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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迷 禦井烹香 4188 字 6個月前

她為了我才開始學中文,但學習速度真的很快!”

Irina對金曼曼淺淺一笑,笑容裡滿是前輩的套路。林陽也湊趣地笑起來,示意服務生上菜,“今天高低整兩杯吧,Jimmy?”

朱總掀開T恤,露出腰側的胰島素泵拍了拍,搖搖頭,“你們喝!”

但他敢喝果汁,金曼曼覺得這和酒精比危害還更大,Irina在一旁無辜的美麗著,似乎沒有阻止丈夫的意思,朱總解釋說,“美國那邊的醫生理念是不一樣的,既然掛泵,那就應該正常生活,想吃什麼吃什麼,它會自己去調整,以保證生活質量為先。”

“啊。”於是林陽和金曼曼做理解狀,看來朱總隻是單純不想喝酒,吃東西是沒關係的。

服務生開始上菜,金曼曼借故溜出去看了下菜單,加了一道油醋汁沙拉給Irina,她認為林陽點菜時沒有照顧到Irina的胃口,有些過於傲慢。她回包廂時,紅燒羊肉煲已經端上來了,林陽正在介紹,“說來也巧,Jimmy,你一定要嘗嘗這個羊肉,看看能不能吃點什麼出來。”

Jimmy將信將疑,夾了一塊,“說起來,我之前還發了個朋友圈,介紹我家鄉的美食——哦!”

他的眼睛驚喜地瞪圓了,“有黨參的味道,是我老家的湖羊做法啊!”

林陽笑著說,“今早剛做好,從N市人肉快遞打包過來的,這是N市最正宗的老店了,怎麼樣,是記憶中的味道嗎?”

朱總隻顧著吃,連吃三塊,這才豎起大拇指,“是,好吃,就是這個味!”

他伸手去夠勺子,手指甚至有些顫唞,“Irina你也嘗嘗。”

他為Irina裝了整整一碗,Irina細嚼慢咽,吃羊肉的速度比吃西蘭花更慢十倍,她對於丈夫的情緒一律是微笑以對,“很好吃,看到你很喜歡,我好高興。”

不過朱總不會注意這些細節,林陽借此機會已經打破規矩,讓他喝上了酒,而且喝的就是N市本地的啤酒,朱總的回憶閥門一下就被打開了,知道快遞員就坐在自己麵前,更是敬了金曼曼三四杯酒,和林陽一起,一邊碰杯一邊說起自己的往事:朱總在國內待過很長一段時間,他家境貧寒,讀完大學之後,又耐不住寂寞,總是折騰創業,公司開一個倒一個。

“時運不濟!也是當時不成熟——我最窮的時候,一周隻吃一次這個羊肉麵,那時候覺得,好香啊,太香了,從小就好這一口,我小時候最大的心願就是能要一個羊肉鍋下酒,很慚愧,畢業後能隨時實現的時間也不多。”

“一定要連皮吃,皮下那塊最香最有滋味,我吃完麵回家,我兒子對我說,爸爸,你聞起來就像一隻羊……”

他的話突兀的中斷了,Irina在一邊安然地吃著沙拉,像一隻羊一樣慢慢地咀嚼著青草,她這時候的中文似乎變得很不好,聽不懂丈夫無意間泄露的婚戀往事——按朱總的年齡,他之前有過婚史也不稀奇。

金曼曼猜測,朱總多次回國,卻從不回故鄉,大概是也有自己的傷心事,這碗羊肉,吃的是鄉情,也是往事。隻是,她望著眼前這對極不登對的親密夫妻,不禁浮現出荒謬至啼笑皆非的感覺,他們看起來很恩愛,又這樣富有,很快就要有自己的寶寶了——但荒謬的是,她從未見過比他們倆對彼此更漠不關心的一對。

通常來說,買賣婚姻中,至少買方應當獲得一些快樂,但朱氏夫婦似乎打破了她的猜想,在極度充裕的金錢中,不論是購買者還是出賣者,看起來都這樣的空虛而孤獨,金錢並未能增添絲毫幸福,反而帶來更深的剝奪和絕望,他們如此的有錢,如此的——‘恩愛’,卻還是如此的不幸福。

第40章 酒後真言

都說糖尿病人吃什麼都不香, 但這頓飯是例外,有了紅燒羊肉壓陣,Jimmy享用生平難得滿足的一頓饕餮,他似乎回到自己的二十年代, 那個一人獨飲一件啤酒, 也能麵不改色,不必擔心第二天空腹血糖的時代。這頓飯在金曼曼看來是很成功的, Jimmy喝到第三瓶時就完全多了, 拉著林陽絮絮叨叨, 全在憶當年,不過, 他說起家鄉話, 所以Irina和金曼曼大概都是聽不懂的。

一頓飯吃了四個多小時, 最後一箱啤酒見底, Jimmy去吐了兩次, 總算不喊‘我還能喝’了, 剩下三個人都沒有喝醉, Irina喝紅酒, 林陽喝了很多啤酒,但臉不紅氣不喘, 金曼曼乾脆一口沒喝,三個人合力把Jimmy送回酒店, 把他放在床上, 呈側臥姿態,又給他墊了個塑料袋, 善後工作才告結束, 金曼曼很想幫Jimmy脫鞋, 但還是忍住了——Irina好像已經很美國化了,並不在乎丈夫穿鞋上床,但金曼曼還是忍不住多事地心疼酒店上好的床品。

“你還好吧?”

等電梯時她問林陽,“我可以自己打車回去,不過我先幫你叫好代駕——”

話音剛落,她趕忙扶住林陽,林陽一隻手按著她的肩膀借力,一隻手捂著嘴就說了三個字,“洗手間。”

他應該在極力憋著不吐,金曼曼不敢再說什麼了,一邊拍著他的背安撫,一邊帶他疾步走進電梯,猛按大堂那一層,電梯下行時林陽明顯顫唞了一下,金曼曼在心底瘋狂祈禱他彆吐在電梯裡,還好,林陽忍耐力很強,酒勁也都是一陣一陣,等到了一層,他幾乎已經可以自己走了,金曼曼隻需要扶一扶方向。

她在洗手間門口等了十幾分鐘,林陽再出現時,臉上已經是一片潮紅,他應該是吐了好幾次,外套不見了,襯衫倒還乾淨,領帶團巴團巴握在手裡,領口開了幾顆,金曼曼問,“西裝就不要了?”

那件西裝不便宜的,至少要四五萬,而且應該是定製款,就算沾上了嘔吐物,金曼曼覺得就這樣扔掉也很可惜。林陽反應比平時要遲鈍一些,過幾秒才揮了揮手,“不想要了,送給門童吧。”

好吧,金曼曼也不能進男士洗手間去撿回來不是?她小心地扶著林陽,“還能坐車嗎?要不要開個房間休息幾小時?”她可以幫林陽開好房間,就不送他上去了。

“沒事,我喝點冰水緩一下就行了。”

林陽看起來正在逐漸清醒,自動拐進大堂吧,要了兩瓶冰礦泉水,“你先回去吧,自己叫車可以嗎?”

金曼曼倒是更寧願他上樓去,現在這樣叫她怎麼走?沒見大堂吧裡幾個客人都虎視眈眈地看過來了嗎?他們可不知道林陽剛才吐過,估計順著深V線往下看,見到隱約起伏的%e8%83%b8肌,隻覺得秀色可餐。

——這要是林陽被女的纏上,也就算了,最怕他被男的撿走,那後續金曼曼就過意不去了。“我沒事的,現在才九點多,那我一起上車回去吧。”她再次感到不會開車的不便。

林陽揉了揉眼睛,他的思緒仍是不完整的,回話也很慢,冰水拿到就抵著自己的額頭做冰敷,富二代為了生意進出酒局,喝醉了一樣狼狽。金曼曼看著他,心想林俏大概是絕對吃不了這個苦的,也沒有安排飯局的能力。雖然林俏的母親是學霸,似乎要比林陽的母親更聰明一點——她不禁開始好奇,後天的培養和先天的遺傳哪個更重要。由於林總看起來哪個小孩都沒管過,這個問題也可以變成,社會層麵的期待對於人格的雕塑有多重要。

算是個好老板了,至少沒推她去擋酒,當然,或許也是因為Irina不需要她來喝,便已經被搞定,金曼曼不願進企業做事,就是因為這點,長得好看的女員工太容易被當成商業飯局上的工具人。大家都喝,連老板都喝成孫子,憑什麼你不喝?

世上不靠喝酒能做成的生意大概還是太少了一點,或者說,凡是不用靠酒談的生意,都對其他的素質有更高的要求,酒不是必需品,但是很多人都喜愛的捷徑,林陽可以用它來彌補自家企業並不特殊的競爭力。

“紅燒羊肉,不是我在N市吃到的味道。”°思°兔°文°檔°共°享°與°線°上°閱°讀°

他說話時還閉著眼,冰水從額角滑下,好像汗珠,潤濕唇瓣,嘴裡傳出一股濃烈的薄荷香——看來吐完後是吃喉糖了,金曼曼有時覺得林陽的風度有些在學荀嘉明,但他在酒後對這些細節的注意又顯得很精致。(荀嘉明也有需要喝酒的時候嗎?有嗎)

“啊?”金曼曼反應了一下,才明白林陽是在聊天。“嗯,的確不是,我要求減糖減鹽,用低鹽醬油做紅燒。你吃著會覺得太淡的。”

林陽‘嗯?’了一聲,似乎是在表達疑問,聲音從喉嚨裡送出來,有點慵懶,“為什麼?”

“因為朱總有糖尿病,而且在國外多年,我猜他肯定是有在控製飲食,糖尿病不能吃太多油鹽的。有控製飲食習慣的人,會覺得一般餐館的菜太鹹。為了預防這個可能性,我特意叫老板做得淡一些,多放香料——後來開餐後,我看了下朱總的飲食,他的確在吃口味較淡的幾道菜,所以就沒請廚房再放點鹽。”

菜做淡了好協調,做鹹了不好挽回,金曼曼覺得這是很基礎的考量,不過,或許彆人是做不到這麼細致的,從林陽含笑舒展的眉眼來看,她的服務應當是能讓客戶滿意。“做得很好,曼曼。”

金曼曼也忍不住跟著小小地笑一下,今天她行程太滿,情緒也太滿了,下午和Irina在一起,不免想起往事,到現在心頭都有些麻麻的餘味。林陽的誇獎雖然不誇張,但卻是很好的療愈。

“你是不是很奇怪,朱總這麼懷念N市,為什麼這麼多次都不回去看看?”

林陽擰開冰水灌了半瓶下去,他的酒看起來完全醒了,他掏出手機叫代駕,“走吧,去門口,代駕就在門口等。”

一行有一行的生意經,這一帶是飲食街,又有酒店,代駕自然多了。金曼曼跟在林陽身後,“我是蠻好奇的,既然能回國,應該不是有案底吧?”

“不是,隻是回去了也沒意義,”林陽說,“他是欠債偷渡出去的,那一次創業失敗後,親戚朋友都借乾了,他自己偷渡出去,親戚朋友隻能逼他留在國內的妻子和兒子,他們最後也去外地躲債了,後來,朱總在美國是靠結婚取得身份的。”

他頓了一下,“他發家也靠二婚妻子給他做天使投資,所以朱總有很長一段時間沒有回國,等到他二婚妻子去世之後,他可以回國了,但他前妻和兒子已經失蹤了。”

“失蹤了?”金曼曼愕然。

“對,不知所蹤,這些年投入了很多金錢去找,但已經找不到了。不知道他們去了哪裡,是不是發生了什麼意外,他兒子消失的時候才十三歲,初中輟學,現在長相應該也和從前有很大不同了。”

林陽麵無表情,金曼曼說不出話,難怪朱總不願意回去,最重要的人都已經不在了,而且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