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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超模 莫晨歡 4335 字 1個月前

簽名好像不是這樣的?”

明小玉:“……啊?”

席擇道:“你簽一下自己的名字給我看看,我記得應該不是這樣的。”

之前明喻去參加“紀和雅”的高定時裝秀的時候,曾經在簽名牆上留下了自己的名字。很多模特、演員在出道後都會專門的去練簽名,所以當席擇看到那簽名的時候,並沒有奇怪“為什麼這個字和三年前在合約上的簽名不同”,反而為這麼一手好看的字而暗自讚歎了半晌。

他選擇的繆斯,果然是每一個方麵都很不錯,哦,除了演技。

而現在……

明喻有些不明所以地在筆記本的上方簽下了自己的名字,他握筆沉著淡定,下筆更是筆鋒淩厲,一瞬間,一個銀鉤蠆尾的“明喻”二字變出現在了白紙上,與席擇之前在簽名牆上看到的彆無二樣。

席擇:“………………”

難道這就是傳說中的“金玉其外,敗絮其中”麼……

☆、第六十三章

這天晚上,席擇在人家明小玉的家裡待到很晚。

千萬不要想歪,人家席神可沒有做你們想象裡那些嘿嘿嘿的事情,人家可是非常認真仔細地指導明小玉:你到底該如何寫字!

席擇承認自己有一點點(?)的潔癖,但是他卻並不認為自己有偏執症。可是當他看到明喻的字跡時,那種設計師對美麗精細到細節的挑剔,卻讓他真的無法忍受,自己所選擇的繆斯竟然會寫出這麼一手驚天地、泣鬼神的字來!

改!必須改!就算寫的不好看,至少也彆太醜!

……這個想法在後來,已經慢慢變成了:嗯,先從勉強入眼做起吧。

兩個多小時的時間裡,席擇坐在明喻的身旁,一個字一個字地篆寫字帖。席擇寫完一麵,便交給明喻去臨摹。你就用通透性強一點的紙,照著字跡來臨摹!難道你連描筆畫都不會了?

席擇猜的沒錯,明喻還不至於連筆畫都不會描,但是隻要他一不描筆畫,那字瞬間又恢複成了原先的狗|爬體,沒有一點點的改進。

席擇:“……”

明喻:“……其實我的字寫得還可以的吧?”

席擇:“…………………………”

到最後的時候,席擇已經完全放棄了讓這個少年描筆畫、練書法的行為。這種愚蠢的主意到底是誰想出來的啊?!這條小魚明顯已經字醜到了連描筆畫都回天乏術的程度了啊!

明喻:“……我感覺你現在的表情是在說我字寫得真醜。”

席擇斂著眸子,神情淡漠地問道:“有嗎?”

明喻再仔細地打量了他一會兒,然後肯定地點頭道:“有,我感覺你現在就是在說:‘世界上怎麼會有人字寫得這麼醜?這還真的是人能寫出來的字嗎,不過席擇,我的字也沒醜到這個地步吧?我覺得還挺大方端正的啊。”

席擇:“……_”

明喻:“………………”

既然描筆畫已經失敗了,那麼接下來席擇的選擇便是:手把手地教這個少年到底該如何寫字!

當男人修長削瘦的手指順著自己的指縫劃落、同時握住了筆杆的時候,明喻倏地喉間一滯,一種詭異的感覺從心頭湧起。這種姿勢怎麼也算作是某種另類的十指交纏了,可是席擇那認真的表情卻讓明喻沒辦法想歪。

對男人的行為,明喻的心中已經隱約有了個猜想,但是想通了以後他卻淡笑著勾起%e5%94%87角,什麼話都不說地默認對方握著自己的手,開始一個筆畫、一個筆畫地寫字。

明小玉雖然覺得自個兒的字算是端?正了,但是他也明白,席擇的字絕對寫得很好。之前費思馨就一直說,席擇的字寫得比杜若還好,可想而知,連從4歲練習書法到現在的杜若都比不上他,那麼席擇的字得有多好看了。

席擇的字,在業內是公認的好看。

即使是用現在這樣一枝普通廉價的鋼筆寫字、甚至還握著明喻的手,席擇都將字的每一個拐角都處理得淩厲卻不尖銳,順暢卻不狹促。他的字好像是鳳泊鸞漂,臻微入妙,看得久了不由覺得這一點都不想是用硬筆寫的,反而好似用一支極細的小楷筆寫下的。

炙熱的溫度順著手指相貼的地方傳遞過來,明喻淡然冷靜地看著對方握著自己的手寫下一個個漂亮的字,%e5%94%87角卻微微翹起。

——就朋友來說,這種行為已經是逾矩了。

可是這兩人卻沒有一個人提出這樣的疑問,反而淡定自若地繼續各自的行為。

等到兩人寫了兩張紙後,明喻雖然還沒有找到寫字的竅門,但是卻也模模糊糊地有了點手感。按照席擇的話來說就是:“持之以恒,或許三……一年內,你可以把字寫得正常一點。”

明喻:“………………”

請你下次準備好了再說話!把你的“三年”都吞進肚子裡去!!!

總而言之,等到了接近11點,席擇才離開了明喻的家。對方離開以後,明喻是壓根沒有一點所謂的“嬌羞害臊”、“小鹿亂撞”,好像今天晚上什麼都沒發生過似的,他淡定地洗漱了一番,便早點休息了。

隻有在閉上眼之前,明喻凝視著天花板上倒映著的城市燈光,也不說話,隻是安靜地深思了許久,最後才緩緩閉上雙眼,進入了睡眠。

而在繆斯公寓的頂樓,席擇進屋以後先給自己倒了一杯溫水,接著打通了丁博的電話。

丁博那邊吵得很,不知道在乾什麼,但是聽到席擇的聲音後,他趕緊地從房間裡走了出來,接著問道:“怎麼這麼晚了還打電話過來?明天不是要去參加聚會麼,席擇?”

男人輕輕地“嗯”了一聲,接著問道:“洛城的事情還沒有解決?”

丁博重重地歎了聲氣,回答道:“是的,‘埃杜李莎’那邊不肯鬆口,但是我們這邊也不可能再和他們合作下去了。現在雙方就著合約的問題正在討論,誰都說是對方先違約的,非常麻煩。”

“你去找雷蒙德·塞爾特吧。”

丁博那邊猛地一愣,接著問道:“你不是不插手這件事的嗎?”

“這次是‘埃杜李莎’過分了,你把這件事處理好就行,辛苦了。”

丁博攤攤手,笑道:“你要是早讓我去找雷蒙德,我還用聽這麼多廢話?對了,你今天不是去了繆斯公寓了嗎,這麼晚還沒休息?”

和老朋友又聊了一會兒後,席擇忽然問道:“明喻最近的通告行程發我一份吧。”

丁博猛然一愣:“什麼?!這種東西我怎麼可能會有,這都在趙睿那小子手上啊。”

“沈翔會有辦法的,等你的郵件,晚安。”

指明了一個方向後,不等丁博那邊怎麼想了,席擇猛地就掛斷了電話。

寂靜漆黑的深夜裡,春天的氣息已經越加明顯,但是寒冬還在掙紮著想要再肆虐一會兒。凜冽的晚風在城市高空呼嘯,隔著一層厚厚的落地窗,席擇目光幽深地望著帝都璀璨絢麗的夜景,沉默不語。

聰明人和聰明人之間交流,就是非常容易。

你不需要將有些事情點明,但是卻已經傳達到了自己的意思,並且明白對方或許也已經懂了。

他是一個設計師,但是在成為設計師之前,他更是席擇。

繆斯對於設計師來說,到底是什麼樣的身份?

繆斯是他們的靈感之源,他們能從自己的繆斯身上得到無數的靈感。

那為什麼某個特定的人能成為他們的繆斯,而不是世界上70億人口中的另外一個?

因為,在見到繆斯的第一眼你便會被他/她吸引,那個人就是你心中對於美的闡述,也是你理解的最深刻的美之化身。

你說作為一個設計師,他不追求自己畢生所熱衷的美,那還能追求什麼?

順帶著那個人還總是蔫壞蔫壞的、自以為是地偷偷使壞,每次還都狡猾得讓人無法抓住。

……嗯,真可愛。?思?兔?文?檔?共?享?與?線?上?閱?讀?

***

第二天拍攝這個鏡頭的時候,明喻隻ng了兩次,就順利通過了。

不要說導演了,就連趙睿和羅茹等人都大感驚訝。等到他們詢問明小玉到底是吃了什麼靈丹妙藥,怎麼突然就開竅了的時候,明喻毫不隱瞞地說道:“昨天席擇幫我對戲了。”

趙睿:“!!!!!”

過了片刻,羅茹問道:“你昨天後來去公司了嗎,小喻?”

誰料明喻竟然輕輕搖頭,直白地回答道:“是席擇來我家裡幫我一起對戲的,我沒有去公司。”

這次換成趙睿&羅茹:“!!!!!”

於是隻剩下鄭姐一個人了,她光榮地肩負了詢問明小玉的使命,問道:“那小喻啊,席擇是因為有事去找你,所以你請求他了,他才答應幫你對戲的嗎?”

下一刻,隻見這個俊秀昳麗的少年微微一笑,詫異地說道:“鄭姐,你為什麼會這麼想呢?是席擇來我家作客,看到我正在琢磨劇本,他就好心地幫我對戲了。哦對了,我還請他吃了一碗陽春麵,算作答謝。”

這下子徹底變成了趙睿&羅茹&鄭姐:“!!!!!!”

一碗陽春麵?

你給席擇的酬勞就一碗陽春麵?!!!

那是席擇,又不是丁博啊!(丁博:喂喂!)

你就用一碗陽春麵當作感謝,這樣真的合·適·嗎!!!

還有,明小玉,你再摸著自己的良心說一遍!席擇好心地幫你對戲?

說出去連席擇自己都不會信的好麼!!!!

總而言之,無論如何,當明喻將最難的那個鏡頭表演結束後,接下來兩個鏡頭也飛速地通過了。至此,整支mv的錄製徹底結束,所有人一起吃了一頓散夥飯,慶祝拍攝圓滿成功。

在飯桌上,朱可嘉笑眯眯地摟著明小玉拍了一張合照,兩人互相加了好友。朱可嘉稍微修了圖之後,就將照片發到了自己的微博上,順帶著還艾特了人家明小玉。

【朱可嘉:今天和小香菇明喻拍完戲了,小香菇真是年輕啊,坐在他旁邊,我這種老臘肉必須得P個圖了,哈哈。[/圖片]】

☆、第六十四章

雖說連作者也不想再提一次了,但是大家都知道的,時尚圈和娛樂圈的分界一向模糊,難以徹底地分開。就像現在明喻作為一個模特卻來拍mv,而極少時候,時尚大牌也會邀請條件不錯的明星進行走秀。

然而即使兩圈分界線不明晰,可是兩方的粉絲群還是有一些差異的。

關注朱可嘉的粉絲們大多是隻關注娛樂圈的人,朱可嘉大器晚成,今年33歲,卻在28歲才憑借一部古裝片的女二號一舉成名。她的微博一共有七百多萬粉絲,在圈內也隻能算是一個普通的二三線女星,但是由於那部古裝片的網絡效應非常好,朱可嘉本人也經常喜歡發些有趣逗樂的微博,所以她在網絡上的影響還是不錯的。

當今天晚上,朱可嘉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