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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案一科 藏妖 4064 字 2個月前

洛毅森點點頭,“八成就是。”

從第一起命案到現在,幾次遭遇黑色怪物都跟合璧有關係。而且,爺爺的筆記裡也提到,怪物被封印後,神巫死了,勇士不見了。幫忙來打仗的應國將領就將部族裡活下來的一些人帶回了應國。那塊封印著怪物的石頭也一並帶了回去。作為一次功勳,石頭被雕刻成型,賜給了那位將領。

到此,應國與應龍合璧的故事告一段落。

下一斷直接跳到了唐朝。洛毅森說:“還記得王平久給你的那個紙條嗎?上麵那幾句話就是唐朝的。這一點倒是跟爺爺的筆記裡的內容相%e5%90%bb合了。”

那塊石頭被賜給應國的將領之後再也沒了下文,不知道怎麼就在唐朝時期鬨騰了起來。爺爺的筆記裡記載著有得道高人再次封印了石頭。

洛毅森指著原文和自己的翻譯文,對沈紹說:“看我爺爺的講述,唐朝的高人是直接在石頭上加了一層封印,我懷疑,就是我們找到的黑色物質。就是說:合璧與合璧控製器,不是同一個時期的產物。”

沈紹點點頭,“既然有兩層保護措施,怪物怎麼跑出來的?”

“時間是其中一個原因。”洛毅森說道:“再好的保險也有過時的時候,就像保質期一樣,過了時限,兩層封印都失效了。另外一個原因,八成跟沈兼有關。你看後麵。”

關於唐朝時期的故事,爺爺對石頭的描述很少,到高人多加一層封印為止再沒旁的了。不過,爺爺在筆記裡提到了勇士,也就是當年在部族裡生死不明、下落不明的勇士。

看到這裡,洛毅森撓了半天的腦袋,說:“按照爺爺的意思,是說:神巫和勇士從應龍選出第一代開始,就以血脈代代相傳。這個你懂吧?”

沈紹點點頭,“父傳子。”言罷,挑挑眉,“兩家的血脈留下來了?”

“對。”洛毅森將標有27頁碼的紙拿起來,遞給沈紹,“勇士的後人出來了,找到石頭。不知道是什麼目的,怪物放了出來。那位高人估計不是普通的高人啊。”

沈紹再次被洛毅森逗樂了,伸手去捏他的脖子,“高人還分普通和不普通?”

“我的意思是:高人極有可能是神巫的後人。”說完,洛毅森晃晃頭,給出最佳角度讓沈紹來按摩。可能是習慣了跟沈紹之間小曖昧的互動,洛毅森也沒覺得不合適。更何況,現在他所有的心思都在筆記上。

沈紹趁熱打鐵,輕聲說:“過來趟會兒。”

腦子裡都是疑問的洛毅森順著沈紹的力道,歪躺在他的%e8%85%bf旁。沈紹拿了個墊子給他墊在腦袋下麵,倆人若無其事地繼續討論。

如果洛毅森的分析是正確的,神巫和勇士都有後人留下來,對封印應龍合璧的石頭來說並不是什麼好事。且不說勇士後人的目的究竟是什麼,將怪物放出來是實打實的事。

爺爺的筆記裡說,石頭流落到一個商人手中,自此後商人好運連連,不管做什麼生意都會賺錢。可是商人一家慘死,石頭不知去向。轉而,筆記裡再也沒描述過商人一家的事,而是直接寫到了高人為了封印怪物,重新回到神殿。高人也擔心有人再找到石頭,放出怪物,就在神殿的地上刻下兩行字。

石頭被再次封印後,埋在了神殿的地下,神殿塌陷,可說是永遠不見天日。

而那兩句話,也被爺爺記錄了下來。

洛英穀樊陽起量弓不催,沈中一線音律重斬囚水。

那麼,問題又來了。

兩句話到底什麼意思,洛毅森和沈紹都無法理解。

筆記本裡的故事,洛時是怎麼知道的,倆人想不明白。

沈兼解讀出筆記本裡的內容後,到底做了什麼,又想得到什麼,他們一籌莫展。

歸根結底,洛毅森做了一些總結。他說:“筆記裡不是說了,商人得到合璧之後生意做得越來越好,我估計,沈兼最初的目的隻是為了事業想要得到合璧。但是,得到合璧後,他很有可能發現了其他事情,所以才要殺了爺爺和所有會解讀金鏡文的人。”

沈紹的手不知道什麼時候摸著了洛毅森的額頭,有意無意地畫著圈圈。他凝神說道:“你怎麼解釋,沈兼找到你爺爺?”

“這個不難。既然你爸告訴過他我爺爺是老師,隻要去調查一下,就會找到爺爺。但是,他找到的是‘時方’線索就在這裡斷了。”

沈兼又是如何從“時方”確定到“洛時”,知曉過程的人除了沈兼,隻有王雲帆。可惜,王雲帆已經死了。仔細想想,恐怕沈兼早就要除掉王雲帆。

既然確定了沈兼通過爺爺的筆跡拿到了石頭,說明他去過神殿。這條線所,洛毅森跟地圖連在了一起。

“公孫在鴻鵠會所那個人手裡偷到了地圖,極有可能是沈兼用完後,放在鴻鵠的。換句話說:偷拿地圖的那個人,知道沈兼的一些事。可吳大華手裡的地圖是怎麼回事呢?王德見過吳大華手裡的地圖,不可能是他說謊。難道說有兩份地圖?”

聽完了洛毅森的自言自語,沈紹估摸著,這人熬了一夜,腦袋生鏽了。便提醒他:“不要忘了,合璧是在q市博物館丟失的。”

“臥槽!”洛毅森驚呼一聲,詐屍一樣坐了起來,“我怎麼忽略了這事?對啊,合璧是在我爺爺手裡的,爺爺給了陳老,陳老送給博物館了。”

地下室沒有窗戶,自然見不到陽光。沈紹看了看腕表,竟然已經是早上六點了。抬手拍拍洛毅森的額頭,說:“你太累了,休息吧。”

洛毅森搓了搓臉,很想說,年紀大了什麼的。

就算是二十來歲,連續幾天睡不安穩,身體吃不消也是正常的。洛毅森摸摸肚子,嘀咕著:“有點餓,吃完了再睡。我去做點東西。”

“你休息,我去做。”

洛毅森忽然瞪大了眼睛,直愣愣地盯著沈紹:“你去乾什麼?”

沈紹已經起了身,回頭,如常地說:“做早飯。”

“你,你會做飯?”要嚇死人了好嗎!?

沈紹苦笑一聲,說:“我很小出國,一個人住,經常自己做飯。很快就好。”說完,再次摸摸洛毅森的額頭。

於是,洛毅森整個人都不好了。

沈紹會做飯這件事給了洛毅森很大的打擊。在他的概念裡,沈七爺就是個十指不沾陽春水的人,彆說做飯,買菜估計都不會。可這人說了,早些年在國外獨居,經常自己做飯。這是什麼概念?七爺,您彆嚇唬小的!

洛毅森決定去廚房看看,證明自己是不是幻聽了。結果,他看到挽起袖子的沈紹正揮著菜刀,有模有樣地處理食材。

這不科學!毫無邏輯!簡直夢幻!

沈紹聽見了洛毅森倒吸著涼氣的聲音,轉回頭看去,“不休息?”

“我,我就看看。”說著,洛毅森走了進去,“你做什麼呢?”

“鮮奶土豆湯、三明治和蔬菜沙拉。”特彆豐富,還有營養。沈紹扭頭瞥了洛毅森一眼,“我不會做中餐。”

艾瑪,終於合理了!

不會做中餐什麼的,聽上去非常順耳。洛毅森坦然接受了沈紹會做西餐的事實,便笑著問:“自己做了幾年?”

“三年。”

“還會做什麼?”

沈紹微微抬起頭,仔細想了想,“鮮奶土豆湯、三明治、蔬菜沙拉。”

洛毅森囧然,“你吃了三年?”-思-兔-網-

“還有外賣。”沈紹心情很好,說起當年的一些事:“我那個大學,就是自己做飯自己乾活,要不就外賣。”

於是,洛毅森對早餐的味道表示懷疑。沈紹說:“還好,不難吃。”

“彆人覺得呢?”洛毅森很在意味道這種事,不好吃怎麼下咽?就算是沈七爺做的,也要味道好才行啊。

沈紹很自然地說:“沒有彆人。給你做,是第一次。”

沈七爺第一次做飯,做給洛毅森。以前沒給其他任何人做過,不管好吃還是不好吃,單就事實來說,洛毅森有些吃不消。

誰吃過沈七爺%e4%ba%b2手做的東西?即便沈紹不說他也明白,普天之下,他是第一個。

心裡邊說不清是個什麼滋味,有點甜、有點酸、還有點彆彆扭扭。洛毅森想不通,沈紹表白之後,大動作小動作可沒少做。這是馬力全開嗎?

“沈紹……”洛毅森猶猶豫豫地開口,“你乾嘛非要這樣?個人資產給我,幫我查案、給我做飯。這不像你的風格。你不是說了嗎,等案子結了之後再說咱倆的事。”

將切好的蔬菜放進盆子裡,沈紹不急不躁地轉身,麵對洛毅森:“現在不做,等你跟彆人跑了再做?”

洛毅森蹙著眉頭,表示不解。

沈紹的眼神溫柔了很多,不著痕跡地朝著洛毅森靠近一步。低著頭,仔細凝視他的眼睛,“毅森,你是最好的。我怕,你被搶走。”

“你怕?”洛毅森再一次懷疑,自己幻聽,“你會怕?”

“我當然會怕。你這麼好……”天底下不是隻有我才能看到你的好。我放你昂翔天際,看著你流光溢彩。天空那麼大,你會被彆的什麼人看到,你會被彆的什麼人靠近。我怎麼辦?站在地上仰視著你,看你與彆的人比翼雙飛?我做不到。我不能像以前那樣任性的霸占你,隻能傾儘所有留住你。錢也好,感情也好,隻要能留住你,我願為此付出。

心底的萬千思緒終究還是留在了心底。沈紹還不懂如何表達自己的感情,明明有一肚子的話想跟他說,張開嘴巴,卻又不知道從何說起。他從來沒愛過這麼深,深的,連他自己都摸不著底。

眼前的沈紹,雖然陌生,卻讓洛毅森感到溫暖。平日裡波瀾不驚的眼神,此刻變得讓他琢磨不清。或許是太過深情,此刻的沈紹蛻去了一身的霸道和棱角,溫柔的讓人深陷其中。

水盆裡發出滴水聲,滴答、滴答。伴隨著越來越快的心跳,在安靜的廚房裡顯得越發鮮明。沈紹的手指蹭到了洛毅森的手背上,就像兩隻蝸牛在用觸角打聲招呼,碰到了,不舍離去。

溫熱的手帶著一點清香,漸漸撫上洛毅森的臉頰。臉頰熱了起來,挑起一抹漂亮的嫣紅。眼睛好像被什麼鉤住了似的,錯不開,隻能在對方的眼睛裡看到隻屬於自己的未來。

靠近後的碰觸,是十指糾纏。重疊在一起的呼吸,眨眼間被吞了下去。嘴%e5%94%87輕輕地碰到了嘴%e5%94%87,熟悉而又陌生的悸動,在心底燃起一團炙熱的火焰。

☆、第1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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