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在意不在意我。
醫生交代過我,這些天不能喝酒,可是我決定,多喝。
陳天喜可以拉著那個男人離開,我就可以多喝。喝到我暈倒,喝到我吐!
可是沒想到,我真的暈倒了。
眼睛睜開時,就看到陳天喜鬱悶的坐在床邊。她低著頭看著手機,時不時的歎了口氣。
我的腦海裡迅速蹦出暈倒前的那一刻,她驚恐的看著我,好像嚇得夠嗆。
我繼續眯著眼,聽著病房裡的動靜。
其實我很喜歡兩個人這樣安靜的相處。哪怕不說話,我也覺得浪漫。
就像上大學那會,哪怕我隻是坐在不遠處,默默的看著她,一切,也都是美好的。
可是這一晚,她卻質問我:若是一杯酒感官一般,口感一般,度數醉人,但是非要你買,你願意喝嗎?
她把我比喻成一杯難以下咽的廉價酒!
難道那魏勳口感就好?
你為什麼會出車禍?你為什麼會選擇性失憶?
我想諷刺她,可是最後,還是自己吞了下去。羅蒙笑話我為一個女人神魂顛倒,我笑羅蒙不懂愛情。
羅蒙說我倒貼,我說這是寵溺。
沈冰得知我和陳天喜鬨翻了,安慰安慰我,提議晚上一同聚聚。可不曾想到,中午她便給我打開電話,說是天喜遇到麻煩。
我當時還在打點滴,越想越不對勁。淩晨兩點發誓不再倒貼的我直接衝了出去,可不曾想到,到了事發地點,天喜的問題已經解決。
解決這個問題的是,是魏勳。
我為她中了蜂毒,暈倒,可是這些,遠遠不能與魏勳的一句話一個動作相比。
從她看他的眼神,我能讀到那份崇拜。
就像當初,計算機係和商貿係在籃球場上較量時,我進球最多,可是她的目光,卻一直在另外一個人的身上。
從這件事上,我明白了一個道理,就是有些事,是不能勉強的,比如,一個人愛不愛你。
倘若當初珊珊不曾喜歡魏勳,倘若陳天喜不曾因為我留下一道醜陋的疤痕,我們四個人的軌跡,會不會,又是另外一種交集?
即使她的腦子已經再也記不起那段時間的一切,可是再見時,她憑著本能的好感,還是會記得他。
而我這個局外人,即使做了再多,最後的最後,隻能可笑的來一句,為他人做嫁衣。
今天下雨,的確是適合好好發泄的日子。
倘若她不在意,我做的再多,也都是多餘。
“你笑著說
他是朋友
但你眼中太溫柔
我的不安
那麼沉重
隻有你不懂
他霸占了你的心中
屬於我的角落
所以你說
我們不是你和我
是我想太多
你總這樣說但你卻沒有真的心疼我
是我想太多我也這樣說
這是唯一能安慰我的理由
他霸占了你的心中屬於我的角落
所以你說我們不是你和我
是我想太多你總這樣說
但你卻沒有真的心疼我
是我想太多我也這樣說
這是唯一能安慰我的理由
我想我沒有錯怪了什麼
雖然你不說或許錯在我
太晚我才懂愛了你太多
是我想太多你總這樣說
但你卻沒有真的心疼我
是我想太多我也這樣說
這是唯一能安慰我的理由”
☆、194.記憶裡的你和我
曾子默離開的第一個月裡,沈冰基本上每天都來,來時給我帶了些吃的,陪著八戒遛彎,然後再離開。夜幕降臨的時候,她會給我打電話,絮絮叨叨的說了好幾句話,最後才掛斷電話。
開始,我是不理解她的行為的。直到一頁頁的翻看曾子默的日記,我就明白了她的用心良苦。
曾子默離開的第四十天,我依然完好無缺的活著。
很多沒想明白的事兒,仿佛在這種安靜的狀態裡,慢慢的,被理清了。
我開始清楚了我和周圍人的關係,我開始明白,誰在我的青春裡留下了一段謊言,誰又是真正的為我憂傷為我難過。
記憶裡沒模糊的東西也在腦子裡陸陸續續的被記起。我終於想起,在a大,我的青春年華裡,有誰路過,有誰留下。
我決定去a大走一走,不提前告訴任何人。曾子默這王八蛋雖然走了,可他走之前,給我留下一大筆錢。我雖不會動這筆錢,但是有了那個數字,我的安全感也上升了不少。
我收拾了行李,趁著沈冰前腳出門,我後腳就叫了車。
八戒還在籠子裡觀望,我走過去,%e4%ba%b2了它一口,說:“八戒,媽媽想去看看過去,這幾天,你要聽乾媽的話,我很快就會回來。”
八戒似懂非懂搖了搖尾巴,我將紙條放在桌上,拎著行李箱,迅速的出了門。
我算了算車程,坐動車的話,隻需要一小時。而一小時內,沈冰還在公司上班。
其實我也明白,她之所以過來看我,不過是因為,她擔心我想不開。她錯了,她不知道,一個人內心的仇恨,是可以被愛化解的。
隻是曾子默這個王八蛋,當初選擇了走這一條路,關鍵時刻跟我玩離開。他什麼意思啊?覺得沒臉見我?還是,他已經後悔帶著我這個拖油瓶了?
這個問題我也想了整整一個多月了,每每看到他日記裡的心路曆程,我都忍不住偷偷的流眼淚,我知道,他承受的,比我還多。
買票,進站,上車,趁著我還沒到那個熟悉的校園時,我還是先睡一會。
動車比我想象中速度更快,聽到列車員提示已經到站,我才拿著行李匆匆忙忙的下了車。觀望四周,順著人群出了站,一種陌生而熟悉的感覺,從心口冒了出來。
對啊,這裡才是我呆了四年的地方。
憑借著記憶中的印象,我居然找打了打車的位置,跟出租車司機報了大學的名字,自己靠在窗口,激動的不行。
彼時已是盛夏,七月。出租車師傅告訴我,學生們已經放假了,留校的,都是些考研的學生。
我笑了笑沒說話,一直盯著窗外的風景。熟悉的場景映入我的眼簾,老站台,梧桐樹,以及拐角處的報亭,以及迎麵而來的紅色公交車。$思$兔$網$
記憶從我的腦海裡一閃而過,公交車裡,仿佛還有著當年稚氣未%e8%84%b1的自己。
曾子默在日記裡寫到:“有時候我挺不理解自己,明明看到她和他的手十指相扣,我會控製不住自己去妒忌,可是每一次,我又會跟在他們的身後,從學校,到市中心,再到那個堆滿書籍圖書館,遠遠地看著他們兩人有說有笑,一呆,就是一天。
原來人是會變的,有時候最不屑的行為,卻會出現在自己身上。”
出租車經過熟悉的十字路口,前麵不遠處,赫然寫著幾個大字,青年公寓。
我記得那個門,也記得那棟樓。當初搬家的時候,我和魏勳選了好久,某一天接到這棟樓宿管的電話,他告訴我們,520的情侶要搬走了。我問他搬到哪裡去了,他說,小兩口準備結婚。
520這個特彆門牌號,對於那個信奉愛情的自己而言,有著特彆的力量。房子是三居室,我和魏勳一商量,決定合租。
合租的小姑娘就是曾珊珊。藝術係的美女,在院活動裡我們會經常碰麵,彈得一手好感情,有著漂亮的美人尖。
院裡麵很多人都認識她,因為她有個有名的哥哥,叫曾子默。
那個驕傲,自大,並且自以為是的男人。
雖然是兄妹,可這兩位性格差距很大,至少,在我麵前是這樣。
曾珊珊想要考研,她低我們一屆,學習也很努力,嘴巴更是很甜,我和魏勳都很喜歡她,把最大的那個房間,讓給了她。
現在想來,我是自己給自己安裝了一個原子彈啊。
這事兒也不能怪人家曾珊珊,說起來,我們幾個都有責任。
司機師傅提醒我目的地已到,我抬起頭,就看到了那幾個金黃色的大字映入眼底。付了錢,我便迅速下了車,拖著行李箱進了門。
門衛大叔見我進門,走過來攔住了我,我將沒有歸還的學生證取了出來,跟門衛大叔解釋了一番,這才進了門。
站在學校中央,我的腦海裡第一個閃現的場景,就是那期待已久的櫻花林。
“找了諸多借口,才把她從圖書館裡騙出來。晚霞染紅了半邊天,我站在櫻花樹下,看著她抱著書本左顧右盼,這一刻,我的心底無比滿足。我想,或許從去年這個時間開始,我已經期待,牽著她手的人,是我。”
曾子默這番矯情的話冒出我的腦海,我抬起頭,看著頭頂的櫻花樹,努力找尋著那一刻的記憶。
良久,我的腦海中一片空白。
我從包裡拿出那個日記本,翻開書簽的那一頁,努力勾勒出當初的事情。
“她知道我短信的內容隻是借口,怒視了我好幾秒。奇怪的是,即使她這般看著我,我都覺得她很可愛。
當我情不自禁的對她說出這句話時,她劈頭蓋臉就罵我瘋子。
我想我是瘋子,遺憾的是,我不敢牽著她的手。
據說,她是跆拳社裡唯一一個黑帶。隻能軟磨硬泡,絕不能硬拚。”
我把書簽放到了另一頁,朝圖書館的方向走去。
圖書館還給留校生開著,按照曾子默的記錄,以前,我和沈冰經常去的地方,是在二樓。
上去後才發現,二樓的教室關著。
“有時候我覺得,盯著一個人的後腦勺很久,實際上,也會衍生另外一種美。最近我發現,我對美學很有研究。而那種蠢蠢欲動的占有,也在每個夜晚,折磨著我。”
我順著教室的窗口朝室內看,幻想著曾子默坐在那兒的情形。以前我挺傻,總跟他拌嘴,吵架,卻從來不知道,這個臉皮超厚的男人,其實有著另外一份心思。
查看了剩下幾處美好的地點之後,我坐在樹蔭下,看著校園裡為數不多的身影,終於,翻開了令人懊惱的一頁。
或許正如沈冰所說,我對曾子默的感情,完全比我想象中要深刻許多。因為恨,和愛,是交織在一塊兒。
操場。曾子默和魏勳談判的地方。也是他們兄妹兩,一同策劃著如何拆散我和魏勳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