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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

兩人同時抬頭, 四目相對, 似乎有火光四濺。

葉安歌從陳彥的眼神中看到了探究和饒有興致的求知欲。

有那麼一瞬間,葉安歌覺得自己穿越了,就像回到了自己剛到這個世界的時候,她第一個見到的人就是陳彥, 兩人也是來到這家大排檔吃飯。

時間如白馬過駒,彈指一瞬間就已經過了近兩年。

人的生命是很有限的,雖然不知道女主這具身體的壽命是多少,但是肯定會死的。

也不知道她死的時候,能不能打破這個世界虛偽的屏障。

雖然知道無論做多少可能都沒有結果,可是不嘗試的話,那就真的永遠沒有結果。

“吃飽了嗎?”葉安歌問道。

陳彥用餐紙擦了擦嘴:“吃飽了,走吧。”

賬是葉安歌提前結好的,陳彥也沒說什麼。

一百多塊錢,爭來爭去也沒意思。

更何況陳彥給葉安歌提供的幫助,也不是一百來塊錢可以填平的。

雖然幫助的對象是原女主,但葉安歌也因此得到了好處。

得了好處就賣乖也沒意思。

“開車了嗎?”陳彥是自己一個人過來喝酒的,就沒開車。

葉安歌搖頭,她是專門出來找木子雲的,當然也沒開車:“我讓助理過來一趟吧。”

陳彥阻止了她:“又不是上班時間。”

說的也對,葉安歌點頭:“我去攔車。”

陳彥又說:“我讓我秘書過來,他是二十四小時待命。”

葉安歌:“……”其實你不該姓陳的,該姓周。

陳彥嗤笑:“彆這麼看我,我給他開的工資可不低,對了,這小子住哪兒的?”

木子雲還倒在桌子上,他不知道在做什麼夢,嘴裡嘟囔著彆走,眼睛還在微顫,似乎是被夢魘魘住了,醒不過來,估計不是什麼好夢,一邊說著夢話,眼淚還順著眼角滑落。

他看起來太脆弱了。

葉安歌看著木子雲,她終於明白為什麼很多女性會喜歡年紀小的小男孩了。

因為母愛和憐愛也是愛的一種,隻要是愛,就很難分清是哪種。

葉安歌正要過去把木子雲扶起來,卻看見陳彥一隻手抓住木子雲的胳膊攔過自己的肩膀,就這麼把木子雲扛著吊在身上。

葉安歌眉頭一皺,陳彥:“彆看我,抱是不可能的,背也不可能,就這麼吊著吧。”

葉安歌:“你幫忙扶一下,我來背吧。”

葉安歌的話剛落音,陳彥已經吊著木子雲走出門外了。

沒辦法,葉安歌隻能戴上口罩走了出去。

“他家的鑰匙在哪兒?”陳彥問了一句。

木子雲沒帶包,陳彥掏了掏木子雲的褲兜和衣兜,隻有銀行卡和門禁卡,沒看到鑰匙。

要麼是木子雲忘記帶了,要麼是來的路上丟了。

葉安歌:“我帶他回去吧,讓他在我家睡一晚上。”

陳彥:“……”

陳彥沒說好還是不好,他給秘書打了個電話之後就和葉安歌在路邊等著。

一輛大眾停在路邊,這是秘書自己的車,畢竟雖然是二十四小時待命,可不是上班時間,秘書也有自己的私人生活,總不能一直開著陳彥的車。

陳彥的秘書幾乎是十項全能,拿著高工資,自然就有過人的地方。

他一眼就看到了葉安歌,比起彆人,或許他才是最清楚陳彥和葉安歌關係的人,也最清楚陳彥對葉安歌的感情。

明明都已經斷了那層關係,卻還是在背後關注著葉安歌,一旦葉安歌有什麼事,陳彥總是在私下就解決了。

如果這不是真愛,還有什麼才是真愛?

秘書覺得,如果陳彥最後和葉安歌沒有結婚,他就再也不相信愛情了。

陳彥把木子雲塞進後座,然後自己也坐了進去,讓葉安歌去做副駕駛座。

葉安歌的表情有些複雜,她還是坐了進去。

有那麼一瞬間,她或許真的有點感動。

但她知道,陳彥為她所做的一切都是建立在她是“女主”的條件下,如果沒有這層光環,她和陳彥在現實中根本就是兩條平行線,就算在某種條件下相遇了,陳彥也不會在意她,她也不會在意陳彥。

現實中的她並沒有女主這麼出色的外貌。

如果非要形容她的外表,大概也是美的,但卻是大眾的美。

不會太過出挑,是那種走在路上會有人搭訕的外貌,卻不會讓人覺得美的天怒人怨,隻要一個眼神就能讓所有人為之傾心。

她知道自己要做的是什麼,也知道自己現在需要的是絕對理智。

她寧願把他們的一切感情都看成是數據,如果她也感情用事,那麼一定會被感情牽著鼻子走。

“先去就近的酒店吧。”陳彥對秘書說。

秘書一愣:“是。”

秘書悄悄的透過後視鏡看了一眼睡著的木子雲,他沒見過木子雲,隻是在心裡揣測——這總不會是老板和葉安歌的孩子吧?

雖然他打了寒顫,覺得自己腦洞太大。

連鎖酒店現在還有房間,陳彥開了一間單人間,把木子雲往床上一扔就準備甩手走人。

還是葉安歌走上前去把木子雲的鞋脫了,又給他蓋上被子,毛巾浸濕之後給木子雲擦了把臉,仔細看過之後才離開房間,關上了酒店的門。

陳彥雙手環%e8%83%b8:“你對他可真好。”

葉安歌微笑:“是嗎?”

陳彥說:“去我家吧。”

葉安歌正要拒絕。

陳彥似乎看出了她要說什麼,又說道:“我可不是要對你做什麼,雖然我確實挺想做點什麼,不過還沒有饑|渴到霸王硬上弓的程度,有事要跟你說,也有東西要拿給你。”

葉安歌輕笑:“有什麼事現在不能說嗎?”

陳彥:“有一樣東西,放在我家裡。”

葉安歌看著陳彥,陳彥也看著她。

秘書站在走廊口,覺得自己被強行喂了一波狗糧。

加工資!一定要加工資!他幼小的心靈受到了傷害!

葉安歌和陳彥對峙著,葉安歌問:“什麼東西?”

陳彥:“你來就知道了。”

葉安歌麵色不改:“哄我嗎?”

陳彥的眼睛緊盯著葉安歌,他的眼神很專注,裡麵似乎有無數情緒無法訴說:“一個小東西,不過,你應該有印象。”

隨後陳彥把自己的手機拿出來,翻出了一張照片,遞到葉安歌麵前。

葉安歌瞬間失神:“這是……”

陳彥收回了手機:“來嗎?”

他一副勝券在握地模樣,眉梢都寫著得意。

葉安歌咬牙:“走吧。”

坐上車的時候葉安歌還有些恍惚,她看著車窗外城市的風景,林立的高樓大廈,正在散步或是購物的行人,他們都有自己的家庭,自己的親人,如果現在有個人跳出來告訴他們這一切都是假的,估計他們也會笑這個人是神經病。

有血有肉,有感情有家庭,怎麼就是假的了呢?

這還是葉安歌頭一次來到陳彥的家,陳彥沒有住彆墅,反而是住在一套小房子裡,比陳彥買給葉安歌的房子還要小,大約七十多個平方,一室一廳,一廚一衛,一個單身漢住是完全夠了。

葉安歌走進房門的時候,整個人還有傻,因為這房間的裝修風格和她想的完全不同。

因為她現在住的房子就是陳彥當時聯係的裝修,葉安歌還以為陳彥就喜歡那種冷冰冰的,像酒店一樣的裝修調調。

結果現在發發現並不是——

這套小房子的主色調是暖色調,有種田園風格的裝修,客廳的中間還放著榻榻米,飄窗上放著幾本書,電視機旁邊還有個書櫃,雖然上麵並沒有放幾本書。

沙發是布藝的,牆壁上貼著牆紙。○思○兔○在○線○閱○讀○

比起葉安歌的住所,陳彥的房子才更像是一個家。

對比起來,不管是葉安歌和喬淩河的家,在陳彥麵前,估計也就是個大點的酒店。

陳彥還給葉安歌從鞋櫃裡拿出了一雙女士拖鞋。

葉安歌沒動。

陳彥說道:“新買的,以前我也沒帶女的回過家。”

葉安歌這才穿上。

她倒不是嫌棄,主要怕有人穿過,那個人要說有腳氣就麻煩了。

畢竟女主的體質雖然好,可也不是防百病的體質。

葉安歌坐到了陳彥家的沙發上,在這個七十平米的小房子裡,葉安歌反而感受到了一種很久沒有過的安全感,這種安全感是葉安歌以前的家才能帶給她的。

還有十多年的貸款要還,也就比這個大一點,八十多個平方,兩室一廳,其中一個房間是常年空置的,她也說不清自己為什麼不買單人公寓,畢竟因為工作的特殊性,她私下也沒什麼朋友。

交朋友反而是害了對方。

一旦臥底被發現,不僅僅是禍及家人,如果沒家人,關係好的朋友也會被報複。

葉安歌看著陳彥去給自己倒水,還看見他從冰箱裡拿出了一盒蛋糕。

他們兩這是偶遇,葉安歌還沒自信到認為即便他們沒什麼互動,但陳彥卻為了她在家裡一直準備著這些東西,那也太自信了。

自信的有點厚臉皮。

陳彥把水杯和蛋糕放到一邊的小桌子上,他倒是沒發現葉安歌在想什麼,反而問道:“嫌小?”

葉安歌搖頭:“你一個人住,大小正合適。”

“我名下十幾套房產。”陳彥說,“就這套住著最舒服。”

兩人閒聊了一會兒,陳彥才把之前給葉安歌看過照片的東西拿出來。

那是一把小刀,上麵還刻著一個葉字,這是葉安歌人生中收過的唯一一份禮物。

這把匕首通體黑色,兩麵開刃,一邊平滑,一邊帶著鋸齒。

這把匕首伴隨著葉安歌度過了人生最艱難最黑暗的時光,也曾經染滿鮮血,保住過葉安歌的一條命。

葉安歌很珍惜它,因為它的意義已經超過了它本身的價值。

“我拿到它的時候,就覺得這應該是你的東西。”陳彥把匕首拿在手裡,陳彥的膚色是小麥色,但在純黑色匕首的映襯下,竟然還顯得白了些。

估計是因為以前的經曆,陳彥的氣勢壓得住這把刀。

這可不是觀賞性的匕首,而是見過血的凶器。

葉安歌:“這確實是我的東西。”

她死的時候,身上帶著的就是這把匕首。

可是她連身體都換了,這把匕首是怎麼跟過來的?

葉安歌有些轉不過這個彎。

陳彥勾唇一笑:“說說吧,你用它做過什麼?這把匕首沾過血的吧?”

“就是個收藏品。”葉安歌,“在街邊看到了,覺得好看就買下來了,不知道什麼時候弄丟的。”

陳彥笑著看葉安歌:“既然不是很重要,那這把匕首就送給我了?我肯定會好好珍惜。”

……

葉安歌周身的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