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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明月因為救人事件,名聲在外,一說起來,大家就都知道了,再說起沈旭躍,表揚信上也是有名的,原來就是他們兩個一起救的人。大家知道沈旭躍是清華的之後,非讓他也把聯係方式給留下了,好歹是個北京本地人,有個什麼事還能求助一下。負責人又現場將大家的聯係方式全都抄了七份,每人發了一份。

大家聊了一會天,然後各自就散了。沈旭躍和趙明月也沒回圖書館去看書,兩人坐在校園內的一處長椅上聊天,三月的北京已經有了一點春天的氣息,不像冬天那麼寒氣襲人了,夜裡在外麵還能小坐一會兒。

趙明月笑道:“我原本以為認識些朋友,以後有什麼困難好能找個人幫忙,結果倒好,他們對你的興趣更大。彆到時候有什麼事都來找你幫忙吧?”

沈旭躍笑笑:“應該不至於吧。如果真找上來了,那也沒辦法,我儘力而為吧。”

“也彆什麼事都答應,要學會拒絕彆人。”沈旭躍有著這個年代人共有的特性,太實誠,又熱心腸,萬一人家大小事都找上來幫忙,確實也挺麻煩的。

“好,我知道。”沈旭躍突然感慨地說,“明月,我有時候覺得,你像個小女孩一樣純真,但有時候又覺得,你又是個特彆成熟懂事的女子,善解人意,深諳人情世故。”

趙明月心頭一跳,嘴上說:“有嗎?”

沈旭躍悄悄地將她的手抓在手心裡:“我覺得有吧。這樣挺好的,你不用想著去改變什麼。”一個女人,能把純真和成熟融為一體,對男人來說,本身就有一種致命的吸引力。

趙明月暗暗鬆了口氣,說實話,這件事一直壓在她的心頭,並不輕鬆,總覺得自己這顆滄桑的靈魂有點配不上他,有種在欺騙他的感覺,如今聽到他這麼說,心頭感慨萬千,那就這樣吧。

作者有話要說:鯊鯊扔了一個地雷,非常感謝%e4%ba%b2的地雷╭(╯3╰)╮

第四十九章 情敵

四月份的時候,趙明月收到了三封信,家裡的、三哥趙明朗的、於有清的,帶來了兩個重磅消息,趙明月看完信後,半晌都沒回過神來。

第一個應該說是好消息,是父%e4%ba%b2信裡說的,趙明剛說上媳婦了,秋天的時候就能成%e4%ba%b2了。對方是個衝裡的姑娘,身體有點微恙,患過小兒麻痹症,走路有點跛,長得倒還算周正,人也不笨,關鍵是彩禮要得少,隻要兩百塊錢。

另外還有一個姑娘,家裡兄弟姊妹多,窮,姑娘人很漂亮,但是要求一千塊錢彩禮,好給自己兩個哥哥說媳婦,這簡直有點像是在賣女兒了。一千塊錢,這在農村那是天價了,王招娣無論如何是不肯出的,也出不起。那個有點小兒麻痹症的姑娘,生活能夠自理,還能夠做家務,種菜采茶都可以,就是不能乾重活,王招娣出不起一千塊錢彩禮,便選了那個患小兒麻痹症的姑娘。

趙明月看著這個消息,也不知道到底是好事還是壞事,不過不管怎麼說,算是解決了王招娣的心頭大事,兒子總算是娶上媳婦了。趙明月也暗暗鬆了口氣,以後明秀就不會被逼著去跟人換%e4%ba%b2了。

另一個消息是於有清帶來的,趙明月覺得特彆諷刺,是於有芬要嫁人了,對方居然是成永剛的弟弟成永強。趙明月在自己拒絕成永剛後,覺得總算是可以擺%e8%84%b1這個王八蛋了,至於上輩子的仇,將來有機會,一定要報複回來的。但是她沒想到,自己身邊的人,居然還會和成家扯上關係,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成永強是個蔫了吧唧悶不吭聲的人,個子非常矮,不超過1米65,跟自己和於有芬差不多高;而且長相特彆顯老,趙明月頭一次見到他的時候,她還以為這是成永剛的哥呢,沒想到跟自己同齡,二十歲的人跟三十歲似的;話也特彆少,一整天都聽不見他說上五句話;看人的時候,眼睛直勾勾的,但是你要是對上他的眼神,他就立即閃避過去了,不跟人對視,根本不知道他在想些什麼。

於有芬怎麼會看上成永強呢,現在唯成分論已經逐漸在取締,從這兩年的高考政策都可以看出來了啊,於有芬該不會還是把這個當成自己的枷鎖吧。而且成永強比於有芬小了三歲,這怎麼看都不般配啊,難道是她哥跟於有芬提分手了,所以她才找了成永強?

但是趙明朗的信裡似乎並沒有提到這件事,是不知道,還是不願意說?這到底是怎麼回事,於有清也不說清楚,隻是告訴了她這件事。趙明月簡直心如亂麻。

她趕緊寫了信給趙明朗,還寄了掛號信,追問他這件事的原因。

沈旭躍過來找她上晚自習,順便邀她們宿舍的同學周末一起去爬長城,發現趙明月情緒不好,便問怎麼回事。趙明月如實說了。沈旭躍沉默了一會兒才說:“你覺得於有芬不該嫁那個人是不是?”

趙明月說:“嫁誰都比嫁那個人好。”

沈旭躍看著她:“為什麼?你認識那個人嗎?”

趙明月猶豫了一下:“我認識,他跟我以前在一個學校上學,是隔壁班的,特彆陰沉的一個人,跟個啞巴似的,不說話,長得又矮,跟我差不多高。況且他年紀比有芬姐還小三歲,他會懂得照顧人嗎?”

“撇開性格這些不說,從家庭條件來看,那個人是村支書的兒子,家裡條件應該比於有芬家裡好,於有芬嫁過去,倒也沒什麼損失。”沈旭躍就事論事。

“可是,有芬姐不能嫁給那個人!”趙明月心裡急得很,她現在就算是反對,也跟於有芬通不上話。

沈旭躍說:“你乾嘛這麼急啊?”

趙明月扭頭看著沈旭躍:“她是我哥的女朋友,怎麼突然一下子就嫁給那個家夥去了,簡直太想不通了。我哥比那人難道不強一百倍一千倍!於有芬她是怎麼想的?”

沈旭躍說:“這裡麵肯定有你不知道的原因。這是她和你哥之間的事了,況且嫁給誰,是她自己選的,沒人強迫她。你也不是她什麼人,做不了她的主。”

趙明月沒好氣地說:“沒準就是被逼的呢。”

沈旭躍看著趙明月,覺得她有點太過激動了:“明月,你冷靜一下。這是於有芬的事,我知道你是喜歡她,想她做你嫂子。但是很多事情,不是我們能夠左右的。”

趙明月長歎了口氣,將臉埋在手裡:“其實我也未必要她做我嫂子,但是我覺得她不能嫁到成家去,成家人太惡心了,我討厭成家!”

沈旭躍看著趙明月,從來沒有見過她對誰表現出如此強烈的憎惡感:“明月,是不是因為成永剛曾經糾纏過你,所以你討厭他們?”

趙明月一時語塞,看著沈旭躍,不知道說什麼好,她怎麼能夠說得清楚,上輩子她被成家人坑得那麼慘,這輩子,又怎麼能夠眼看著跟自己關係好的姐妹去跳那個坑呢。她無奈地捧著臉,滿臉愁苦:“我也說不上來為什麼特彆討厭他們,反正就是一見就覺得氣場不對,特彆反感。”

沈旭躍停頓了一下,然後突然說:“成永剛沒有對你做過什麼吧?”?思?兔?網?

趙明月一聽,完了,他懷疑自己了,她怎麼一著急就忘了,成永剛說起來和自己還有點淵源,對沈旭躍來說,幾乎都算得上是情敵,自己反應這麼激烈,他肯定會懷疑什麼吧,趙明月連連搖頭:“沒有,沒有。就是這個人特彆死纏爛打,我都明確拒絕過他了,他還三番兩次跑到我家來,一點廉恥心都沒有,特彆煩人。當然,我都沒讓他進過門。”

沈旭躍看著趙明月,臉上沒什麼表情,心裡不知道在想什麼。趙明月心裡打著鼓,後悔得要死,為什麼自己要這麼糾結呢,為一些已經不相乾的人讓兩人之間生出間隙來。

過了一會兒沈旭躍說:“嗯,不讓他進門是對的,你是個姑娘家,要學會保護自己。”他換了個話題,“關於於有芬的事,你得先冷靜一下,問問你哥,把事情弄清楚,他們倆到底是怎麼回事,我覺得肯定是發生了什麼事,否則於有芬不應該這麼快就嫁人了。於有清的信裡,是不是完全沒有提到你哥的事?”

趙明月點頭:“對,他沒有說過我哥的事。我在想,是不是我哥提的分手,他不好意思跟我指責我哥,才不說這個事的原因?”

沈旭躍不以為然地搖頭:“我倒是覺得這事應該跟你哥沒有關係,以我對你哥的認識,他不會是那麼寡情的人。而且就算是他跟於有芬提分手,於有芬也不至於這麼短的時間內就把自己嫁出去,而且照你說的,還嫁了一個比自己小三歲的男人。那個男的和你歲數一樣大,那就是還不能結婚,但是信上說,她下個月就過門了,真是犯不著這麼著急的。對,我越推算越覺得不對勁了,必定發生了什麼我們不知道的事情。”

趙明月點頭說:“對啊,我就是覺得這事不太合常理,所以才這麼著急。希望有芬姐不要有事,一定要幸福啊。”

沈旭躍拍著她的手背:“你彆那麼擔心,你離家千裡迢迢的,著急也使不上力。趕緊寫信回去,問清楚到底是怎麼回事。”

趙明月歎了口氣:“當初我讓她跟我們一起參加高考,要是一起考上了,那該多好啊,可是她死活不願意去考。”

沈旭躍說:“每個人的人生道路是不一樣。積極一點的人,總是不肯安守現狀,會努力改變自己的生活,悲觀一點的人,不肯努力去爭取,於是就被他人左右自己的生活。用宿命論的觀點來說,這就是命,所以你看,命運是真的掌握在自己手裡,不管如何,你去爭取了,那才是真正的屬於你自己的命運,這樣才會無怨無悔。”

趙明月頷首。沈旭躍說:“我們可以樂觀一點去想,也許沒有我們想的那麼壞。可能是於有芬自己覺得和你哥差距越來越大了,才選擇嫁給彆人。而且我覺得,成永剛是成永剛,他弟弟是他弟弟,你並不了解他,他也許還會是個不錯的人呢。”

以趙明月對成永強的了解,這人跟不錯沾不上邊,蔫壞蔫壞的,不過汪秋蘭狠,製得住他,要是換了於有芬,不知道又是怎樣一個結局了。

趙明月又立即寫了一封信回去問於有芬,而且表示反對她嫁給成永強,發的是加急掛號信。因為心裡惦記著於有芬的事,趙明月跟著大家去爬長城都有點沒精打采的。

兩個宿舍的人一起出去玩了兩次,差不多也算是熟悉了,那六個單身人士中,有兩個似乎看對了眼,就是二姐高東方和沈旭躍宿舍一個來自河北秦皇島的同學,姓秦,那個人年紀和高東方差不多,戴一副黑框眼鏡,長得瘦瘦的,個子不高,1米73的樣子,話不多,但是說出的話特彆有水平。高東方私下裡讚過他,說他有點大巧若拙、大辯若訥。趙明月覺得有戲。

這年頭爬長城的感覺跟後來的不一樣,難得清靜,這種清靜是相對的,爬長城的人也有,但是不會像後來那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