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頁(1 / 1)

夫君來自未來 決絕 4370 字 6個月前

黎青執天天在家用左手寫字,廟前村的人自然都看到了。

於是村裡就開始有流言,說是黎青執的右手已經好不了了,所以黎青執才會練習用左手寫字。

村裡人都很敬重讀書人,黎青執寫字的時候,大家並不找他說話,但黎青執忙了一天,傍晚出去走走的時候,村裡人會上來搭話。

這天黎青執出去鍛煉身體,就遇到了金小姑:“阿青,你的胳膊好點了嗎?”

“已經好得差不多了。”黎青執道。

他說的是真話,靠著異能,他的右胳膊已經好得差不多了。

不過他還不敢用右手,怕彆人懷疑。

“阿青,你的胳膊真的能好?”金小姑又問。

“能好。”黎青執很肯定。

金小姑聞言,又開始抱怨跟她家“仇深似海”的姚祖明:“我就說你的胳膊一定能好!阿青你是不知道,姚祖明他一直在說你的壞話,說你的胳膊好不了了,他那張嘴真的臭死人了,你可一定要給他點教訓啊!”

金小姑真的是孜孜不倦地想讓他們去找姚祖明的麻煩。

但他真的沒興趣被狗咬了去咬一條狗。

黎青執輕咳了一聲:“小姑,他愛說就說吧,我打不過他,他要是把我另一條胳膊打斷了怎麼辦?”

金小姑隻能氣惱地走了。

同一時間,李秀才的學堂放學,朱尋淼剛出門,就看到了撐著船的金小葉。

“朱少爺,我相公有東西讓我給你!”金小葉朝著朱尋淼招手。

第49章 李秀才

朱尋淼見過金小葉, 得知黎青執讓金小葉給他帶東西,立刻走了過去。

金小葉拿出一卷卷起來的紙,將之給了朱尋淼:“朱少爺, 這是我家阿青這段時間寫的東西,他讓我給你。”

黎青執用左手寫字到底不怎麼習慣, 也就寫不出來指甲蓋那麼大的字,這一個個的字, 基本上都有瓶蓋大。

如此一來, 寫四萬字的稿子用的紙也就有點多,分量不輕。

朱尋淼將之接住, 心裡就升起喜悅來——他終於又有書看了。

金小葉這時候又道:“我家相公說他的字寫得有點潦草, 要麻煩你找人謄抄一遍才能見人。”

“我知道了,我會找人謄抄的。”朱尋淼道。

“他交代的我都說了, 家裡還有事,朱少爺,我回家去了!”金小葉跟朱尋淼說了一聲,手上的竹竿一撐,那小船就離開河埠頭, 往廟前村的方向而去。

“朱兄,那是誰啊?”朱尋淼的一個同窗好奇地問朱尋淼。

“是我一位好友的妻子。”朱尋淼道。

朱尋淼的同窗聞言皺眉:“朱兄, 你那好友……”

“怎麼了?”朱尋淼見他像是有話要說,不解地問道。

這人道:“朱兄既然問,我就直說了, 你那好友即便家中貧困, 需要妻子做些活計補貼家用, 也該讓妻子在家中做針線活才對,怎麼能讓妻子出來撐船拋頭露麵?朱兄, 你該提醒一下他,讓他彆讓妻子做這般有傷風化的事情。”

崇城縣商業發達,對女人也就不像某些地方那麼約束。

走在大街上,時常能看到女人打理鋪子做小生意,河麵上,撐船的船娘也有不少。

又因為女人能掙錢,自己有收入,崇城縣的女人地位不低。

可即便如此,在大部分讀書人看來,女人就不該拋頭露麵。

朱尋淼聽黎青執說過金小葉,黎青執言語間對金小葉滿

是感激,說要不是金小葉,他之前可能會餓死……也因此,朱尋淼雖沒怎麼跟金小葉說過話,但很欣賞金小葉。

現在金小葉不過是撐個船,怎麼就有傷風化了?

朱尋淼冷笑了一聲:“方兄當真是君子,不如從街道這頭往那頭走,勸那些出來討生活的女子回家去!”看那些人不打死他!

“你……”這位方姓書生漲紅了臉。

朱尋淼又道:“先生的家眷還每日來學堂送飯,方兄也可去提醒一番。”

朱尋淼說完就走。

他這個同窗名叫方子薦,方子薦家境一般,能讀書全靠母親和姐妹做針線活掙錢,跟徐啟文的情況相似。

大概是看徐啟文跟他走得近得了許多便利,方子薦就想與他交好,隻是這個方子薦太過迂腐,實在讓他生厭。

這人之前竟然勸他,讓他父親放棄做生意當個地主,說是這樣他就不會被人看不起了……

他父親真要不做生意,他還能有現在的生活嗎?!

他又不蠢!

朱尋淼回到家中,就迫不及待地拿出那厚厚的一疊宣紙,看了起來。

太好看了!

這破案的故事,一點都不比他父親做生意和他丁叔快意江湖的故事差!

不,應該說還更好看!

朱尋淼看書的時候,金小葉已經回到了廟前村。

她的船在廟前村的河埠頭停下後,就有一些村裡人圍上來:“小葉,你那還有袖套嗎?”

“我想要個圍裙。”

“小孩子的罩衣有了嗎?”

……

金小葉拿到黎青執那五十兩銀子之後,就買了許多布料,再加上朱前送的布料,她一下子就有了很多布。

有了布之後,金小葉就讓王姐和徐夫人做了一些樣品出來,再讓她們將布料裁剪好,讓其他人照著樣品做各種東西。

朱家送的布料,金小葉隻給那些手藝精湛的人,讓他們幫著做東西,她還提供了一些花樣,讓她們務必把每一樣東西都做得精致。

用這些布做出來的東西,是要賣給有錢人的。

她買的次品布料,則走實惠路線,因為眼下天還不是特彆冷,金小葉就讓她們先做了一些袖套罩衣圍裙之類,在崇城縣和附近的村子兜售。

夏天大家的衣服可以天天洗,但冬天就不一樣了,很多人總共就一件棉襖,那是要連著穿好幾個月的。

可想而知,幾個月下來那棉襖會有多臟。

孩子就更不用說了,一到冬天,那些孩子鼻子下麵就會掛上鼻涕,他們還喜歡用袖口擦……洗乾淨的棉襖穿上身之後,要不了多久,袖口那裡就已經臟得不行了。

因而有條件的人家,會在棉襖外麵加一件衣服,但在農村,多的是沒條件的人家。

大家就會想辦法給孩子做個袖套,或者隻有前麵和袖子,可以反著穿的罩衣。

做袖套和罩衣所需的布料,比做一件完整的衣服要少很多。

金小葉賣的袖套和罩衣價格非常便宜,比他們自己買布料做更便宜,村裡人就都來買了。

至於這些布料在染色上有些瑕疵……村裡人壓根不在意。

反正用上不久,就全黑了。

“都有!大家要是想買,去我家吧!”金小葉說完,就挑起了一副擔子。

這些東西不需要在上麵繡花,裁剪好之後做起來特彆快,一個女人一天少說能做十幾件,她手上也就不缺貨。

想買東西的人跟著金小葉往黎家走,來到黎家,就見黎大毛黎二毛還有趙小豆戴著袖套,正把飯菜端上桌。

他們的袖套,是用之前朱家給黎青執送衣服時,那裹著衣服的包袱皮做的。

這袖套跟現代的袖套沒什麼區彆,就是現代的袖套兩頭裝的是鬆緊帶,他們的袖套兩頭是放了一根帶子,把袖套戴上之後,要將帶子係上。

村裡到處都是泥,就連屋子的牆都是泥土的,那些孩子基本上都是泥人,但黎大毛黎二毛趙小豆看著就乾淨很多,這些人少不得誇獎幾句。

“小葉,小樹,你們快去吃飯吧,我來招待大家。”黎青執從屋裡出來,讓金小葉進去吃飯。

最近他們家的晚飯,都是黎青執指點著黎老根做的。◆本◆作◆品◆由◆思◆兔◆在◆線◆閱◆讀◆網◆友◆整◆理◆上◆傳◆

他的手藝不怎麼樣,但黎老根的手藝更可怕……黎青執覺得看著點比較放心。

其實黎老根那情況不能說是手藝不好,他壓根就沒手藝,做事還特彆敷衍。

比如做茄子……茄子上麵都有個綠色的茄蒂,一般人都會去掉之後再切了茄子下鍋,但黎老根會留著。

吃青菜也是,他都不把葉子掰開洗,隨便洗兩下切大塊就下鍋了!

黎青執不是個講究的人,茄蒂他是不介意生吃的,畢竟這玩意兒沒毒。

但飯菜是要給金小葉還有孩子們吃的,還是做細致點比較好。

好在黎老根這人……他雖然滿肚子牢騷,說話還不好聽,但讓他做事他還是聽的,倒也能在黎青執的監督下,把活兒乾得差強人意。

黎青執現在基本上寫到半下午,會去周圍散個步,然後就回來做飯,等他做好飯金小葉回來了,他就去幫金小葉賣東西順便聊天。

等他賣完東西,金小葉他們也吃好了,他就把剩下的飯菜全都乾掉。

吃完,簡單洗漱一下,他們就可以睡覺了。

黎青執的每一天,都過得特彆充實。

黎青執去賣東西,金小葉沒攔著。

一開始她覺得他們在屋裡吃飯讓黎青執在旁邊賣東西不太好,但後來發現,黎青執其實很喜歡賣東西。

一邊賣東西一邊跟人聊天,對黎青執來說是放鬆,是玩兒!

既然這樣……那就讓黎青執去吧。

黎青執確實很喜歡賣東西。

隨著天氣變冷,村裡人就不去河埠頭那邊乘涼了。

這時節若是趕上有風,已經涼颼颼的了,沒人會吃飽了撐的去河邊吹風。

他沒辦法去河埠頭那邊感受被活人包圍的愉悅,在自己家裡感受一下也挺好的。

黎青執愉快地賣著各種東西,一邊賣一邊跟人聊天。

等所有人都離開,金小葉他們也已經吃好了,他就可以獨享剩下的米飯鍋巴,還有金小葉給他留開的菜。

金小葉總會把最好的菜留給他!

“哥,我回去了。”趙小豆跟黎青執打了個招呼。

“回去吧,路上小心點。”黎青執笑著開口。

“嗯。”趙小豆應了一聲,就衝了出去。

下雨的時候,趙小豆會住在黎家,和黎大毛黎二毛一起睡,但晴天他基本上都會回去。

金窩銀窩不如自家狗窩,黎家再好,趙小豆依然想回家。

天還沒有全黑,趙小豆出了門,就飛快地往前跑去。

趙家所在的村子跟廟前村緊挨著,路上的一切都是趙小豆熟悉的,路上的人也都認識他,時不時還有人跟他打招呼:“小豆,回家了啊?”

“嗯,我要回家了!”趙小豆應一聲,蹦跳著往前的腳步卻並不停頓。

等趙小豆來到自己家附近,遠遠地就看到自己父親站在一棵樹下等著,他笑著跑過去,一頭紮進父親懷裡:“爹!”

以前趙小豆是不敢這麼乾的,但最近趙老三對他特彆好,又見多了黎大毛黎二毛和黎青執親近,他也就跟著學了。

大毛二毛那麼討人喜歡,跟著學準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