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頁(1 / 1)

驗:愛情會變成親情。沒有人會否認親情比愛情更重要,更難以割舍。

無論是愛情還是親情,有情不就夠了嗎?

盛韜他們的話,仿佛是一陣風,都沒入耳。徐朝宗根本就沒聽,洗過澡後躺在床鋪上,目光逐漸深沉,不該再去想關於前世的種種了,無論是因為什麼,他已經回到了過去,他還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做。

孟聽雨一夜好眠。

醒來後也才九點鐘,慢悠悠地洗漱,為了表達自己對重生後第一次約會的重視,大清早的她甚至洗了個頭。書桌略顯雜亂,擺放著幾本書,還有護膚品化妝品,剛入學的女孩子也不太懂,被店員大力推銷買了一堆破爛兒。

她這個年紀還沒有保養的理念,護膚品隻有簡單的水、%e4%b9%b3液、麵霜。

自然沒有精華眼霜。

這三件套加起來也沒超過一百五,孟聽雨都不是很敢用,在她久遠的記憶中,對這個牌子毫無印象。

化妝品也都是野雞牌子。

孟聽雨現在格外愛惜這張臉。沒有絲毫猶豫,將這些化妝品都扔進了垃圾桶,最後是素麵朝天出門。

可能是習慣帶妝外出很多年了,非常彆扭,好像沒穿衣服一樣。

下樓時,她還在猶豫,要不要去找一份兼職。她不能要求父母調整她的生活費,畢竟他們為她付出的已經夠多了,現在隻能靠自己來提高生活質量。

至於找什麼兼職,她已經有了簡單的思路。

坦白說,在發家致富這方麵,她哪怕重生幾次可能都比不上徐朝宗這個天生的商人,但她也不是全沒靈感,沒了徐朝宗,她確實過不上前世奢華的生活,但靠她自己的能力,她也能將小日子過得有滋有味,她確信。

走出宿舍樓,還沒下台階,便看到了等在一排自行車前的盛韜。

盛韜今天的著裝打扮也很考究。

灰色寬鬆連帽衫搭配黑色休閒褲,腳上是刷得很乾淨的匡威球鞋。

看著是很簡單的裝扮,但他穿上,就好像是青春校園偶像劇裡那些主角。

校園戀愛對孟聽雨來說就是上輩子的事,如今想起來,好像那一幀一幀的畫麵裡的人不是她。太遙遠也太陌生,因此此刻看到盛韜,她內心深處久違的愉快浮現。

十八歲好像也不是很糟糕。

她可以有一個嶄新的未來,以及嶄新的男人。

孟聽雨幾步跳躍到盛韜麵前,笑盈盈地看他,“等很久了嗎?”

盛韜還以為她會問自己怎麼沒在校門口,而是來了宿舍樓下等著。

他都打好腹稿了,結果她都沒問。

“沒有。”盛韜搖頭靦腆一笑,“剛到。”

他提了提手裡的打包袋,“不知道你有沒有吃早餐,我買了玉米雞蛋還有豆漿。”

孟聽雨笑著接過來,“謝謝啦。”

兩人往校門口方向走去,盛韜想到昨天晚上摁亮了無數次屏幕的手機,沒忍住,問了她,“你有看到我發的消息嗎?”

孟聽雨正在剝雞蛋,聞言頓了頓,隨即眉眼彎彎地看他,“我沒回嗎?好吧,對不起,我用意念回了。”

盛韜笑了聲,“沒事。”

“為了表達我的歉意。”孟聽雨鄭重其事地咬了一口雞蛋,“等下我請你劃船賠罪,怎麼樣?”

“好啊……不過也不是什麼事兒。”盛韜看了她一眼,“是我沒有接收到你的意念。”

孟聽雨抿唇道:“有時候手上有事情就忘記回了,要是下次你找我,我沒回,你可以多發幾條。”

她想起跟徐朝宗剛認識時,有很多次,她發了消息,他沒回,姍姍來遲,後打電話時提到這件事,他會認錯,很誠實的告訴她,因為他當時有事沒注意手機消息。

而他不知道的是,手機這頭的她,為了等他的回複,睡覺也不安穩,迷迷糊糊會蘇醒過來摁亮手機,怕錯過他的消息。

她相信他沒有說謊,他不是故意不回,就像此刻的她,昨天真的有事耽誤了,要洗漱、要跟室友看電影,隻是,這兩件事恰好比要回盛韜消息更重要。

盛韜樂在其中,早就忘記昨天的失落,“你要是不嫌我煩,我就多發幾條。”

孟聽雨溫聲道:“當然不會煩的。”

學校附近並沒有大型超市,盛韜打車帶著孟聽雨去了市中心的超市,他說自己安排會一團糟,完全是謙虛。他們來的這家超市不遠處就有一個公園,公園的湖泊正好有鴨子船。

盛韜覺得跟孟聽雨在一起的時間過得太快,又太舒服。

他從來沒有跟一個女生在一起這樣愜意又開心過。

或許昨天在宿舍的那句話開玩笑的成分占更多,但今天一天相處下來,盛韜是真的沉迷了。他跟她說他熱愛的攝影,她聽得懂,甚至還會跟他討論哪裡的山峰哪裡的湖泊更壯觀,哪裡的日出夕陽最浪漫,甚至國外那些知名或者不知名的景點,她都能跟他聊。

盛韜驚訝,“你去過那麼多地方嗎?”

孟聽雨含笑。

她因工作去過很多地方,也陪徐朝宗去國外出差。

在甜蜜的那幾年裡,徐朝宗也會跟她說很多所見所聞。後來為什麼不說了呢?大概是他說的那些事情越來越高深,他也越來越累,累到連跟枕邊人訴說的興致都沒有。

“還沒去過。”孟聽雨給出了一個理由,“可能是我很喜歡看書,各種書。”

盛韜感慨不已,對孟聽雨也有了新的認識。

她就好像是一個謎。

以前跟女孩在一起時,盛韜要顧忌對方的感受,聊的也都是其實他並不怎麼感興趣的話題。可跟孟聽雨在一起,他就沒有這樣的感覺,他……可以在她麵前完全舒展自己,曾經他看到書裡所謂的紅顏知己靈魂伴侶,他還覺得用詞太酸,可現在,他好像想不出更合適的詞來形容孟聽雨。

這是一場奇遇。

孟聽雨就是他的奇遇。

……

男生宿舍的人對盛韜的沉迷體會更真切。

打飯時,王遠博還跟徐朝宗這樣感歎,“說真的,我有點好奇盛韜喜歡的那個學妹長什麼樣了。”

他們畢竟同住一年,對彼此的性格也算了解。

在人才濟濟的燕大,盛韜也算是比較出眾,母親是高校的教授,父親是建築工程師,受父母影響,他為人正直善良,成績優異興趣廣泛,待人真誠,剛入學報到時就吸引了很多女生的目光。大一時盛韜也談過兩次戀愛,他們作為室友也圍觀了全程,盛韜在感情中並不是卑微被動的那一方,所以,這一次他們看盛韜前所未有的認真都很驚訝。

王遠博補充了一句,“……他或許真的遇到真愛了,我感覺他栽了進去,你能想象嗎,他因為人女生一句話,這段時間到處托人幫忙買演唱會的票,昨天不知道從哪聽說,翹課去排了五個小時買到了票,他還不滿意,說位置太靠後了,還準備托人找路子買內場,我服了,真的服了。”

徐朝宗淡淡地嗯了一聲。

壓根就沒聽進去。

第6章

大一的課程也不算很多,孟聽雨打聽了同學們的兼職,像朱思雯這樣的學霸,首選的是給人當家教,用她的話來說就是最省心,燕大大學生的含金量很高,隻要願意,在論壇上發帖子求職,不出一兩天就能去麵試。

孟聽雨自覺不太適合自己。□思□兔□網□

她已經脫離校園很久了,高中題目她不一定能答得出來,更彆提教人,還是彆耽誤人家孩子的學習進度。

於佳琪文采好,經常投稿雜誌社。

這條路自然更不適合孟聽雨,高中時語文就不是她的強項,更怕作文。

某天逛街時,她去市場買了很多材料,沒有約會的日子就在宿舍做手工,就連錢靜都驚歎,孟聽雨一雙巧手,她還有巧思,原本平平無奇的黑色發卡,在她的裝飾之下立馬生動俏皮起來。

學校附近也有地下步行一條街,在她念大學時,時興格子鋪。

一家小店牆壁上釘上了類似貨架的開放櫥窗,東家將這些櫃子又格成很多個格子進行出租。

她記得她那會兒就很喜歡逛這樣的小店,小小的一家店,販賣各式各樣的商品,有小樣香水,有指甲油,有戒指裝飾品,價格都不貴。孟聽雨很滿意的是,這樣的格子鋪租金不高,她完全可以承受,而且還不需要她在店裡守著,這種格子鋪都有統一的管理,她隻需要每月出租金,將自己的商品放在屬於自己的那個小格子裡,每個星期過來清點一次,跟老板對賬就行,開價多少她自己定,隻要能賣出去。

跟老板確定了租期後,她就開始販賣手工發卡。

開價中規中矩,是學生能承受的,再加上她的奇思妙想,發卡幾乎供不應求。

賣得特彆好,每次不到一個星期,格子鋪的老板就通知她補貨。

刨開成本,一個月不到,她賺了小幾百塊,錢靜對此也很感興趣,孟聽雨一個人忙不過來,便拉著錢靜入夥,她們又租了一個大點的格子,除了發卡,連帶著還販售毛衣鏈、手鏈以及一些裝飾品,當然也有人跟風,不過都趕不上孟聽雨的靈感思路,她畢竟有未來十八年的經驗。

但這隻是小得不能再小得小本生意。

就算孟聽雨跟錢靜每天都很忙,最後算下來,每個月她也隻是多了一千來塊的收入。

孟聽雨:“……”

錢靜非常滿足!

因為加上她的生活費,她現在每個月有兩千多塊,算是同學中很高的了。

孟聽雨看著錢靜一臉愉悅,開始反思自己是不是太急功近利。

不過有了這樣一份收入,孟聽雨的生活質量提升了許多,但這其中也有盛韜的功勞。

孟聽雨知道盛韜這樣的男生不愛搞AA製那一套,她既然願意跟他發展,也就沒堅持,一個星期總會出去吃兩頓飯,都是盛韜買單,但她會主動買電影票或者奶茶,絕不讓他有“她什麼都不付出”的抱怨。

她也太愛美了。

錢都花在自己身上,有了小兩千塊的存款後,她循著記憶來到了一家很不錯的理發店,拒絕托尼老師的安利,沒有燙卷發,請了總監給她修剪了頭發,再做了個柔順。看到盛韜眼裡的驚豔,孟聽雨也滿意了。前世這個時候她燙了卷發,那會兒總想讓自己顯得成熟一些,老師技術堪憂,後來再翻大一照片時,她在徐朝宗不解的目光中,將那些照片都刪了個乾淨,絕不留任何黑曆史在。

除此以外,她還買了口碑一直不錯的彩妝。???

等盛韜將拍她的照片傳給她時,她才猛然回過神來:這就是之後流行的素顏妝初戀妝……

她還是沒能逃脫年齡的魔咒。

如果她是身心都是青春無敵的十八歲,自然不懼怕身上有任何顯老的元素。

可偏偏……她不是真的十八歲,所以不知不覺地,各方麵的,就想讓自己顯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