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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君來自未來 決絕 4344 字 6個月前

黎老根在知道朱尋淼是朱家少爺之後躲著朱尋淼走,但一轉頭,他就去找村裡人吹噓了一番,說黎青執多麼受朱家重視——受傷之後,朱家大少爺竟然親自來看他。

朱尋淼這次來看黎青執,帶了些簡單的糕點,這些糕點更是被黎老根大說特說。

村裡人被黎老根說的,都覺得黎青執被打斷一條胳膊很值得了!

黎家來人的事情,在隔壁住著的姚振富不可能不知道,於是昨晚上很高興,想著今天要好好讀書的姚振富,就又心神不寧起來,一整天都沒看進去什麼東西。

黎青執不就是去朱家抄了個書?朱尋淼怎麼還親自來看他?

姚振富心裡生氣,少不得念叨幾句,金茉莉聽了就道:“聽說黎青執幫朱尋淼擋了一下,要是沒他擋著,朱尋淼要破相。”

“原來如此!他沒什麼本事,倒是很擅長討好人!”姚振富冷笑一聲:“不過他肯定沒想到他會斷了胳膊,這胳膊斷了,可不一定能長好!”

姚振富發了一天牢騷,等朱尋淼離開,心裡才好受了一點。

而這個時候,一天已經過去了大半。

算了,明天再看吧,離明年縣試還有半年呢!姚振富放下書,躺到了床上休息。

另一邊,黎青執在把朱尋淼他們送走之後,又被村裡人圍住了,都是來找他聊朱尋淼的。

“黎青執,那朱家少爺長得真氣派!”

“我這輩子,還是頭一件見到長得這麼俊俏的年輕人!”

“跟朱少爺一起來的是誰?”

“這些讀書人,看著就跟我們不一樣!”

……

朱尋淼和徐啟飛的長相其實算不得多麼出眾,但他們細皮嫩肉皮膚還白……他們村就沒有朱尋淼那麼白的人!

人們說著說著,還提到了姚振富:“跟他們一比,姚振富都不像個讀書人。”

姚振富矮胖還黑,明明是個讀書人,但那完全遺傳了姚艄公的長相,讓他更像是一個莊稼人。

黎青執是喜歡跟人聊天的,今天聊了一整天,他非常高興。

但他也忍不住歎氣——聊了一天,他都沒時間看書寫書。

從明天開始,他要克製自己聊天的欲望,多讀書,多寫書,每天還要抽出一個時辰來,教三個孩子認字和算數。

第二天一大早起來,黎青執先教金小葉認字,然後就拿著之前跟朱家借的書看起來。

他看了一個時辰才放下書,把正在玩遊戲的三個孩子叫了過來。

黎大毛黎二毛看到黎青執,就一人抱住了黎青執一條腿。

黎青執會陪他們玩,還會給他們講故事,村裡其他孩子的爹沒一個能做到,黎大毛黎二毛現在覺得,他們爹是村裡最好的爹!

自從有了爹,他們就天天吃白米飯吃肉了,這可是他們以前想都不敢想的生活。

黎青執親了親黎大毛黎二毛的腦袋,然後道:“大毛二毛,爹給你們起了兩個新名字。以後大毛二毛是你們的小名,至於你們的大名……大毛,你以後大名叫黎行簡,是做事簡單的意思。二毛,你以後叫黎行易,是做事容易的事情。爹希望以後你們不管想做什麼,都能簡單容易,順順利利。”

黎青執說完,用左手一筆一劃,仔仔細細地將這兩個名字寫在不同的紙上,然後給了黎大毛和黎二毛。

寫完,黎青執就見趙小豆羨慕地看著黎大毛和黎二毛。

黎青執笑了笑,對趙小豆道:“小豆,我也給你起了個名字,你以後就叫趙廷舉吧。”

這個時代,當老師的給學生起名字很常見,黎青執相信自己給趙小豆起名,趙小豆和趙老三是不會有意見的。

用孩子能理解的意思簡單介紹了一下趙小豆的新名字,黎青執又拿出一張紙,將“趙廷舉”三個字寫在上麵。

之後,黎青執先指點三個孩子在地上寫他們的名字,等他們能順利寫出來之後,他給他們一支毛筆,讓他們試著在紙上寫他們的名字。

趙小豆先拿到毛筆。

這還是他第一次拿筆,握著手上的筆,趙小豆非常緊張,不敢往紙上落。

黎青執道:“小豆你彆怕,隻管寫。你看你哥哥我右手斷了,用左手寫的字挺難看的,但我還是會寫。”

趙小豆比黎大毛黎二毛大不了幾歲,但他是黎青執的表弟——因為趙老三當了上門女婿,所以他們算是表情。

得到黎青執的鼓勵,趙小豆小心翼翼地在紙上寫下了自己的名字。  他已經八歲了,學東西比黎大毛黎二毛要快,再加上他這人小心謹慎之前已經練了很多遍……他的字寫得挺好的,並不比黎青執差多少。

等趙小豆寫完,黎青執又讓黎大毛黎二毛寫,這兩個孩子寫的就七歪八扭了。

從今天開始,這三個孩子有大名了。

黎青執教完名字,又讓黎大毛黎二毛教趙小豆數數,背乘法口訣。

至於他自己,他要開始寫書了。

苟縣令的書,黎青執打算儘快寫出來。

黎青執的這一天過得很充實,隔壁姚振富就不一樣了。

昨天沒能好好看書,臨睡前姚振富很懊惱,他思來想去,在睡前給自己寫了個計劃。

他打算明日早上起來吃過早飯就開始讀書,上午要將《論語》重溫一遍,下午要寫一篇文章。

洋洋灑灑寫完計劃,他興衝衝地睡了,但第二天早上起來吃過早飯,他覺得自己渾身沒勁兒。

他先是想著自己《論語》可以不讀,休息一會兒,等下午寫一篇文章就行,但最後不僅書沒讀,文章也沒寫……

黎青執不知道姚振富的想法。

他是一點不排斥讀書的。

讀書對他來說並不累,甚至還是享受。

在末世的時候,他無數次懷念自己無憂無慮在學校上課的日子,哪怕曾經他覺得很辛苦的高三,在回憶裡也是充滿溫馨的。

高三那一年,他吃得特彆好!

不過第二天,黎青執的看書寫書計劃就又被打斷

了——丁喜和朱前一起來了!

丁喜也是來看黎青執的,正好朱前想跟黎青執說苟縣令的一些事情,兩人就一起來了。

中秋前一天,黎青執將他給丁喜寫的書交給了丁家的管家。

傍晚,丁喜一回家,管家就將書拿了出來。  當時時間不早了,丁喜本來沒打算看,但正好朱前帶著朱尋淼來找他,朱尋淼還特彆想看。

丁喜挺喜歡朱尋淼這個侄子,就跟朱尋淼一起看了起來,這一看,就放不下了。

朱尋淼比他更甚,一直站在他身邊伸長了脖子看,朱前準備回家的時候,都叫不走朱尋淼!

他們兩個就這麼看到了半夜,丁喜熬不住先去睡了,而朱尋淼一直等到把書看完才去睡。

中秋這天,丁喜起來之後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看書,他越看越喜歡,幾次拍案叫絕,看完之後更是抓心撓肝想看後麵的內容。

然後……他聽說黎青執的胳膊斷了。

黎青執好好的,胳膊怎麼就斷了呢?!

黎青執胳膊斷了,還能給他寫書嗎?

丁喜找到朱前打聽情況,然後他的書就被朱前拿走了。

朱前花了一天看完那十萬字,跟他約好,一起去看黎青執。

“老朱,黎青執真的能用左手寫字?”丁喜還是覺得有點不敢置信。

他想用左手吃個飯都做不到,黎青執竟然能用左手寫字?

“能,之前阿淼去看他,親眼所見。”

“那我的自傳,他能快點寫完嗎?”讓一個斷了胳膊的人繼續寫書有點不厚道,但丁喜真的很想看後續。

這書都把他寫成一個大俠了!他甚至想要找人抄個幾百本,拿去送人,讓人知道他老丁多麼厲害。

“怕是不能,他應該會先給苟縣令寫。”朱前道。

黎青執要給縣令大人寫啊,那他的書是得緩緩,丁喜有點憂傷。

朱前和丁喜是吃過了飯過來的。▃思▃兔▃網▃文▃檔▃共▃享▃與▃在▃線▃閱▃讀▃

丁喜對黎青執寫的書誇了又誇,還給黎青執留下五十兩銀子,至於朱前,他把他跟苟縣令聊天時,苟縣令提到的幾個案子說了說。

苟縣令不覺得自己能在仕途上走遠,也就將心思放在了其他地方。

讀書……話本苟縣令愛看,但那些典籍他在考完進士之後,就不想看了。

至於寫詩作畫彈琴之類……苟縣令家中還算富裕,這些他都學過,但都沒什麼興趣。

他如今愛做的事情,一個是吃,另一個就是破案。

破案真的是一件很好玩的事情,把案子破了還特彆有成就感,因為這個原因,苟縣令在上麵花了不少時間,也確實靠著自己的本事,破了一些案子。

普通百姓知道的其實不多,苟縣令自個兒才是最清楚的,而這些,他都跟朱前說了。

朱前記憶力不錯,再加上他找人打聽過相關一些消息,這會兒也就詳細地給了黎青執說了說。

黎青執一下子就多了很多能寫的東西,一時間隻恨自己時間不夠,寫不過來。

朱前他們稍稍坐了一會兒就走了,但他們的到來,少不得又讓廟前村的人激動起來。

“你知道嗎?朱老爺也來看黎青執了!”

“那朱老爺來的時候坐的船特彆氣派!”

“朱老爺和另一位丁老爺穿的衣服可真好看!”

“黎青執是真的出息了!”

“聽說朱老爺又帶了東西過來,黎青執運氣真好,遇到了這麼一個貴人。”

……

黎青執在朱前和丁喜離開後,奮筆疾書飛快地寫書。

他一心想要寫快點,寫書的速度還真的就越來越快,隻是那字有點潦草。

而黎青執寫書的時候,隔壁,得知朱前來了廟前村的姚振富心裡頭又開始難受了!

他最後也就隻能像前幾天那樣,發誓明天一定要好好讀書。

讀書寫書,還有養傷的時間過得很快。

眨眼,距離中秋就已經過去十天了。

也就是這個時候,黎青執用又醜又潦草的字,寫了兩部描述苟縣令破案的短篇小說。

他一開始以為光寫破案,一個案子寫幾千字就差不多了,但真的開始寫,就發現這點字其實是寫不完的,這兩個案子,他每個都寫了兩萬字左右。

不管怎麼樣,好歹寫出來了!

黎青執不想謄抄,他在原本的稿子上塗改了一下,然後就將之裝好,拜托金小葉送到朱尋淼手上,讓朱尋淼找人謄抄一下。

送走稿子,黎青執看了看自己的左手,有點佩服自己。

他這次追求速度,不管不顧地寫字,字寫得確實很潦草,但寫著寫著……他發現自己用左手寫的字雖然很醜,但筆畫之間很有氣勢。

他真厲害!

黎青執把稿子送出去之後,就開始寫丁喜的書了。

丁喜又給他送來五十兩銀子,看在錢的份上,這書他要快點寫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