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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男人摸了摸下巴,搖頭歎了口氣:“可惜不知道你有沒有福享受……”

“什麼意思?”莫名其妙被天上砸下的餡餅打到,包炯心裡其實是很高興的。但是男人一番話又讓他心裡一揪——沒有付出沒有回報,這果子如此神奇,難道還有什麼副作用不成?

“這七星果很好玩兒,每種果子都能賜人一種神通,但是吃下去之後必然要先遭一番罪。”男人站起身來,腳尖在地上點了點,“看好了。”

包炯隻覺得眼前男人仿佛變成了一隻大鳥——腳尖輕輕點地,人瞬間挑出一米多高,接著踩上那邊石碑,高度再升,男人在空中輕盈的翻了個身,然後輕輕落地——如同沒有重量一般。

上看下看確定了男人背後沒有細鋼絲之類的東西,包炯歎為觀止——要是國家體操隊裡的有這水平,多少金牌也拿下來了。

“這就是‘鴻毛果’的作用。”男人一%e5%b1%81%e8%82%a1坐到石碑上,“我本來輕功一般,吃了這果子足以問鼎江湖前三。不過麼……”

“怎麼?”

“吃了這果子,我花了三個月才學會重新走路。”男人搖頭道,“吃下果子隻覺得身輕如燕,結果走路時飄飄忽忽,站不穩當——我險些沒把自己摔死。三個月後才勉強學會了走路,又三個月才能這樣動彈。”

“……”包炯隻覺得腦後有冷汗冒了出來,“你不是說……”

“這麼說吧,原本你走路的時候腳蹬地是一分力,現在還是一分力,可是吃下了這千鈞果,你的一分力可是之前的十倍百倍。”男人跳下石碑,走到包炯身邊捏了捏他的胳膊和%e8%85%bf,“看你的樣子,不像是練過武功,就算練過也頂多是莊稼把式……”

“……”練了十幾年的拳腳被人一口說成莊稼把式,偏偏還不能反駁,包炯除了沉默也不知道該怎麼是好。

“這樣也好,沒練過內力也不算什麼,反正以你的力氣,那些練過內力的也不能把你怎麼樣。”男人笑眯眯的拍拍包炯,“看在你這張臉的份上,我就幫你一把好了——反正我還沒收過徒弟,你我都是星官,便宜你了也無妨……”

包炯終於明白那果子到底為什麼說“吃則死”了——經過一番周密的思考,得出結論如下:

那果子很可能是外星隕石上攜帶的外星植物的種子生長而成,擁有刺激人體潛能的獨特作用。但是由於刺激得十分厲害,導致一般人吃下去會受不了驟然提升的力量而死——在捏個筷子都把自己的手指頭捏腫還險些捏斷之後,包炯理解了“千鈞果”的威力到底有多強。

但是,也總有些人運氣好或者體質好,撐了下來——這些人要麼想給自己貼光要麼想獨占這些果子,便編出“星官”的無聊說法——總之,一切都是合情合理的,什麼“星宿”啊,“天官”啊,不過是人牽強附會上的封建迷信罷了。

活生生的例子就是,包炯絕對不是什麼“星官”,但是他照樣在狠狠折磨了自己三個月,把從爬行到走路到跑的新生兒成長過程重複一遍之後,掌握了那種強大而又危險的千鈞之力。

“徒弟,想什麼呢?”

“……沒什麼。”

來到這個世界已有三個多月了,包炯也漸漸認了自己的確是跑到了北宋年間這個事實。心裡悵然鬱悶之餘,也有一絲小小的欣喜。

因為他從黑衣人——那家夥堅持不肯說名字,更不肯摘掉麵具,包炯又懶得叫他那個麻煩的自稱,隻能用“黑衣人”代稱——那裡了解到,這個時候的開封府府尹,是——包拯。

包炯之所以會知道北宋年間的曆史,全是拜此人所賜。因為據他老爸和爺爺信誓旦旦所說,他們包家的祖上,正是那位“包青天”,包拯——

從小聽著“包青天”的故事長大,包炯對包拯的崇拜已經達到了近乎將對方神化的地步,對曆史極為頭疼的包炯之所以對北宋仁宗朝的曆史有著相當的了解,全是因為這是“他”的朝代。

“如果能見到你的話……”輕輕抿了抿嘴%e5%94%87,包炯的眼中是全然的向往,“來到這裡,我也無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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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第四章

雖然包炯很想立刻去見一見自己的偶像,但是黑衣人卻不放他走了——“你號稱是我徒弟卻沒學到我的一分本領,想等出去之後害我被江湖人恥笑嗎?”

包炯很想說他隻打算一出穀就去開封府,想辦法在偶像地盤上找個活乾,和江湖絕對不會扯上一分一毫的關係……可惜被黑衣人自顧自的給無視了:“不管怎麼說,就算你出穀心切我教不了你輕功內功,手上的本事至少得讓你好好學學——喏。”

包炯這才注意到,今天黑衣人並不是以往一樣的一身黑,而是換了一雙銀色手套。隨著他手部動作,那手套隨之反射陽光,耀人眼目。

“這是什麼?”包炯看著那雙銀手套,不明所以。

“你師父我號稱神勇無敵——”包炯習慣性的偏頭向一邊忽略掉接下來長篇累牘的自我介紹,男人這套自我介紹他已經快聽出耳繭來了,“——玉樹臨風銀爪黑鷹。”

嗯?包炯一挑眉,看著黑衣人——他記得之前最後一個詞好像不是這個?

“反正你知道我手上功夫很厲害就成了!”男人含糊其辭,接著忙不迭的從口袋裡掏出一塊木頭,“看著!這是我賴以成名的武器——冰絲銳刃爪!”

包炯勉為其難的看了過去,隻見男人用戴著銀色手套的右手抓住了那塊圓柱形木頭,讓木頭在自己手中旋轉,然後……慢慢變成一個圓球。細碎的木屑不斷從男人手中滑下,在地上漸漸積了一堆。

“是刀片?”包炯眯眼細看,果然在銀色手套上每根指頭的邊緣部分找到一抹比其他部分更亮的銀條。

“沒錯!”男人滿意地把木球一丟,語氣中大有孺子可教的讚許,“這手套是以天山冰蠶絲佐以銀線織就,哪怕在盛夏依舊清涼,防止出汗手滑,可以讓你的手發揮出足夠的力量——”

包炯一直覺得,眼前的男人若是在他們那個年代,一定是個上好的推銷員。

“不過重點在於這手套每根指頭側麵都鑲有寒鐵打造的薄刃,若是你練到如我這般境界,完全可以……”男人又拿出一塊木頭向天上一丟,整個人也隨之而上,右手繞在木頭上。木頭下墜之勢不見分毫阻攔,可等落地之時,木頭已經被削出了一個人形——雖說看不清眉眼,但好歹也有了形狀。

“你沒有內力,年紀又偏大了沒法從頭再練,隻好教教你這些偏門東西。”男人搖了搖頭,說道,“好在千鈞果賜你一身蠻力,一般武者也奈你不得——若是你能找身盔甲換上,更安全幾分,反正那百十斤重量與你也是尋常。”

包炯幻想了一下自己套著一身銀光閃閃的盔甲橫行於開封大道之上,不由不寒而栗。

“總之呢,為了不壞了我的名聲,你至少要能熟練運用這‘冰絲銳刃爪’,否則不能出穀!”

不知道為什麼,雖然被那一層黑布牢牢擋住,但是包炯仍然覺得,眼前的男人在奸笑。

“冰絲銳刃爪”若是要作為一項武器進行分類,那必然屬於偏門兵器——且不說合適的材料有多難找(手套主體要求細軟,可以牢牢裹在手上卻又不能因為手汗而變滑。上麵的刀刃則要求既銳且韌,既能貼合手指動作又要足夠鋒利),光為此練習手指的靈活就要花上一年以上的時間,不過……

“我完成了。”把手上雕得似模似樣的人形丟下,包炯平靜道。

“……”黑衣人看著那個人形,一聲不吭——包炯忽然很想看看那塊黑布下的臉扭曲成了什麼樣子,“你之前是乾什麼的?偷兒?”⊙思⊙兔⊙在⊙線⊙閱⊙讀⊙

“不是。”他是光榮的人民警察——但誰規定警察不能有一雙靈巧的手的?包炯的手靈巧度異常又曾經訓練過,以前有個老賊在改邪歸正之後經常一臉惋惜的看著包炯的手——“多好的一雙手啊,怎麼就落到一群條子家裡呢……”

“……”黑衣人沉默半晌,忽然又振奮起來,“光有一隻銀爪還不夠,你師父我號稱神勇無敵——”包炯又一次習慣性扭頭,“——玉樹臨風陰陽神爪,你隻有一隻怎能對得起你師父我的名號?”

好吧,又換了。

包炯看著眼前男人從腰裡拿出之前戴著的黑色手套,換上。換手套的間隙,包炯終於看到了眼前男人除了眼皮之外的皮膚部分——他的手很白,手指修長,和他自己的有些相似。

包炯摸了摸下巴——這樣一雙手最適合兩種人,鋼琴家和小偷,這個年代不能有鋼琴家,難道說……

“看好了!這是我賴以成名的‘陰陽雙爪’之一——烏金攝魂爪!”

烏金攝魂爪相比其冰絲銳刃爪來說運用簡單了許多,隻有一條——防護。包炯力量再強,也沒膽子空手去抓彆人刀刃,但有了這手套,他完全可以抓了彆人刀刃之後再把它揉成一個球而不擔心自己的手被刀鋒所傷。

不過麼,黑衣人既然如此大模大樣的擺出來了,肯定不能讓包炯那麼簡單的過關……

“這‘烏金攝魂爪’既然有‘攝魂’之名,那就是要搭配以‘擒拿手’來練習的。這擒拿手路數極多,你隻要練成其中一套便可以讓你出穀……”

“哦。”包炯點頭,起身。

“……你為什麼會?這這這……”包炯用的招式雖然古怪,但確實是擒拿動作——而且距黑衣人分析,這套擒拿動作比起其他路數,雖說花巧不足,但威力更強。

“莊稼把式。”包炯忍住了沒告訴他——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武警邊防部隊專用的擒敵拳,他從小就被自家爺爺教會了這一套,向來是拿來當廣播體操做的。

眼下北宋距離他所在的那個年代足有千年,千載而下武功自然要好好改良去蕪存菁,待到包炯學這套擒敵拳的時候早已變了樣,但是千變萬變基礎不變,照樣是“擒拿”動作。

第一隻爪子留了包炯半個多月,第二隻爪子甚至不能留包炯半天——黑衣人黯然神傷,蹲一邊畫圈圈去了。

“那個……”包炯皺了皺眉,他雖然不明白黑衣人為什麼要讓他留下,但是不管怎麼說人家救了他的命還教了他不少東西,儘儘禮儀也是應該,“我打算去開封府。”

“你去那兒乾嘛?”黑衣人轉過頭看他,“你既然已經藝成,當去江湖中闖蕩一番,不要辜負了師名……”

不知道為什麼,包炯覺得眼前人簡直像是被負心漢拋棄了的癡情女子,不禁起了一身%e9%b8%a1皮疙瘩。

“我沒興趣去什麼江湖闖蕩,隻想去見一個人。”想到這兒包炯心情舒暢,嘴角也不由得翹了起來,“若是能在他手下做事,也算圓了我平生夙願。”

“你說的可是那開封府尹包拯?”黑衣人歪了歪頭,問道,“他官聲清明號稱鐵麵無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