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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痛讓給你。”

“……可我最近沉迷遊戲,也沒時間談戀愛……”

在她們還在你推過來我婉拒時,徐朝宗定了定神色,走進了這家格子鋪,隨意掃視一圈,視線定格在了其中一個格子上,他遲疑著,最後還是走了過去,探出手,手在半空中停留了幾秒鐘,終於拿起了其中一個手工發卡攥在手心。

女生們竊竊私語——

“得了,咱們也彆搞孔融讓梨這一套了,沒看出來嘛,這帥哥名草有主。”

“絕對,肯定是給女朋友買發卡的。”

這家店這麼多格子,他一眼就能認出哪一個是她的,哪些出自她手。

她很喜歡做手工,也會廢物利用,將那些本該扔掉的東西變成寶貝。前世他第一次正式參加一個飯局跟人談合同,他們兩個人幾乎走遍了燕市所有的西裝店才買到合適的,她後來在網上查找資料,才發現他們忘記了很重要的飾品——領帶夾。領帶夾的價格不一,便宜的幾十塊就能買到,貴的……也不是他們能買的,那時候他也有了一定的經濟能力,可也不可能花掉積蓄的多少去置辦一套行裝。

正在他準備退而求其次,買一個價格適中的領帶夾時,她製止了他,一臉得意,抱著他的脖子,眼睛明亮地說:“徐朝宗,你上輩子拯救了銀河係才能碰到我你知不知道?領帶夾你就交給我吧,我一定送你獨一無二的。”

接下來,她每天到處淘原材料,努力研究領帶夾,有時候忙到很晚很晚,在他參加飯局前幾天,她終於做了一個領帶夾。

樣式很彆致,用的材料也是很好的,彆在領帶上,相得益彰。

她的手指卻劃出了幾道口子。

徐朝宗更願意用“識於微時”來形容他跟孟聽雨。

因此,他比誰都清楚,即便他重生幾百次,即便在幾百個時空裡有那麼多孟聽雨,他真正喜歡過的也隻有那一個“識於微時”的她。他們一起走過十八年,他人生中每一個重要的節點,她都有參與,因此後來他成為了彆人口中的徐總後,有很多應酬場上認識的人都暗示或者明示,他可以享受成功帶來的一切資源,包括性。

因為大部分成功男人都這樣做了,或者正在這樣做。

對此他嗤之以鼻,隻覺這等所作所為實在是俗不可耐。

他大部分心思都被工作事業占據,留下的那一部分,他隻願給她。

當她離開他時,他也從來沒想過要將這一部分騰出留給另一個女人,他隻會全部收回。

正在徐朝宗愣神時,他的手機接連振動了幾下。

他攤開手,眼眸低垂,默默地將那個發卡又放回了原地,這才從口袋裡摸出手機,摁亮一看,是趙柏軒發來的消息——

【我跟李虹君打聽了,的確是大一的學妹,新聞傳播學院的,不過人家已經有男朋友了。】

徐朝宗知道趙柏軒的性子,他回複了幾個字:【她們怎麼認識的?】

趙柏軒:【……】

趙柏軒:【都說了那學妹有男朋友了。你還問這個做什麼?】

趙柏軒:【好吧,好像是學妹找她幫忙把關跟合同有關的什麼事,之前李虹君找我借書時提過幾句,我們兩個人還討論過。重要的事情再說一遍,學妹有男朋友。】

徐朝宗:【嗯。】

他收好手機,重新低頭審視那格子裡的手工發卡,露出一個意味不明的表情。

原來如此。

沒有什麼蝴蝶效應。隻要冷靜下來好好思索一遍,便能輕而易舉地找到真相所在。是他太自大了,自大到以為這種奇遇隻有他碰到,卻沒想到,在重生前,先出車禍陷入昏迷的人,其實是她。

那天本該出現在姑媽家與他的初次見麵,變成了她跟盛韜的初遇,並不是重生帶來的節點偏差,而是她故意為之。

如果一切都是真的,那他當時的猶豫不定、躊躇不前,真是個天大的笑話。

演唱會是周六晚上八點開始。JS?

一月下旬算得上是整個冬天最冷的時候,但寒冷也抵擋不了粉絲們的熱情。盛韜不願意將時間花在堵車上,雙休日地鐵擠得要命,既然要給孟聽雨一個完美的約會,那麼自然事事都要安排妥當,中午時分他們在食堂吃過飯後,盛韜就帶著孟聽雨坐上了去體育館的計程車。

坐在車上,他反而紅著臉解釋道:“我是聽彆的粉絲說的,最好提前去體育館。現在天氣又太冷,我們也不能在體育館門口傻等,怕你被凍到,我在體育館附近的一家酒店訂了房間。”

計程車的廣播裡也在說這場演唱會。

主播很幽默地說,比春運搶票還要難,簡直一票難求。

這種背景音之下,孟聽雨看向盛韜,可能也隻能在這個年紀的大男生臉上看到類似害羞的神情了。她衝他抿唇一笑,反握住他的手,輕聲道:“那太好了。謝謝你。”

也隻有她這個年紀的人才知道,這樣一個為了約會如此精心準備的人在快餐時代越來越珍貴。

盛韜也擔心孟聽雨會誤會,光是要不要訂房間這一件小事他都糾結了好久,但最後看著越來越低的溫度,他還是咬牙訂了,就算被她誤會也沒關係,他不希望看一場演唱會而讓她感冒。他們應該舒舒服服的呆在有暖氣的房間,等到快八點的時候,再手牽著手不慌不忙的前往體育館,這樣才是完美的開始。

孟聽雨依偎在盛韜懷裡,兩人都穿著厚厚的羽絨服。她將手放在他的手掌內,兩人看向車窗外的風景,心情都很輕快。

等到了酒店,盛韜耳根微紅的從口袋拿出錢包,將自己的身份證遞給前台。

儘量不讓孟聽雨誤會,他訂的是標準間。

前台顯然已經習慣了,以最快的速度給他們開好房間,給了一張房卡。

……很奇怪,明明也沒有那個心思,但牽著孟聽雨的手進了電梯時,盛韜的心跳劇烈,仿佛要衝破%e8%83%b8膛。兩人來到房間所在的樓層,很快地刷卡進了房間,體育館比較偏僻,這附近也沒有很豪華的酒店,盛韜訂的已經是離體育館最近的最好酒店,但設施還是有些陳舊,開了暖氣後有一股味道。

盛韜是越緊張話就越多的性子,他開始忙碌起來,又是調節空調溫度,又是開房間的射燈,“這酒店有些舊了,不過我們也不是在這裡過夜……”

這話一出,盛韜頓住。

他懊惱極了!

怎麼會說這種話!

這話一定會讓人誤會吧??

“我是說,”盛韜極力解釋,“我不是那個意思,我是說……”

他磕磕巴巴的。

孟聽雨將書包放在一邊的椅子上,走過去,牽著他的手,墊腳在他的臉頰上親了一下,“我知道我知道,氣氛已經很尷尬了我懂,勤勞的小蜜蜂,你暫時休息一下,我們看下電視怎麼樣?”

盛韜完全傻了,跟木頭一樣,任由她牽著,在床邊坐下。

孟聽雨這才找到遙控器,開了電視機。

房間裡變得嘈雜起來,盛韜坐在床沿邊,她是背對著他站著調電視台,他沒能忍住,探出手,抱著她的腰往後一帶。

孟聽雨被他逗笑,轉過身來。

他乾脆收緊了手,腦袋也挨了過去,孟聽雨低頭看著他毛絨絨的腦袋,伸手摸了一把,“怎麼了?”

盛韜稍稍使力。

她乾脆順勢側身坐在他腿上,雙手搭在他的肩膀上。

可能是被環境影響了,盛韜難得的大膽一回,盯著她的眼睛幾秒後,覆上她的嘴唇,孟聽雨倒也不驚訝,盛韜在戀愛中再怎麼守規矩,他畢竟也是血氣方剛的少年,她閉上眼睛,沉浸在這個毫無章法也急切的深%e5%90%bb中。

就在彼此都快喘不過氣來時,他放開了她。

身體感覺很熱。

他窘迫又尷尬。

孟聽雨不敢挪動,任由盛韜埋在她脖頸處逐漸平靜氣息。

盛韜以為自己會平靜的,可抱著她,聞著她的氣息,反而愈演愈烈。他隻能起身,有些刻意地彎腰,眼神也飄忽起來,“你餓不餓?我出去買點吃的吧?”

孟聽雨的臉也紅撲撲的,她垂著頭,也輕輕地嗯了一聲,隻當自己沒感覺到他剛才的變化。

盛韜趕忙拿起錢包離開了房間。

一出門他飛快地走到電梯口,摁了按鍵,緊接著靠著牆大口大口的喘熄。

他如果再待下去,肯定要出洋相。◥思◥兔◥在◥線◥閱◥讀◥

……

這酒店一共兩部電梯。

盛韜剛進電梯、門合上,另一部電梯門開了。

徐朝宗穿著黑色羽絨服,一臉肅然從裡走出來。他目光冷厲地看向這長長的鋪著地毯的走廊。

雖然以盛韜的性子應該不會大膽到這種程度,但徐朝宗還是介意,非常介意,他逼著自己冷靜下來,卻在撥出電話的那一刻,還是咬緊了牙關。

房間裡的孟聽雨也在平靜呼吸。

她剛起身要去拿房間的礦泉水時,手機響了起來,低頭一瞥,是徐朝宗的來電,她皺了下眉頭,這人怎麼回事,不是說好了不會再打擾她的嗎?怎麼又打電話來????

她直接摁了拒接。

反正元旦那天發生的事情足夠她跟這個人名正言順的一輩子不來往了。

徐朝宗在聽到電話那頭機械的提示音後,深吸一口氣,他再接再厲,繼續撥。

接下來兩個人跟展開了拉鋸戰一般,一打一掛來回幾次,孟聽雨被他煩得不行,倒是想看看這人還想玩什麼花樣,接通了電話,語氣也很不耐,“有什麼事,煩不煩!”

徐朝宗心氣鬱結,“我今天隻想證實一件事。”

沒等孟聽雨說話,他又冷冰冰地說,“現在我就在這家酒店,我不管盛韜在哪,總之我現在要見你,你開門出來。”

孟聽雨語氣也冷硬地,“到一邊發病去,少來找我。”

“你不開門也好。”徐朝宗的語氣裡有幾分無奈的倦怠,但下一秒他放慢了語調,“那我就一間一間的敲門。直到敲開你的門為止。”

“你發什麼瘋?!”

孟聽雨眉宇間也染上了怒氣。

她走到門口,大力拉開了房門,倚靠在門邊。

長廊的光線很是昏暗,但這片陰影中,她也能看到儘頭處有人大步走來,徐朝宗滿身沉甸甸的低氣壓,兩人對視,一個壓抑一個漠然,他越來越近,近到她可以清晰地看到他冷峻沉鬱的麵容、他幽深的眼眸,這一刻仿佛有什麼撕碎了他的驕傲自負,令他此時此刻看起來宛如困獸。

兩人在一起這麼多年。

隻是一個對視,孟聽雨便什麼都看明白了。

他發現了。比她預料得要早一點點。

她懶散地靠著門,垂眼,拿開手機,利索地掛了電話。

他發現或者沒發現,對她而言都沒所謂。

第22章

看到孟聽雨這熟悉的眼神, 徐朝宗已經有了一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