子上下學的家長,還有來公園裡鍛煉健身的老人。

而這樣一個與搖滾好不搭調的地方,就是嚴歡他們全國巡演的第一站——一個無名小縣城的無名公園。

其他人都已經在搬運器材了,架子鼓大大小小就好好幾十件裝備,還有音箱,擴音器等等,一大堆從未見過的器具出現在這幫小縣城的市民們眼前,引來了不少人好奇的視線。

嚴歡看著那些大爺大媽大叔大嬸對自己這一行人指指點點,深深的覺得,比起搖滾樂隊,他們現在更像是街頭賣藝的。

“拿著!”

阿凱丟過來一個手鑔,就是架子鼓上那個扁平的金屬圓片。

“一會要是有人捧場,就去問他們收些演出費。”

嚴歡堪堪接住,聽見這話差點連手鑔都要掉地上。

“還、還真是賣藝?”

“哈哈,你要真這麼想的話,其實也沒啥不對。”阿凱樂嗬樂嗬著,轉身就去忙活自己的事情了。隻留下嚴歡一個人站在原地,手裡拿著手鑔,再一想到要去問圍觀者乞討演出費,頓時逃跑的心都有了。

他抬頭四處張望著,想要找個人來一施援手,可是見到的所有人都在忙碌,就連付聲和陽光也都在和其他人嚴肅商談著什麼。一圈砍下來,嚴歡發現好像就自己是最閒的那個,哪好意思再去麻煩彆人。→本→作→品→由→思→兔→網→提→供→線→上→閱→讀→

就在他不知所措時,手機響了,嚴歡手忙腳亂地接起來,看見來電提示後更是緊張了一陣。

“哈……哈嘍?”

“HUAN!”手機聽筒那邊傳來一個歡快的聲音,震得嚴歡耳朵一聾。

“呃,恩恩……是我,不對,I am……哎,怎麼說來著?”

電話那頭,貝維爾斯毫不介意嚴歡蹩腳的英語,一個人說的起勁。

“你在那邊乾什麼呢?歡,幾天沒聯係,跟你說,我們已經準備回國了哦,下次邀請你來英國演出吧。”

“英國?”其實嚴歡在一大堆話中,隻聽出了這麼一個單詞。

“是啊,來英國!”貝維爾興奮道:“到時候邀請你和我們一起演出,英國的音樂節演出!對了,你在哪?”

“我……我在……”嚴歡想了半天,“A town,we will sing for the people,ah……”

兩個人完全靠嚴歡半吊子的英語交流著,但是貝維爾竟然神奇地聽懂了,他讚歎:“全國巡演!多麼羨慕你們!歡,那一定是件很快樂的事情!”

嚴歡看著手中的破手鑔,“……還好吧。”

“你想想,能讓你們國家,那麼大一塊土地上,不同地方的不同人們都聽到你們的歌,這不是一件很讓人興奮的事情嗎?”

“恩。”嚴歡想想,好像也覺得貝維爾說的挺對的。

兩人又繼續磨嘰磨嘰聊起來。

“什麼!你們沒有讚助商?”

“是的,完全靠自己。”

“COOOOL!”貝維爾回頭說了一句什麼,嚴歡聽不太清,隻是大概能猜到是在和他的樂隊夥伴們宣揚這間十分酷的事情吧。

這麼一想著,他剛剛消極怠工的心情也變得好了許多,最少能讓一支來自另一塊大陸的樂隊羨慕嫉妒,這讓他找著了一些這次巡演的意義——做到彆人不敢或者是不能做的事情,總是會讓年輕人沾沾自喜的。

“下次再見麵的時候,你們一定會變得更加出色!期待和你再次會麵,歡!”

“我也是!”

掛斷電話的時候,嚴歡的一臉愁容已經變成了滿臉笑意,連帶著,對於街頭賣藝這個活計也不怎麼排斥了。

付聲走過來的時候,看到的就是他一副傻兮兮的笑容。

“看起來你很滿意?”

“呃,恩,滿意啥?”嚴歡一抬頭,不解地看著他。

“我本以為你會不樂意接受阿凱交給你的工作,但是看情況,是我多想了。”付聲道:“既然你這麼開心,就好好準備吧,第一首歌就要開始了,討錢的,準備工作去吧。”

付聲頭也不回地走了,弄得嚴歡莫名其妙,他來這一番是乾什麼來著?就是為了奚落自己一頓?

那邊廂,阿凱看見付聲走了回來,捧著肚子笑道:“你跟嚴歡解釋清楚了吧,我真的隻是跟他開玩笑,沒當真啊,他不會真的信了?街頭演出還要問觀眾收錢什麼的……哪來的這回事啊,哎呦,我的肚子。”

“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