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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酒不吃 十一月十四 4266 字 6個月前

不客氣,說了聲“好”,跟大家道了彆。

等他一走,童軒湊過來問了和孟勇一樣的問題:“你真不去送啊?這還能追上人家麼。”

賀蘭牧臂彎裡掛著自己的夾克,用登山靴卡主包廂的門:“你進不進去啊?而且都說了是朋友,追什麼追。”

“取向問題?”童軒想不通,“不應該啊,他那一頭長發留的,嘖,比文柳都長,而且我看你倆坐一塊,那氣場挺對勁的啊。”

賀蘭牧不是個喜歡背後八卦的人,不知道謝尋年是不是介意彆人知道他的過往,言簡意賅地解釋:“是個有故事的人,他有喜歡的,沒能在一塊。”

又提醒:“以後再見著麵,當著他彆提這個。”

孟勇心直口快,聽見這麼一茬,接話:“你們倆這是同病……”

沒說完就意識到自己說錯了話,賀蘭牧沒來之前他們哥仨已經商量好不當著賀蘭牧的麵提祝宗寧那個人,也不提之前的事兒了,結果他這一下說禿嚕嘴了。

他聲音迅速低了下去,裝作點歌一樣準備轉移話題:“病……冰……冰雪奇緣,誒?誰唱?”

這還不如不轉移話題呢,陸政廷一臉目不忍視,接過點歌任務:“冰雪什麼奇緣,傳統曲目不唱啦?”

童軒也跟著打哈哈,湊過去找歌:“就是,兄弟抱一下,說說你心裡話……”

反倒是當事人賀蘭牧被弄得哭笑不得,主動提了“you know who”的名字:“不是同病相憐,他那個喜歡的人過世了,但是祝宗寧那個小混蛋,現在不知道活得多快活。”

第48章 他男人

仿佛是為了印證賀蘭牧這句“小混蛋過得不知道活得多快活”的話,當天晚上,賀蘭牧從商業廣場出來,就撞見了非常明顯是夜場玩樂剛剛結束、已然喝多了的祝宗寧。

賀蘭牧長到三十,眼看過完年就三十一了,總共談了祝宗寧這麼一個,短短三個月,結束時卻算得上狼狽。

孟勇幾個發小兒有心安慰他,點歌怎麼鬼哭狼嚎怎麼來,給賀蘭牧組了一個遲來四個月的發泄局。

淩晨一點半,賀蘭牧一行幾個人才算是儘了興,從KTV的包廂走出來,除了文柳,剩下四個人嗓子全啞了。

《青藏高原》吼了四遍,不啞才奇怪了。

孟勇和童軒喝了酒,不過因為賀蘭牧和陸政廷都不喝,還有個剛認識的謝尋年,喝得並不多,這會兒也基本都清醒了。不過還是沒開車,文柳開車帶回去一個,因為第二天上班不能喝酒的陸政廷開車送一個,賀蘭牧剩下自己一個。

陸政廷說讓賀蘭牧一塊走,賀蘭牧沒答應。

他沒沾酒就是想著還得開車,而且他那車還在附近停著呢,沒下停車場,劍走偏鋒停在小巷子裡,晚上黑燈瞎火是沒事兒,到了明天一早沒準就給貼滿了條,也沒準直接被工地喊拖車給弄交警隊去,所以賀蘭牧到樓下就跟孟勇幾個說了再見,轉身去抄小路拿車。

然而就這麼一轉身,他費勁了四個多月,靠著祖國大好河山才從腦袋裡給洗出去的身影,就這麼毫無預兆地撞進了賀蘭牧的眼睛。

祝宗寧好像是喝了很多,整個人都不太清醒的樣子,歪歪斜斜地掛在身邊人的身上,腳下走路走不穩,靠人家扶著。

賀蘭牧:……冤家,早知道跟老陸的車回去得了。

他心裡也挺納悶,按說城區這麼大的麵積,人口基數那麼大,兩個人沒有約好就偶遇的概率微乎其微,可怎麼他剛回來就能撞見這小兔崽子,還是人家瀟灑快活、夜夜笙歌的場麵。

他一走了之小半年,祝宗寧根本沒找過他,電話都沒有一個,現在看來那是真沒把他當回事,他一走,人家就立即融入回豪門小少爺的奢靡生活中去了。

可碰都碰上了,他也不能轉身落荒而逃。

而且也真不至於。

賀蘭牧舌尖抵住腮幫頂了下,目光從那幫吵鬨的人群那兒挪走,假裝沒看見,邁開步,目不斜視地與這幫富二代擦身而過。

行李都堆在車上,其實大部分是謝尋年的,他就一個行李箱,裝了些衣服和戶外裝備。

當初他走得瀟灑,就想了個大概方向,從祝宗寧那出來直接拎包開車就走了,裡頭帶的能用的東西基本沒用,後來路過一個小村子,他索性大部分東西都送村裡人了,現在帶回來的衣服和裝備都是一路走一路買的。

現在遇上祝宗寧是個意外。

他本來是準備回老房子那邊,還得收拾一下客房,謝尋年畢竟是他朋友,自家有空屋子能住,何必去酒店花錢。

然而坐上車沒過兩秒,賀蘭牧猛地踩了一腳刹車,車型彪悍的越野以一個刁鑽的角度轉了個彎,被賀蘭牧開回到了剛剛那個商業廣場的門口。

祝宗寧他們還沒走。

那個曾經對他頤指氣使,喝多了酒對他又哭又叫又喊又罵的小混蛋,此時靠在另外一個高大男人的臂彎裡,安靜得小綿羊似的,又乖又聽話。

合著這小混蛋不是對誰都使性子發脾氣,就欺負他賀蘭牧一個人。

如果祝宗寧對誰都是那副以自我為中心的態度也就算了,他有錢有權有相貌,那是小公主的資本,合該周圍的人都捧著他寵著他,讓他無法無天不知道珍惜彆人的好。

可偏偏不是。

小混蛋原來是欺軟怕硬,就隻對他賀蘭牧沒心肝!

賀蘭牧今天晚上滴酒未沾,卻有一種喝多了都感覺——頭腦血液上湧,腎上腺素飆升,心跳速度加快——催著他將尚未來得及清洗滿身泥點子的越野“唰”一下停在了祝宗寧和抱著祝宗寧的男人身側。

這幫公子哥被嚇了一大跳,其中一個跳起來就罵:“沒長眼啊!怎麼開車的,你給我下來!”

下來就下來,賀蘭牧拉上手刹,推開車門,長腿一邁從越野車上下來,“砰”地一聲甩上車門,渾身煞氣地走到祝宗寧跟前。

多年的散打比賽和戶外冒險經曆讓他眉眼其實有些凶相,沉下臉來的時候很是唬人,看著就很不好惹,何況現在賀蘭牧心裡是真有一把怒火在燒,那簡直可用“凶神惡煞”四個字來形容,剛剛還跳腳的富二代當即噤了聲,眼神飄忽著從他身上挪開,而後低下頭去擺弄手機,裝作無事發生。

剩下的人麵麵相覷,不知道這是誰招惹的這種是非。

正主祝宗寧此時卻醉得一無所知,在堪稱劍拔弩張的氣氛中第一個發出了聲響——他醉得難受,發出了一聲很不舒服的哼唧。

賀蘭牧被這貓叫似的聲音弄得更火了,理智在祝宗寧哼唧出聲的瞬間燒得渣也不剩,他順從本能動作——伸手一把拽住了祝宗寧的胳膊,在所有人都尚未反應之前一個使勁就把人拽到自己懷裡了,與原來抱著祝宗寧的男人對視,言簡意賅:“我來接他。”

眾人這才反應過來,紛紛開始發問:“你要乾什麼!”

也有人不自量力地抬手相攔,但是又因為他那孔武有力的身材不太敢上前,顯得非常滑稽:“你誰啊?!”

賀蘭牧在心裡冷笑,心說就這幫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紈絝,祝宗寧現在就算是被他綁架他們都無計可施。

賀蘭牧不把這些人放在眼裡,扛起爛醉如泥的祝宗寧折身往越野車邊走,最後隻扔下六個字回答前麵兩個問題:“他男人,來捉奸。”

越野車停得很近,賀蘭牧把祝宗寧往肩膀上一抗,三兩步就走過去車邊,在一幫富二代目瞪口呆懷疑人生的眼神中,淡定地一隻手扛人一隻手開車門,動作一氣嗬成,將祝宗寧塞上了副駕駛,用安全帶草率地一綁,而後甩上車門,大步流星繞過車頭上了車,飛快地絕塵而去。◎思◎兔◎網◎文◎檔◎共◎享◎與◎在◎線◎閱◎讀◎

淩晨快兩點,最熱鬨繁華的城市中心也終於回歸了一些寧靜,隻偶爾跑過幾輛飛馳的車輛,由遠及近地呼嘯而過,劃破夜晚的寧靜。

賀蘭牧車速開得很快,副駕駛的醉鬼反正也睡得昏天暗地,不會暈車吐他車上,多半個小時的路硬生生隻用了二十分鐘就開到了家。

祝宗寧毫無所查地被賀蘭牧扛回了家,隻在賀蘭牧把他從副駕駛扛下來的時候發出一聲抗議,是因為他胃部壓在了賀蘭牧的肩膀上,被硌得很不舒服。

但賀蘭牧沒搭理他,一路把人扛進電梯,上樓進了家門直奔浴室,把人丟在了浴缸裡。

曆史驚人相似,隻不過上一次賀蘭牧把醉鬼弄進浴缸的時候是在祝宗寧家裡,那個豪華大浴缸是帶按摩功能,他這兒這個就真的是個“缸”,而當初祝宗寧也不是被扛沙袋一樣丟進去的,是被公主抱著一路送進浴室。

賀蘭牧把人丟下就先去換衣服了,家裡開了暖風,他穿著羊毛衫和登山靴,剛剛還扛了半天人,熱得夠嗆,去冰箱拿了瓶冰水,擰開瓶蓋一口氣灌了半瓶下去降溫,而後去臥室換了套舒服的背心短褲,這才又轉身回了浴室。

祝宗寧穿得也多,羊絨大衣用料厚實,估計是實在熱得夠嗆,醉得迷蒙也知道把衣服脫了,但剩下的羊毛衫就有點費勁,他這款不是基礎款,%e8%83%b8`前交叉串接設計了一堆鏈子,墜了七七八八一堆裝飾品,祝宗寧脫了半天弄不下來,已經快要發火了。

就這當口,他一抬頭,看見了推門進來的賀蘭牧。

醉得一塌糊塗,而且賀蘭牧又穿著他夏天愛穿的背心短褲,讓祝宗寧一時間有些錯亂,忘了賀蘭牧已經丟下他一走了之幾個月,此時不應該出現在他麵前,憑借著習慣下意識衝著門口的高大男人露出求助的表情:“賀蘭牧。”

他扯著身上的衣服,將那件上萬塊的羊絨衫扯得走形:“熱死我了!”

他倒是能無縫銜接,自己走了之後找也不找,乍然看見就又能理所當然撒嬌。

賀蘭牧手裡還拿著少半瓶冰水,走到祝宗寧旁邊,將那半瓶冰水對著他的臉澆了下去:“清醒了沒?”

祝宗寧一下被澆了個透心涼,頓時著惱地抬頭瞪向賀蘭牧:“你乾什麼!”

那半瓶水把祝宗寧的頭發洇濕了,水珠順著臉頰滑向他修長的脖頸,滾過祝宗寧無意識吞咽而上下一滾的喉結,最後沒入祝宗寧那件招搖的羊絨衫裡。

賀蘭牧盯著那一滴水珠,終於做了遇到祝宗寧以後一直想做的事——伸手扼住了那節漂亮的脖子,將人拉近到自己麵前,心裡仿佛燒著一把火,惡狠狠地告訴祝宗寧:“乾你。”

第49章 敬酒不吃吃罰酒

那浴缸還是兩個人剛剛同居的時候賀蘭牧買回來的,勉強塞在浴室的一側,此時那一側的地板上全是水漬,還散落著一件燕麥色的羊絨衫,一條紐扣崩壞的牛仔褲,以及一條已經完全濕透的黑色純棉內褲。

水漬蜿蜒,從淋浴的隔間一直到衛生間的門口,最後通向次臥,被一扇門隔絕。

……

(不重要,就是一些寧寧被牧哥反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