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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典型重生 漁小乖乖 4227 字 6個月前

豆子似的回答了起來:“我叫袁方,外、外號是一元方程,和沈獨清是同班同學。我、我從四年級開始就和他同班了。我們已經做了三年同學了!”

聽得出來,袁方很為“和沈獨清做同學”這件事情感到驕傲。

“哇,那你們肯定很熟了。”孟正非常配合地說。其實他對兩個小朋友之間的友誼並沒有那麼感興趣,但他願意做出小小的配合,讓袁方能更加高興些。

孟正其實是個暖男。他對陌生人都不乏善意。

袁方頓時覺得孟正非常有眼光,語帶驕傲地說:“當、當然!”

袁方覺得光用言語已經無法表述他和沈獨清有多熟了,他轉身跑回了自己位置上,拿上了筆袋又跑回來,把筆袋放在孟正的麵前,說:“你看我的筆袋,和沈獨清的筆袋是一樣的。”然後,他打開了筆袋,從中拿出了好幾樣文具,說:“喏,我的鋼筆,和他常用的鋼筆也是一樣的,水筆也是,鉛筆也是,透明膠也是,尺子也是……我逛了好多文具店,才把這些東西湊齊。”

孟正:“……”

厲害了,沒想到袁方竟然是一個熱衷於收集偶像同款的專業的小迷弟。

袁方數完了文具,又提起校服褲的褲腳,露出了腳上的鞋子,對孟正說:“這雙球鞋,瞧見沒,我就是瞧見沈獨清買了,所以也買了。我、我買了兩雙!一雙洗了,還能穿另一雙。”聊到沈獨清時,他臉上的怯弱好像消失不見了。

孟正心想,幸好隻是一雙鞋。像文具、鞋子這種東西,都是擺在明麵上的,隻要稍微細心點就能知道沈獨清用的是什麼款式,袁方有樣學樣也不算是侵犯隱私。如果袁方指著自己的內褲說,這也是沈獨清同款哦,那就有些變態了。

“看得出來,你很喜歡沈獨清啊。他在你們班上很受歡迎吧?”孟正問。

袁方抿了下嘴角。

其實沈獨清在班上的人緣很一般。他有些高冷,總是來去匆匆,和班上的大多數同學都玩不到一塊兒去。但袁方作為小迷弟,肯定不會說沈獨清不合群啊,於是強行轉移話題說:“他……那個,他很有正義感的。他以前救過我!”

那還是四年級的時候的事了。

袁方的個子有些矮,卻又有些胖,不是健康的胖,而是虛胖的胖。他發育得慢,一直沒有長開,長得軟乎乎,性格還特彆軟,是那種很好欺負的類型。被班上同學欺負時,他一般不敢反抗,卻會不由自主地紅了眼睛,好像隨時能哭出來一樣。又因為他特彆容易哭,男生們看他不順眼,就更喜歡欺負他了。

有一次放學後,他留下來打掃衛生。等教室裡的人走得差不多了,班上幾個男生忽然把他逼到了衛生角,對他說一些難聽的話。袁方差點就哭了,幸好沈獨清有東西落在教室,回來取東西時撞見了這一幕。

沈獨清皺著眉頭說:“你們做什麼!袁方,過來,我們一起回家。”

袁方抽了抽鼻子,趕緊用小碎步跑到沈獨清麵前。

也不知道沈獨清後來對那幾個總是欺負袁方的男生說了什麼,自那以後,他們就再也沒有欺負過袁方了。袁方的校園生活漸漸變得健康了起來。

所以袁方特彆崇拜沈獨清!

“沈獨清是不是特彆好?”袁方一臉期待地看著孟正。

“是!”孟正非常配合地點了點頭。

袁方歡呼了一聲,從筆袋裡翻出一支新水筆,遞給孟正,說:“來來來,這個牌子的筆好像是沈獨清最喜歡的。我有好幾支同樣的筆,送你一支吧!”

“不用了……”

“用的用的!”袁方歡天喜地地把筆放在孟正的桌子上,然後像兔子似的逃回了自己的位置。

下午先考英語,考完英語後休息二十分鐘,接著考語文。

考語文時,沈獨清提早十分鐘交卷,然後坐在花壇那邊等著孟正。

孟正也是差不多時間交卷的,走到沈獨清身邊拍了拍他的肩膀:“等我?對了,我那考場有個圓臉男生,說是你同班同學,叫袁方。他好崇拜你啊!”

沈獨清詫異地說:“崇拜我?沒有吧?”他當然知道袁方了,畢竟做了三年同學了,但他和袁方不熟,一周都說不了幾句話的那種不熟。

“你不知道?”孟正愣住了。

“知道什麼?”

雖然袁方擁有著很多沈獨清同款,但他平時根本不敢來沈獨清麵前晃悠。袁方個子矮,坐在第一排,沈獨清則坐在中後排,兩個人之間隔著大半個教室。沈獨清習慣從後門進出,還真就從來沒有意識到自己擁有這樣一個小迷弟。

孟正搖了搖頭,說:“反正他確實很崇拜你。聽說你以前還幫過他。”

“好像是有這麼一件事吧,我不太記得了。”沈獨清沒有繼續在這個話題上糾纏,他眨了眨眼睛,眼中藏著一道狡黠的光芒,“這次招生考試的成績,下周中就能出了。你家那麼遠,總不能等下周中再特意跑過來看成績吧?”

“額……”

“我們可以交換下聯係方式。等出成績了,我打電話給你。”沈獨清笑眯眯地說。嘿嘿,這是他在英語考試時想出的主意,如何自然地交換聯係方式。

沈獨清把自己的小靈通號碼給了孟正,孟正則留下了家裡的座機號碼。

沈獨清的嘴角翹了翹:“那我們下周聯係!”

“好!”

第二考場中,已經答完了卷子的袁方正一臉苦惱地走著神。若沈獨清忽然換文具了,他大不了多跑幾家店,總能找到同款文具。可是,現在沈獨清交朋友了,他上哪裡去找一個同款好朋友呢?要是孟正有個雙胞胎兄弟該多好啊!

唉,愁人!

第二十五章

沈獨清回到家時,他舅舅徐嘉澍剛從醫院裡回來, 一臉疲憊地攤在沙發裡。這幾個月, 徐嘉澍需要兼顧事業和家庭, 真是累壞了。沈獨清猶豫了一下, 走到舅舅麵前坐下,說:“舅舅,我……我想帶著非濁搬到二十二號樓去。”

“不行!”徐老師想也不想地拒絕了。の思の兔の文の檔の共の享の與の線の上の閱の讀の

“舅舅!”沈獨清卻一臉認真地看著舅舅,很是堅持。

沈獨清和沈非濁並不缺錢。父母雖因意外去世,卻給他們留下了不少遺產。光是房子,他們就有三套。一套是爺爺奶奶留下的,一套是徐丹靈和沈開濟結婚後住的房子, 還有一套是沈獨清外公外婆送給徐丹靈的房子, 算是徐丹靈的嫁妝。嫁妝房和徐家現在住的這套房子位於同一個小區, 徐家的房子在六號樓, 嫁妝房在二十二號樓。走路的話, 從六號樓走到二十二號樓大約需要十分鐘。

如果沈獨清和沈非濁要搬出去, 房子是現成的, 另外兩套房子離徐家太遠, 嫁妝房就特彆合適,完全不耽誤徐家、沈家互相走動。但對於徐老師來說,他怎麼可能放心讓一個十二歲的小孩子帶著一個五歲的小孩子搬出去住呢?

“舅舅, 你聽我說,我和非濁隻是住到二十二號樓去而已,平時吃飯什麼的還是來這邊。”沈獨清卻已經在心裡將這事翻來覆去想過好幾遍了, “就算我們搬出去了,日子還是像現在一樣過的,根本不會有什麼太大的變化。”

“不行,說什麼都不行。”徐老師隻管搖頭否認,什麼話都聽不進去。

沈獨清依然一臉認真地看著徐老師。

不久前,舅媽周蓓麗早產生了兩女一男三胞胎。其中,兩個女孩是同卵而生的,長得基本上一樣,她們雖是早產兒,但身體的各項指標勉強還在健康範圍內,跟著周蓓麗在醫院裡住了一周就出院了。惟獨那個男孩,出生時體重就過輕,直接被送到保溫箱裡養了起來,又因為各種並發症直到現在還沒出院。

徐家的房子其實不小,是三室一廳的格局。

一直以來,都是沈獨清的外公外婆住著主臥,徐老師和周蓓麗住著其中一間次臥,沈獨清和沈非濁住另一間次臥(這間次臥原本是沈家的書房)。但現在,家裡添了三個孩子,住房頓時就有些緊張了。

三胞胎中的兩個女孩雖然身體健康,卻非常難帶。她們非常敏[gǎn]。在很多時候,明明尿布是舒適的,肚子是飽的,周圍環境是安全的,但她們依然會聲嘶力竭地哭起來,怎麼哄都哄不好。一個孩子哭了,另一個鐵定跟著哭。據說這種過分敏[gǎn]的寶寶長大後會很聰明,但在嬰幼兒時期真的會要了家長的命。

外婆和舅媽現在專心帶著兩個女孩就已經吃不消了。全家人這段時間都沒休息好,黑眼圈都非常重。等到那個需要精心照料的男孩出院後,徐家鐵定要請一個專業的陪護,否則根本照顧不過來。考慮到孩子們那毫無規律的作息,這個陪護最好是二十四小時住家的。所以,他們需要為陪護騰出一個房間來。

大人們倒是商量過解決辦法,比如說在客廳裡隔出一個五六平米的小房間,或者把沈獨清和沈非濁兩兄弟挪到主臥去和外公外婆一起睡,雖說這些方法都有弊端,但大家一起努力下,肯定能把困難克服過去。而隻要把最艱難的這一年熬過去,等三胞胎們年紀大一點、身體好一點,家裡肯定會漸漸輕鬆起來。

但沈獨清卻覺得自己有了一個更好的主意,那就是他帶著弟弟搬到二十二號樓去住。據說那房子的裝修是年輕時的徐丹靈親自操辦的,桌上鋪的桌布、沙發背上放的玩偶、書架上擺放整齊的書都是徐丹靈一點一點采買來的,裡麵藏著徐丹靈的心意。沈獨清和沈非濁名下還有兩個鋪子和一筆存款,不缺一點點租金,因此那房子一直沒有被租出去,隔三差五還會雇保潔員打掃一番。

在沈獨清看來,他馬上就要念初中了,已經不是需要大人照顧的小學生了。他完全可以帶著弟弟自己住嘛!雖然他也舍不得離開外公外婆舅舅舅媽,但如果他和弟弟每天都來舅舅家吃飯,那麼大家仍會天天見麵,並沒有徹底分開。這麼一想,縈繞在心頭的不舍的情緒就淡了很多。

見沈獨清實在堅持,徐老師臉上的表情忽然有些難看,猶豫了一下問:“是不是馮奶奶說了什麼,被你聽見了?”徐老師的嶽母,也就是周蓓麗的媽媽,姓馮,親戚走動時,沈獨清按照輩分喊她一聲奶奶,算是一個禮貌性的稱呼。

沈獨清趕緊搖了搖頭。

其實,周蓓麗的媽媽一直對徐家養著沈獨清、沈非濁兄弟很有意見。在她看來,這完全是給自己女兒增加負擔啊!雖說徐丹靈留下的遺產足夠多,沈家兩兄弟平時花不到她女兒的錢,可帶孩子除了要花錢,還要花費心力,要帶他們出去玩,要輔導他們功課,要給他們洗澡洗衣服,最後勞累的還不是她女兒?

可是,彆說沈獨清向來懂事,輕易不會麻煩大人,就算沈非濁剛來徐家時年紀還小,帶孩子的活也主要是他們的外婆在乾,根本不需要舅媽搭把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