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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在外麵,赤著腳站在冰冷的地麵上,夜風吹拂著她的衣角,但是她似乎並沒有覺得冷。

‘是的,老大,這可是千真萬確,我的一個線人告訴我的,那個流浪漢老傑克,你知道的,他之前給我提供了很多信息。這次是他%e4%ba%b2眼所見,還幫我拍了照,不過是用我給他的劣質手機,像素不高,加上天黑,照出來有些模糊……’電話那頭的聲音顯得興致衝衝。

“亨利,就為這事,你大晚上淩晨兩點多把我叫起來?”林千沙打了個哈欠,聲音聽起來漫不經心,仿佛已經失去了對這則消息的興趣。

電話那頭的人急了。‘彆這樣,總編老大,你難道不覺得這是一條爆炸新聞?我的天啊多少年哥譚沒出一個找死充英雄的腦殘,現在總算出現了一個,還他媽的抓住了費康尼!那可是費康尼!在哥譚可以說一手遮天的家夥啊!我敢保證這是第一手資料,我都已經把錢交給了老傑克,如果你不通過我這不就是白給了嗎?這可是我們那快要破產的報社的希望啊,再沒有點有趣的消息,我們就沒飯吃了!算我求你,克麗絲,把明天頭條給我吧!’

林千沙挑了挑眉,微微勾起嘴角,不過那語氣依舊慢條斯理:“話你倒是說得頭頭是道,寫出來的東西像個%e5%b1%81一樣。就為頭條這破事打擾我休息,你是想死還是不想活?有時間跟我在這裡說一大堆廢話,還不如趁早寫出你的新聞稿,六點準時發我郵箱裡,讓我滿意了,頭條就是你的。”

‘天呐克麗絲你簡直就是我的女神!你等著我馬上就去寫!我……’男人興奮地叫著,可惜還沒等他表達完自己的感激之情,嫌他囉嗦的林千沙直接掛斷了電話。

她趴在陽台的欄杆上,看著剛才黑影消失的方向,突然勾起了嘴角。

當林千沙來到這個世界的時候,她還是一名從哥譚貧民窟裡走出來的大學生,靠著優異的成績,拿到了普林斯頓大學的獎學金。而她的任務目標,是一個名叫布魯斯·韋恩的家夥,普林斯頓的校友。

第一次聽到這名字,林千沙就覺得有些耳熟,似乎在哪聽過,直到她看到係統提供給她的基本信息資料,看到了那個布魯斯·韋恩的臉,臉色頓時有些古怪了。

這張臉,不就是培斯頓的臉嗎?以及,之前她貌似也見過和培斯頓有著同一張臉的家夥,貌似,也是什麼什麼韋恩家的人,住在……哥譚。她立刻有些不安地翻起這個世界的美國地圖,然後在地圖上,看見了一個在意料之外,也是意料之中的城市——大都會。

大都會,林千沙可忘不了這個地方,更忘不了大都會裡還有一個她曾經的任務目標,克拉克·肯特,也就是傳說中的超人。

馬丹,這是什麼見鬼的情況?林千沙立刻詢問係統,係統的回答再一次證實了她心中的猜想——這個世界,就是她原來經曆過的那個世界,隻是時間線不同罷了。林千沙默不作聲地看了眼年份,這時候,大概是她和克拉克正在斯莫威爾小鎮度過兒童期的時候。

這種感覺……可真是微妙啊……如果她跑過去看看以前的她,結果會怎麼樣?林千沙腦子裡突然閃過這個從前的自己和未來的自己想見的場麵,但是馬上便被係統亮了紅牌。

係統的大意是,如果不同時間線的自己相見了,就會擾亂這個世界的時間線——因為她之前經曆這個世界的時候可沒有遇到過來自未來的自己——導致時空崩塌,所有時間線上的測試者被抹殺。

臥了個大槽!林千沙被係統第一次如此嚴厲的警告嚇了一跳,看來以後要算著時間出門了,畢竟,她可記得因為克拉克離家出走,她也跑到世界各地旅遊觀光順便盜竊點什麼寶貝,如果這個時候的她在執行主線任務二的時候,很不巧地遇上了另一個她,那就不好玩了。

而這個布魯斯·韋恩,大概就是之前她來到哥譚的韋恩宅偷項鏈時,發現她的那個長著滿臉胡子的瘸子吧?林千沙偷偷摸摸地觀察了這個看起來有些陰沉不怎麼愛笑的韋恩大老爺一眼,那個時候的他認出了她,這說明那個時候,未來的她已經完成了主線任務一?

林千沙神遊之際,突然眼睛一亮,想到了什麼,從空間裡拿出之前從韋恩那偷來的寶石項鏈,以及藏在寶石項鏈裡的紙條。盯著那讓她眼熟的字跡,聯係到現在的經曆,她才恍然大悟地發現,特麼的這張紙條上的字就是她自己寫的。

不過,現在的她依舊無法明白這紙條上的“嘀嗒”一詞到底是什麼意思,也許隻有時候到了,她才能意會到吧。

總之,林千沙在和布魯斯·韋恩的試探性接觸裡,度過了自己的大學生涯。布魯斯·韋恩似乎因為兒時自己的父母被罪犯擊殺的事在心裡留下了陰影,看上去有些憤世嫉俗又鬱鬱寡歡,對和他同專業的林千沙的打招呼總是回應得不冷不熱,尤其是法庭傳召他回哥譚的那段期間,更是呈現出一種生人勿進的狀態。

他回去了哥譚,就再也沒有回來上學,聽說他離家出走了。

這答案讓林千沙苦笑不得,怎麼這世界的人一個兩個一有挫折就選擇離家出走,也太不負責了吧喂!(╯‵□′)╯︵┻━┻

無奈之下,林千沙從學校畢了業,又回到哥譚。本想打入韋恩公司,想著他總要回來,進入公司起碼可以混個臉熟,但是陰錯陽差之間,她成為了《哥譚都市報》的一名記者。那家報社在哥譚混得根本不如意,大概是報社總編太過耿直,如實的報道不小心刺激到哥譚的那些大佬們,報業處處碰壁,沒過幾年前任總編就辭職讓林千沙頂上了。

哥譚確實是一個有太多油水可撈的地方,光是在這裡呆的這幾年,她就拿到了好幾個b等c等珍寶。比起前任總編,現任總編林千沙絕對要狡猾得多,對於報道她的唯一要求就是隨大流,有時候甚至還會讓自己手下的人,以及自己欣然接受彆人的賄賂,發布虛假新聞。

“什麼,你們說這是*?不不不,這可不是*,這隻是暫時保護自己的方法,收取賄賂,就等於給那些人一個表示,表明自己是和他們是同一戰線的,這樣他們就不會來難為你們,甚至在你們困難的時候幫助你們。”

林千沙撇開那些主動向自己遞上紅包的員工,在和那些反對她鼓勵受賄難得一見的正直員工的會議上,苦口婆心地勸誡,“不過呢,這些賄賂,當然得一筆一筆地記下來,然後將這些記錄交給我保管,嘿嘿,未來這厚厚一本罪證,總有用得到的地方。”

林千沙的話讓原本對報社灰心喪氣的員工們麵麵相覷,體會到她話裡真實意思後,又重新燃起了希望。沒錯,在哥譚,想存活下去,就彆想著像那些書呆子堅持法律法規。林千沙這招雖然損了一點,但卻是報社存活下去的最好辦法。

至於發布虛假新聞,拜托,你以為所有報紙上刊登的消息全是真實的?彆天真了,那大段大段侃侃而談的話,能有50%的真實性就不錯了。按照林千沙的說法,她隻是換了一些用詞,讓這些報道看起來更加符合某些人的利益罷了,如果讀者聰明懂得用腦子而不是將它們當做增加身高的裝飾,他們就能看懂那些文字後麵的冷嘲熱諷。

可惜了,哥譚裡沒有人看得懂。

報社的那些員工們算是對林千沙這個新任總編佩服得五體投地了,那些和黑暗勢力勾結喜歡給林千沙送紅包的員工就不必說了,其餘的還有良知但對抗不了社會黑暗的人,本以為林千沙這個看起來柔弱優柔寡斷年紀輕輕的女孩子,在這裡堅持不到一個月就想離開或者抱上某個土豪大%e8%85%bf,結果沒想到,她是個不吐骨頭的主,一肚子壞水,卻偏偏出自善意。

林千沙當然沒那麼好心當哥譚的隱藏聖母,她這樣做可是在為未來做鋪墊。她了解布魯斯·韋恩的過去,也從大學短暫相處裡,略微了解了他的為人。可以說,他絕對也是哥譚難得一見的好人,隻是心中過於壓抑罷了。

他痛恨所有的犯罪,卻發自內心地熱愛自己的城市哥譚,十有八/九是受他父母的影響。他想將哥譚變成了一個沒有犯罪的地方,他不想讓更多的孤兒出現在哥譚的街頭。所以才會抱著變相的贖罪目的,幾乎自虐地讓自己提前學完所有犯罪學知識。

於是,林千沙的直覺告訴她,她這樣做,對於以後,絕對有幫助的。

然後,今天晚上,就出現了一個蝙蝠俠……

果然,超人都有了,怎麼可能沒有蝙蝠俠,那個和超人同樣出名的家夥?看來這個蝙蝠俠,有99.98%的幾率,是布魯斯·韋恩那個傻小子。┇本┇作┇品┇由┇思┇兔┇網┇提┇供┇線┇上┇閱┇讀┇

林千沙眼神微沉,輕笑一聲,走進了房間。

作者有話要說:對林千沙現在變成了記者→_→

以及,泥們還記得之前隱約提到過的露易絲嗎(不是大超的那個露易絲)

看過線性穿越的妹紙會造她誰沒看過也沒關係我以後會解釋

下章她會跑出來溜溜╮(╯▽╰)╭

以及還有老爺

第73章 蝙蝠俠前傳2

再次睡下的林千沙這一覺睡得並不安穩,刺耳的聲音將她叫醒後,她才發現自己竟然出了一身冷汗,手機的鬨鈴一直在響。她歎了一口氣,關上了鬨鐘,眉頭卻越來越緊。

她做了一個夢,一個奇怪的夢,一個有關於布魯斯·韋恩和另外一個女人的夢。

從模樣上看,那個女人似乎是個混血,棕色柔軟蓬鬆的頭發,銀灰色銳利如刀的雙眼裡總帶著一絲淡然,她的臉讓林千沙覺得有些眼熟,但是她無法想起自己在哪見過這張臉。她就像一個看不見的旁觀者,那個女人去哪,她就會跟到哪,甚至有時候,她都會覺得那個女人就是她自己,因為她能清楚地感覺到女人的情感波動。

現在的林千沙很難回憶起夢裡發生的事,她隻能依稀想起一個名字,那個女人的名字,因為他的任務目標似乎很在意她,叫殷什麼的,林千沙想不起來了,還有……似乎還有一件很重要的……

係統!對了,那個眼熟的女人提到了係統!

林千沙的眉頭皺得更緊,她不知道這個夢代表什麼,或許根本沒有任何其他的意思,隻是單純的天馬行空——就像所有其他的夢一樣——總之,林千沙覺得如果深究下去,會有不好的事情發生。

她本能地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