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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了。”

趙明月驚駭地看著於有清:“這事我怎麼一點也不知道?”農村是最藏不住秘密的,出了這麼大的事,趙明月居然沒有聽到風聲,也許父母知道,但是沒跟她說。

於有清說:“還不是因為我姐又生了個女兒,他們全家都嫌棄我姐不會生兒子,不給好臉子看。我姐跟她婆婆吵架,她婆婆還攛掇那個畜生來打我姐,還差點將我外甥女摔死了。”

趙明月無語地扶著額頭,為什麼成永強這輩子娶了於有芬,還是不斷地生女兒,難道是注定命裡沒有兒子?可憐的於有芬,又成了重男輕女的犧牲品了:“那就離了吧,跟這人過有什麼意思,不能讓人這麼作踐自己。”

“我支持我姐離婚。但是我爹媽都不太讚同,我大哥也不是很讚同。”於有清歎了口氣說,“我知道他們的意思,這年頭離婚實在是太稀奇了。離了婚的女人就不好再嫁了,成家肯定是不會要孩子的,我姐一個人帶著兩個孩子,她又沒手藝,以後孩子怎麼辦?”

趙明月說:“你怎麼在家的時候不告訴我呢,應該早點和我說的,我好去勸勸你姐。那個畜生,居然會動手打人,真是沒看出來。”

於有清又說:“我姐是年二十九那天回來的,遍體鱗傷。過年那個畜生都沒登門,看樣子完全沒打算認錯求饒。”

“你姐怎麼說?”

“她不說話,也不回去,不知道怎麼想的,問起來就隻會哭。”

趙明月說:“那就離了吧,告訴你姐彆擔心。一定會有活路的,現在國家在開發經濟,國家劃了幾個經濟特區,引進外資,廣東那邊有個深圳經濟特區,很多香港人跑到那邊建工廠,招收工人,她可以去那邊找事做,絕對餓不死她們母女的。”

於有清看著趙明月,似乎問題到了她這裡,就從來不是問題,都能找到解決問題的方法:“真的可以在那邊找到事做嗎?”他也是看報紙新聞的,知道那些政策,但是對於這些詳細的內容卻不知道,趙明月怎麼知道深圳有香港工廠呢。

趙明月說:“當然可以,現在去那邊的人很少,大家的信息都很蔽塞。不過去那邊的話,都要到鄉政府去辦身份證和邊防證,現在抓得嚴,這些證件絕對不能少。”人民公社已經於去年解體,建立了鄉政府。

於有清點點頭:“那我回頭寫信跟我姐說一聲。”

趙明月歎了口氣:“這要是我當麵跟她說就好了,等到了學校,我給她寫信封吧。成永強那個畜生,簡直就不是人,要你姐乾脆點,早點跟他離了,這樣的男人留著乾什麼,給自己找罪受呢。”

於有清點點頭:“嗯。”

趙明月的心情本來挺好的,但是聽見於有芬的經曆,心中頓時難受得要死,當初她費了那麼老大的勁,將她從趙金雲手裡救下來,結果沒想到命運還是這樣多桀,她那命怎麼那麼苦呢。於有芬現在誰也靠不住,隻能靠自己的雙手去改變命運了。

回到北京,沈旭躍告訴趙明月,家裡已經同意了沈啟學和方臻的婚事,他們倆今年就要結婚了,不過是在部隊裡辦,一切從簡。

趙明月聽到這個消息,低落的心情才好一點:“那我們是不是要準備一份禮物啊。”

沈旭躍說:“對啊,我想好了,給我哥送一台海鷗相機,用我的稿費買。”

趙明月笑著說:“我沒有稿費,那我還是從事老本行吧,給他們一人做一身衣裳。不過我估計他們也不怎麼用得上,平時他們都是穿軍裝吧?”

“那不管他,他們總不能365天都穿軍裝吧,上次他們回來,不就沒穿?”沈旭躍說。

趙明月點點頭:“那行,我去買布料做衣服去。”

“先彆忙,要等到五一才結婚呢,還早著呢。”沈旭躍拉著她說,“今天沒事,我們好久沒有出去逛逛了,去逛街吧。”

趙明月看了一眼沈旭躍,欣然同意了。

趙明月已經很久沒有好好逛過百貨商場了,她每次去商店買得最多的東西就是布料,還有針線紐扣之類的,總是買完東西就走了。宿舍裡的幾個姐妹也基本上不怎麼逛街,大家都不富裕,省著錢辦自己該辦的東西。

趙明月發現,百貨商場裡的商品種類似乎豐富了不少,逛商場的人也更多了,熙熙攘攘的,都是顧客。這是國家的經濟複蘇的體現,人們的生活水平也在提高。

趙明月看見不少稀奇古怪的東西,像是從國外進口來的,不少人都覺得新鮮,看熱鬨的人很多,趙明月見慣不怪,沈旭躍的求知欲很強,看到稀奇的,要是人不多,就過去看看,趙明月就和他一起研究一番。

沈旭躍拉著趙明月到了鞋帽專櫃,站著看了一會,然後指著一雙帶幫的高跟短靴說:“同誌,給我拿那雙女鞋來看看。”

趙明月說:“乾嘛呢?”

“給你買雙皮鞋穿。你不是說回家長凍瘡了嗎?我應該早點陪你來買鞋子的,穿一雙保暖的鞋子回去就不會凍腳了。”沈旭躍說。

趙明月笑著說:“等過幾天就好了,不要浪費錢。”

沈旭躍說:“北京的冬天還長著呢,起碼還要兩個月才能完全結束。”

售貨員看沈旭躍穿得像個乾部,趙明月一身衣著也很講究,非常配合地將鞋子拿給了沈旭躍。其實他倆的衣服都是趙明月自己做的,但是款式都非常時髦,料子也不錯。自己能賺錢,在穿著上,她倒是沒苛刻自己,任何年代,先敬羅衫後敬人的都不少。

沈旭躍看著那雙皮鞋,裡麵還有絨毛:“試一試吧。”

趙明月也不矯情,便問鞋的碼數,換對了碼子,這才試鞋:“大小合適。”

沈旭躍說:“我看看,還不錯,要了吧。”

趙明月有些猶豫:“這鞋子穿不了多久,天又熱了。”

“沒關係,這鞋子是牛皮的,能穿好幾年呢,等天冷了又能穿。”沈旭躍說。

趙明月看著沈旭躍自己腳上的皮鞋,是他爸部隊裡發的,他好像對自己的穿著不是很在意,有什麼穿什麼,沒有刻意講究過,隻不過穿得很工整就是了。他現在的衣服,基本上都是趙明月給做的,從裡到外都是,也難免就講究起來了。

趙明月說:“那買了?”

“買吧。”沈旭躍問售貨員,“多少錢一雙,同誌?”

“這是上海貨,質量非常好好,還帶羊毛的,牛皮鞋,非常耐穿,三十二元一雙。”售貨員說。北京到底還是大地方,售貨員的素質也是與時俱進的,這要是早幾年,估計沒誰會主動介紹商品,你愛買不買。

趙明月咋%e8%88%8c,相當於好多人一個月的工資呢,她拉了一下沈旭躍的胳膊,沈旭躍說:“那麻煩你幫我包一下吧。”說著就從口袋裡掏錢。

趙明月看見沈旭躍掏錢,連個錢夾子都沒有,便想著一會兒給他買個皮夾子去。她壓低了聲音跟他說:“好貴啊。”

“不貴,這是必需品。”沈旭躍說。

趙明月忍不住抿嘴笑了起來,這算什麼必需品。

沈旭躍幫趙明月提著鞋子,趙明月拉著他轉了幾圈,終於見到有賣皮夾子的了,趕緊過去:“我送你一個錢包,你挑一個自己喜歡的。”

沈旭躍說:“要這個乾嘛,不是有口袋嗎。”

趙明月心想,沈旭躍肯定不知道,錢夾和皮帶在以後會被稱為男人的臉麵,她要從現在開始維護他的臉麵。“選一個吧,我送你的禮物。”

沈旭躍看著趙明月:“明月,你是不是覺得我送你東西,你覺得不好意思,就一定要給回禮?”

趙明月眨著眼看著他:“據說在西方國家,錢包就是一個男人的臉麵,我想讓我的男人有臉麵些。”

沈旭躍聽見她說這話,立即不反對了,便說:“那你幫我挑選一個吧,我都喜歡。”

趙明月在玻璃櫃台前看了一下,然後選中了一個款式簡約的黑色錢包。賣錢包的生意顯然不如彆的,這個年代,大部分人還沒有用錢包的意識,覺得花那麼多錢買個皮夾子來裝錢,真是奢侈到家了。の思の兔の在の線の閱の讀の

售貨員看見有人終於買東西,趕緊過來招呼:“您要這一款是吧?眼光真好,這是上海產的錢包,您看看,這質量多好,牛皮的。”

趙明月打開來看了看,做工果然精細:“多少錢一個?”

“十六塊。”售貨員說。

沈旭躍一聽價格就拖著趙明月的手肘,準備拉她走,趙明月不動:“行,您給我拿一個新的吧,我買了。”

沈旭躍在她耳邊悄悄地說:“一個這麼小的東西,又不實用,還這麼貴,彆買了,太浪費。”這要趙明月給人做多少件衣裳才能賺得回來啊,太奢侈了。

趙明月笑眯眯的付了款,將錢包遞給沈旭躍:“拿著吧。我看過,這錢包做工非常精細,車線都非常好,你彆看這東西小,做起來可費時間了。值這個價的。”

沈旭躍說:“我要是錢包丟了,估計裡頭的錢還不值這個錢包貴重。”

“那你就好好保管吧,沈旭躍同誌。”趙明月伸手挽住他的手臂,“我們去買點東西吧,過幾天要去喝乾女兒的滿月酒了,咱們這做乾爹乾媽的,一定要送點禮物才成吧。”

沈旭躍笑眯眯地點頭,完全沒有反駁她的話,其實他們倆現在還沒結婚呢,還不能認乾女兒。

趙明月拉著沈旭躍到了首飾專櫃,早幾年這些東西是沒有的,隨著WG的結束,改革開放的發展,這些東西又開始悄悄興起來了,不過買賣首飾的人還是非常少的,畢竟這些東西比較貴重,能有閒錢消費得起的人不多。而且大家的觀念裡,戴首飾都是小資產階級的專利,很多人的觀念還沒轉換過來。

趙明月說:“給冬冬買對銀手鐲,還是買個玉墜?”

沈旭躍說:“手鐲吧,總覺得女孩子跟銀比較貼切。”

“那就買手鐲。你看哪一款比較好看?”趙明月低頭看櫃台。

沈旭躍終於還是提醒趙明月了:“明月,咱們倆現在還沒結婚,按理來說,還不能當乾爹乾媽,咱們現在就送了,到時候正式認的時候,咱們是不是還得再買?”

趙明月頓時羞紅了臉:“可不是嗎?”不可能到時候空手啊。

沈旭躍在她耳邊悄聲說:“其實我倒希望咱們現在就能送。”

趙明月的耳朵都紅了。

最後他們隻買了一對虎頭鞋,又買了一件小披風,至於那些禮物,還是等以後他們結了婚後正式收乾女兒的時候再說吧。

回來之後,宿舍的姐妹們看見趙明月的高跟皮鞋,都豔羨得很:“又是老沈給你買的?”

趙明月點頭:“嗯,他說我腳生凍瘡了,買雙鞋子保暖。”

李春梅說:“怕隻怕到時候腳一暖和,然後就奇癢無比。”

趙明月滿臉窘迫,可不是這樣嘛,不過這也是沈旭躍的一番心意,癢就癢吧,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