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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奇犽 月羽·白狐 4374 字 2個月前

“去非陀邦第,哈克巴。”金伏下`身子,手掌拍了拍巨大幻獸的背部,輕聲細語的說著,好像在對待自己的情人一樣溫柔。

“哞——!”幻獸仰天大嘯一聲,飛快的扇起了翅膀,穿過朵朵雲層,朝未知的地方金發。

“它知道在哪裡嗎?那個非陀邦第。”我在旁邊開口詢問金。

“我灌輸了方向,它能到達。”金抹了抹光潔的下巴,悶悶的開口,“胡子都沒了……”

無語,大叔你喜歡胡子拉碴嗎?這樣說不定還能再找一個老婆呢!他是不是摸胡子摸上癮了啊……囧……

“這次要去的非陀邦第是什麼樣的地方啊。”我好奇的問他。

“不知道,不過應該有很多幻獸。”金直白的回答。“到時候你可不許欺負那些幻獸哦……”

我點點腦袋:“知道啦,我又沒威脅的意思。”

“可是剛剛……”

“那是你不洗澡啊,你渾身衣衫襤褸,臟兮兮的,不覺得難受嗎?”

“有嗎?才1個月而已……”

“你還給我一個月!要是我一個月不洗,我恨不得臟死!”

“……有那麼嚴重嗎……?”

“很嚴重!一個人要講究衛生啊!不然會染病的!”

“我沒染過……不過洗澡什麼的,我偶爾想起來才動動的……”

“你這徹頭徹尾的工作狂。”我暗罵一句。

“嗬,謝謝了,丫頭啊……”

“彆叫我丫頭了,聽起來好像你老了很多一樣。”

“我本來就比你大很多啊,你還是小孩子嘛,我看你跟看小傑一樣的。”

小,小孩子?我真是氣的牙癢癢。算了,不和他計較了,誰讓他是金呢?怎麼討厭也討厭不起來的金啊,就像小傑一樣。

那個叫“哈克巴”的大幻獸載著我們飛了很久,終於在一片荒野降落了下來。四周無人,一片黑漆漆的,連一座房子都沒有,真是安靜啊。地上都是塵沙,風又很大,卷起一陣陣的黃土,讓我差點迷了眼睛。

金想了半天,而後對我開口到:“小淩,你會點燈嗎?”金在叫我“小淩”的時候,總是有求於我的,這是我3天來發現並歸結的經驗。

“會啊。”我點了點頭,說著,手掌心燃起一簇火。

金不知道從哪裡弄來的柴,叫我點燃,再搬了幾塊石頭,讓我們紛紛坐下。

夜晚的風很大,柴上的火光總是危險的四周晃動著,好像隨時都會熄滅一樣。

三個人就這樣圍著火堆烤火,不一會,芬克斯悶悶的說:“小淩,難道我們要在這裡露營嗎?”雖然話是對我說的,但實際上問的是金。

金在一旁開口:“沒辦法,周圍沒人,先呆一晚。哈克巴回去了,沒人載我們,明早再去找遺跡。現在天黑漆漆的,根本什麼都看不清。小淩,你會蓋一座房子嗎?”

我點點頭,雙臂對這空地一揮,一間泥石做的房子拔地而起。

“沒有什麼家具,現在裡麵躲風一晚吧。”我開口說到。做家具可是很費事的,而且我們隻呆一晚。

金點了點頭,我們三人走進了屋子。

進了屋子,生起火堆,金就在那裡臥躺著睡著了。我背對著火光,拉了拉衣服,蜷縮成一團,也睡著了。至於芬克斯,我見他坐在地上,彎著腰,背貼著牆壁,低著腦袋,雙臂隨意的一耷拉,也睡著了。

遺跡,遺留下來的文明。當你真正的發掘的時候,你會發現,遺跡中蘊涵著深藏多年的秘密。

“我”的手中拿著一本破舊的書,隨意翻看著。身子半臥在躺椅上,滿是愜意。破舊的書,文字卻很清晰。有一些我看不懂,但是“我”卻很明白,還拿起筆在記錄著什麼。我看著“我”的手,是那樣的白皙,和我一樣,就像我真的來到了似的。

“我”現在身處一間書室,周圍的書櫃多的數不清,書也大多的老舊的。“我”看的很仔細,所有的細節都不放過。隱約看著書中記載的是厄多恩斯一族的曆史和傳統,還有傳說什麼的。上麵的其中一部分很讓我震驚,它是這樣記載的:厄多恩斯一族的族長一代的血脈,死後凝結的一滴精血會變成一塊巴掌大小的紅色石頭。如果給人的心臟替換為這塊紅色的石頭,就可以做到青春永駐,不死不老的地步。

隱約記得之前記載過的族長血脈的特征,神的庇護(念力)係彆至少兩係,並且一定與火有關,眸子的顏色,是暗紅色,一般是看不出來的。我的父%e4%ba%b2,就是這樣子的,他變化係的能力,不僅是冰,還是火。難道我的父%e4%ba%b2和族長的血脈有什麼關係嗎?

如果是那樣,那就太不好了。如果他是的話,那就代表的我也是。那我豈不是得被人人追殺啊……

記載的還有一部分:撲通的族人,一百個死後,所凝成的精血也可以幾乎達到這種效果。

這就是厄多恩斯一族會被滅族的原因?嗬,還真是可笑啊……青春永駐……長生不老……?天都知道這是不可能的,不死不老也不過就是能多活個3、40年左右,會念力的人很容易就能達到呢……可是關鍵是在於青春永駐吧。到死,還是年輕時候的樣子,這樣的東西誰不見了眼饞,心裡像被小手抓一樣癢癢呢?

到了現在我明白了,做了個夢我明白了。

哦,原來我的命很值錢啊,有這麼多人拚了命去搶。

但是,很悲哀吧……就好像窟魯塔族的血紅眼一樣……

默默地睜開眼睛,已經是早晨了。我從地上爬起來,晃了晃低頭睡覺的芬克斯,又晃了晃睡前很雅觀,睡後慢慢睡相很張牙舞爪的金。

“呃……早上啦……”倆人迷迷瞪瞪的揉著演講看向窗外。

一眼望去,不著邊際的黃色沙塵,一波又一波的。

三人從屋子裡出去,我一揮胳膊,房子立刻散架了。

金站定,慢慢地使用圓。

用圓還能找到遺跡的位置麼?這也太有意思了吧。圓因該是搜索生物的吧,像遺跡那樣的死物,哪裡找得到啊。

不過,金很快打破了我的想法。他興奮的齜牙一笑,說:“找到了,跟我來吧。”說完,飛快的朝一個未知的方向跑去。

不知是死是活的兩人,隻能跟了上去。反正跟著金,應該死不了吧。

結果金真的找到了遺跡的入口。那被黃沙掩埋,金用手扒拉了幾下,露了一個角。接著,金對我又是一笑:“小淩~”

我無奈的揮了揮胳膊,厚實的黃沙飛速的向兩邊退散,遺跡的一點點慢慢顯露了出來。

“就這樣吧。”金看著一個很難發現的圓形入口已經全部露了出來,就讓我停了下來。

與金流浪的日子(4)

金推開圓形的門,率先鑽了進去。接著,我也跟著鑽了進去,芬克斯緊跟最後。

周圍沒有光,很陰暗,而且讓人驚疑的是,這裡很潮濕。天花板上還滴答著水珠,安靜的十分詭異。

我點起亮光,看見了牆壁上絢麗的花紋,五彩繽紛。點燃可火把,整個甬道亮了起來,已經能看見路了。

三個人就這樣往前走著,金還在不時的欣賞著美麗的花紋。

突然,我踩動了腳下一塊凸起的磚頭。

霎時間,幾十根利箭從四麵八方射了過來,我無處可躲,隻能運起念力抵擋住了。

哢嚓一下,腳下的石磚突然塌陷,我一個猝不及防眼看就要掉下去。

金急忙撈住我的胳膊,把我拎了上來,放在地上。扭頭看去,芬克斯與我們中間隔著一道巨大的橫溝,低下是豎起的尖刺,若掉下去,必將是被紮得千瘡百孔。

“能過來嗎?芬克斯?”我開口問道。

“這還難不住我。”芬克斯運起念力一跳,便輕易躍了過來。

三人繼續前進。││思││兔││文││檔││共││享││與││線││上││閱││讀││

我很小心的注意著腳下,深怕一個不小心,便又是踩了什麼機關。

轟隆隆——!眼前,一個巨大的圓形石頭朝我們飛快的滾了過來,眼看就要砸中。金在前麵,運起念力一轟,石頭立刻粉碎!

吹了吹拳頭上的灰,三人繼續前進。

走著走著,突然感覺前麵有東西亮了一下。

定睛一看,原來是一把磨光的大斧頭,正吊在天花板上。因為火光照在上麵,所以反光了。

“小心!”金把我和芬克斯往旁邊一帶,巨大的斧頭從我眼前呼嘯而過。

我和芬克斯還沒反應過來,金已經一手夾一個,帶著我們上躥下跳,跳出了斧頭的陷阱。砍斷了吊著幾個斧頭的繩子,斧頭重重的砸在地上。

“彆分心啊。”金白了我們兩眼,“我可不是隨時都能好好的照顧你們的,你們自己要學會考慮到雙重的陷阱。”說完,繼續往前走去。

一路上,陷阱特彆的多,好像沒完沒了一樣。而甬道特彆的長,似乎永遠都走不到頭。

芬克斯開始有點不耐煩,但在我殺人的目光下,愣是沒抱怨一句。

終於,似乎是熬到頭了。

眼前,出現了兩扇門。

可是,這兩扇門讓我非常的及其的囧。這兩扇門上分彆寫著:男,女。

丫的,難道這裡是公共廁所不成?還分男女?

“在這裡似乎要分開了呢。”金看著我,要點擔心的說,“自己要小心,我們還會再見麵的。”

我點了點頭,朝寫有“女”字的門走了進去。

金的直覺一向很靈,所以我覺得我們會再見麵的。

走進去以後,四周陰沉沉的。突然,感覺呼吸不順暢,我倒在地上,蜷縮成一團,痛苦的扭轉著眉毛。終於睜開了眼睛,是一間簡樸的茅草房。

“終於生了!是個男孩!”喜悅的聲音在旁邊響起。我扭頭一看,一個年輕的女孩子抱著我,對床上的女人說:“太好了,媽媽,我有個弟弟了!”

什麼?我難道再次穿越了?成了一個……男孩?

當我慢慢地適應我這個新身份時,已經過了12年。這12年非常逼真,栩栩如生,讓我仿佛忘記了自己曾經來遺跡探險的事實。

我在這個樸素溫馨的小山村慢慢地長大,有了朋友,竟然還結了婚。

一個女孩子,叫做菲菲,非常的溫柔,心靈手巧,編衣織布,簡直無所不能。她待我很好,我們兩個兩小無猜,感情非常融洽。

我們都20歲的時候,結了婚。

新婚之夜,我們互相彼此相擁而眠。

再然後,我們有了一個兒子一個女兒,他們常常高興的叫我爸爸。

恍惚中,一些記憶在淡淡的遺忘。但我總是提醒自己,不能那麼輕易的忘掉!

慢慢地……我和菲菲都很老了。我們的兒子和女兒,已經有了孩子,結了婚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