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命】「轉世, 主羅蘭」☆二十ㄧ世紀的史詩☆

【☆鍥子☆】

走在街上,我看著旁邊的車來來去去。在我的記憶裡,這條街不知已改變了多少。我真的是看盡了歲月的滄桑,就好像歷史見證人一般,我看著一個又一個的朝代的興起,輝煌與沒落。

“羅蘭,要不要跟我們一起吃飯啊?”路經一個火鍋店,巧遇了我的同事。我一口回絕了他們的邀請。死亡君主是不需要吃東西的,那種動作隻會浪費食物而已。

再說了,如果我真的跑進去假裝吃火鍋,那也隻會害得火鍋底下的火熄掉而已。

當初,格裡西亞在我身上下了魔法。凡事以我為中心方圓五公分內不管是大火小火電光石火都會熄掉,目的是為了避免我被綁上火刑柱燒了,也為了避免我把自己燒了。

我一定很適合當消防員。隻要火場從頭到尾走一圈火就滅了,連消防水管都不需要用到。

這麼久了,即使格裡西亞和其他十二聖騎士去世了,光明神殿消失了,這個魔法仍然有效。

有效到我連點一根火柴都成問題。

應該是第八十二代十二聖騎士的時候,世界發生了大地震。那時候山崩地裂,所有神殿,王宮,民房等全部夷為平地。大地震後了還沒完,一個隕石砸了下來,造成漫天塵埃,也造成一發不可收拾的火勢。全世界的活人都死了,隻剩下我這個死人還行走於陸地上。就連伊路他們也無可倖免,被燒死了。

然後,我離開那片我住了那麼多年的大陸,越過海洋,到海的另外一端去。剛到海的另一邊還真是有點被嚇到。我剛去到那裡時,那裡的人類還住在洞窟裡麵,過著茹毛飲血的生活,還是我教了他們如何生火他們才有熟肉吃。

更後來,人類文明開始一個接一個出現了,我就過著四處遊蕩的生活。也不是算四處遊蕩,就是定居在一個地方,過著一般人的生活,直到因為一直不變的外貌而被懷疑時才換地方(國家)住。

比如說,我就曾經在秦始皇統一中國後在中國住一段時間。當時,秦始皇命下麵臣子找長生不老藥時,就曾經找到我身上,還妄想隻要把我殺了然後吃我的肉就能長生不老...當然,那群人被我轟了出去。

不是不讓你吃...是我的肉是腐爛不知道幾千年的屍肉啊,你吃了會馬上暴斃的!

然後,到了現在,二十一世紀,我住在舊名叫列姑射,曾經被稱為福爾摩沙的台灣。

【☆第一章☆】

隻有我一個人。

回到家裡,我忍不住嘆了氣。剛剛又想起了之前的十二聖騎士同袍,心中不免空蕩蕩的。我趴到陽台,看著大都市的夜景,誰曾經想過四五萬年後,世界會變化的那麼大。吵雜的引擎聲,喧鬧的人聲。。。不對,現在不是感傷過去的時候了!

日落之後,才是一切的開始。

我換下工作製服(不用懷疑,就算是活了四五萬年的死亡君主,還是需要工作賺錢的),穿上一身偏暗色係的衣服,就這樣出門去了。

其實,我會開車,可是我還是偏好走路,可能我有點嫌自己時間太多了。事實上,我真的是時間很多,一個不用吃喝睡得死亡君主,時間完全不會缺。如果可以,我更想騎馬。但是這是不可能的,騎馬太引人注意了。你騎個馬到大街上,第二天的新聞一定會有你的照片。對現今社會,馬不是用來騎的,而是純屬觀賞,或者拿來煮(除非你住在鄉下,那是另外一回事)。

走了大概一個小時後,我來到一棟老舊的建築前麵,淡淡的黑暗屬性從裡頭飄出來。。。

找對地方了。這裡就是最近傳出鬧鬼的舊宅(跟我的年齡比,這種東西簡直新到不能再新!)。我進到屋子裡,順著淡淡的黑暗屬性走,在二樓的廁所角落,我找到了我的目標。

那是一個女性,年齡還不到三十歲,但整個形體卻呈現半透明狀態,後腦杓的頭蓋骨完全不存在,可以直接看到她的頭腦,腦漿混著鮮血不停地滴下,卻沒有真正的滴到地麵。她的腹部有很深的凹痕,正慢慢地把原本就紅得亂七八糟的衣服染得更紅。

哎呀,不到三十歲就車禍死了。。。是說我也不到三十歲就死了,還是被虐殺而死的。。。

她看著我,臉上閃過一絲的恐懼。我靜靜地看著她。僵持了許久,我才說:“回去吧。”

“不要,我還沒有死,我還沒有死。。。”她喃喃地說,一邊搖著她的頭。

拜託,你們這些鬼魂就是那麼頑固,死了就接受事實吧。我連死的權利都沒有。。。什麼陰陽兩界最強大的存在。。。我連想真正死去都不行!

幹!格裡西亞太陽,我已經恨你不知道恩次了,你知道我有多想“升天”嗎!你的魔法那麼強幹嘛!五萬年都過了,那個防火魔法還是有效!

我內心一邊吶喊,一邊麵無表情的看著眼前的女子。不用緊張,每次我遇到這種鬼,我就一定內心吶喊一次,這完全是正常現象。

“你已經死了。你的家人也幫你把葬禮都辦好了,回去吧。”

“我還沒有死,我還沒有死,我還沒有死!”原本機械式的重複變成了撕心裂肺的慘叫,她身上的黑暗屬性變得濃烈,在黑暗屬性的作用下,廁所的小窗子不自然的震動,瀕臨破裂。

“你是冤魂我還有可能讓你留下,但你完全是意外死亡。最後一次警告,趕快回去你應該去的地方。不然我就要用強了。”

看著她身邊的黑暗屬性濃度漸漸增高,我確定了:她根本不想離開。

她的腳下出現一個黑色圓圈,圓圈越開越大,強力的吸力把女子吸了進去,但那女子拚命掙紮。。。

“救我,我不想死,我還沒死,我不要死!”那雙充滿血絲的眼睛直視著我,灰白色的眼珠更是充滿著哀求。。。我已經看到麻木了。

救妳,那個洞是我開給妳的一條直通冥府的道路,我怎麼可能救妳。死了就要去應該去的地方,留在人世嚇人時不正確的。雖然我也是個死人,但我還是偏好活人。

慘叫聲持續傳出,但我完全無視。直到最後的那隻灰白色帶點鮮紅的手的手消失,冥道也關了起來。

解決了一個,根據今天的行程,我還有五隻要處理。

“你這隻厲鬼,接招吧!”一個右手持桃木劍左手持黃符的中年男子用劍尖指著我,我在他一踏進這間屋子就知道了,那種大象般的腳步聲完全讓人難以忽略。

厲鬼。。。會叫我厲鬼的人,大概就隻有神棍了。真正的道士完全懂得厲鬼和我的差別。*真正的道士和靈異體質者是不回來招惹我的,因為他們知道實力是太陽和冥王星之前的差別。這是ㄧ個朋友給我的形容詞。

那朋友有陰陽眼,跟我在同一個地方打工。她說哪裡以前到處都是靈體,常常騷擾人類。自從我一踏進那裡之後,馬上清潔溜溜,完全消失了。她也因此判定我比靈體可怕不隻一百倍。*

神棍朝我揮劍,我稍微往旁邊踏一步,閃過了攻擊,並快步離開這個地方。一邊心裡想:姿勢不對,步伐不穩,劍的握法錯誤,揮的方法也不對,格裡西亞的劍術還好過他!(不知道格裡西亞聽到這句話會不會高興。。。)這種程度十二聖騎士會把他當成路人,直接無視。

嘖,怎麼今天一直想到他們呢,明明在再也見不到麵了。。。

①思①兔①網①

不管了。。。繼續工作吧!

【☆第二章☆】

在太陽昇起前,我回到了我的屋子。

看了一眼手錶,還沒到五點,先稍微打掃一下屋子,過後再去洗澡好了。死亡君主還是會臭的,隻是不是屍臭味而已。

其實這棟樓中樓也沒什麼好打掃的,就是例常的掃地拖地而已。。。上班時間到了後,就換上製服前往家樂福。

不是去買東西,而是去上班。

這可能也是我在陰界和神界超級出名的原因。全世界唯一一個幫忙抓鬼的鬼(不死生物),陰氣(黑暗屬性)濃烈到嚇死人,劍術好到東方神到西方神都搶著來當我的徒弟(全被我拒絕了),完全沒有人神魔鬼敢抓我去投胎(也投不了,除非你有那個能耐破了格裡西亞的魔法把我燒了。我試了五萬年都沒有成功。),各方天界都防著我,擔心我會做出任何會造成世界末日的行為(我沒有那麼無聊,也沒有那麼殘忍。隨意殺謬是違反騎士之道的。)

重點是,這一位被各界敬稱為羅蘭君主的人(不死生物?)竟然安安分分地在家樂福當收銀員。。。

還不是有一天,牛頭突然來找我,說這一間家樂福建錯地方建到亂葬崗上了,惹怒了不少冤魂和怨魂,“希望”我去幫忙解決這個問題。

怨魂和冤魂與普通隻是單純不願離去的鬼魂有點不一樣,一種是帶著怨恨而死,一種是帶著冤屈而死。不管是哪一種,他們都無法被送入陰界,有點類似陰界不想收這種燙手山芋。這種鬼魂的執念都很強大,是那種可以被製作成死亡騎士的那種強大,這種鬼魂很容易在陰界鬧事。為了節省人力資源,他們決定把這種鬼魂丟在人間界。隻是單純留念人間的鬼魂就不會有這種問題,送下去是最好的辦法。

對我來說,這完全是不負責任的行為!但自從強製陰界接受一批怨魂後,那一批怨魂製造的麻煩讓我甘願妥協,選擇各方陰界那種不負責任的方式。

不過,偶爾送幾隻下去還是沒關係的。

就因為如此,我辭掉了原本在麥當勞的工作,跑去家樂福當收銀員。

其實,牛頭擺明了是請我去鎮壓。。。加上在非常時刻用非常手段來解決。

接近換班時,莉涵,就是那個有陰陽眼的朋友跑來和我聊天,其實是來找我求救。

“羅蘭,你一定得幫我這個忙!”她用手指著我的鼻子,“我的媽媽的表姊的老公的外甥的女兒的鄰居的朋友被鬼纏上快死了,你一定要救他!”

這完全不是求救的語氣啊。。。但我還是說“帶過來我就幫。”

“其實你平時看到有客人被靈體纏上都會幫忙驅鬼吧。”她掩嘴偷笑。我也隻能以苦笑回應。

我繼續我的收銀工作,一邊想著那個莉涵。。。的朋友要如何“剛好”到我這個收銀台結帳。很顯然我多慮了,過不久,我就發現了莉涵。。。的朋友來到我麵前。那隻靈體看到我,立刻愣住。

“回去。”我用我能說出的最小音量說,手上的工作卻沒有停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