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鬆地就在擁擠的車廂裡圈出一小塊地方, 將她護在其中。
她靠著他的%e8%83%b8膛, 感到安心。
反正隻要有他在, 她也不會擔心坐錯站,更不用擔心有誰會踩到她擠到她。
他一低頭, 正好下巴就抵在她的發頂。
這樣的時刻如此尋常,可也讓他的心跳加快。
孟聽雨昏昏欲睡,今天一大清早就起床, 午睡也沒睡多久。
不過有的人太在意複合後的第一個情人節,她也隻能舍命陪君子了。
徐朝宗也知道她今天上班累,本來是打算帶她去餐廳吃飯的, 連位子都訂好了, 但看著她難掩疲倦的神情, 臨時改變了主意,今天之所以重要,不是因為是情人節,而是她在他身邊,重要的是他們兩個人在一起就夠了。
他帶著她回了他租住的地方。
屋子不大,也就兩室一廳。
他蹲下來,為她換上新的拖鞋,拉著她讓她坐在沙發上,一字一句的叮囑她,“我出去買點菜,你就在這裡休息,如果想睡覺,就去房間,放心,我比你更講衛生,床單被套都是前兩天換的。”
她唇角揚起,卻在聽到某句話時,輕哼了一聲,“什麼叫你比我更講衛生?你說清楚。”
“事實。”他抬起手摸了摸她的頭發,“你自己坦白,你幾天前洗的頭。”
“那你在地鐵上還一直聞。”究竟是誰比較惡心。
他失笑,“我有一點特彆的癖好。好了,我得早點出去了,不然不知道什麼時候能吃上飯。”
等他走後,孟聽雨才有空觀察他的居所。
這是她第一次過來,這裡的一切擺設布置都很符合徐朝宗的風格,幾乎沒有多餘的東西,她探頭探腦,抱著抱枕來到他的臥室。
她抿了抿唇,果然,又是條紋的床單被套。
他有一點點條紋控。
當然,這一點不會在穿衣上體現。他的睡衣是條紋的,床單被套也是,包括桌布也是。
在喜好方麵,他也是相當固執。
房間不大,隻有一張單人床,一張床頭櫃。
原本夢幻的大飄窗上什麼擺設都沒有,光禿禿的。如果是她,她會在這裡裝上飄逸的窗簾,再鋪上厚厚的墊子,等天氣很好的時候,還可以坐在上麵曬太陽。
絕對不會像他這樣白白浪費了一個大飄窗。
次臥更小,隻能擺下一張書桌跟椅子,書桌上是他的筆記本電腦,一旁放著幾本專業書。
整個屋子裡滿是徐朝宗的痕跡。
她甚至覺得,她可以參加什麼節目,不需要任何人提示,她一眼就能認出哪一間是他的房間。
她沒了探索的興趣,來到廚房,打開冰箱,一點兒也不意外,他自己一個人住,基本上很少下廚,冰箱裡的東西也少得可憐。拿起一袋吐司麵包,認真地看了眼標簽,今天是保質期的最後一天。
“……”
他還好意思說他比她講衛生懂生活?
她至少不會將吐司放到快過期還沒處理。
思來想去,她也決定為今天的情人節做點什麼,拎著這袋過了零點就過期的吐司來到廚房。流理台幾乎一塵不染,讓她的心情很好,按照記憶裡的步驟,將雞蛋打散混合牛奶,吐司浸透了蛋液,打開燃氣灶,小火慢煎吐司,沒一會兒,廚房裡都飄散著香味。?S?
她怡然自得。
她也享受這樣的時刻。
徐朝宗很快回來,手裡提著大袋小袋,放在玄關處,換了鞋子來了廚房。
明明聽到了他的腳步聲,她也沒回頭,正在專注手上的事。???
他來到她身旁,見她認真地在吐司片上用番茄醬畫出一個愛心來。
要不是位置有限,她還想寫下XU。
他能在這樣的時候出去買菜,那她當然也要給他一點驚喜。
“嘗嘗。”
她將盤子遞給他。
他也餓了,三口兩口就吃完,其實除了番茄醬的酸味也沒嘗出什麼味道來,卻還是要昧著良心豎起大拇指,誇她簡直是食神在世。
孟聽雨果然心滿意足,彆提有多驕傲。
“很久沒做過了,不過還好啦!”
“你買了什麼菜?”
她很喜歡這樣的約會,這樣的節日無論哪裡人都多,十幾歲的時候喜歡去熱鬨的地方,到了這樣的年紀,反而隻想窩在家裡,本來今天是複工的第一天,她對什麼都提不起興趣來,可跟他回家,隻是短短的半個小時她便滿血複活。
對於接下來的晚餐,也有了興致。
“感覺做菜有點來不及,我估計你也餓了。”徐朝宗提起買來的食材,一樣一樣的拿出來給她看,“底料是你喜歡的番茄味,肥牛跟羊肉卷各買了兩盒,看著還不錯。”
兩人默契地在廚房忙活著。
徐朝宗在炒底料,孟聽雨則擠在一邊洗蔬菜。
偶爾他們也會聊幾句,都是生活中的一些小事。
七點半,他們終於吃上了。可能是太餓了,都沒顧得上說話,徐朝宗專心涮肉,孟聽雨吃得熱了,才用手掌扇了下風,他便從口袋摸出一個發圈遞給她,含糊不清地說:“才買的。”
買菜的時候,正好路過了那一塊。
想到她今天沒紮頭發,估計也沒帶發繩,乾脆給她買了一根。
這不,現在就用上了。
她接過,隨便紮了個馬尾,感覺整個人都輕鬆了。
“喝啤酒嗎?”他問,卻沒等她回答,已經起身,打開冰箱,拿了幾瓶冰啤酒過來。
“快點快點~”
其實比起紅酒,孟聽雨更能接受的反而是冰啤酒。
徐朝宗正要給她拉開易拉罐拉環,她趕忙製止,從他手中搶了過來,微微揚起下巴,在他麵前露了一手,單手拉開了拉環,仰頭咕嚕咕嚕喝了幾口,分外豪氣。
他啞然失笑,“功夫不減啊。”
他也單手拉開了拉環。
兩人的動作幾乎一模一樣,可以看得出來,孟聽雨師從何處。
她幾乎不在彆人麵前喝酒,工作局也是能推就推,很少有人知道,她也很能喝。
飯後,兩人默契分工,徐朝宗刷鍋洗碗,孟聽雨在一旁洗水果切水果。就好像又回到了從前,她在切好橙子後,會伸手遞到他嘴邊喂他。
他不愛吃水果,但她喂的,他都會吃。
她也是用這樣的方式讓他多吃水果。
吃飽喝足,兩人躺在沙發上,無比的舒服愜意。
孟聽雨懶洋洋地靠著他的肩膀,突然問他,“你今天有沒有忘記什麼?”???
“我忘記我姓什麼都不會忘記禮物。”他歎氣,“說真的,我對情人節是又愛又怕,光是送禮物環節都可以難倒我。”
他這個人無趣,也想不到什麼令人驚喜的好點子。
“切,這種事完全就看有沒有心。”她斜眼看他,“有心的話,一張親手寫的賀卡我也會喜歡。”
“這是你說的啊。”徐朝宗跟變戲法一樣,微微後仰,拿起掛在一邊的大衣,從裡麵抽出一張賀卡遞給她,仿佛早就預料到了她會這樣說。
這下輪到孟聽雨啞口無言了。
徐朝宗悶笑。
雖然這樣真的很賤,但他也很想逗逗她,看看她吃癟的表情。
她沒所謂地打開賀卡,映入眼簾的是熟悉的字跡。
老套極了,酸死了。
什麼月亮代表我的心。
我永遠愛你。
我隻喜歡你一個人。
多看一眼都是浪費時間。
“喜歡嗎?”他湊了過來,盯著她臉上的神情問道。
孟聽雨還能說什麼呢,隻能匆忙將沒有任何新意的賀卡合上,語氣也不怎麼真誠,“真的好喜歡哦!!”
徐朝宗都忍俊不禁,“我就說你難纏吧,還口是心非,說什麼喜歡賀卡,現在肯定在心裡罵我是王八蛋。”
“徐朝宗,你少來!”
“我就要來。你等著。”
他起身,去了一趟臥室,再出來的時候,雙手背在身後,神秘兮兮地問她,“兩隻手上都有禮物,你要左手還是右手。”
“徐朝宗你幾歲啊。”
“二十二歲。非常年輕,非常陽光。”
“你也好意思說自己二十二歲,不要臉,你四十了。”
她停頓了幾秒,“左手。你真的很煩很幼稚。”
嘴上這樣說,眼睛卻一直盯著他,等待著他伸出左手來。@本@作@品@由@思@兔@網@提@供@線@上@閱@讀@
也不算很意外。徐朝宗左手上是一個小巧的禮盒,禮盒裡躺著手鏈,不管是鏈子還是吊墜設計都很獨特,看得出來這是他精心挑選的禮物。
這條手鏈也的確很適合她。
“那右手呢?”她趕忙問道。
另一個謎底還沒揭開,她有些急切他在賣什麼關子。
“閉上眼睛。”他說。
她依言閉上眼睛。
“我一直盯著你,你彆想睜開一條縫。”
“快點!”
他走上前來。
孟聽雨感到有什麼罩住了她的腦袋。
睜開眼睛,抬手摸了摸,居然是一頂帽子。
徐朝宗微笑著開口,“不想洗頭的時候可以戴帽子。”
她明明想罵他,卻在摸到帽子上毛茸茸的小絨球時被逗笑。
“我每隔一天就洗一次頭,不要汙蔑我。”
“好意思說我,你自己就很講衛生嗎,冰箱裡的吐司都要過期了你知道嗎?還有你陽台上的衣服曬多久了?”
在徐朝宗眼裡,這一秒的她生動極了。
剛吃過火鍋,她臉上紅暈未褪,幾縷發絲貼在白淨的臉頰上,戴著藍色的帽子,小絨球都好似落在上麵的一抹雪花。
還一直在訓他念叨他。
他當然按捺不住,將她擁入懷中,手掌微微用力,扣住了她的腦袋,呼吸逐漸灼熱。
也是在這樣的時刻,才能體會到這具身體的確是二十出頭的年紀。
她跌坐在他的腿上,好像是他強勢地被卷入了他的領地。
鼻間滿是他清冽的氣息。
徐朝宗這次談戀愛跟以前不太一樣,她能感覺到。他慌張不安,同時也熾熱躁動。
或許就如同他所說的,從很久之前開始,鑽入籠子裡的人成了他。
到最後,愛情終將同步。
……
深夜,送孟聽雨回家後又獨自返回的徐朝宗,在枕頭邊上發現了她留下來的禮物。
盒子裡是一枚彆致的領帶夾。
還有一封信。
【徐朝宗,
在看到這個領帶夾時,我想到了你。
想到多年以前你在鏡子前笨拙打領帶的模樣。
我永遠也不會忘記。
很高興再見到你。】
第111章
如果前世還有什麼遺憾的話, 孟聽雨想,應該是那一場被迫取消的畢業旅行。
那時候她都跟徐朝宗兩個人約好了要出去玩一趟,然而事與願違, 電視台那邊臨時有事, 她請不到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