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3頁(1 / 1)

美人心計 滅絕師太 4296 字 1個月前

有什麼明確的目的地,又不急著去做什麼,這一路走街逛市,每過一處,便會去品嘗當地的美食小吃,倒也十分快活。

當然,那種快活,其實是屬於龍天錦的,他是真正快活,滅門之痛早在錦王府的艱難歲月中消磨殆盡,如今他像一隻自由的鳥兒,隨意飛翔,身邊又有心愛的女子相伴,再開心不過。

看他如此自在快活,沈千尋也不想掃他的興,雖不至強顏歡笑,但也不會過多糾結於自己的情感之痛,她努力用生活中的瑣事和新鮮的風景分散自己的注意力,同時細心照料著龍天錦的傷勢。

這麼走走停停間,天也藍了,水也綠了,野花吐露芬芳,嫩芽兒舒展開來,風一吹,樹葉兒嘩嘩作響,到龍宛邊境時,已是春滿大地,處處一片欣欣向榮的景像。

天初長,日初暖,好風光。

龍天錦身上的傷亦痊愈,一到邊境,便興衝衝的去找昔日的故人,沒過幾日,便扮成皮貨商人,馱著一馬車的皮子進入大宛的南離城。

雖是頭一次經商作賈,但因為價格公道,又捨得下本,品種齊全,花色多樣,這頭筆生意做得十分順利,小賺了一筆。

龍天錦捧著生平第一次通過自己雙手換來的銀子,興奮得像個孩子,沈千尋亦笑:“恭喜你了,從今往後,就算不靠吃祖業,你也餓不死了!”

龍天錦使勁點頭:“是啊是啊,千尋,我們先找個地方歇歇腳,過兩天再在大宛四處走一走,看看大宛的風光,如何?”

沈千尋應了一個字:“好!”

兩人尋了一處客棧住下來。

春光正明媚,南離城內,到處都是踏春賞花的人群,龍天錦自然也不肯寂寞,興衝衝的拉沈千尋去賞春景,孰不知,這爛漫的春景落在沈千尋眼裡,卻令人愁腸百斷,無限唏噓傷情。

但她忍著,不動聲色,午後回到旅館,龍天錦覺得睏倦,倒頭便睡,她則無聲的走了出去。

她去了南離城的當鋪。

臨踏入當鋪的那一瞬間,她有片刻的猶豫,下意識的將掌中之物取出看了一眼。

青翠欲滴的碧霧鐲,在春日的陽光下,閃著青碧色的光芒,其間雲霧變幻翻騰,煞是好看。

沈千尋下意識的閉上了眼睛。

然而龍天語送她碧霧鐲時的一幕,依然在這個春日繁花似錦的午後,清晰的浮上心頭。

春深似海,情深意重,可到頭來,不過是一場為權勢而生的齷齪無聊的騙局……

留它何用?

沈千尋睜開眼,欲待踏入當鋪,這才發現,身邊竟然聚了幾個人。

“姑娘,你手中這鐲子,可是碧霧鐲?”一個商人模樣的中年人興奮的問。

“先生倒是識貨!”沈千尋答,“正是碧霧鐲!”

“啊?”那幾人似驚又似喜,齊聲問道:“姑娘站在當鋪門口,莫非是想當掉這碧霧鐲嗎?”

“正是!”沈千尋深吸一口氣,淡淡道:“各位相問,莫非是有意購買?”

“是是是!”那幾人一迭聲的搶答,“姑娘出個價,賣與我罷!”

“我出的價更高,姑娘賣給我!”

“他們都沒有我有錢!賣給我罷!”

……

幾人一起嚷嚷起來,個個神情振奮,勢在必得,未待沈千尋開口,已相互競起價來,且一再水漲船高,很快便招來一大幫看熱鬧的。

很顯然,這碧霧鐲還真是個絕世寶貝。

看來當初的龍天語,現今的龍天若,為了拉攏她這個“人才”,還真是下了不少血本呢!

沈千尋嘲諷的彎了彎嘴角,抱著雙臂作壁上觀。

“價高者得!”她淡淡的開口。

一番瘋狂競價之後,沈千尋以令人咂%e8%88%8c的價格,賣掉了碧霧鐲。

而那出了大價錢的商人,卻似撿到大寶一般狂喜,將碧霧鐲揣在懷裡,小心拿手抱著%e8%83%b8,咧嘴著,瘋瘋顛顛去了。

因為錢沒帶夠,而失之交臂的人們則一臉的痛悔狀,恨自己運氣不好,今日出門,少帶了銀兩。

沈千尋好奇問:“我不明白!再好也隻是一隻鐲子,戴了又不能長生不老!”

“看來,你是真不懂這鐲子的好!難怪要賣掉!”那幾個商人一起鄙夷的看著她,“姑娘,這碧霧鐲雖不可長生不老,卻是極有靈性的,不光有避毒避滅之靈效,還能令人百病全消,更神奇的是,這鐲子任誰也偷不去,它認主人的!若非姑娘主動出讓,它是不肯跟那人走的!”

沈千尋“噗”地輕笑。

這話說得,真是醉了,一個鐲子而已,說得這麼神乎其神,她戴在手上那麼久,怎麼就沒發現它這麼神奇?不過,自戴上這鐲子之後,自已確是沒生過病,不過,她平日本就很少生病,跟鐲子沒什麼關係吧?

見她一臉不信,另一個商人又急急道:“這碧霧鐲是龍潛國流煙公主之物,如今龍熙國已覆滅,新任龍宇國主是流煙公主的兒子,他若知道了,豈能讓母親之物流落民間?定然會花大價錢來買,到時,隻怕要十倍千倍於這個價格,那人啊,幾輩子都吃穿不愁呢!”

“嗯,這個解釋倒合理一些!”沈千尋輕笑,“不過,他就不怕龍宇帝直接派人來搶嗎?”

“方才不是說了嗎?除非主動出讓,搶是搶不走的!那鐲子有靈性!”另一人一本正經的解釋。

真是見鬼!

沈千尋在心裡默念。

但是,管它以後怎麼著,反正,跟她沒關係就對了。

她有這一大堆銀錢就好。

雖然她不是愛財如命的人,可也不至於清高到厭惡銅臭,沒有銀錢,人才真正會發臭。

她抱著一堆銀票黃金等物回客棧。

龍天錦一覺睡醒,看見一大包銀錢,亦是瞠目結%e8%88%8c。

“千尋,你去搶劫了?”他大笑。

“搶劫是你的活兒,飛簷走壁的,跑得飛快,我可不行!”沈千尋揚起手腕給他看,問:“看看少了什麼?”

“你把碧霧鐲賣了?”龍天錦微驚。

“有什麼不妥嗎?”沈千尋好整以暇的回,“皮子都毀了,還要皮子上的毛做什麼?”

龍天錦盯著她看了一會兒,忽又笑起來:“賣了好!賣了清淨!”

沈千尋“嗯”了一聲,說:“走吧,下去請你吃大餐!”

兩人像兩隻沒出息的餓漢,點了一桌子的菜,找了個雅間大吃二喝,正吃得盡興之時,忽覺有些不對,轉頭一看,門縫邊趴了一堆人,全都爭著搶著往裡頭瞅,都快疊成十八羅漢了。

龍天錦笑道:“你賣鐲子時,該不是鬧了很大動靜吧?”

“是!”沈千尋點頭,“我錯了,所以,等吃完了這頓飯,等到月黑風高之時,咱倆就結了帳走人吧,免得那些江洋大盜再摸到咱們頭上,把咱們的腦袋剁了當球踢!”

龍天錦仰頭大笑:“隻怕他們有來無回啊!”

“話雖如此說,可還是小心點好!”沈千尋伸手捂住酒罈子,說:“大醉傷身,小醺怡情,今天就喝這麼多吧!我們回房!”

龍天錦見她一本正經的,隻覺得好笑,遂跟在她後頭回了,半夜時分,隱約覺得房門輕響,他還以為真是小賊摸來了,不曾想卻是沈千尋。~思~兔~網~

“怎麼?”龍天錦失笑,“半夜三更的,還真是捉賊來了?”

“怎麼不是?”沈千尋說:“另外,我身邊從來沒帶過這麼多銀錢,老是睡不安穩,還是放在你身邊保險一些!”

說著將那包袱遞交給他,龍天錦不加思索的放在床頭,沈千尋又叮囑說:“千萬睡得警醒些,別讓賊人著了道,明兒便離開這裡吧,都說財不露白,我白日裡沒想太多,這會兒覺得十分不妥!”

“好了,知道了!”龍天錦忍不住發笑,“明兒咱們走得天高海遠的,讓那些賊人們再也尋不到!”

沈千尋微笑著伸出手去,輕拍他的肩,道:“有了這些銀子,可以去你想去的任何地方,逍遙自在的活著,也是一種快意人生!好了,不多說,你……歇息吧!”

她轉身走了出去,走到門檻,卻又回頭看了龍天錦一眼,緩緩道:“天錦,我們都要好好的活下去,活到白髮蒼蒼,活到老!”

龍天錦微怔,遂又欣喜點頭:“是的,千尋,我們一起到老!”

沈千尋笑笑,垂下眼斂,小心的關上了門。

次日清晨,龍天錦醒來時,已是天光四亮,記得沈千尋的囑咐,他先去摸了摸枕頭下的銀錢,硬硬的還在,這才去敲沈千尋的門,她房間的門開著,被褥折得整整齊齊,人卻不在房裡。

第257章:有些路,是要自己去走的

他又出門去找,然而找了一圈,也沒發現沈千尋的身影,他猛然想起沈千尋昨夜的怪異行為,心裡突然一跳,瘋一樣衝回了房間,打開她給他的那隻放銀錢的包袱。

一封未封口的信正安靜的躺在一堆銀錢之中。

他飛快的打開,一口氣讀下去,越讀越是滿心絕望,讀到最後,他重重的跌坐回床上,然而未過一秒,他又飛快的彈跳起來,背起包袱,衝出門外。

然而,大街上人來人往,卻再沒有那一張他熟悉的麵龐,他失魂落魄的返回客棧,又把那封信拿出來讀,他甚至突發奇想,是否因為這些銀錢,有人劫持了沈千尋,但那白紙黑字,還有沈千尋特有的那種生澀而歪扭的字體卻在提醒著他,她確確實實已經從他的世界消失。

他將那封信貼在臉上,無力的癱軟在床上,信中的每一個字,在眼前不斷閃過:天錦:我走了!請原諒我不辭而別,若不是因為你身上有傷,半月前我就已經離開了,我之所以離開,是因為,我不想讓你在某條錯誤的情感之路上走得太遠,陷得太深。

或許你會難過,會悲傷,會失意痛苦,但我還是要說,天錦,我對你,從來隻有朋友之義,卻無男女之情,因為朋友之義,才會在你落難時冒著風險去看望你,在我看來,這很正常,但你顯然已經誤會了。

不過,沒關係,時間是最好的良藥,它有撫平一切傷痕的力量,總有一天,你會從失意中走出來,重新生活,就如同我也一樣,總有一天,我也會從我的痛苦中走出,重新開始嶄新的生活。

不要為我擔心,我會好好照顧自己,也不要去找我,如果,你足夠尊重我也尊重自己的話,你是獨立的,是自由的,你首先要為自己而活,這世間,有些路,是要自己去走的,我有我的路,你有你的路,我們都要好好的活下去,活到白髮蒼蒼,活到天荒地老。

另外,銀子我分了一半給你,你含著金湯匙出生,怕是不知銀錢珍貴,我卻是知道的,所以,在你找到謀生的手段之前,省著點花,再者,注意防火防盜,江湖茫茫,若有緣再見,我希望,你對我,已然風輕雲淡。

“千尋……”

龍天錦捂住臉,手劇烈的顫唞著,臉上那張紙很快便被水痕濡濕……

春日的陽光下,沈千尋背著包袱,牽著馬,悠閑的走在田梗上。

為了不引人注目,她特意換了身男裝,深藍的麻布夾袍,外罩一層白色的透明薄紗,肩上背著一隻灰色的包袱,長髮綰起,拿黑布包了,一頂尖尖的鬥笠遮住她的臉,這樣的妝扮,在龍宛邊境,再普通尋常不過,任別人怎麼看,她也不過是個不起眼的小商販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