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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小時候他和普通小孩還是有點相似處的,比如說都喜歡聽故事這一點。

“當你長大之後,你就會遇到一個很喜歡的人或者神,然後和他一起誕下後代……”甯孫女神緩緩道來:“曾經有一個任性的國王,他喜歡做一些令人為難的事情,國家裡如果有人反對他的話就會被打死。有一天,一個外國來的使者來到了這個國家。因為一些機緣他見到了國王,但是他並不認為這位任性的不近人情的傢夥就是國家偉大的國王……最後國王和使者過上了幸福的生活……”

“喂!”年幼的吉爾嘉美什大力的拍了拍被子:“這是什麼走向啊!”

“好吧,”甯孫女神換了個說法:“就是最後國王和使者過上了沒羞沒臊的生活。”

年幼的吉爾嘉美什不耐煩的眯起了他猩紅色的眼睛:“我是說,為什麼偉大的國王會和一個不承認的傢夥在一起啊!”

“這個啊,”甯孫女神想了一下回答道:“這當然是因為,任性又暴力的國王總是會喜歡那種根本不喜歡他的人啊,嘛,兒子你現在還不懂,強者就是這樣的,越是困難的事情越喜歡做,嘛,聽完故事了你也該睡覺了。”

歸根到底,這個所謂的故事也隻是甯孫女神想要糊弄兒子而隨便編出來的東西,隻不過她沒有想到,她兒子會因為這個故事而產生很大的心裡誤差。

然後,年幼的吉爾嘉美什也穿越了。

“你會遇到一個世界上最難攻略的人,因為對方腦子少根筋。”

那個聲音這樣說道。

不得不說,年幼的吉爾嘉美什立刻就被挑起了性質。

——強者就是這樣的,越是困難的事情越喜歡做。

作者有話要說:

☆、第三章:三個金閃閃(三)

“雜種你這裡……”少年吉爾伽美什在遠阪府逛了一圈又一圈,沒看到任何娛樂設施,

“不不不,您不能稱呼我為雜種,因為我是純血統的人類。”

吉爾伽美什,不,三隻吉爾伽美什都陷入了沉默。

遠阪時臣心中寬慰了很多,心說這三個人雖然看起來囂張,但是還是會聽話的。這樣就好辦多了,畢竟這世界最怕的是蠻橫不講理的人。

隻不過過了一會,就聽到年齡看起來最大的那個金閃閃的王者盛怒的皺起眉頭:“區區一個人類,居然教導起本王來了……”

遠阪時臣便道:“那麼,王,請問您是歷史上哪一位王者?”

“本王當然是吉爾伽美什……”

“哦,吉爾伽美什……”時臣微微的笑了:“書上記載,吉爾伽美什的血統是人神混血……王,您以後還是不要說別人是雜種比較好。”

於是遠阪時臣就覺得,這吉爾伽美什作為從者來講真的是各種不合格,但是自己還是能說服他的,所以以後相處起來應該也不會很困難。

於是吉爾伽美什就覺得,這遠阪時臣也算得上是幾千年中第二個敢於和他頂撞的人了,這讓他不由得想起了好友恩奇都,居然在這種思念中出現了一點好感。

不過,這是成年的金閃閃才有的想法。

幼年金閃閃還沒見過恩奇都,就是個被寵愛到大的熊孩子,他隻覺得眼前這個男人說話居然這麼犀利很令人不爽,但這種不爽中又夾雜著“臥槽這男人說話好犀利好帥”的隱隱約約的喜愛,然後回頭一看,就看到少年版本的自己和成年版本的自己紅眼珠子中都有著這樣的喜愛。

遠古的王者,自稱擁有著世界的傲慢的男人,其實是個抖M也說不定呢。

隻不過時臣的召喚出了問題,召喚出三個抖M。

於是幼年的金閃閃便做出小孩子的天真可愛的樣子——說起來以他的長相,做出這種樣子真是可愛的過分了——走到時臣麵前,伸出手抓住他的褲管:“時臣,我們不要理那兩個說話不禮貌的人了,走吧我們去喝下午茶。”

——喂。

——就好像剛才你沒有說“雜種”這兩個字一樣。

但是因為他是小孩子,所以很容易的就被原諒了。時臣甚至拉起了幼年吉爾伽美什的一隻手。小孩向著成年版的兩個自己揚起一抹挑釁的笑。

少年吉爾伽美什:“……熊孩子!”

成年吉爾伽美什:“誰給幼年的我權利頂撞現在的我!”

喂喂大王你沒覺得你的思維有點混亂嗎=-=

時臣拉著幼年金閃閃的手,突然覺得多個孩子確實不錯,雁夜家的小凜和小櫻就很可愛。看來召喚英靈也有點好處,召喚錯誤出現三個英靈也真的有點好處。

至少可以享受一下帶孩子的樂趣。

他就有點愉快的拉著幼年吉爾伽美什的手,步伐都變得輕快起來。這在少年吉爾伽美什和成年吉爾伽美什眼裡簡直是不能理解,小孩有什麼好玩的呢?大人的眼裡應該還是同等心理年齡的大人更加好玩啊?

所以說金閃閃們,你們還不懂時臣,他的身體裡可是有一顆慈父的心。

“工房一般是作為魔法研究,如果有比較危險的研究的話就在那裡進行就好,”時臣介紹這遠阪府的佈置:“左手側的走廊裡麵的房間一般放著書籍和紀念品。各種不同的書籍是放在不同的房間的,啊,對了,說起來我還看過吉爾伽美什史詩呢。”

“誒,”這樣一說三個金閃閃都來了興致,看過吉爾伽美什史詩=看過他們的傳記=時臣其實是他們的粉絲?艾瑪這麼一想還有點小激動呢:“你都看到了什麼?”

“我看到了……”時臣猶豫了一下,但還是說了。

“他的腳有3腕尺,他的%e8%85%bf有半竿長。他的臉上長滿了鬍鬚……像一隻統領的野牛般高昂著頭……”

說到這裡就不用繼續了,因為三個吉爾伽美什的臉色都發生了變化,就好象照鏡子突然發現自己一臉痤瘡的時候人的臉色一樣。說實話看著他們的長相,實在想不到為什麼史詩中的吉爾伽美什會是熊一般的樣子,隻有一句話說的倒是對的——“像一隻統領的野牛般高昂著頭”。

然而遠阪時臣沒眼色,便幾乎往下念到:“恩奇都用他的腳攔住吉爾伽美什,不許他入內,他們在婚房入口抓住彼此,他們在街上打鬥……”

“夠了!”

少年吉爾伽美什大聲說道:“本王和摯友才沒有在大街上打鬥!本王和摯友明明是讓侍衛們圍成個圈在圈子裡打鬥的!”

……那不還是在大街上麼……

雖然吉爾伽美什在被召喚之前都知道自己有史詩存留下來,不過他沒有注意。現在突然聽說自己是被寫成這種樣子,三個人都要不好了。

於是趕緊換個話題。

“時臣……你這裡沒有什麼娛樂設施啊,本王知道現世有一種叫做遊戲廳的東西,本王出錢我們來建造一個吧。”

這句話倒不是純粹的為了轉移話題,也是他真正想說的。吉爾伽美什向來有錢任性,他喜歡開宴會,喜歡鬧騰,雖然口頭上常常說自己要當個安靜的美男神,但是實際上分分鐘都能在大街上鬧起來。

所以安靜優雅的遠阪府在他眼裡就不上檔次了,對於吉爾伽美什來講,如果能把遠阪府改造成遊樂園加電玩廳加夜店那就是最好的。◎思◎兔◎網◎

而最小年齡的吉爾伽美什抓住時臣的褲腳,紅紅的眼睛純真的猶如兔子一般,他的聲音軟軟糯糯著說:“時臣時臣,我想要個鬼屋~”

遠阪時臣:“吾王雖然你年齡很小但是你確定你沒有摔壞腦子麼?”

作者有話要說:

☆、第四章:金閃閃見麻婆(一)

時臣家裡還有個人,名叫言峰綺禮。

言峰綺禮是一位神職人員,他爹也是神職人員,和時臣關係很好。在遊戲裡的話大概就是魔法師和牧師一生基的情形,而在現實生活中卻不隻是一生基,言峰綺禮他爹還把這種情感延續到下一代,而把綺禮介紹給了時臣當徒弟。

言峰綺禮這個青年人,喜歡穿厚重的深顏色衣服,整個人的長相也十分厚重。他結婚過,後來夫人病逝了,時臣覺得一個男人死了夫人的話心情沉重也是沒辦法,這是他還要,要是雁夜失去了葵小姐估計不隻是沉重,可能要發瘋的。

言峰綺禮也許是結過婚的原因,在時臣這裡當徒弟很快就把師父的生活也照顧起來,彼時他還沒學會做麻婆豆腐,味覺也比較正常,時臣對他是很滿意很滿意的,後來學會做麻婆豆腐之後——嗯……滿意的程度下降了十個百分點。

前兩天因為綺禮去教會安排點事情,所以沒有來看時臣召喚從者,不過師徒倆都不在意。綺禮看起來嚴肅的很,其實有點宿命論,在他看來反正老師是要召喚從者的,反正這從者是個怎樣的人從一開始就定下了,一開始圍觀不到也無所謂,反正後麵機會多多著呢。

至於時臣,他是覺得自己召喚從者這件事對於綺禮來講沒有回教堂學習宗教魔法重要,作為老師不能拖延徒弟的學習進度,而且他對於自己的英靈也有種宿命的感覺,並沒有特別的期待。

就這樣,到了三個金閃閃來到現世的第三天,他們才知道遠阪府還應該有個綺禮。

“綺禮天賦很好,心性堅韌能忍耐,”時臣說:“在魔法的道路上是十分合適的,隻是他習慣於肉搏,還喜歡用叫做黑鍵的武器,也許王您能夠教他一些武技防身……綺禮也很會照顧人,為人很溫和,王不要欺負他才好……”

在見到綺禮之前,時臣是這麼告訴三隻金閃閃的。

他現在已經有點明白了,對於吉爾伽美什這種人就要柔和一點,先禮後兵他也能接受,欲擒故縱他也能接受,打一巴掌給個甜棗他也能接受,隻要別隻批評不讚揚就行。比如說剛才,時臣如果隻說不讓吉爾伽美什欺負綺禮,估計這三個熊孩子/熊少年/熊大人能把綺禮扔到天上去,但是他讓吉爾伽美什教導綺禮,這也就抬高了他,效果好的不是一倍兩倍。

果然,成年的那個吉爾伽美什就高傲的笑了:“本王的能力,凡人還不配去學習。”

嗯啊,因為他每每說“雜種”這兩個字就會想起來自己其實是個混血,所以就乾脆改成“凡人”什麼的。

少年吉爾伽美什本來想說話,卻被成年的他搶去了話頭,紅彤彤的眼珠子瞪了一眼,卻對時臣微笑著說:“不必擔心,會欺負凡人的隻有他們倆而已。”——因為本王向來不欺負直接殺,這句話就不用說了,為了自己不被另兩位抓住理由打死。吉爾伽美什很中二很自信,但是也明白兩個他絕對是能打過一個他的。

幼年的吉爾伽美什看起來年齡最小,實際上情商最高,膩膩歪歪的抱住了時臣的手臂:“,時臣隻要抱著我我就沒時間欺負人啦。”

時臣寵溺的一笑,再次感受到帶孩子的樂趣,就把最小的吉爾伽美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