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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笙 心漁 4282 字 1個月前

,轉眼工夫王十三又認出了一位故人:「這個是烈火堂的,我還在江北的時候,他跟著他們堂主去投靠王光濟,不過他們堂主名聲實在太臭了,王光濟沒敢收留,這小子特別擅長拍馬%e5%b1%81,所以我對他有些印象。」

文笙聞絃歌而知雅意,不用問,這肯定是當時把十三爺拍得挺舒服。

江湖對她而言幾乎是另一個世界,卻是十三的一部分,決定在一起就不能排斥它,其實憑心而論,對於十三的江湖,她還挺好奇的。

「王光濟還會嫌棄別人名聲臭,怎麼個臭法?」

王十三猶豫了一下,他覺著這些事對文笙講,有些髒了她的耳朵,不過文笙都問了,他要不說,搞不好會有什麼不好的事發生。

「就是殺兄占嫂,他的堂主之位就是這麼搶回來的。」

文笙沒有作聲。

王十三復又解釋:「江湖中人義氣為先,他做了這樣的事就是犯了大忌,沒有人願意與他結交。」

文笙歎了口氣:「那他的嫂嫂……」

王十三已經預感到文笙要生氣,猶豫了一下道:「聽說不堪其辱,後來尋了短見,死了。」

文笙冷冷地道:「那你幫我看一看,這個烈火堂堂主在不在樂城。」

王十三嚇了一跳,道:「姑奶奶,你要做什麼?想殺他我去好了,哪用髒了你的手。」

文笙這才放緩了語氣:「你方纔所說若是真的,我絕不容他活在世上繼續害人。十三,推己及人,若這樣的慘事發生在我們的親人身上,亦或是就發生在我們自己身上,你會如何?」

王十三勃然大怒:「那必須得將他挫骨揚灰。」

文笙歎道:「隻要為民除害,叫他不能再害人就可以了。現在是亂世,我們有能力就多管一管不平事。這也是我不願看到國公爺向朝廷稱臣的原因,但願天下平定之後,世人不管本事大小,有錢沒錢,都一樣受律法的約束。那才是我心中的盛世啊。」

王十三連連點頭,突道:「那你這個大樂師豈不是沒有了用武之地?」

文笙笑了一聲:「我無所謂,打打殺殺非我所願,《希聲譜》本不以攻擊見長,我覺著剩下那三篇也應該是這樣。到是你,武功再高也沒用,就可以散功了。」

「啊?那需要多久?」

「不好說,也許五六十年,也許一二百年,也許更久。」

王十三激靈靈打了個寒顫,道:「你說笑吧。」

「嗬嗬。」說到散功的事,文笙確實是在開玩笑。

樂城雖然不小,一下子湧入了這麼多人,難免有些吃不消,各路人馬很難相互間全都客客氣氣,不時有爭執衝突發生。

王十三就看到了好幾起。

一動了手,就算不認識人,隻看武功招數,他差不多也能認出門派來。

「這些人都是吃飽了撐得吧。」

有工夫打架,不趕緊尋找《希聲譜》的線索,王十三老大看不慣,和文笙抱怨。

文笙也在想,到底應該從何處入手。

譚家人得到的消息應該更為詳盡,否則不會出動這麼多人。按出發的時間推算,譚五先生一行早已經到了關中,他們現在何處?

還有一點叫文笙百思不得其解,譚家手裡也有好幾篇《希聲譜》了,若是連那些都參不透,他們應該知道,拿到全本對他們來說,也是毫無意義。

上次還隻是首陽一個,這次卻如此興師動眾,難道針對的是自己?怕自己拿到《希聲譜》變得更強?

還是有什麼別的原因?

文笙半天無語,王十三有些擔心,探頭到車內瞧了瞧,突地一笑,道:「別愁了,還是用我的辦法吧。」

王十三的辦法很簡單,在過去也不止一次用過。

每一個地方都有幫派,有個風吹草動,這些地頭蛇就會立刻知道。樂城王十三來過,對本地的幫派還隱約有點印象,隻是那是兩三年前的事,在這個風險這麼大的行當裡,兩三年夠換七八個首領了。

他想來想去,還是覺著應該去碰碰運氣。

如果遇上不識趣的,十三爺一頓老拳,教教他如何識趣就是了。

他沒有同文笙細說,牽著拉車的馬往城南而去,邊走邊四下打量。

就在這時,他突然聽到遠處裡不知誰叫了一聲:「顧文笙在浦川出現了!」

就這一聲喊,整條街上都隨之靜了靜。(未完待續。)

第四百四十二章 第一夜

這消息一傳十,十傳百,一時間不知有多少人在問:「浦川在哪裡?」

就連文笙都不例外。

王十三有些疑惑:「浦川離這兒可不近,三四百裡呢。」

他們自然知道這個消息是假的,問題是散佈消息的人出於什麼目的。

王十三斷言:「這是有人沒安好心,想要把水攪渾。」

文笙也覺著王十三說得不錯,若非如此,接到信的人應該第一時刻悄悄趕去,哪會兒嚷嚷得盡人皆知。

畢竟真要騎快馬的話,三四百裡路有一天時間就趕去了,運氣好說不定還能分一杯羹。

抱著這個想法的顯然不在少數,不大會兒工夫,往浦川去的西門、南門都排起了長龍。

王十三見狀樂了:「這麼著到挺好,咱們先找個地方歇歇腳,吃點兒東西,估計著很快就有客棧空出來了。」

他將馬車停在一處小吃攤附近,過去買了十幾個剛出鍋的水煎包,拿油紙墊著捧回來:「包子來了。」

文笙探身撩車簾,王十三鑽進車裡,坐到了她對麵。

「趁熱吃,吃完了咱找地方住下來,先歇一晚上再說。」他把包子連油紙一起放到文笙麵前的小茶幾上,有些期待地伸手去抓,「這一路趕得,都沒能好好吃飯,老闆說這包子是豬肉白菜餡的,聞著挺香,我看買的人也多,你試試。」

文笙眼疾手快,在他爪子上輕輕一彈。

王十三望見她似笑非笑的神情,訕訕一笑,縮回手去在身上擦了兩把,起身下車。去跟老闆討來兩雙筷子,還特意在熱水裡燙了燙,回來遞給文笙:「姑奶奶,這總行了吧。」

文笙接在手裡。

王十三沒有上車,放下車簾道:「我去買點兒東西。你先吃,別等我。」說完走開。

文笙透過簾子的縫隙見他往路旁一家店舖而去,沒太在意。放下筷子。等王十三回來。

王十三去了差不多有一刻鐘時間,拿了一件絳紅色的連帽鬥篷回來。

他上了車,將鬥篷遞給文笙。「嘖」了一聲:「我知道你對我好,不過包子涼了就不好吃了。不是說叫你別等我麼?」

他口裡雖然在埋怨,臉上卻是眉開眼笑的,夾了一個包子。沖文笙示意:「快吃。」↑思↑兔↑網↑文↑檔↑共↑享↑與↑在↑線↑閱↑讀↑

文笙笑笑沒有作聲,拿起筷子夾包子吃。

這麼麵對著麵。頭碰著頭的吃東西,車裡的氣氛就變得格外溫馨而旖旎,王十三沉溺其中,吃了一個又一個。讚不絕口:「這真是我吃過最好吃的包子。」

文笙隻吃了兩個就飽了。

連日的奔波,令她頗覺勞累,明明心情不錯。可胃口就是變小了,每到這樣的時候。她就萬分羨慕王十三有個強橫的身體。

琴聲到底不是無所不能,在這一點上,她不光是現在沒有辦法,就連以後,也不抱什麼希望。

王十三叼了個水煎包,望著她目露疑問。

文笙微微一笑:「不如你□的麵條好吃。」

王十三大樂:「早說啊,這還不是小事一樁。不是我說你,你這飯量也太小了,我得看好你,別呆會兒風大把你刮跑了。」

文笙的目光落到了那件鬥篷上。

這會兒雖然已是三月下旬,但風還是很涼,加上樂城今天陰天不見太陽,文笙坐在車裡是不覺冷,但據她觀察,街上行人還是穿得挺厚實的。

十三買回來的這件鬥篷還挺好看的,絳紅色不招搖,穿在身上顯得人既秀美又端莊,帽簷領口上鑲了一圈白絨絨,給鬥篷平添了一分嬌柔。

若是旁人買來,文笙多半要誇一聲「眼光不錯」,可王十三?文笙猜他是瞎貓碰上了死耗子,誤打誤撞。這鬥篷用料做工無一不佳,不會是他徑直買了店裡最貴的一件吧?

王十三狼吞虎嚥把剩下的包子一掃而光,指了鬥篷道:「試試這件怎麼樣,剛才從他們家門口走,我掃了一眼,就覺著不錯,再說它還有個帽子,可以遮一遮。眼下你可是大名人,這麼多雙眼睛盯著,你若戴個鬥笠帷帽什麼的,反而引人注意。」

看吧,十三想的就是這麼簡單。

文笙笑笑:「我挺喜歡的,不便宜吧?」

王十三怔了一怔,沒想到她問價錢的事,擺了擺手:「能有多貴,天馬上就熱了,若非樂城這會兒來了這麼多趕熱鬧的,我還能再把價錢往下壓壓。沒事,十三爺有的是銀子。」

文笙眨了眨眼睛:「有的是銀子?這好長時間了,你的銀子不是都交給我管了麼?」

王十三嬉皮笑臉:「你忘了?我以前還攢了好多老婆本兒。」

文笙抬手輕輕扯了一下他的耳垂。

她的力道,介乎於拽和摸之間,帶著親暱,令王十三幾乎把持不住。

勾引老子?不行,老子絕不上當!

他費了好大的力氣把目光移開,吞了口唾沫,才發現文笙不知何時丟了個錢袋子在他眼前。

文笙白了他一眼:「拿著吧,大丈夫不能一日無權,小丈夫不能一日無錢。你把錢交給我,我還得費心費力給你保管。再一個,你也好歹打扮打扮換身衣裳,咱倆走在一起才像夫妻,現在這個樣子,但凡長眼睛的就會生疑。」

王十三此時穿了一身粗布衣裳,看上去就是個尋常的鄉下人,趕車的話大家拿他當下人看,到是很少會有人注意,但若陪著文笙去住店,還住一間房,肯定是不成。

王十三笑笑,有些得意地道:「這就換,你幫我置的衣裳我帶著呢,這一路鞍馬勞頓的,我怕磨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