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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孟聽雨背靠著牆,也在努力平複依然劇烈的心跳,聞言又被逗笑,覺得他這種說法很有意思也很到位,對他比了個大拇指。

他也學著她豎起大拇指,跟她碰了一下。

好像是在乾杯。

“今天這有驚無險的一出,也提醒我了。”他又說,“我是該找個律師立個遺囑,想想看,要是我突然出事了的話,我的錢就全都留給我爸媽了。”

孟聽雨用手掌扇風,聞言白了他一眼,“你這話很沒良心。本來就是該留給他們。”

“他們什麼性子你又不是不知道,耳根子比棉花還軟,最後我的錢遲早都得被他們那些拐不到彎的親戚騙了去。辛苦多少年,到頭來便宜了外人,想想還真有點兒氣。”徐朝宗這樣一想,又拍了下額頭,“你說我以前怎麼想的啊,我天天想著賺那麼多錢做什麼,咱們又沒孩子,我賺的那些錢我跟你兩個人天天揮霍也用不完,到頭來還是便宜了彆人。”

這樣一想還真是。

難道說他後來其實是在為某一群“明明好吃懶做卻沾了點血緣關係”的人打工嗎?

“很多富豪最後都會捐給社會。”孟聽雨溫聲提醒。???

徐朝宗隻當沒聽到這話。

這些富豪的隊伍中,永遠都不會有他的加入。

她就算再熏陶他八百年,他也不會有這樣崇高的思想境界。

“我還是要找個律師立遺囑。給我爸媽留一小部分,剩下的都給你。”他一副安排財產的模樣,仿佛已然成為了億萬富翁。

“神經!”

孟聽雨不願意在經過一場驚險後,還要聽什麼“立遺囑”之類的晦氣話。

她站直了身體就要離開。

徐朝宗還跟在她身後喋喋不休,“你彆誤會我,我不是不管我爸媽,而是在這個世界上,我隻相信你。”

他們是什麼關係呢?

是可以將對方當成後背的關係。

無論是他,還是她,兩人有一方不在了,另一方都會無條件地照顧彼此的雙親。

“好了。”孟聽雨停下腳步,無可奈何地回頭看他,“彆說這個事了。我覺得很不吉利。”

“行。不講了。”

徐朝宗低頭看著她的腳。

“行,你是讓我背你回去,還是穿我的鞋?當心一點,你要是踩中了什麼釘子,還得去打針。”

“沒有第三種選擇嗎?”孟聽雨目光清淩淩地看他。

這兩種她都不是很想選。

“有。”

他敗下陣來,“你在這裡等我,我很快就回。”

說完後如箭矢般衝了出去。

烈日下,穿著白襯衫的男人奔跑著,風將襯衫吹得鼓鼓的。

他挺拔寬闊,他依然這樣的年輕。

像極了她記憶深處的那個人。

十分鐘後,徐朝宗買回了一雙涼拖,他彎腰蹲在她腳邊,仰頭看她,“試試。”

碼數很合適。

在一起多年意味著什麼,意味著對對方的很多事都了如指掌。

知道她是36碼。

知道他是42碼。

……

徐朝宗也是說到做到的性子。這天晚上,洗漱之後的孟聽雨正在翻看這棟寫字樓的新聞時,手機接連振動了好幾下。

是徐朝宗發來的消息。

他在短信裡,羅列了他名下的幾張卡,卡號、密碼還有餘額,一目了然。

可能是太無聊了,她還一個一個的數著。

最後泄氣將手機扔在了一邊,往床上一躺,嘀咕一句。

“還挺有錢。”

第102章

組裡領導知道了孟聽雨去過那棟坍塌了一層的寫字樓後, 特意給了她三天的假期休整。

這件事,孟聽雨也沒有瞞著父母,這兩天, 光是各個寺廟的護身符她都收到了好幾個, 有父母特意去求來的, 還姑媽姑父送來的。雖然那天被送去醫院的三個人隻是輕傷,但這件事還是引起了廣泛關注,每天都有網友經過,對著那塌了一層的寫字樓拍照, 有關部門在開會後決定,針對老舊建築開始安全排查工作。

在人為能控製的範圍內, 儘量避免再出現這類的災禍。

這三天裡,除了護身符,她還收到了一雙高跟鞋。

想也想得到是徐朝宗寄來的。

他的記憶力逆天了, 明明他們當時也沒說幾句話, 他居然能記住細節, 並且短時間內就找到了一模一樣的一雙鞋子。

她蹲坐在地板上, 看著鞋盒裡的高跟鞋,陷入了沉思中, 伸手用指腹觸碰了下高跟鞋上的點綴珍珠。

跟孟聽雨這三天在家裡受到的如國寶的待遇不一樣。

徐朝宗經曆的這件事他誰也沒說。

連王遠博跟殷明都不知道他就在現場,至於對父母……那更沒必要講,鞭長莫及, 他們兩個人在老家也不知道究竟是什麼情況,沒必要跟著一塊兒乾著急。

從小到大他也都習慣了不管大事小事,都自己一個人扛下, 也沒想過要讓誰分擔。

即便是在前世, 他也不願意讓聽雨知道他的處境, 不管在外麵多難,當站在家門口時,他會卸去一身的防備跟艱辛,隻想當她眼中永遠無所不能的徐朝宗。

最後一天假期,天氣太炎熱,做飯的人沒有心思,吃飯的人也沒有胃口,孟家三口隻簡單吃了個涼麵。

西瓜是這個時節吃得最多的水果,孟母不願意出門,於是孟聽雨跟爸爸劃拳,誰輸了誰就出去買西瓜。

孟聽雨拿著錢包跟小風扇出門。

門剛打開,一股股熱浪襲來,夏天真是讓人又愛又恨。

剛走出小區,她額頭上就開始冒汗了,正想著要不要去買一支冰棍時,前方一條黑不溜秋的狗吸引了她的注意力,這剛剛擦黑的傍晚,遠遠看著,好像是一團黑毛球。

她走近,黑毛球也在走近。

雙方隻相隔十來米時,她終於看清了來人。

狗居然是芝麻。

牽狗的人居然是徐朝宗。

她難掩詫異,快步上前,驚訝地問,“你怎麼會在這裡??”

徐朝宗心裡有些不自在,但麵上很坦然,好像他們真的隻是偶遇一般,“我在遛狗。”

其實他也是想過來看看,她的情況究竟怎麼樣。

雖然知道以她的心理素質,多半已經調整好了心情,但這三天閒下來時,他也會忍不住擔憂。

他租的那套房子離她家幾乎都有十幾公裡之遙遠了。

原來比“順路”更好笑的借口是“遛狗”。

她也不拆穿他,隻是走近幾步,蹲下來,伸手摸了摸芝麻的狗腦袋,以心疼的口%e5%90%bb刻意“諷刺”無良遛狗人,“芝麻,真是辛苦你了,不知道的還以為你是馬呢。”

徐朝宗輕咳一聲,麵露尷尬之色。

今天從超市回來,看到樓下陳爺爺兩口子在跟超市送米的人交涉。他乾脆就幫陳爺爺將那一袋五十斤的大米輕鬆地扛在背上送到了家門。兩老感激不已,非要留他吃飯,他在看到屋子裡閒得直打轉的芝麻時,心念一動,提出借狗一用,跟二老坦白,他喜歡的人很喜歡狗……

他也不會虧待芝麻,真的一路靠腿走到孟聽雨家附近,他倒是沒什麼問題,但他擔心芝麻在中途要抗議罷工。

為了避免這種糟糕的情況發生,他各種軟磨硬泡,才終於借來了王遠博的電動車。

他載著芝麻,一路騎行來到了她家附近,已經圍著她家附近的街道走了起碼三四圈。

“放心。”徐朝宗解釋道,“它是我的貴賓,沒讓它吃半點苦,你看它像是累到的樣子嗎?”

芝麻非常溫順。

即便沒見孟聽雨幾次,但對她的觸摸一點兒都不反感。

會將腦袋往她手心拱,還會圍著她打轉,狂搖狗尾巴,看得出來它也實在很喜歡她。

孟聽雨手心發癢,歡快的笑聲不止。││思││兔││在││線││閱││讀││

見她這樣開心,他最後那點擔憂也就煙消雲散。

其實好像也不應該這樣憂心,她並不是一個膽小的人,相反很多事情比他還要勇敢得多,所以那天,她一點兒都沒慌張,還很鎮定地將妨礙她奔跑的高跟鞋給扔了。

她是一個無論離開誰都會過得很好的人。

現在想想,即便沒有重生,到最後飛出籠子的人是她,被困的那個人才是他。

他主動將牽引繩遞給她,“雖然它沒累,但我有點累,幫我遛一下?”

孟聽雨看了他一眼,沒猶豫,伸手去接。

兩人的手不經意地相觸。

兩人一狗繼續往前麵走,徐朝宗與她自在閒聊,“這麼熱的天,你出來是準備做什麼的?”

“買西瓜。跟我爸劃拳,我輸了。”

徐朝宗悶笑,“你劃拳就很少會贏吧。”

“不然你以為我為什麼要提出用劃拳這種方式啊。”

她想起爸爸一臉躍躍欲試要劃拳、媽媽在旁邊眉開眼笑,她輸了以後,爸爸還要幼稚地自誇“我年輕時劃拳就真的很厲害、打遍天下無敵手”,臉上也帶了些笑意。

“懂了。”

劃拳很少會贏,這也意味著她贏過。

隻在他這裡贏過。

其實,他這樣一個打牌時都會精準算牌的人,怎麼可能在跟她劃拳時一次都不會贏呢。

隻是他有心退讓,有心讓她贏。

這附近有很多水果店,孟聽雨很快地就選中了一個看起來就很不錯的瓜。徐朝宗習慣性地去幫她拿重物,將瓜提在手裡,見她看著自己,他心下慌亂,生怕自己這個舉動惹她厭煩,趕忙解釋道:“芝麻喜歡你,你牽狗繩,我來提瓜,這樣正好。”

“我以為你要搶我的瓜。”

孟聽雨也跟他開了個玩笑。

徐朝宗啞然失笑。

兩人這一瞬間都想起了以前的事情。

前世,兩人買到了很好吃的叉燒肉,隻剩最後一塊的時候,她會說“這個是我買的,搶我的叉燒肉要判刑”,他問“判幾年”,她也是現在這樣正經的神情說“死刑”。

“判幾年?”

他問。

正好有車經過鳴笛。

鳴笛聲蓋住了他的聲音。

孟聽雨仿佛沒有聽到,隻是低頭目光含笑地看著芝麻搖晃的尾巴。

買好瓜後,兩人一狗又往回去的方向走去,都快到小區附近時,竟然碰到了擔心女兒提不動西瓜特意出來的孟父。

孟父在看到徐朝宗時,還愣了好幾秒。

終於想起來這人是誰,臉上明明還掛著警惕的神情,嘴上卻很客氣地同他打招呼,“是小徐?”

徐朝宗看孟父孟母都很親熱,並沒有生疏感。

“我是小徐,叔叔,您好。”猜得到孟父是出來接瓜的,徐朝宗自然而然地將手中的瓜給了孟父。

孟父還有些回不過神來,見徐朝宗態度跟動作都如此自然,他懵了兩秒,卻還是接過了那個大西瓜。

“我先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