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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著破爛的老乞丐捏著棍子,頗有點傲慢的掀起眼皮子白了笙歌一眼,雙%e8%85%bf一盤,在笙歌剛才站的地方坐下。

“龍嘉園門口的位置都有主了,小丫頭騙子要站地方到彆處去。”老乞丐一邊說,一邊從破破爛爛的衣服兜裡掏出兩三樣東西,又掏出一塊灰不拉幾的麻布墊在地上,開始擺…地攤?

不愧是龍嘉園,入口隨便一個老乞丐,竟然也能摸出一兩三件類似於古玩的東西。

“我是在等人,不是要占地擺攤。”笙歌的目光在老乞丐擺出的三件東西上隨便上過,淡聲道。

“原來是等人啊,還以為你搶地盤呢。”老乞丐臉色似乎友善了一點,“這年頭占塊地做生意不容易,尤其最近龍嘉園突然湧進許多買東西人的陌生商人,搞得地攤都不好搶位置了。丫頭,跟朋友一起來逛龍嘉園買東西的啊?要不要看看大叔這裡的東西,可都是好貨喲。”

老乞丐見笙歌衣著不錯,家境應該也不差。而且年齡又小,單純好騙啊!

笙歌心中好笑,麵上卻還是一本正經。想騙她呢,看最後到底是誰被忽悠。

“大叔,你就這三件東西啊?看起來都很一般啊。”笙歌配合的蹲下,撿起麻布上擺著的東西掂了掂,看了看。一個鐲子,一根簪子,一條項鏈。

“嘿,小丫頭不識貨了吧。”大叔拿起鐲子,在笙歌麵前晃了兩下,道:“你彆看這鐲子色澤不起眼,那是因為年代太久,被歲月侵蝕打磨了啊。就像你平時把一個東西扔泥巴裡,過一兩年去看,顏色可不就變了麼。”

大叔說著,還神神秘秘的壓低了聲音,“大叔看著你投緣,不妨悄悄告訴你。這鐲子可是我兄弟冒著生命危險從楊貴妃的墓裡淘出來的,要不是怕被抓了,我哪能偷偷摸摸的擺在這地攤上買啊。早尋個大店,賣了吃三珍海味去了。”

“楊貴妃的墓不是一直都沒找到嗎?聽說根本沒死在馬嵬坡呢。”

“切,那是外麵傳的。咱兄弟尋龍點%e7%a9%b4牛著呢,手指一點一比劃,什麼都逃不過他的法眼。彆說區區一個楊貴妃的墓,就是秦始皇的帝陵,隻要我兄弟願意,要找也是分分鐘鐘的事情。”大叔越吹越神奇,簡直什麼都敢說,真把笙歌當成啥都不懂的單純小姑娘了。

牛皮都吹破了!

笙歌配合的露出震驚的表情,“這麼厲害?那這條項鏈呢?不會也是古代哪位妃子的吧?”

“嘿,這次你可猜對了。而且這項鏈比鐲子的來頭更大。”大叔左右瞄了瞄,神神秘秘道:“這可是武皇的項鏈。”

“武皇?”笙歌眨巴兩下眼睛。

“哎呀,武則天啊!”大叔表情豐富的捧著簪子,“傳說這項鏈是武皇年輕,還是唐玄宗昭儀那會兒,最心儀的情人送的喲。武皇珍惜的很,連死了下葬都帶著。”

說武媚娘還是昭儀的時候幽會情人,給皇帝帶綠帽子。大叔,你這麼抹黑第一女帝,當真不怕武皇從墓裡跳出來,將你推出去斬了麼。

而且大叔,你的曆史是體育老師的教的麼?武則天神馬時候變成唐玄宗老婆這事兒,唐太宗和唐高宗知道嗎?(武則天先是唐太宗才人後成唐高宗皇後,唐玄宗是唐高宗孫子,唐太宗的太孫。)

笙歌嘴角抽搐,定力超凡的憋住笑,又指了指被擱在一旁的木簪子,“那這個簪子呢?看著挺古樸的,又有什麼大的來頭。”

大叔捧著鐲子和項鏈,撇了一眼擱在麻布上的簪子,眼珠子一轉,道:“小丫頭,佘太君知道吧?這就是她總愛插在頭上的那根木頭簪子。”

“哦,原來大叔賣的東西都大有來頭啊。”笙歌托著下巴點點頭。

“可不是嘛!”大叔一拍大%e8%85%bf,“小丫頭,你們家大人是來買古玩的吧?告訴你,買大叔的就準沒錯了。等會兒記得拉住你家大人買哦。”

“大叔。”笙歌從大叔手中拿過鐲子和項鏈,笑眯眯道:“這兩個看似玉質的鐲子和項鏈都是玻璃做的吧?”

大叔眼睛一眯,伸手就想從笙歌手中把鐲子和項鏈搶回來,“小丫頭,不懂彆瞎說,老子這可是貨真價實的祖母綠翡翠,買不起就一邊待著去,彆擋著老子做生意。”

“祖母綠?噗嗤!”笙歌低笑,“大叔,就你這祖母綠鐲子,我用刀輕輕就能給你劃兩道口子。”

大叔一聽,知道估計是遇見行家了,立馬嘿嘿陪笑臉,“生活不容易,大叔這不也是混口飯吃嘛。”

笙歌點頭,“理解。所以我決定,就算大叔賣的鐲子和項鏈都是假貨,可樣子精巧美觀,我還是買了。”

幸福來得太突然,大叔有點不敢相信,“是……是真的嗎?”

“當然是真的。”笙歌從兜裡掏出五百塊現金遞過去,“大叔,你看看夠不?”

“夠了夠。”大叔歡天喜地的接過五張百元大鈔,“哎喲丫頭,你真是活菩薩再世啊!好人一定會有好報的!”

笙歌笑眯眯的點頭,“大叔,那簪子的模樣也挺好看,也賣給我吧。”

“不賣不賣!送!”大叔樂嗬嗬的將簪子遞給笙歌,“丫頭也是行家,大叔也就不忽悠你了。這簪子其實是大叔在路邊撿到的,研究了半天也沒研究出什麼結果,不是啥值錢玩意兒。你喜歡,大叔就買二送一,送你了。”

“那就謝謝大叔了。”笙歌接過木簪。

此時王易泯也停好車走了過來,一看笙歌在龍嘉園的入口地攤上買東西,趕緊兩步走了過來,“笙歌,彆在這外麵買東西,都是忽悠人的,沒一個是真貨。”

“呀!原來丫頭是泯少的朋友啊。小的真是有眼無珠有眼無珠。”王家在s市是大家族,王易泯作為王家大少,認識的人自然多。而且因為王家老爺子喜歡古玩字畫,王易泯沒少幫著來龍嘉園淘東西,所以大叔會認識他也不奇怪。

王易泯撇了一眼大叔手上捏著的大鈔,轉頭看笙歌手中捏著的鐲子項鏈和木簪,“笙歌,你已經買了啊?”

“哎呀,誤會誤會。既然是泯少的朋友那就是自己人,拿點小玩意兒玩兒哪能收錢呢。不能收不能收。”大叔說著就要將錢送回給笙歌。

能騙能舍,大叔可聰明了。

笙歌一笑,將錢推回去,又拿出紙筆寫下了自己的電話號碼,“大叔,錢你收著。這是我的電話號碼,如果想以後能吃三珍海味就給我打打電話。易泯,走吧。”

大叔拿著電話號碼有點反應不過來。

“笙歌,這鐲子和項鏈都是假貨。”

“我知道啊。”前麵剛好有個垃圾桶,笙歌順手將鐲子和項鏈扔進垃圾桶,“我要的是這根木簪!”

☆、099章 龍嘉園探寶!(2)

“這根木簪有什麼特彆的地方嗎?”王易泯拿著木簪翻來覆去的看了幾遍,也沒發現有什麼奇特的地方,就是一根再普通不過的木頭簪子。硬要說有什麼特彆點的地方,大概就是這根木頭簪子的材質了。

王易泯用指尖敲了敲,似石似木,卻又沉悶沒有發出一點聲音,就跟手指是敲在了虛空中一般。

“怎麼沒有聲音?”王易泯不信邪,還拿出隨身攜帶的手術刀出來敲了幾下,依然沒有一點聲音,“出怪事了?”

“現在知道它絕對不簡單了吧。”笙歌拿回木簪,嘴角帶著笑意,“這根木簪的價值可絕對不隻五百塊,所以我可不是不騙,而是狠賺了一筆。”

“好吧,除了是根啞巴簪子外,它還有什麼神奇的地方?”王易泯現在也對這根簪子產生了濃厚的興趣。◆本◆作◆品◆由◆思◆兔◆網◆提◆供◆線◆上◆閱◆讀◆

“確切的說,它不是一根簪子,而是武器!”笙歌說著,忽然猛的回手,將木簪子插進了旁邊的一顆風景樹樹乾之中,而後橫拉而出。樹乾被割出了一條平整的裂痕,而木簪子完好無損。

“這麼堅硬?”王易泯猶自難以相信的用手摸了摸樹乾上橫切出來的深深傷口,神了,一根啞巴木頭簪子竟然還能砍樹。

“確切的說,它能削鐵如泥。而且,它還有一個很響亮的名字。啞梟!”笙歌滿意的收起啞梟。這是今天最意外也是最大的收獲。她現在缺的就是一件趁手的兵器,而啞梟的出現無疑是雪中送炭。

“啞梟?!”王易泯低聲驚呼,“你說這個就是那什麼兵器排行榜上排名第四的超強暗殺神器,啞梟?!”

“絕殺神器榜!”笙歌含笑點頭。

現代修真界的兵器有兩大排行榜,一個是攻擊性武器排行榜絕殺榜,另一個是防禦性武器排行榜無破榜。

所謂絕殺榜武器,就是一旦出手必定見血,而且榜上武器各個威力強大,獨具特色。就如啞梟,最適合用於暗殺。因為它出手的時候,不會有一點聲音,能讓對手防不勝防死於無聲無息之中。

而無破榜則全是防禦的護甲手腕之類,之所以能稱之為無破防禦榜,就是因為那些鎧甲的防禦能力,就算是絕殺榜的超強攻擊性武器也不一定能破得了它們的防禦係統。

笙歌知道的最有名的無破榜第一防禦鎧甲,是耀天戰甲!傳說時間無一兵器能破其防禦能力,連絕殺榜第一也不行。隻是耀天戰甲下落不明已經上千年,無人知其蹤跡。

“乖乖,這次可真是占了個天大的便宜啊。那大叔自以為賺翻了,結果反而卻虧大了。這要是知道結果,肯定得哭暈過去。”王易泯托著下巴咋%e8%88%8c。笙歌一定是有幸運女神眷顧吧,不然咋能運氣那麼好。咦?可不可以求抱著蹭點好運氣啊?

笙歌翻個白眼,“彆說大叔不是修真界的人,就算是修真者也不一定就認識啞梟。而且啞梟作為絕殺榜排行第四的神器,有無數修者垂涎。大叔一個普通人拿在手裡,說不定什麼時候就招了賊人丟了性命。所以說,他這也算是誤打誤撞,破財免災了。”

“雖然這些問題確實存在,但你敢說自個兒沒高興撿了個大便宜。”

笙歌摸摸鼻子,嘿嘿一笑,“又便宜不占是笨蛋嘛。而且大叔整天都在忽悠人,早就應該做好某天也被忽悠的準備啊。”

“人在做,天在看。不是不報,時候未到啊。”笙歌雙手負在身後,搖頭晃腦的提步邊說邊繼續往前走。

“瞧那高興勁兒,尾巴都要翹到天上去了。”王易泯說著也是一笑,笙歌能得到趁手的好兵器,他自然也是真心為她開心。

因為笙歌手中有翡翠出售,於是兩人直奔去了翡翠交易區域。王易泯對龍嘉園熟悉,選了一個老板比較厚道的翡翠店,剛踏進門,櫃台後麵的店員就熱情的迎了出來。

“泯少,您可有一陣子沒來逛龍嘉園了啊。”

“被發配邊疆充軍去了,沒辦法。”王易泯和店員也熟悉,說話比較隨意,“展老板在嗎?”

“在後堂院子裡曬太陽呢,是我進去給您叫,還是您自己直接進去?”

“得了,我們自己進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