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們過來隻是想要近距離的感受現場氣氛,樂隊的歌他們聽不明白,但隻要夠炫夠High,現場能夠燥起來,他們就覺值回票價。

還有一部分嘗鮮的年輕女性,抱著欣賞樂隊帥哥的想法過來, 在支持完自己喜歡的帥哥後, 對其他演出就興致缺缺了。HELL樂隊的粉絲顯然屬於這個群體,她們之所以沒在看完HELL樂隊的演出後離開,純粹是為了等現場活動結束後, 找機會堵住樂隊成員, 想辦法撈個簽名, 向愛豆表示下自己的喜愛之情。

“演出是不是快結束了?”有的女粉焦急地詢問道:“HELL樂隊是不是沒走?”

“嗯,快了, 再熬一熬就好。”組織起粉絲的粉頭說道:“今天路西法說要等到最後,讓我們看看整場演出哪個樂隊才是最優秀的。”

“這需要問嗎, 一定是HELL最棒!!”另一個為樂隊加油的女粉插進話來:“其他演出哪能和HELL比, 我聽得耳朵都要聾了。”

“小點聲, 這裡還有其他樂隊的粉,我們不能給HELL招黑。”粉頭極有大局觀地說:“安靜看完演出就好。”

“聽說壓軸表演的是那個Blood Death樂隊?”有粉絲不滿道:“他們哪裡比得上HELL,憑什麼放在壓軸的位置上?”

“是啊是啊。”幾個看過Blood Death現場表演的粉絲附和道:“說真的,那個主唱我看都看不下去, 太異類了,真不懂其他人怎麼受得了……”

“唱的還可以。”

“真唱得好早紅了,我看他們就是靠資格老留在這裡,等安可曲我們喊‘HELL’,讓Blood Death早點下場!”

“嗯嗯對,讓他們早點下場!”

一群粉絲聚在一起嘰嘰喳喳,因周圍吵鬨的環境,倒沒人知道她們在討論些什麼。

這次的壓軸表演,有些不同以往。

樂隊的樂手們沒有在眾人的注視下上場,當舞台燈光熄滅,觀眾被這意外的熄燈弄的不知所措時,暗紅色的燈光亮起,眾人就看見了站在舞台上的幾個身影。

“那是Blood Death???”

見過Blood Death表演的人們同時發出了疑問,而當伴有米幻氣息的吉他音和激烈的、節奏感十足的鼓聲響起,主唱在話筒前抬起頭時,再沒人去計較這個問題了。

一眼可見的驚豔,那是觀眾們並未見過的視覺衝擊畫麵。

黑暗、妖冶、浪漫、恐怖、邪惡……

就像是見到了熒幕中那俊美魅惑的吸血鬼來到了人間,他有眾人愛慕的容顏,可他身上又有一種脫離人類的死亡和腐朽之氣,他的嘴角流淌著鮮紅的血液,眼裡是睥睨一切的高傲。紅色的長發映襯著他蒼白的肌膚,黑色的眼瞳深邃迷人,被他盯上的獵物,仿佛隨時都會被扼斷脖頸。

一句高亢的歌聲響起。

觀眾們的呼吸不由一滯,那些被轉移的注意力全都集中在了舞台上。

電子音、鼓點、貝斯……樂手們的演奏配合的恰到好處,舞台上的樂手,一個個著裝誇張卻富有另類美感,他們在絢爛閃動的燈光下,開始儘情揮灑起對搖滾的熱愛。

“你可曾聆聽過我的勸說”

“你可曾過我的寄語”

“你可曾聽到過我們的演奏”

“你可曾在意過世界的訴說”

前奏後,是爆發力超強的黑嗓,這死亡金屬的傳統唱法,在主唱的演繹下,絲毫不遜色於其他專業級的搖滾歌手。

“我們曾為了感受到你的恨意而遠行”

“我們的表演可曾變成賭注”

“你有多盲目,還不明白嗎”

唱到這一句時,主唱嘴角微勾,那種對世俗的的不屑和蔑視,在表演中表達的淋漓儘致。

“Bye bye beautiful!”

“Bye bye beautiful!”

這一句呐喊,徹底將全場的熱度點燃,搖滾歌迷們舉起了雙手,將食指和小指伸直,拇指彎下壓住了中指、無名指,做出了屬於金屬禮的黑山羊手勢,跟著舞台上的樂隊們嘶吼起來。

“總有一天我會學著愛上這些創痕”

“依然在承受你話語的傷痛後鮮血淋漓”

“你有多盲目,還不明白嗎”

觀眾激動地跟上了節拍,宣泄起他們平日遭受的不公,宣泄起他們壓抑許久的憤慨。

什麼是搖滾?

不是留下一頭長發,披上一層夾克就是搖滾。

沒人能給搖滾下出準確的定義。

但搖滾所能表達出的獨立精神,人生的態度和不同於商業流行樂的強大感染力,讓無數人為之沉迷。即使不是搖滾愛好者,在這樣的現場氛圍帶動下,也情不自禁地揮舞起雙手,跟著一同沉浸到音樂之中。

“啊啊啊啊啊——”

那些剛剛還在談論著HELL樂隊的女粉絲們,早在看清台上主唱的臉時,就興奮地尖叫出聲。

“太帥了!!!好酷啊!!!”

人的視覺是接受外界信息最快速最重要的橋梁,有時隻需一眼,就能調動起全身的感官,讓整個人都隨之亢奮。

都說男人是感官動物,其實女人也不例外,誰不喜歡長得漂亮的人,顏控屬性到哪裡都是存在的。

“他是誰!他叫什麼!嗚嗚嗚,我有真愛了!”有女粉捂住了自己的心臟,一雙眼睛緊盯著台上的人影,眼神迷離,臉紅不已。

“這場是Blood Death的表演秀,主唱的話,應該就是那個……King?”HELL的粉頭略顯遲疑道,她是第一批粉上HELL樂隊的人,也是組織起HELL粉絲的領頭人。

原先會喜歡上HELL樂隊,就是因為這個樂隊全是由帥氣小哥哥組成,這樣年輕帥氣的搖滾樂隊,在她看來極有潛力。等聚集的粉絲多了,初具規模後,她這個粉絲便和HELL樂隊成了正式的“合夥人”,她負責幫助樂隊管理粉絲群,樂隊對她的辛苦付出也會給予一定的獎勵和福利。

更何況,她和HELL樂隊的主唱路西法,還有一段曖昧的關係。雖然不是什麼男女朋友,但她相信隻要自己持之以恒的支持路西法,說不定哪天就能夢想成真,和自己喜歡的人在一起。

路西法討厭King,她是知道的,以她職業粉絲的眼光來看,Blood Death樂隊早晚會被市場淘汰,她並不擔心這個樂隊會對HELL造成什麼影響。可現在她看到了什麼?Blood Death樂隊竟然轉變了風格,他們的主唱竟然有那麼好看的一張臉,連她聚集起來的這群粉絲們都要叛變了???

“King太棒了!!”

“我感覺他像中世紀的吸鬼血,優雅、高貴,我好想讓他咬我一口,奉獻出頸動脈的鮮血都沒問題!”

“嚶嚶嚶,彆說了,能被他初擁的人隻能是我!!”

粉頭望著這群蹦蹦跳跳的女粉們,麵色為難地開口道:“我們是來看HELL演出的,你們這樣……不太好。”

“有什麼不好?”粉絲不以為然道:“沒人規定隻能喜歡一個樂隊,我們不是不愛HELL,多粉一個樂隊有什麼關係?”

“對啊,多粉一個嘛,Blood Death真不錯,主唱的演唱功力很強!”

粉頭腹誹:你剛才不是這麼說的……

場下們觀眾回應熱烈,台上季嘉默他們的演出也沒有絲毫懈怠,看著比往日熱情百倍的觀眾,季嘉默的目光不禁轉到了前排最側方的位置上。

那裡站著好不容易擠進人群中的郝顏,她梳的高高的馬尾,在推搡擁擠中變得很是淩亂,季嘉默看不清郝顏的表情,但他能看見那雙熠熠生輝的眼睛,那麼的明亮,那麼的……動人。

她在看著我。◇思◇兔◇網◇

季嘉默一想到這一點,%e8%83%b8腔中就滿是驕傲和愉悅。

他要讓這個女人看看他有多厲害!

季嘉默向身旁的幾個夥伴遞了個眼神,在他們停下演奏後,上前一步,獨自進行起一段吉他solo。

正常情況下,吉他solo應該是由趙鵬這個主音吉他手做表演,身為主唱的季嘉默是節奏吉他手,平時隻負責演奏節奏與和聲的部分,不然他這個主唱做的就太吃力了。

這回有心在人群中表演,季嘉默一點都不遜色,他的指尖飛快撥弄起吉他弦,運用多種指法,即興組織起曲子裡的和弦,來了一段長達78秒的個人solo秀。

“啊啊啊——”

這一段表演再次激起了全場觀眾的熱情,叫喊聲、口哨聲吵得整片場地都沸騰極了。

“King!”

“King!”

“King!”

眾人歡呼起季嘉默的名字,在這一刻,似乎所有人都迷上了這個少年。

郝顏一邊拍攝著視頻,一邊感慨萬千:“畢竟是未來的大明星,看這表演風格,很有鏡頭感嘛。”

014係統說了大實話:【宿主,他這是對著您表演,能不有鏡頭感麼?】沒見那小子整邊身體都側過來,對著他們這個小角落找鏡頭,正麵的觀眾隻能看到側影啊。

“手速可以,一看就是單身多年。”郝顏說著長歎道:“第一次當彆人的姐姐,感覺我還挺合格的。要不是我,他不知道要經曆多久的殺馬特時期,這回換成視覺係美男,能讓他提早成名,收獲一大批愛慕者,說不定很快就能結束單身,找到女朋友了。”

“不和女主在一起會比較好,女主那邊以後的護衛隊太多,他這個小狼狗想上位很難呀。”

【……您是不是太操心了?】014很無語,它的宿主是真把自己代入姐姐的身份了?

“你懂什麼。”郝顏看到季嘉默在表演結束後還對她挑了下眉,失笑道:“明擺著還是個孩子。”

Blood Death的這場表演讓眾人看的意猶未儘,於是在樂隊下場前,台下眾人齊聲安可,強烈要求Blood Death再來一曲。

“Encore!”

“Encore!”

見身邊HELL的粉絲們都在叫著安可,粉頭焦急地製止道:“說好了一起喊HELL的呢?!”

沒人聽見粉頭說的話,周遭的氣氛已近狂熱。

舉辦這場搖滾演出的ROCK酒負責人,對這樣的場麵相當滿意。他向舞台那邊打了聲招呼,將最後的演出時間全部交給了Blood Death樂隊。

“這跟我們說好的不一樣。”HELL樂隊的主唱路西法站在負責人的麵前,那張俊秀的娃娃臉上寫滿了未曾表露人前的戾氣,“不是說最後安可曲交給我們麼,這算什麼?”

“交給你們?”負責人輕嘲:“你看看觀眾們想聽誰的歌,我放你們上去,他們會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