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頁(1 / 1)

鮮花入殮師 方棗 4062 字 1個月前

。雷擊料是用紅布包裹,因為紅布經過了特殊處理,隻要保存方法不正確,就會對接觸物造成汙染。

而周晉生,也可以說是靈魂寄居在「林瓏」體內的周晉生,當時他偷到雷擊料後將東西藏在女式外套裡帶走,因此,這件衣服才會留下汙痕。

想來周晉生回到房間後,發現了衣服上的汙痕,所以才會在退房時將衣服直接丟棄不要。遺憾的是,他應該做的再穩妥點,將衣服丟進垃圾箱或是帶出去遠遠拋掉,而不是圖省事就這樣隨手扔在了浴室的地板上,結果被酒店保潔誤認為是客人遺落的物品,從而上交給酒店。

偏偏這時,天黑又因為丟失手機的事打電話回酒店詢問,意外得知了這件事,因此生出了對他的懷疑之心。

可是周晉生為什麼要偷走雷擊料?他明明知道這是靈魂復位必需之物,這樣做對他又有什麼好處?天黑提出了疑問。

誰知江巖隻是苦笑了笑,並未作答。

他的思緒忽然有些飄遠。那天,晉生向他坦白靈魂交換的事,他嚇了一跳,怎麼也不能相信眼前這個陌生女人的體內裝著晉生的靈魂。直到對方說出了許多隱秘的事情,這些隱秘隻有他和晉生兩個人知道……

後來晉生去了玉溪山,有一天深夜,接到他打來的電話。

晉生說:山裡下雪了,我差點回不來。我們之間……難道你想讓我一直等到死?

江巖:晉生,別鬧了。你知道我們之間……不可以。

他這一生都注定了不可以隨心所欲,因為肩上背負的不僅僅是他一人的命運,還有整個家族。他不敢、也不能去冒這個險。

晉生說:真的不可以嗎?就算我變成了女人也不可以?

他是怎麼回答的?等你真正變成了女人再說吧。

就是這一句話,讓晉生動心起念偷走了雷擊料。

江巖斂了斂眉眼,終於將思緒收回。他對天黑說:「尤小姐,在這個世界上,總有一些無可奈何,也總有一些身不由己。我無意為晉生辯駁,但現在事關生死,我不能不管他。」

知他不願據實以告,天黑亦不再追問,言歸正傳道:「既然是周晉生拿走了東西,那好辦,讓他再拿出來就是。」

江巖麵有難色:「這也正是我要和你說的,東西……不見了。」

天黑驚道:「什麼?」

偷走雷擊料後,周晉生並沒有直接銷毀,而是給自己多留了一條後路。為防萬一,他將雷擊料藏在了森北公寓。

江巖解釋:「按照晉生所說,我來到森北公寓。可是,東西竟然不翼而飛。」

天黑想了想,問:「這套公寓的鑰匙,都誰有?」

「房子是方金烏的,所以,他有一把鑰匙。然後,晉生也有。再然後……晉生說,他還給了林瓏林小姐一把鑰匙。」

***

和江巖分別後,天黑去了一趟老史家。

那天,送阿飄先生的遺物,天黑在史家看見了林瓏與小史的合影照片。她並沒有把玉溪山遇見小史鬼魂的事告訴林瓏。

而林瓏也因為扭傷了腳,所以並不知道那天有消防官兵上山起小史骸骨的事。

天黑從包裡拿出幾個藥瓶,這是上次去十裡店租屋找林瓏時,她順手所取,曾特意谘詢過醫生,都是抗抑鬱類的藥物。「您能告訴我,她這樣的情況有多久了?」

老史看著藥瓶,微微有些失神。「她已經停藥很久了,中間好過一陣子,就是這一兩年才又病發。我知道是因為小史……我也勸過她,人要向前看,可她心裡始終過不去那個坎,所以,病的越來越嚴重,隻能靠藥物控製。」

天黑懇切道:「您能和我說一說她嗎?到底是個怎樣的人?」

老史歎息一聲:「這是一個可憐人……」

十一年前,老史的媳婦下班途中,救起一個餓昏在路邊的小姑娘。這個姑娘不是別人,正是十五歲的林瓏。

老史的媳婦把林瓏帶回家,先是給餵了些米湯,等緩過勁來,這孩子狼吞虎嚥一口氣吃了四個饅頭。最後,要不是老史怕她撐著,硬是攔住了,估摸她還能再吃倆。

等人填飽了肚子,老史就問她家住在哪,心想著天也黑了,問到地址,待會也好送姑娘回去。

誰知道這孩子聽說要送她回家,臉色一下就白了。哭著求老史夫婦不要送她走,她想留下來,隻要一天給兩頓飯,她會洗衣服,會燒飯,求他們收留她。

因為問不出地址,她又一直哭,老史夫婦沒辦法,隻好留她住了一晚。

晚上睡覺,老史媳婦偷偷告訴老史,說剛才這孩子洗澡,她過去給她添熱水,發現她身上都是傷,有新的,也有舊的,不知道是誰打的。

第二天,老史打聽到林瓏的家庭住址,親自跑了趟前進裡,把事情和對方家長大概說了說。然後,是林父跟老史家去接的孩子。

那林父到了老史家,二話不說,揪起林瓏的衣領劈頭蓋臉就是一頓暴揍,邊揍嘴裡還不乾不淨的辱罵閨女。

老史夫婦看不下去,忙上去勸說。可誰知道他們越攔著,林父下手就越狠厲。打自家的孩子似乎還不解氣,最後乾脆連老史夫婦也給辱罵上,直說他們誘拐未成年少女,要抓他們去派出所……把老史夫婦氣的差點吐了血。

最後,林瓏還是被林父給帶走了。

一年以後,某天,老史正在車鋪修車,冷不丁「撲通」一聲——就見一個人在他跟前跪下。

老史看了半天,才認出這是一年前被自己媳婦救過的那個餓暈的小姑娘。可如今過了一年,狀態似乎更不好了,瘦的麻竿一樣,眼角有淤青,嘴角乾裂,身上穿的破破爛爛,頭髮枯黃而蓬亂,再仔細瞧,腦門上還禿嚕了一塊,甚至都露出了頭皮。

小姑娘說什麼也不肯起來,非要老史答應收她為徒。

收徒倒不是什麼大事,但老史也有顧慮,一想到上回林父過來領閨女的那次,他就有些發怵。

後來回去跟媳婦說起這事,老史媳婦歎了聲:這孩子命苦!

原來老史媳婦單位有同事剛好住前進裡那條街上,聽說老林家虐待孩子,不知道造的什麼孽,天天把孩子打的哇哇叫,有時候打到連哭都哭不出聲來,街坊鄰居都去勸過,街道辦更是隔三岔五就去上一回,可誰知道越勸,那家就打的越狠。久而久之,也就再沒有人敢去管這件事了,否則最後倒黴的還是孩子。

老史和媳婦都是心軟的人,平時最見不得人家打孩子,何況這家還是虐待孩子。兩口子商量了下,乾脆做件好事,由老史收留這孩子做學徒工,給她在車鋪雜物間裡支張小床湊合著住,等正式出師有了工資,這孩子也算熬出了頭。

於是就去找老林家商量,誰知老林家忒不要臉,說孩子是給他打工,每月工錢多少多少都得上交,說了個數目,沒錢拿回來,就告他拐帶人口。

實在是看孩子可憐,瘦成了一把骨頭,精神也不大好,有時呆呆的,一有風吹草動就嚇的抱頭縮到牆角……

最後老史夫婦咬牙答應了。

林瓏這才算離開了狼窩。

後來,這孩子也爭氣,不光學有所成,還憑自己本事考到了技師執照,在車行獨當一麵。

要不是小史的事,其實她的病已經基本痊癒,誰能想到,好好的人就那樣沒了,這晴天霹靂擊垮的不僅是林瓏,還有老史夫婦。

老史媳婦傷心過度,去年走了,獨留老史一個人,還查出了癌症……

☆、第65章 幻城

林瓏離開醫院,她沒有回周家大宅,而是驅車來到位於十裡店的租屋。↑思↑兔↑網↑文↑檔↑共↑享↑與↑在↑線↑閱↑讀↑

這些日子,她已漸漸習慣做周晉生。不必仰人鼻息,無需戰戰兢兢,生來就高人一等,擁有和睦健康的家庭關係,榮譽、聲望、體麵與尊重……這是她活了26年的人生從未體驗與經歷過的。

有時候,她真的很妒忌他。

待到夜深人靜,每每從噩夢中驚醒,這種念頭就更甚——有什麼辦法,可以讓她一直做周晉生?她再也不想變回從前那個羞恥、怯懦、體無完膚、赤/身%e8%a3%b8/體,像狗一樣苟延殘喘的林瓏。

打開317的房門,她走進去,「砰」一聲關上房門。

牆縫有石灰「簌簌」掉了下來,落在肩頭,被她抬手拂去。

她走到衣櫥前,打開櫃門,彎腰將手伸進去,在右側櫃角摸到一個凹槽,向上扣起,活動板子被卸掉,裡頭有一個隱蔽的暗閣。她伸手進暗閣掏出一隻布包來打開,包裡裝著用紅布包裹的雷擊料。

她一直都知道是周晉生偷了雷擊料。那天在玉溪山酒店,她親眼看見他從天黑的房間出來,形跡鬼祟……後來就聽說雷擊料不見了,她立刻就想到了周晉生。

後來,在森被公寓果然讓她找到了這樣東西。

忽然,一陣敲門聲響起。

林瓏慌忙將布包收起,重新放進暗閣藏好。再三確認不會被發現,她才起身,理了理衣角,之後從容鎮定的去開門。

是住在對屋的猥瑣男。

林瓏皺起眉頭,沒好氣道:「你有什麼事?」

猥瑣男絲毫沒有自知之明,他一副幸災樂禍的嘴臉:「誒,你女朋友被抓了,你知道嗎?」

聽見這話,林瓏先是一怔,很快反應過來,自己現在是周晉生,上次不耐煩被這個猥瑣男糾纏,所以哄騙他說林瓏是自己的女朋友。不過,目前看來,對方似乎仍未死心。

她實在懶得搭理此人,「關你什麼事?狗拿耗子多管閒事!」翻個白眼,抬手就要關門。

卻被猥瑣男擋住:「誒,你聽我把話說完啊。怎麼,不請我進去坐一坐?」

「有什麼%e5%b1%81你就擱這放!趕緊的!」

猥瑣男故意提高音量:「那我可說了,你女朋友林瓏——殺人……」

還未說完,就被林瓏一個衣領揪進來。

把門關好,林瓏雙手環%e8%83%b8:「瞎嚷嚷什麼?」

猥瑣男整了整衣領:「新聞上都播了,誰不知道啊……誒,不過,我倒是知道點別人不知道的。」

林瓏挑眉:「哦?你都知道點什麼?」

猥瑣男神秘道:「她有夜遊症。有一回晚上起夜,被我撞見她蹲在牆角,怎麼叫也不理。我走到近處一看,她手裡拿著刀,正肢/解一隻流浪貓。大半夜,滿手的血,還回頭衝我呲牙那麼一笑……把我嚇個半死,結果她倒好,眼一黑,昏了過去。最離奇的就是醒了以後,我問她這事,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