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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叭,這還能說什麼呢?

溫玉道:“晚上出門麼?”

陸小鳳:“去哪裡?”

溫玉笑道:“大唐燈具城!”

陸小鳳:“?”

這是什麼?他歪了歪頭。

大唐燈具城,也就是某十三朝古都的重點旅遊項目,一到節假日,人山人海。

他們穿來的時候時間不太湊巧,剛剛好是五一國慶假期,好家夥,出門打個車,五百米的路堵半小時,這功夫,使用輕功能走好遠好遠了!!

可是他們又沒法子用輕功,這個新世界到處都是攝像頭,尤其是像荊無命、一點紅這樣的人,最不喜彆人拿著手機攝像頭對準他們,若是用了輕功,那想來第二天網上就爆了,然後就是各種各樣的媒體找上門來……雖說也不一定真的能找上門來,但這也實在很讓人煩躁。

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穿來之後,溫玉就與他們約法三章。

不許用武功、不許帶武器。

開玩笑,他們的刀劍若是帶出去,那麻煩更大了!

陸小鳳、花滿樓二人,一向都是沒有武器的,他們自然無所謂,但剩下的三位大劍客,一個小刀客和一個小劍客,那對武器的看重程度……

溫玉道:“可以放到我的異次元口袋裡,或者我在你們褲兜上做一個異次元口袋。”

事情完美解決。

不過手機攝像頭的問題卻不是很好解決。

因為這些男人都很養眼。

養眼,並不是指他們的樣貌有多麼多麼的英俊、英俊得令人魂牽夢繞,而是指一種整體的氣質。

武人身姿挺拔,腿長腰細,肌肉呈漂亮的流線型,隆起來時,每個人都能想象得到,他們的腰身是多麼的有力,他們身體裡蘊含的爆發力是多麼的強。

就連最謙謙如玉的花滿樓也不例外。

花滿樓換上T恤和短褲之後,溫玉的反應就是……呆滯。

他瞧起來比陸小鳳要強壯些!

這……這真是出乎意料!

這種武人的身軀,絕不是在健身房可以練出來的類型,俗話說沒吃過豬肉也見過豬跑,帥哥也是一樣的,雖然不懂健身,但真正的練家子與健身房的健身人士一比,女孩子的目光都會止不住地往練家子身上移動……

而且他們是長發。

這年頭漢服興起,其實穿古裝帶假發的男的也不少,但問題是,這群人是穿著便裝、紮著馬尾的……所以看起來就格外獨特、格外賞心悅目呢。

所以手機攝像頭問題無法解決,隻能適應。

這其中最受歡迎的感覺是一點紅,因為他的臉雖然不甚英俊,但五官棱角分明、氣質冷峻,很是吸睛。

荊無命其實有點讓人害怕——主要是因為他臉上的三道刀疤,況且他一去瞧彆人,彆人立馬會感覺到渾身不適,故而沒多少人對著他拍照。至於斷臂的問題倒是不存在了——溫玉學會了可以無中生有的魔藥,早早給他吃下了。

他穿著白色的寬大T恤,長手長腳,身材修長挺拔,隻要不害怕他的臉,瞧上去還是很賞心悅目的。

葉孤城的臉倒是很英俊,但可惜名草有主,他旁若無人的拉著溫玉走在街上,出於一種約定俗成的尊重,會掏出手機來拍帥哥的人就自動忽略他了。

花滿樓也很受歡迎,況且花滿樓瞧著實在溫柔,所以還會有大膽的女孩上來找他要聯係方式,花滿樓當然是拒絕的,然而他微笑的表情、柔和的語氣與委婉的拒絕,令這些被拒絕的姑娘也不會感到傷心,反倒還很高興地走了。

但陸小鳳嘛……

陸小鳳,他……

嗯,可能是現代的姑娘們對兩撇小胡子的接受程度的確不高吧,總而言之,魅力浪子陸小鳳,在現代遭遇了滑鐵盧。

陸小鳳:O-O

不可置信.jpg

他很悲憤,但他堅決拒絕因為這個去把胡子刮了!

今天正好是五一假期結束,外地的遊客也都各回各家了,本地的上班族、學生黨,也都開始了萬惡的周一,所以大唐燈具城這一條步行街理論上應該人不多。

大唐燈具城是個彆稱,其實正確的叫法大家都知道——大唐不夜城,其特點就是有如光汙染一樣的各色彩燈,關鍵這些彩燈的顏色感覺很不講究。

所謂金瓦朱漆,金紅配色其實很適合這地方,這裡也有劇院、美術館、電影院之類的地方是這配色……但是其他地方就很不妙了,有些地方幽幽冒綠光,總覺得有點鬨鬼、旁邊的樹上掛著熒光粉的燈——這燈長得還有點像水母,熒光粉水母在樹上遊,也不知道是出於什麼樣的設計理念。

要是站在高處看的話,那花花綠綠的,除了沉默、還是沉默。

最絕的是,眾人走過去的時候,路過一條漆黑的小路,這路上也有燈,是詭異的暗紅色,旁邊的樹上也有燈,也是暗紅色。

漆黑的小路、幽幽的紅光……

一點紅點評:“我殺完人的地方都沒這麼滲人。”

荊無命很罕見地點了點頭,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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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章 番外二【一更】

這條步行街十分寬闊, 左右乃是各種小店,中間有著數種景觀,最顯眼的便是許多唐代名人的雕塑, 李白望月、杜甫題詩、公孫氏舞劍等等, 還有數個舞台供人表演——不過水平就比較參差不齊了。

地麵上有地燈,照耀的整條步行街如融金一般,踩在上麵,恍惚有許多不真實感, 而這個地方對於溫玉的朋友們來說, 也的確是個不真實的地方。

這裡和他們所生活的年代實在太不同了。

最為明顯的是衣著。

這裡的男人女人,打扮的都與他們的時代全然不同, 古代自然講究衣著,即便是夏天,頂多隻是換上清涼的麻料,但也須得將全身都覆蓋起來,溫玉第一次拿短袖短褲來給一點紅的時候, 他相當的彆扭,完全不想換上。

然後轉頭就瞧見溫玉小姐的T恤短裙搭配了。

葉孤城倒是見怪不怪, 他最開始在溫玉那裡是住過一陣子的, 知道她有許多風格迥異的衣裳,溫玉在家裡經常是衛衣短褲大拖鞋,葉孤城一開始瞧見的時候, 總以為她是那種百越人——聽說那地方熱得很,人人穿衣都是露胳膊露腿的。

如今正是五月,雖說還沒到這座城市最熱的時候, 但現在卻毫無疑問是最適合出遊的時候,等到了六七月, 溫玉這個老土著就認為隻有太陽落山之後才適合出門行動了。

……不,太陽落山之後、晚上十點的溫度有可能還是三十八攝氏度,這地方的夏天根本就不適合人居住!

五月就剛剛好啦,換上夏衣,在微涼的夜晚去逛一逛,吃吃東西,買點喜歡的小零食回去,然後和朋友們窩在一起,聊天打諢,喝酒唱歌。

一點紅最終還是接受了露胳膊露腿的衣裳風格。

他雖然曾經是殺手,又聲名狼藉,但為人很是正直,走過街道時,麵不改色、目不斜視,全然不會去瞧任何一個女孩子筆直的雙腿。

這裡高樓林立,最矮、最普通的建築,也遠超過皇宮大內太和殿的屋脊,這裡整夜燈火通明,地上的銀河在每一日流淌,男男女女姿態親密,人人如同江湖兒女一般不拘小節。

然而,江湖兒女不拘小節,卻永遠會受到世人詬病,在這裡,大家卻都是大大方方、親親熱熱的。

葉孤城也總算理解了溫玉的熱情與大方是在什麼樣的環境裡養成的了。

既然來了這地方,那自然是要吃當地的特色美食的,這十三朝古都基本上來說是碳水愛好者的天堂,各種麵食層出不窮,最受歡迎的當屬所謂的“X秦套餐”。

——米皮、肉夾饃、冰峰。

十五塊一份,溫玉自己吃肯定是飽了,但對於這些身量比她高、體重比她重的男人們來說,這分量實在不算多。②本②作②品②由②思②兔②網②提②供②線②上②閱②讀②

那怎麼辦呢?進麥當勞坐坐唄。

傅紅雪與路小佳喜歡。

小孩子基本上沒有不喜歡美式快餐的……高油高鹽高熱量的東西就是這樣的令人快樂啊。

漢堡大受歡迎。

漢堡麵包其實用的是一種叫土豆麵包的東西,吃起來和其他的麵包不太一樣,溫玉以前瘋狂喜歡吃這種麵包,點了漢堡會直接吃麵包把肉剩下……後來某連鎖快餐品牌出了一個很古怪的“雞肉漢堡”,是用大塊炸雞來頂替麵包,也就是炸雞夾生菜西紅柿沙拉醬什麼的,給溫玉小姐看的眉頭直皺!

荊無命這人一向是不重視口腹之欲的,但溫玉小姐不一樣,她但凡到了哪裡,就一定要找當地最有特色最好吃的東西,在京城住了三四年了,她時常帶著荊無命去探店,慢慢的,這男人似乎也體會到了一點這其中的趣味。

他似乎也很喜歡這種鬆軟麵包夾多汁牛肉餅的組合,還有點遺憾這玩意兒不能當乾糧。

畢竟含水量比較高嘛。

——他一年還是會接兩趟鎮遠鏢局的生意的,如今要價已提升至萬兩,但這價格實際上劃算得很,旁的鏢局出幾萬兩來請他,他隻覺得和鎮遠鏢局合作慣了,全給拒絕了。

所以,他其實也有一點存儲乾糧的需要,行鏢路上風餐露宿,時常都是大餅就水。

這話他自然從來沒和溫玉提過,每次回來,還會帶一點當地特產給溫玉。溫玉小姐又不是個非常細心的人,也沒走過鏢,對這些事不熟悉,自然不知道他在路上過的是什麼生活。

聽了他的遺憾,她才後知後覺的意識到,哦!看來他的夥食是真的需要改變一下。

溫玉小姐眨眨眼,說:“我給你一個異次元口袋這就不是問題啦!”

異次元口袋,裡麵的空間時間停止,放一百個漢堡,也不會壞掉,隨時拿出來,隨時吃就是了。

荊無命的眉頭皺了一下,立刻道:“不必,你……”

他覺得不能這麼麻煩溫玉。

溫玉小姐卻笑著擺了擺手,去取她的冰激淩了,根本不聽他拒絕的。

普通的麥旋風就能讓溫玉小姐很開心。

舀一勺,放在嘴裡。

溫玉:(~ ̄▽ ̄)~

兩個小朋友當然也有份。

路小佳正在吃炸雞腿,一口冰激淩一口炸雞腿……這種吃東西的法子總讓溫玉覺得,他可能今晚就要拉肚子。

傅紅雪就矜持多了……他畢竟是和溫玉小姐一起住的,冰激淩他吃過很多了。

但是加奧利奧碎的倒是真沒吃過,這種神奇的餅乾碎屑幾乎可以加到所有的甜品裡——蛋糕、餅乾、冰激淩、奶茶、咖啡……最可怕的是,加進去還都很好吃……

傅紅雪很喜歡這種冰激淩。

吃過了東西,那就繼續逛街吧。

即使是周一的傍晚,這裡的人也說不上少,但比起前兩天那人頭攢動的景象,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