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頁(1 / 1)

熟人少了。

這一任的族長,闕金寶,祖上太太太太祖父,就是幾百年前跟過闕朝歌的那一批孤兒中的一個,雖然闕氏不重門第,能者上,但是權衡之下,他們還是更重視第一任老祖收留的那一批孤兒的後代。

闕清月的父親,族譜裡的先祖,就是那批後代裡最年幼的那一個,他亦留下子孫。

族譜安放在闕族,那些人的後代每一代族人的名字,上麵記得清清楚楚,平日裡長老們也多關注這些後代的情況,總是儘心培養他們,希望能出一個不錯的人才,族長之位,也多考慮他們。

闕金寶就是當年闕朝歌收養的孤兒中,其中一個的後代孫兒,他的能力,就是吸金,金寶金寶,此人,人如其名,是個錢串子,非常會賺錢,這二十年,闕氏到了他手裡,資產翻了幾番不說,產業也更多了,幾乎全麵開花。

不但經營玄學類的,像天師府的教材,天師府的一應用具,卦幣,木魚卦袋,小到筆墨紙硯,大到桌椅板凳,就連發放的各種腰牌,都是闕氏專人做的。

還有自己的書鋪,印刷製字的作坊。

卦幣也都快讓這闕氏族長闕金寶玩出花了,銅幣,銀幣,金幣花樣繁多,搖卦幣的銅盒,由木頭的變成銀的,再變金的,各種款式,烏龜,寶山,玉碗……

不但做玄門生意,連道門的生意也涉及,各種符店,道器店,還經營茶館,專門接玄門生意,當然主要的生意還是在天師府,天師府周圍皆有闕氏的店鋪,不但賺錢,還是闕氏重要的連絡渠道,運貨渠道,是闕氏遍布大聶的院線,闕氏的各類人才,也都分散各地。

若不如此,也不可能有錢重建祖宅,他不但能賺,還能省,從不許族人鋪張浪費,大概祖上都是孤兒出身,族裡會經常出錢救濟些城外孤寡。

吝嗇歸吝嗇,讓他花三千金請人把祖宗接回來,他眼皮都沒眨一下,刷地就把錢從錢袋子裡掏出來,親自送到彆人府上,讓其帶給東方青楓,隻求把祖宗帶回來。

到了客屋,兩人坐下後。

富態相的闕金寶,一時忙個不停,一會給闕清月端茶水,一會拿蔗糖,一會推點心,嘮叨著:“白衣,吃點,餓了吧?”

還拿她當個小孩子寵。

闕清月撫了下袖子,低頭笑了下,看向闕金寶,然後意思一下,伸手取了桌上的茶杯,“有點渴,喝口茶就行。”

見白衣低頭優雅地抿了口茶,闕金寶細細地看著,歡喜不知如何是好。

仔細瞧著這七年未見的寶貝祖宗,他越看越激動,他本就是第一代祖宗收留的那批孤兒的子孫後代,對祖宗自有一份骨子裡的忠誠與仰望,如今祖宗轉世,就坐在自己麵前,這般風采,他看著比他自己祖宗坐在他麵前,還激動。

可以說,遇到的人太過驚豔,真的能夠記上好幾百年,他那孤兒祖宗,對老祖便是如此,極為推崇,如今老祖轉世投胎,他作為初代的後代,對老祖,如今亦是如此啊。

老祖若都是這般迷人,的確能讓人記上幾百年,忘不了。

闕清月喝完茶,撫了下袖子,眼尾一挑,又看向旁邊的闕金寶。

她微壓眉眼,看著他,似乎在說,為何不說話?

闕金寶這才清醒過來,“嗬嗬,這幾年你不在,族裡發生了許多事,我跟你說說……”先是嘮叨了族裡的發展情況,又問了闕清月在羅煞城時的事,闕清月坐在那兒,扯了下衣擺,聽著。

最後道:“白衣啊,你看我這族長也做了二十年,你既然回來,這兩年就多看看族裡的帳本和財務,我再帶你去觀望下咱族裡的這些產業,還有咱闕門收養的這些孩子,等熟悉的差不多了,我就把族長之位交給你,我給你打下手……”

闕清月聽罷,動了下肩膀,手指在腿上點了下,轉頭看向他:“怎麼就要換族長了呢。”她微挑眉道:“這件事,是不是太急了些?”

她慢聲道:“先不說,我才剛回來,隻看族長你,正值壯年,族長之職可再擔個幾十年,況且就算要換任,也應該找些有品行,有才能的人來接任,為何一定要讓我接這個族長之位?還這麼早?”

其實,她在羅煞城時,族長通過各地的天師院周轉寄來的信件裡,就有提到過,想讓她做族長,做闕氏宗族的宗主。

她沒有回應,沒有確定地答應過這件事,但她想過,自己受宗門撫養,若是宗門真有一日,必須她來做這個宗主,做這個族長,那她也有這個義務,她可以做。

但是,如今看來,族裡很好,人才濟濟,她做不做這個族長,做不做宗主,不是必要的,若是彆人能做得更好,她其實樂得輕鬆,畢竟,她從來都是一個,能坐著,不願意站著的人。

“哎呀!不可不可。”闕金寶立即急道:“白衣,你必須做這個族長,這個族長你定要做,你要是做上兩年,覺得累了,你再傳給彆人,但你必須要做!”

闕清月微抬頭,目光看著他,然後將手裡的茶杯放到桌上,她明白闕金寶的意思。

他這是要讓自己在族裡立威,一個轉世老祖的頭銜,並不牢靠,也並不能讓族人信服,他要將自己送上族長的位置,無論她做幾年,她都必須坐上去,這樣,她以後才是名正言順的闕氏老祖,而不是擺在那裡的看的祖宗,是要向族裡證明她有這個能力。

想到這兒,她搖了搖頭,“真是麻煩啊。”族人多,做事是方便,但有時候人多,也是一種麻煩。

“嗬嗬。”族長闕金寶見闕清月隻說麻煩,沒說反對,知道她這算同意了,於是坐在那兒摸著肚子笑了。

隨即又關心道:“白衣是累了吧?一會我讓廚房給你做點你小時候最愛吃的點心,晚上好好休息,明日族裡還有些人要見一見,到時你忍忍,待開完族會,我就全將他們打發走,煩人,這些人,嗬嗬,這次真是累到我們的小寶貝,不是,累到我們的小公主,不對不對,累到我們的小白衣了……”

闕清月忍不住笑了,這位族長,還跟以前一模一樣,私下特彆愛叫她小寶貝,小公主。

那時還好,她才幾歲大點,經常被族長抱著逛街園子,可如今,她已長大成人。

她理好衣服,站起身,回首看向他,同樣戲言了句:“金寶叔叔,那我走了。”

說完,也不等闕金寶相送,低頭笑了一下,邁步離開了屋室。

……

第二日一早,元櫻咽了口吐沫,鹿三七不好進祖宗臥室,在外頭可以不講究這些,祖宗的房間他們三人說進就進,不拿自己當外人,但現在,是闕氏族地,規距著呢,鹿三七一早去京城逛了。

元櫻沒去,她坐在闕清月不遠,緊張地將手心往衣上蹭了蹭。

她終於知道為什麼路上時,祖宗老說她糙。

看著眼前的陣仗,她這一路還真委屈祖宗了,好在伺候了祖宗三個多月,妝發上祖宗從未說過啥。

她看著坐在梳妝台前的祖宗,八個族人圍著她轉啊,轉了一早上。

這八人都是族裡的小姑娘,都有自己擅長的絕技,要麼會搭配衣衫,要麼會梳頭,有的會上妝,還有專門打理衣服的,還有擅廚藝茶藝的,以及打掃房間等。

元櫻看著那個打理衣裳的,昨晚上用一種十分柔軟的毛刷子,沾著水,輕輕地刷著祖宗今日一早要穿的一套衣衫,細細地將衣衫上所有褶皺的地方刷了一遍,然後放置離暖牆近的地方,一件件,搭在衣架上,一夜過去,那些褶皺的地方全開了,而且這樣掛著衣衫自然,沒有壓痕。

一大早幾人就服侍祖宗穿上了。⊥思⊥兔⊥文⊥檔⊥共⊥享⊥與⊥線⊥上⊥閱⊥讀⊥

衣衫的風格與祖宗平時穿的不太一樣,在路上時,祖宗多是自然穿戴,以方便為主,雖然比旁人多兩件,但大多是常服。

但在族裡,常服是在室內穿的,出門,祖宗有專門的裝置,裡麵綢緞軟衫,外麵那件,布料會厚實一些,尤其肩膀位置,明顯幾層縫製,一放到肩上,肩膀立即變得板正挺直,順著肩處帶著彎曲的弧度,看著就有架勢,有一絲絲老祖的風采。

更不提那腰帶,袖子,極致優雅,袖子幾乎長到拖地,坐在那裡好看得緊,站起來也好看,當真是微微一動,衣衫層疊,優雅極了,這就是幾百年的家族,流傳下來的,優雅的感覺。

這一套衣衫便穿了半個時辰,其間還有一個最擅長針線的女子,一邊試穿一邊為祖宗改衣,手腳飛快,邊穿邊改,據說這套早就做好了,就等祖宗回來穿,哪裡不合適,當場立即改,當真是量身訂做。

衣服終於穿完,就開始弄頭發。

元櫻像沒見過世麵一樣,看著那女子在梳頭,她以前給祖宗打理頭發,也是很細心的,梳順,挽起來,將發轉圈綁一綁,再簪上。

祖宗知道她不會彆的,也沒強要什麼彆的發式,就讓她梳她擅長的,她覺得梳了三個月,手藝越來越好了,也梳得可光滑了,技藝練成,如今再一看,媽呀。

她那手藝,得虧祖宗天生麗質,頭骨長得好,皮相長得好,頭發長得好,怎麼梳都好看,否則,有一處缺陷,當真是災難。

隻見那女子,仔細到,每一層的頭發,每一根頭發,都要平空凹出一個形狀來,本想梳高馬尾,但那太像闕朝歌了,祖宗怎麼可能像她?

她拒絕,最後還是梳以前常梳的,將頭發上半部分發挽起,下半部分披在身後,然後那女子,當真巧思,用一種香噴噴的不知是什麼植物熬製出來的水,輕輕刷在發絲上,然後發絲就聽她的手擺弄,想弄出什麼形狀,就能弄出什麼形狀,還不會散開。

雖是簡單的挽發,但那小女子,將前麵頭發弄得蓬鬆,十分有層次感,修飾頭型與臉形,然後將前麵發絲一層層以旋渦狀,由一點,像頭後麵鬆鬆地彎了過去,彎成一個弧度,特彆好看,而且是一縷一縷地彎。

額前發,也是一根一根的打理,讓它們在額邊既有弧度,又不散亂,小梳子梳來梳去,捋著造型,飄逸蓬鬆,最後將發在腦後綁好,用一根白色玉簪子,簪緊。

又在後麵掛上了一條長長的銀墜,在黑色發間忽隱忽現,閃閃發亮。

就像祖宗身上穿的衣服,上麵刺繡銀線一樣。

一切打理好,祖宗站起身,有個侍女將一條今年最新最好的羊羔毛圍領,圍在了祖宗脖子上。

那圍領雪白雪白的,無一絲雜色,白毛顆顆整齊卷著,本來因衣衫,加上那硬領子和大袖,顯得祖宗有八分的祖宗氣質了。

但是羊毛領一圍上去,襯著那張鵝蛋小臉,又顯得祖宗臉小稚嫩。好在那頭發蓬鬆整齊,有型不亂,根根分明,使祖宗整個人精神得多,也穩重一點。

不過看著有一種,穩重,但臉小又太美,衝淡了老祖的那種氣質,可祖宗本來的氣質,又挺剛的,可頭發又是披肩的,剛中帶了韌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