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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伎 三春景 4202 字 6個月前

用作裝飾的擺設,那就更不能幸免了。仔細觀察就能看出,這是閃躲之時刻意弄倒,用以阻擋人的,倒不是房間裡的爭鬥真那樣激烈——但即使是這樣,也足夠讓人驚訝了!

畢竟在所有人眼裡,紅妃就是個小娘子,對上郭可禎這樣年富力強的男子,按理說應該沒有還手之力才對,哪能將場麵弄成這個樣子!

更進一步說,就算紅妃能把場麵弄成這個樣子...也沒必要啊!她是做女弟子的,又不是做貞潔烈女的。如今這年月,彆說是賤籍女子了,就是良籍、貴籍女子,也不講究那些了啊!

其實這是郭可禎小看紅妃了...練舞蹈的女孩子,看起來纖細,其實力氣是很大的!看看那跳起來的高度、力度,那一腳踹上去,可不是好受的!還有紅妃最近練的水袖舞,手臂的力氣不夠,那能甩起來?能甩的那樣乾脆利落?

李舟第一時間看向紅妃,紅妃此時頭發全都亂了,釵梳有些還在頭上,有些卻已經掉了,很是狼狽。

再仔細看看,紅妃的嘴唇上竟然染著血,而右手抓住一根斜著斷開的玉簪,銳利的部分朝外,握的緊緊的。

和紅妃比起來,郭可禎其實也挺狼狽的,不隻是臉上有一道血痕,關鍵是手上一片血跡——李舟離得近、眼睛利,看的分明一些。一個是手腕上有個深深的齒痕,大約是被咬破了,正在流血!另一個就是手背、手掌等處,有銳器滑過,留下了傷痕。這些傷不重,但著實淩亂。

“你這瘋女子!瘋女子!”郭可禎似乎不敢相信自己遇到的,忍著手上的痛,破口大罵:“你這是做什麼?還成什麼體統了!”

“勿動!”紅妃忽然道,聲音並不大,但在郭可禎跳腳的當下,卻顯得像是山一樣穩定、一樣不可動搖:“我說,郭禦史,您勿要動!”

紅妃看著郭可禎手上亂七八糟的傷痕——她剛剛被他從背後忽然抱住了,下意識咬了他從身後伸過來的手,這才轉過身。之後兩個人打鬥起來,她第一反應就是斜著打碎了頭上的玉簪...比起硬度不夠,而且細細弱弱、簪尖圓潤不傷頭皮的金簪,其實玉簪這種時候更好用。

她並不會打架,也沒學過什麼防狼術,隻是在過激反應下,胡亂揮舞著手上碎了的玉簪。幸好,郭可禎也隻是個‘文弱書生’,這才沒有被他製住。

李舟心裡怦怦跳,他不知道這件事該怎麼收場...不管怎麼說,郭可禎可是侍禦史,馬上要成為轉運使的朝廷大員...轉運使就是正三品了,一個正三品的官員受到這等侮辱,報複一個女弟子,怕是不比捏死一隻螞蟻來的麻煩!

他希望紅妃能在這個時候趕緊認錯,說明自己隻是受到了驚嚇,並不是有意傷人的——這當然無法完全平息郭可禎的怒火,但終究事情能因此有個轉圜的餘地。日後再請人慢慢從中說和,總能有辦法的。

但位於風暴中心的女孩子完全不知道局外人所想,他沒有像李舟想的那樣認錯、求情,而是比冰山更冷、更堅固,就這樣看著郭可禎:“郭大人,勿要動,站在那處,讓我刺傷您!我非得刺傷您不可!”

第61章 清景(1)

“郭大人,勿要動,站在那處,讓我刺傷您!我非得刺傷您不可!”

這樣的話從紅妃的口中說出來,在場的每一個人都難以置信!這是一個剛剛傷了朝廷官員的女弟子能說出來的?不是應該立刻求饒嗎?就算一時嚇傻了,那也該是什麼也不做、什麼也不說才對啊!

彆人尚且如此,正在盛怒中的郭可禎就更彆提了!大怒道:“你這賤人!說什麼瘋話!”

這樣說著,嗬斥因為響動已經到了外麵走廊上的小廝:“不見這女子生了瘋病?拉走、拉走,寫我的帖子,送去教坊司,令教坊司處置了!”

開封府自然有管理民事案件、刑事案件的衙門,但因為紅妃是教坊司的人,且郭可禎也不願意將這件事鬨大...鬨大了他也丟人呢!所以即使是盛怒中,也點出了送到教坊司這一點。而生了瘋病的教坊司女樂會如何,不外乎就是開除教坊司籍,落入到私妓人家去而已。

而這對於女樂來說已經是最可怕的懲罰了!

紅妃卻未因此變了臉色,隻是依舊冷冷地看著郭可禎:“郭大人好大威風!倒是能夠顛倒黑白...聽說郭大人也是科舉進士科出身,想來飽讀詩書,該知道‘匹夫之怒,血濺五步’的典故罷?”

“在郭大人眼裡,隻因我是女子,又是賤流,就可隨意欺侮了——我與郭大人相比,身份確實低微,但拚著命不要了,難道我還不能叫郭大人付出些代價麼?”

“您說我有瘋病,可我要說,明明是您欲殺我啊!我一個小女子能如何?不想被殺,反擊之中傷了您,難道也是罪過?”紅妃這話當然不真,但話說回來了,郭可禎的話也不真,這個時候隻是各自為各自說話。

郭可禎想要全了自己的麵子,還想要報複紅妃這個讓他大失顏麵的人。而紅妃她得保護自己,還得讓郭可禎付出代價!

“胡話!果然是瘋魔了,這樣的胡話也說出來了!”郭可禎大罵,朝走廊方向道:“還不把人拖走?都是死人嗎!”

“嗬!您說是胡話就是胡話?方才屋子裡隻有我與大人您,大人欲行不軌,小女子不願意,您便惱羞成怒要殺我,這難道不是真的?”紅妃沒有抓握碎玉簪的手放到了自己脖頸上:“您差點兒掐死我了,這瘀傷做不得假罷!”

剛才的搏鬥中,郭可禎確實掐了紅妃的脖子,但他沒有殺了紅妃的意思。之所以紅妃的脖子此時看起來這樣淒慘,和紅妃的膚質細膩白皙且容易留下痕跡有關,不過這時候這些都不重要了。

“賤流...按《周律》,我這般賤流女子也沒有引頸就戮的道理罷!若是有人要殺我,這事便不能去教坊司私了了,該去開封府衙門才對。我是不怕對簿公堂的,不如郭大人隨我去罷!”

房間裡發生了什麼,隻有紅妃和郭可禎知道,而當事人說話又沒有太大效力,特彆是兩人在各執一詞的時候。這種時候,衙門一般事雙管齊下,一邊去查證事實,另一邊就是拷問當事人了。

郭可禎是朝廷命官,這一關對他大概就是走個過場,倒是紅妃可能會被用刑。

按照這個道理來說,郭可禎應該不怕對簿公堂才對...但事情發展到現在,哪裡還有什麼‘應該’。事實上,最大的不應該就是紅妃居然這樣剛烈!這種事都發生了,郭可禎哪裡還敢小看她!

要是回頭衙門裡對紅妃用刑了,她依舊抵死不認,那該如何?

衙門是有屈打成招這種事,但如今也不是官場黑暗的年頭,不是當官的想怎樣就怎樣。特彆是在這開封府,這天子腳下...多少人眼睛看著呢,真要是一件事鬨得滿城風雨,官老爺們也是有壓力的!

一個是禦史台的侍禦史,一個是官伎館的女弟子,一個要非禮,一個抵死不從,因此鬨將起來了。本來就是東京城裡市民傳閒話的好材料,若是後續還有官官相護、屈打成招、恃強淩弱的戲碼,可以想見,該有多少人看這件事的熱鬨!

這不是說會有人出來做英雄,救這件事裡的小女子。但普通百姓麵對官員都是弱勢的,這種時候會代入誰的視角一目了然——也沒人會信,一個官伎館的女弟子真能欺負當官的。

到最後,紅妃拚著一條命不要了也要拉他下水、毀他聲名,難道他能奉陪?投鼠忌器就是這個道理了。■思■兔■網■文■檔■共■享■與■在■線■閱■讀■

郭可禎很愛惜自己的名聲,很看重自己的遠大前程。若是因為這件事弄出了差池,哪怕隻是因此被訓斥‘不休私德’,導致要升官的機會沒有了,那也是不能忍的...文官的營生,若不是天之驕子,往上熬也是件煎熬的事!

這一回失了機會,誰又知道下次機會在哪裡!

這可不比做小官兒時了,越是升到上頭,就越是位置少,好不容易輪到一個好位置,下回就算有位置,也不見得有這樣好的!

郭可禎不說話了,郭可禎不動了,周圍的其他人也像是看到了什麼破天荒之事...大約是驚的很了,一時維持住了落針可聞的靜默。

紅妃就這樣走到郭可禎麵前,大家以為她要像她說的一樣劃傷郭可禎,報複剛才的事。卻沒想到她握著碎玉簪的手抬起後猛然向郭可禎的眼睛刺去——遇到這種攻擊,沒有受過訓練的人下意識會閉眼、會閃躲,郭可禎也是如此。

此時地上因為剛剛的爭鬥全是雜物,郭可禎一閃躲,情急之下被絆倒了,好狼狽。

然而紅妃的碎玉簪卻沒有傷到他,事實,紅妃的手很穩,在玉簪將要刺到郭可禎的眼睛時就停住了。紅妃將手上的碎玉簪往地上一扔,‘喀噠’清脆一聲,應該是玉碎了。

她就這樣居高臨下地看著絆倒的郭可禎,神色冰冷:“我與大人不同,可沒有傷人的嗜好...您不用怕。”

“我隻是想讓郭大人您長個記性,讓您知道被人傷害會有多害怕、多屈辱...以牙還牙,如今您知道了,這件事才算完呢。”紅妃說的輕輕鬆鬆,卻讓跌坐在地的郭可禎簡直無處遮掩,窘迫之下太陽%e7%a9%b4都好像在嗡嗡作響。

而另一邊的李舟和郭可禎到達頂點的惱怒、窘迫不同,同樣一張臉,同樣的表情、行為和話語,落在郭可禎眼裡是令他恨的牙癢癢。落在李舟眼裡,卻是美的驚人,讓他無比癡迷——這一刻的紅妃仿佛是脫俗出塵的女神,冰冷、強烈、無望、脆弱,不給自己留一點點餘地。

李舟自己並不是一個多特彆的人,他算是開封府裡眾多‘衙內’的一個典型。他們都受過不錯的教育,好一點兒的能名滿天下,讓人說虎父無犬子,差的也有不學無術的。李舟在其中,書讀的不上不下,不算好,但也能糊弄過去。

而讀書之外,他既不是那種‘彆人家的孩子’,也不是天天惹事,讓長輩看著就生氣、外人議論起來就罵‘紈絝子弟’的人。

他總想要像叔叔李汨那樣成為天下數一數二的人物,成為眾人中的中心,所有人都圍著他轉。這上麵是叔叔給他做了一個‘好榜樣’,讓他的眼光無限拔高了...不說成為叔叔那樣的人物,至少也要像叔叔平常交往的那些人一樣罷!

但想要達成這一點,他又受困於自身的‘平庸’。他不是一個擁有才能的人,哪怕少年時代不知道見過多少人傑,受過多少人的點撥,他都始終沒有開竅,仿佛他生來就是要做‘普通人’的。

其實做一個普通人也沒什麼不好,以他的出身,就算一輩子平庸也不壞,總能順順當當、悠哉富貴地過完這一生。

但見過大海廣闊、高山巍峨的人,已經回不去了!隻生活在井底的人可以坐井觀天,並不覺得這有什麼錯,那麼普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