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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之文豪 決絕 4361 字 6個月前

安卻在家裡當他的小少爺,他總歸是不太舒服的。

“大哥本就該留在家裡。”傅蘊安道。

“留家裡做什麼,那些人看著就惹人厭。”霍英道。

傅蘊安知道霍英對父母有心結,沒再接話。

而這時,霍英又道:“蘊安,聽說你看上了穆永學的兒子……你放心,隻要你喜歡,我和大哥都是支持的。”

傅蘊安表情一僵。

霍英又道:“這個穆昌瓊……哦,現在改名叫穆瓊了,他出生不錯,跟你肯定有共同語言,還挺有文化會寫書,配你不算差。”

霍英剛來上海,但穆瓊的資料,卻已經全部看過了。

他對穆瓊還挺欣賞的。

這孩子有誌氣,當爹的不要他,自己也能把日子過好,又有才華,比他之前以為弟弟喜歡的那個戲子好了太多。

就是這樣的人,興許會不樂意跟了他弟弟……不過這年頭,誰有槍誰是大爺,穆瓊一個文人,總歸是逃不掉的。

“二哥,沒有這回事。”傅蘊安道。

穆瓊長得不錯,當初在西餐館門口穿了身西裝招攬客人的樣子,他就挺喜歡的,覺得賞心悅目。

後來相處多了,更覺得穆瓊各方麵都很優秀。

但也僅此而已。

又不是所有人都喜歡男人,穆瓊年紀還小,禍害人家做什麼?

“蘊安……”

“二哥,我從來不缺主見,自己的事情自己會處理。”傅蘊安道。

還真是……

霍英在外頭是赫赫有名的霍二少,人人巴結,但對著傅蘊安,他卻硬氣不起來。

要不是這弟弟,他如今指不定早就沒命了。

更何況,彆看他生意做得風生水起……他弟沒回國的時候,靠的是他弟在國外幫著,等他弟回國了,上海這邊的生意也是他弟在管,他自覺他弟比他有本事多了。

第65章 流浪記

畢竟是大年夜, 還要回家守歲,穆瓊和魏亭聊過之後就離開了。

回去的時候, 夜色更深, 但家家戶戶的燈卻亮著,隱隱還有一些歡聲笑語從中傳出。

遠處,更時不時傳來幾聲悶響——這是有人在放鞭炮。

穆瓊的嘴角勾了起來, 他加快腳步,想快點回去陪朱婉婉和穆昌玉。

結果,他走到一個拐角的時候,竟然被絆了一下,差點摔了一跤。

年三十的晚上, 一點月亮都瞧不見,路上也就黑得很, 但隔開老遠有個路燈, 再加上家家戶戶窗口流淌出的燈光,穆瓊倒也不至於看不清路。

但路上有東西,他就看不大清楚了。

被絆了一下,穆瓊先是覺得自己倒黴, 突然又意識到了什麼,臉色一變。

絆他的不像是石頭,這感覺……穆瓊看向地上那黑乎乎的一團。

出來走夜路,他是準備了些東西的, 拿出一盒火柴,穆瓊點燃了一根。

在火柴微弱的光線下, 他看到了一個瘦骨嶙峋,穿著一件破舊的單衣的孩子躺在地上。

這孩子的腦袋跟他的身體相比,有點過大了,他沒有穿鞋,腳上少了幾個腳指頭……

火柴燒到了穆瓊的手,穆瓊才將之放開。

他站在原地,又拿出一根火柴點燃。

地上的孩子也許六七歲,也許更大一點,他身上有傷,身體已經僵硬了,整個人蜷曲在石板鋪成的路上。

穆瓊又被火柴燒到了手指。

穿越過來這麼久,穆瓊不是沒有見過窮人,就連死人,他也是見過的。

之前去義診的時候,就有個孩子死在他的麵前,後來,他更是見過好些必死的病人,見識過各種慘狀。

但在這樣一個闔家團圓的日子裡,在路上看到這麼一個也不知道是凍死還是餓死的孩子……

穆瓊站在黑暗裡,一動不動了許久。

良久,他才繼續往前走去。

沒多久就到了家,穆瓊敲了敲門,朱婉婉就來開門了。

“瓊兒,魏校長他在學校裡還好吧?”朱婉婉好奇地問道。

“挺好的。”穆瓊道。

“那就好。”朱婉婉往屋裡走,一邊走一邊道:“瓊兒,我煮了點荸薺,你要不要吃?”

“娘,不用了……我想洗個澡。”穆瓊道。

“哥你要洗澡啊!我給你燒水去!”穆昌玉立刻就道。

大夏天的,在廚房燒火是個苦差事,但冬天在廚房燒火,卻是個好差事,最暖和了。

穆昌玉鑽進廚房,點了火燒水,還找來一份報紙,借著灶膛的火光看了起來。

“晚上少看點書,免得看壞了眼睛。”穆瓊道。

穆昌玉朝著穆瓊吐了吐舌頭,卻沒放下報紙。

而朱婉婉這時候,也搬了個小板凳坐到灶邊,和女兒一起看報紙。

穆瓊看著她們,心裡總算好受了一點。

他用滾燙的水洗了個澡。

朱婉婉和穆昌玉打算守歲,到半夜才睡,但他卻早早地回了房間。

每天晚上,他都會寫點《我在百年後》,但今天晚上並沒有寫,早早地上了床。

之前遇到的事情,讓他想到了很多。

他想起了自己看過很多遍,印象深刻的童話《賣火柴的小女孩》,也想起了另一個故事——《三毛流浪記》,更想起了在現代時看過的一些這個時期的照片。

其中有好些照片,拍的都是凍餓死在路邊的孩子。

最亂的時候,在某些城市,政府甚至專門安排了一些撿屍人,負責將死在路邊的人撿走掩埋。

穆瓊突然想到新文要寫什麼了。

他的新文的主角,會是一個流浪在上海的孩子。

他不知道之前那個悄無聲息死在路邊的孩子叫什麼名字,但他會寫一個這樣的孩子,讓他活在自己的書裡,活得好好的。

穆瓊想了許久,最後竟是沒了睡意,乾脆就從床上爬起來,然後寫了些新文的大綱。

他不知道自己寫了多久,直到眼睛不太舒服,才重新躺下。

第二天大年初一,一向準時起床的穆瓊起晚了,他往樓下走的時候,朱婉婉已經在做午餐了。

這種日子,那些平日裡會每天挑著青菜來縣城賣的農民都是不過來的,沒處買菜,好在朱婉婉提前買了一些蔬菜備著,再加上昨天剩下的肉菜,已經足夠他們三個人吃。

吃過飯,穆瓊提議:“我們出去走走?”

朱婉婉和穆昌玉都答應了。

自從穆瓊給她們買了麵霜口紅,麵霜她們是天天擦的,原本因為缺水變糙的皮膚,頓時就好了很多,至於口紅,她們兩個在家裡,幾乎每天都會少少地塗上一點。

但這次要出門她們不僅沒有補一點上去,反而把唇上原有的口紅給擦掉了。

穆瓊瞧見也沒阻止——這年頭長得好看,也不見得是好事。

今天的陽光很好,也沒什麼風,石板鋪成的道路上散落著一些樹葉,間或還有嘰嘰喳喳的麻雀從空中落下,在路上尋食。

這一切瞧著挺美好的,根本就想不到,昨晚有孩子就這麼死在了路上。

穆瓊說要帶朱婉婉和穆昌玉出來走走,真的就隻是走走——他以為大年初一,在路上是看不到開門的店鋪的。

然而他想錯了。◎思◎兔◎網◎

走到租界之後,他突然發現有些鋪子照常開門。也是,在能賺錢的情況下,生意人肯定是舍不得是關門的,而租界這樣一個住著很多洋人的地方,年味兒更是不如彆處濃。

路過一家裁縫鋪的時候,穆瓊帶著朱婉婉和穆昌玉進去,打算給自己做一件西裝。

穆瓊在陳老板那裡穿過西裝,但離開西餐館之後,就再沒穿過了,那套西裝也留在了陳老板那裡。

這些日子,他穿的一直都是朱婉婉做的長袍。

而這也是有原因的,在這個時期,上海的文人都不穿西裝。

此時的人們一方麵覺得洋人很厲害,洋人的東西很好,一方麵又排斥洋人,自然也就看不上崇洋%e5%aa%9a外穿西裝的人。

因著這種種原因,此時一般隻有跟洋人做生意的人,才會穿西裝。

情況如此,穆瓊也就沒有穿過西裝。

但按照魏亭的說法,霍二少喜歡穿西裝,他要去見霍二少,最好也穿個西裝。

現代要穿西裝,直接花錢買一套成衣就行,但此時都要找裁縫做。

新年做衣服本就要貴,穆瓊這次選的料子又是好料子,最後一套做下來要八塊大洋,光定金就要給六塊大洋。

穆瓊爽快地付了錢,然後去了附近的皮鞋店,花一塊錢買了一雙皮鞋。

做衣服大過年來做不劃算會貴很多,穆瓊也就沒給朱婉婉和穆昌玉做,但皮鞋的價格跟往常沒什麼不同,因而穆瓊不僅給自己買了皮鞋,還給朱婉婉和穆昌玉每人買了一雙。

三人的皮鞋都是黑色的,在穆瓊眼裡老氣的很,但在這個時代,有一雙皮鞋本身就是很時髦的事情。

皮鞋可是很貴的!為此,穆昌玉還特地買大了一號。

穆瓊覺得沒必要,但穆昌玉堅持,最後到底還是買了大一號的鞋子。

買過衣服,他們就回了家,然後,朱婉婉穆昌玉繼續學習,穆瓊則是寫起了自己的新書《流浪記》。

在穆家的時候,初二初三家裡總有親戚過來,這邊卻清淨的很,穆瓊安心寫了兩天的書,不僅將他寫了很久的英文短文以及注釋全部完成,還寫了一萬字的《流浪記》。

而他寫這些的時候,傅家,原名霍懷安的傅懷安,正待在自己的房間裡,專心致誌地做翻譯,翻譯《安徒生童話》。

他不做不行。

霍二少對外放出的消息,是要初四才會來上海,可實際上,他年前就來了,然後就一直待在傅蘊安這裡。

過年是多麼令人向往的日子!傅懷安雖然答應了穆瓊要翻譯《安徒生童話》,但也沒忘了玩,原先,他是想要拿著自己母親千裡迢迢寄來的壓歲錢,多買些鞭炮請自己的同學好好玩上一玩的,但是……他二哥在。

傅懷安硬是沒敢出門去玩。

既然不出門,就隻能呆在家裡了。

那些小說他都已經看過很多遍,早已不想看了,又沒彆的事情做,乾脆就跟那本《安徒生童話》杠上了。

他一個個單詞查,一句句的意思去猜,發誓一定要翻譯點什麼出來……而這麼死盯著學久了,他竟然還真學出一點感覺來,以前那個洋人曾經教過他的一些東西,也從他的腦海裡冒了出來。

他還發現,這些故事挺有意思的。

比如他現在正在看的這個,寫的是一個女孩子隻有拇指大小……

傅懷安抓耳撓腮地想知道這故事到底講了什麼!

可惜,他大半看不懂……

無奈地歎了口氣,他繼續研究。

正研究著,一隻手突然抽走了他麵前的書。

傅懷安的書桌就放在窗下,而窗戶開著,他抬頭看去,就看到自己的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