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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鹿不明 九重門 4289 字 3個月前

末郊外澄澈如洗的天空、市政廳前大片大片綠被褥般的梧桐葉、蛋形歌劇院門口被化學劑漂藍的池水、女人們砌滿了白粉的臉上跳動的陽光....假如要在這兒呆上一年半載,那麼我會像判了死刑的囚犯那樣儘早麻痹自己,來適應當下的環境。可我隻需在這兒呆上一個禮拜,一周之後,所有的想念和記憶又會變為現實,正因如此,所有的嫌惡和期盼異常地尖銳了。在這樣的時間,在這樣一個地方,沒有什麼人是我認識的,沒有什麼地方是我想去的,沒有什麼聲音是我期盼聽到的,我唯一能夠做的,隻有周而複始地徒勞地想著遠處的南方。回去以後,我要去露營,要去郊外兜風,要去市政廳前的草地上睡覺,要去參加馬拉鬆,去海上騎摩托車,去老家的山上挖竹筍.....

然後我又想到了鹿男,不知怎麼就想起了他。他高大得肆無忌憚的身軀、常常被自己絆倒的長長的%e8%85%bf、笨笨的手、溫水一樣的嗓音、慢得讓人絕望的語速、看似若有所想實則茫然無措的眼神、不懷好意的巨大食量、低而持久的笑點、走在街上賊一樣興致勃勃的模樣,還有戴著夾鼻眼鏡時老乾部一樣的表情.....一個古怪的念頭讓我來了精神,我突然想道:等我老了的時候,當妻子向孫子講起田螺姑娘的故事,我要把那小%e5%b1%81哈抱在膝蓋上,告訴他:很多年以前,我遇見過一個專給我惹麻煩的田螺男....

我就是在那個時候開始寫鹿男的故事的。我像一個聞見早餐氣味的孩子,從床上蹦下來,坐到書桌前,用紙和筆開始寫。因為很久都用電腦,我的字變得很難看,可我絲毫不在乎,飛快地將那些事,無論大小,無論是否值得一提,都記錄下來。仿佛隻要停頓一秒,那些記憶就會悄然流走。

夜晚降臨時,城市上空漾起了斑斕的燈光,我的紙上也爬滿了蒼蠅似的讓人看了萬箭穿心的黑字。故事離結束還很遠。我擱下筆,把紙疊起來,放在一邊。當我再次抬頭看向窗外時,厭倦與沮喪不複存在了,我感到了快樂。很久以前,在一本方格本上寫下一大篇狗%e5%b1%81不通、錯字連篇的東西之後,我也曾感到這樣的快樂。那時我從來不會把一個故事講完,所有的故事都停留在最完滿的階段。小時候,每天都寫日記。小黃死了以後,我把它的部分劃去了,祖父死了,我就把醫院裡那段刪了。任何改變發生時,除了在紙張上篡改現實外我彆無他法,隻能聽天由命姑妄隨之,不知不覺中我的日記逐漸%e8%84%b1離了現實,那些實際存在過的快樂片段由於破碎而失去了真實性。所以,後來我沒有再寫下去。我怕寫著寫著,那些人會從日記裡猝然消失。之後我進了出版公司,開始寫點彆的東西。裡麵的人對我說:你得把故事寫完才行,每天要寫至少六千字才行。起初的日子裡,我對這份工作尚還滿足,想一想,敲字既不需要多大技術,更不是什麼體力活,隻要按上麵給的要求好,再差勁還是有人看的。可除此之外還能有什麼?

我把目光從窗外調轉回來,對著桌上密密麻麻的字跡,點起一支煙。下午那一閃而過的念頭又跑了回來,這次稍許改變了一點兒:很多年以前,我遇見過一個專給我惹麻煩的田螺男,而現在....

窗戶半開著,風沿著窗縫刮進來,削斷了半根煙。煙頭簇紅地亮了一下,又暗了下去。

作者有話要說:

☆、7

周三晚上,那個人給我發了條短信。短信內容與殺手任務類似,隻有時間、地點和他的穿著。晚上九點,我打了輛計程車去二環。橙黃色的車穿過寒夜的迷霧和迷霧中若隱若現的蛇目般的燈火,停在一家酒吧門口。

他還沒來,我坐在吧台上,左一杯右一杯地先喝起來,又吸了三支煙。三刻鐘後,他才進來。正如短信寫的,他穿著駝色長風衣,尖得近乎刻薄的鼻梁上架了一副雷朋墨鏡。坐下來後他沒有摘眼鏡,隻抱著胳膊,王家衛似的在那兩片黑色玻璃鏡片後麵觀察我。

我瞟了眼手腕上的電子表,十一點半,時候不早,大家好聚好散。我咳嗽一聲,向他伸出一隻手說:“晚上好,我是——”他向後躲了一下,拒絕了,並直截了當地表示,對我姓甚名誰不感興趣。

這家夥姓秦,據說血統挺純,血統這東西,放之任何物種皆準,但凡血統純,這人要麼智障,要麼就是個性格極端的變態。他顯然是後者。

“我該怎麼稱呼你?”他漫不經心地說,“小作者?”

這下,我又覺得他屬於前者。“你對我叫什麼不感興趣。”我說。

“哦對,我偏頭痛害得厲害,沒功夫記多餘的人名,”他乾巴巴地說,末了補了句:“請見諒。”

我在心裡呸了他一臉。儘管對他寫了些什麼、工作進展到何種程度絲毫不關心,但出於工作需要,我還是故作為難、有滋有味地說:“那本雜誌剛開刊,很多事才起頭,有什麼不周到的地方,你儘管說就是。連開三期天窗,讀者走掉了不少,我們也很為難。”

他再次不予置答,像一塊抱著胳膊的石雕一樣緘默無聲。我想他可能睡過去了吧,於是伸手在他眼前晃了一下。這回算是自找麻煩了,我剛要收手,他便風馳電掣般的射出一條胳膊,牢牢扣住我的手腕。這家夥看來是個練家子,手勁極大,捏得我當場就嗷地叫了出來。好在我的臉皮和他的手力是一對矛盾,叫完後我緊跟著說:“我是想問你要喝什麼!”

他鬆開了,我的手像遺像前蔫掉的白菊一樣當空垂下來。我哆嗦著收回手,顫巍巍地點了支煙壓驚。他向吧台後麵抬了抬下巴,酒保立刻送來兩杯酒,他抿了一口,若有似無地笑了一笑:“你這種人都寫武俠。”

“古龍還被人砍了呢。”我反駁道。這家夥做過功課。

“你放心,沒什麼人會來砍你,不值得。你隻會一點點變老,然後死去。”

我聳聳肩;“這樣不是蠻好。”

他又不說話了。我們麵對麵喝了兩杯酒,又麵對麵吸了支煙,期間我忍不住抓了兩下%e5%b1%81%e8%82%a1。吸完煙,我下意識地檢查了一下手表。十二點十分,秒針啪啪地還在跳。

十二點十分零四十五秒,他突然開口說話:“你壓根不感興趣。” 我說:“你是故意的。”

他繼續以沉默應答。我毫不客氣地打了個哈欠,然後像磕了藥的小白鼠一樣左右擺動身體,跟著酒吧音樂哼哼唧唧唱起來。他不說話,我就打算這麼唱下去了,若是到了一點鐘他繼續保持沉默,我就跳到桌上唱。

最後他服輸了。他說:“你彆唱了,我給你看樣東西。”說著掏出一包煙,放在酒杯邊上。

我沒領情,繼續唱,一邊唱一邊做%e8%84%b1眼鏡的動作。這時,舞台上的樂隊正在調動氣氛。主唱說:“我說一!”下麵的人喊:“我說二!”主唱又說;“我說黑!”下麵又喊:“我說白!”我乘機跳起來,大叫了一聲:“我說穿!”主唱往這邊瞧了一眼,隨而熱情洋溢地把上衣拉到%e8%83%b8口上,大聲喊:“我說%e8%84%b1!”底下的人跟著起哄:“%e8%84%b1!%e8%84%b1!%e8%84%b1!”

那個姓秦的人,終於按耐不住,摘下眼鏡,啪地甩在桌上。“這下你滿意了吧?”我沒再瘋下去,坐下來比了個請的動作。

“打個比方說,這是我們。”他用食指噠噠敲了兩下煙盒,“這是你,”又舉了舉酒杯,“這是我。我們是煙和酒。其實,這兩樣東西%e5%b1%81個聯係都沒有。可人們抓著酒瓶的手上總是習慣性地夾一支煙,就好像它們是番茄和%e9%b8%a1蛋似的。他們喜歡說,不喝酒不抽煙,卻很少說不吸毒不自戕。可不知從什麼時候起,也許是一開始,這兩樣東西就被擺在了一塊兒。煙會使人清醒,酒精會讓人犯迷糊,乃至於短暫失憶——這兩樣東西擺在一塊兒使,就會讓你感到噁心。作者和編輯跟這是一碼事。人們總以為,編輯可以讓文章更漂亮,更符合讀者的口味——誠然如此,可對我來說,他們隻會把我們的東西毀得乾乾淨淨。剛出頭的小作者,儘量會寫一些真善美的東西來博取好感,等熬成老油條才肯說實話,因為到了那時,哪怕你放個%e5%b1%81,那些評論家,那些讀者都會幫你分析氣體成分,不是麼?”

隻要一有人跟我講大道理,我就會恢複地地道道的嘴臉。所以我說:“你太偏激了,再說,你跟我說又有什麼用呢?”

他看了我一會,偏頭吐了口煙:“幾歲了?”

我楞了楞,說;“三十二。” ◢思◢兔◢網◢文◢檔◢共◢享◢與◢在◢線◢閱◢讀◢

他嘻地笑了聲,往酒杯裡彈了彈煙灰,“我看過你寫的玩意兒,不是說能力方麵,可你不適合乾這行。”

“你知道,工作這事不需要什麼天分。”

“不是天分,而是——”他用食指敲了敲腦門,“是這個。我、你、李三,我們在有些方麵就是有那麼點像,不然我也不會和你們浪費那麼多時間。”

“所以?”

“那天下午,我勸他換份工作。今天我對你說的話,和那天差不太多。”

“他沒答應。”

“是的,我告訴他:不要因為當下賺了點名聲賺了點錢,就以為可以就此高枕無憂了。浪費時間並不可怕,人麼,不出意外都能活個幾十年,不是麼?可怕的是明明在浪費時間,自己卻還不知道。你口袋裡的錢,你那來之不易的名聲,正在逐漸消耗你,它們已經快把你耗儘了。他拒絕了我的建議,這頑固的小癟三,現在吃到苦頭了。”

“既然如此,你怎麼不封筆呢?你怎麼還在寫呢?你為什麼還在浪費我的時間呢?”

“知道我小時候想乾什麼嗎?開水族館。現在我用稿費買下一座水族館,白天我在裡頭看鯨魚、看企鵝,晚上高興的話,寫一兩千字。我為什麼留下來?因為我賺的稿費可以買下一座水族館,因為人們偶爾會談起我,知道我姓甚名誰、知道我的尊容、知道我寫了些什麼。二十歲時我喜歡敲字,二十五歲我厭惡這項工作,可我成名了,賺夠了錢,這樣我再次將它當作了樂趣。而你呢,三十二歲,除了每天被屏幕輻射外一無所成。”

我惘然了。我決定避開這個話題。“我小時候有三個夢想,開妓院,開巴士,和

練降龍十八掌。”

他並不奇怪,仿佛早已料到了似的攤了攤手,好像在說:看吧,就說你不是這塊料。顯然,按他的邏輯,我們應該一起被關進精神病院做病友,成天不是在明晃晃的食堂裡戳青豆,就是在病房外%e8%a3%b8奔——當然這也不失為一種職業理想,我們可以一起出演《三傻大鬨精神病院》,沒準還能獲獎....我的思緒不由地馳騁了,穿過寒夜冰涼嗆人的迷霧,到很遠很遠的地方去,那兒到處飄滿了戴著護士帽的天使。

他擦亮一根火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