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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棘鳥 考琳·麥卡洛 4351 字 3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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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睡吧,媽,我會把燈吹熄的。"

"我添上火就去睡。"

"我來添吧。"他從桌邊站起來,將那雅致的瓷娃娃小心翼翼地放到碗櫃上的一個糕餅桶後麵,這兒可以使它免受糟踏。他並不擔心它會再遭孩子們的蹂躪,他們害怕他的報複更甚於怕他們的父%e4%ba%b2,因為弗蘭克的脾氣大。和媽媽或妹妹在一起的時候,他從沒發作過,可那些禿小子們全吃過他脾氣的苦頭。

菲奧娜望著他,為他感到傷心。弗蘭克身上有一種狂野的、不顧一切的性子,這是麻煩的預兆。要是他和帕迪能更好的相處就好了!可是他們的意見總不能一致,老是有爭執。也許他太關心她了,也許做媽媽有些偏愛他。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那就是她的過錯了。不過這表明他有一顆愛母之心,也是他好的地方。他隻是想叫她的日子過得更鬆快些罷了。這時,她又覺得她在盼著梅吉長大,接過哥哥肩上的重擔。

她從桌上拿起一盞小燈,接著又放了下來,向弗蘭克走去,他正蹲在爐子前,往那個大爐膛裡添木柴,撥弄著風門。他那白白的胳膊上布滿了凸起的脈絡,那雙好看的手臟得該洗一洗了。她膽怯地伸出一隻手去,輕輕地把落到了他眼前的直挺的黑發理順。她這樣做已經是近於愛撫了。

"晚安,弗蘭克,謝謝你。"

在菲躡手躡腳地穿過通往前屋的門的時候,影子轉著向前伸去。

弗蘭克和鮑勃合用第一間臥室;她無聲無息地把門推開,將燈舉高,燈光濁在角落裡的雙人床上。鮑勃仰麵朝天地躺在那裡,嘴微微地張著;像拘一樣顫著、抽[dòng]著。她走到床邊,趁他的惡夢還沒有完全做開的時候,把他的身子扳過來,側著躺,然後她站在那裡。低頭看了他一會兒。他多像帕迪啊!

在隔壁的房間裡,傑克和休吉幾乎抱到一起去了。這一對夠人嗆的小淘氣!他們沒有不調皮的時候,但是卻沒有惡意。她枉然地想把他們倆分開,多少整理一下他們的被褥,可是這兩個紅卷毛小子不願分子。她輕輕地歎了口氣,作罷了。她想不通他們倆像這樣睡了一夜醒來以後,怎麼能夠恢複體力,可是,他們卻似乎越來越壯實了。

梅吉和斯圖爾特住的房子時這兩個小家夥來說是太邋遢,太缺乏生氣了;屋裡漆的是沉悶的棕色,地麵上鋪的是棕色的油氈,牆上沒有畫片,和其它臥室沒什麼兩樣。

斯圖爾特在倒著睡,他幾乎全蒙進了被了裡,隻看得見穿著小睡衣的%e5%b1%81%e8%82%a1撅在本來應該是腦袋所在的地方。菲發現他的頭挨著膝蓋,奇怪的是,他依然像平時一樣,並不感到窒息。她小心地把手伸到被子裡麵,一下怔住了。又尿床了!(口害),要是等到天亮,無疑連枕頭也會尿濕的。他老是這樣,顛倒過來,再尿上一泡。唉,五個孩子有一個尿床還算不錯呢。

梅吉蜷成了一小團,大拇指含在嘴裡,紮著手帕的頭發全散開了。這是唯一的女孩子。菲在離去以前,隻順便瞟了她一眼;梅吉沒有什麼神秘之處,她是一個女性,菲知道她的命運將會如何。她既不羨慕她,也不憐憫她。男孩子可就不一樣了,他們是奇跡,是從她女性的身體中幻化出來的男性。家裡沒個幫手是件苦事,但是值得。在與帕迪同類的人中間,他的兒子們是他所具有的品性最好的證明。讓男人去養兒子吧,他是個真正的男人。

她輕輕地關上了自己臥寶的門,把燈放到了鏡台上。她用靈巧的手指飛快地把外衣領口到髓部之間的許多扣子解開,從胳膊上%e8%84%b1了下來;她把胳膊從襯衣裡褪了出來,非常小心地把襯衣抵在%e8%83%b8`前。然後她輕輕地扭動身體,穿上了一件法蘭絨長睡衣。隻是在這時,在得體地把身子護住以後,她才丟開了襯衣,%e8%84%b1掉內褲和寬鬆的%e8%83%b8衣。紮得緊緊的金發散了下來,發卡全都放進了鏡抬上的海貝殼裡。但即使連那頭柔美、厚密、又直又亮的頭發,她也不許它們隨隨便便。她把雙肘舉到頭上,兩手彎到脖子後麵,很快地把頭發編了起來,然後她轉過身向臥床走去,下意識地屏住了呼吸。可是帕迪已經睡著了,於是她深深地鬆子口氣,這倒不是說帕迪有興致的時候是一件壞事,因為他是個靦腆、溫柔、體貼的男人。不過在梅吉兩、三歲之前,再要孩子就太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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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考琳·麥卡洛

第02章

星期天,當克利裡一家到教堂去的時候,梅吉不得不和比她稍大的一個小哥哥留在家裡。盼著自己長大,也能去教堂的那一天。帕德裡克·克利裡認為,年幼的孩子除了在自己的屋裡呆著以外,不宜到任何彆的地方去,按著他的這個規矩甚至連禮拜堂也包括在內。等到梅吉上了學,讓人相信她能老老實實地坐在那裡的時候,才準她去教堂。在這以前是不行的。因此,每個星期天的早晨,她都淒淒然地站在大門邊上的金雀花叢旁,眼巴巴地看著全家人擠上那輛破舊的兩輪輕便馬車,那個被指定照看她的哥哥則竭力裝出能逃%e8%84%b1作彌撒是一大幸事的樣子。克利裡一家人中,真正樂於不與家裡其他人同行的隻有弗蘭克。

帕迪的宗教信仰是他生命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他和菲結婚的時候,天主教會是在很勉強的情況下同意的,因為菲是英國教會的信徒。儘管她為帕迪放棄了自己的宗教信仰,可是她拒絕改信天主教。阿姆斯特朗家是純正的英國教會出身的老世家,而帕迪是個來自愛爾蘭的、身無分文的移民,除此以外,很難說清楚這其中的原委了。在第一批"官方"的稱民到達新西蘭之前,阿姆斯特朗家族就早已定居在這裡了,這是殖民貴族的證明。從阿姆斯特朗的觀點來看,隻能說菲奧娜締結了一個門第極不相稱的婚姻。╩思╩兔╩文╩檔╩共╩享╩與╩線╩上╩閱╩讀╩

羅德裡克·阿姆斯特朗以一種非常奇特的方式創立了新西蘭家族。

這個發現是以一個事件開頭的,這個事件在18世紀的英國引起了未曾料到的反響,那就是美國的獨立戰爭。在1776年以前,每年都有一千多名英國的輕罪犯被運到弗吉尼亞和南北卡羅萊納,被賣去做比奴隸強不了多少的契約苦役。當時的英國法律是冷酷無情、毫不手軟的:殺人犯、縱火犯、令人難以理解的"冒充埃及人犯"和偷竊超過一先令的盜竊犯均被處以絞刑。輕微的犯罪則意味著要被終身發配美洲。

可是,美洲這條出路在1776年被堵死了,英國發覺國內的犯罪人數在迅速增加,而且沒有地方可安置。監獄已經塞得超員,其餘的被塞進了泊在河口的朽壞的廢船上①。有什麼需要,就有什麼行動。阿瑟·菲利浦艦長受命啟航前往南半球的大陸了,此舉是十分勉強的,因為它意味著要花費數千英鎊。那一年是1787年。他的11隻船的艦隊載著一千多名犯人,再加上水手、海軍軍官和一隊海軍陸戰隊士兵。這不是一次光榮的奧德塞尋求自由的航行;在1788年的1月底,從英國啟錨的幾個月之後,這支船隊到達了植物港②。狂妄的喬治三世陛下找到了一塊傾泄他的罪犯的新疆土--新南威爾士殖民地。

①當時英國把廢船用作監獄,監禁犯人。--譯注

②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早期英國犯人的居住地,該地因植物品種多樣而得名。--譯注

1801年,羅德裡克·阿姆斯特朗剛滿20歲的時候,就被判處了終身發配。阿姆斯特朗的後代堅持認為他出身於薩默賽特的一個由於美國革命而損失了家產的名門望族,並且認為加之於他的罪名是莫須有的,然而他們誰也沒費心去認真追溯他們這位傑出的祖先的經曆,他們隻是享受著他的榮耀,並且還即興做些編造。

不管他在英國生活時的出身和狀況如何,反正年輕的羅德裡克·阿姆斯特朗是個強悍、暴戾的人。在駛往新南威爾士的、一言難儘的幾個月的全部航程裡,事實表明,他是一個頑固的、難以對付的犯人,而且以拒絕去死而博得了他同船軍官們的青睞。1803年,當他到達悉尼的時候,他的行為更不像話了,於是他被遣送到了諾福克島上的一所關押難以管教的犯人的監獄裡。然而,他劣性不改,什麼也無濟於事。他們餓他,把他關進不能坐、不能站立、也不能躺臥的單間小牢房裡;他們把他打得皮開肉綻;把他用鏈子鎖在海中的岩石上,讓他半泡在水裡。而他卻嘲笑他們,他瘦得就像一把骨頭包在帆布裡,滿口沒有一個牙,身上沒有一塊巴掌大的地方沒傷疤,但是他的內心燃燒著熾熱的反抗之火,似乎沒有什麼東西能將它撲滅。每天開始的時候,他立下不死的決心,每天結束的時候,他為看到自己依然活著而洋洋得意地笑。

1810年,他被送到了文·德曼陸地①、他被鐵鏈和一幫囚犯串在一起,在霍巴特市②背後的硬得像鐵的砂石地裡修路。在頭一次機會中,他就用鎬把帶領隊伍的騎警的%e8%83%b8膛開了個窟窿,他和其他10個犯人一起把另外5個騎警也殘殺了;他們把警察的肉從骨頭上一片片地剮下來,直到他們在痛苦的叫喊中死去。他們和看守他們的兵士都是野獸,是一群感情已經退化到低於人類的蒙昧生靈,羅德裡克·阿姆斯特朗是不會不去觸動那些折磨他的人或者讓他們儘快死去而逃之夭夭的,就像他決不會當個順從的犯人那樣。

①澳大利亞塔斯馬尼亞島的舊稱。--譯注

②澳大利亞塔斯馬尼亞島南端的一個城市。--譯注

這11個人帶著他們從騎警那裡得到的朗姆酒、麵包和乾牛肉,艱難地穿過了幾英裡的寒冷的雨林地帶,出現在霍巴特的一家捕鯨場裡,他們從那裡偷了一艘長艇,在沒有食物、沒有水也沒有帆的情況下,就啟航漂渡塔斯曼海。當這艘長艇被衝上新西蘭南島的荒蠻的西海岸時,羅德裡克·阿姆斯特朗和另外兩個人還活著。他從來沒有談起過那次令人難以置信的旅程,但隱約聽說,這三個人是靠殺害同伴中的弱者而生存下來的。

這是發生在他被遣送出英國以後僅僅九年的事。他依然是個年輕人,可看上去卻像60歲了。頭一批由官方批準的移民於1840年到達新西蘭的時候,他已經在南島的富饒的坎特伯雷區開墾出了土地,和一個毛利女人"結了婚",生了13個漂亮的半波利尼西亞血統的孩子。到1860年,阿姆斯特朗家成了移民貴族,他們把男孩子送回英國,在名牌學校念書,他們以自己的詭詐和貪得無厭充分證明了他們不愧是這位非凡的、令人生畏的人的地地道道的後裔。1880年羅德裡克的孫子詹姆斯生了菲奧娜。她是他15個孩子中唯一的女兒。

如果說非奧娜依然懷戀她童年時代那較為嚴格的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