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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是一個人奮鬥,真好。

作者有話要說:  鑒於大家的熱情,中中的火熱催更,還有嚴歡那楚楚可人的淚臉。

俺決定不再大虐,重逢就將開始了!

20章內完結倒計時。

感動~

☆、一起

“你最近跟他們都沒有聯係?”

聽見嚴歡這麼問,向寬掐滅了手中的煙,道:“事實上從那天以後,我也無法聯係上他們兩個。”

“那天究竟是怎麼回事?”嚴歡追問。

向寬沉默幾秒,終於還是緩緩道出真相。

在那次音樂節上,其實悼亡者早就被人給盯上了。或者說在麗江的時候,就有一雙躲藏在黑暗中的眼睛一直在窺視著他們。

“陽光離隊以後一直隱姓埋名,不斷換著地方打工,就是為了要躲一個人。這個人你也能猜到,就是劉正。”向寬道:“而那次音樂節,其實不隻是我們在等陽光出現,劉正也在舞台附近布置了人手,準備一旦陽光出現在現場,立即就將他帶走。”

嚴歡臉色一變。

那次濱海音樂節,他費儘心思期待陽光能到現場,沒想到這其中竟然還有這樣一個陰謀。他隨即想到什麼,臉色難看。“難道陽光被他抓住了……是因為他去看了我們的演出……是因為我。”

向寬連忙安慰他:“不,不關你的事!畢竟去不去是陽光事前就做好的決定,和你那天的表演沒有關係。而且,劉正也不僅僅是衝著陽光來的。”

“什麼?”

向寬臉色變得沉重。“其實劉正他們早就預計到陽光會去看我們的演出,卻沒有先一步將他劫走。而是在我們演出結束後才準備動手。這是為什麼?他就是想把事情鬨大讓我們發現,然後引誘我們去救陽光。付聲他……明知道這是中計,但還是去了。我因為不放心,所以跟在他身邊。後來……”他頓了一頓。“後來付聲答應了劉正的條件,我被放回來了,但是卻一直聯係不到他們倆個。”

付聲答應了劉正什麼條件?嚴歡到現在哪還能不知道,想起聽到付聲被抓時的震驚與心痛,他%e8%83%b8中的怒火就無法熄滅。

“所以就去幫他販毒!”嚴歡雙手握拳,忍不住大聲道:“這種事能做嗎,能做嗎!什麼辦法想不到,卻偏偏要用最絕的方法!還瞞著我,他以為這樣我就能開心?他以為……我在外麵獲得再多人的認可,我就真的開心了?你們一個都不在,我要那些榮譽有什麼用,有什麼用!”

他頹靡地坐下,雙手捂住眼。“我的夢想,是和你們一起去世界最大的舞台啊!不是我一個人去!”

“嚴歡……”向寬拉著他的肩膀,嚴歡卻死死地捂住臉,怎麼都不肯鬆手。像是在最初見麵的那次嚎啕大哭之後,他就再也不願意讓向寬看見自己脆弱的一麵。拿他沒有辦法,向寬隻能在他身邊坐下。

“其實我最開始也很不理解付聲的做法。哪怕去報警,都比妥協劉正好。但是後來我仔細想了想,要想真的解決這件事並且不連累到陽光,恐怕這是付聲當時能想到的最好的方法。”

看見嚴歡抬起頭來看自己,向寬繼續說下去。

“我不知道陽光為什麼要一直躲著劉正,但他肯定是有把柄在劉正手裡。即使這一次我們報了警,可是我們用什麼理由報警?非法拘禁,那能關劉正多久?他隨時可以找個人頂替,也會因此更加記恨我們。唯一的方法,就是找出陽光在他手中的把柄,並且反抓住劉正的把柄,將他一招致死。”向寬道:“而且我猜,這一次付聲被捕,也許早就在他本人的計算之中。”

“你的意思是,付聲是故意被抓的?”

“我不確定。”向寬搖了搖頭。“但是我來這裡,不僅是為了和你談論這些事。畢竟發生的事情已經發生了,我們應該向前看。既然付聲已經做了這麼大的犧牲,那麼有沒有什麼是我們可以做的?嚴歡,我就是為這而來。”他抓住嚴歡的雙肩,眼睛中放出光芒。

“我就是為這而來!嚴歡,應該有什麼事,是我們也能做的!”向寬道:“既然付聲犧牲了他的夢想,那我們就要替他締造夢想。創造一個舞台吧,嚴歡!創造一個足夠大足夠高的舞台,讓付聲回來之後,可以用最奪目的方式站在世人眼前!”

他說:“一起去巡演吧!嚴歡。”

作者有話要說:  好像有點發低燒,今天先更這麼多吧。

接下來就是全美巡演了,然後,回國!

☆、隨它而去

作者有話要說:  本章配樂。

本傑明揉了揉酸痛的胳膊,看著屋內正伺候著小孫女換尿布的女兒,忙著做飯的老婆,砰砰地修著桌子的女婿,深深地感覺到自己老了。

在六十五歲之前,本傑明從來都不認為自己是個老人。他能吃能乾,還能去牧場裡牧牛,根本不認為自己和年輕人有什麼區彆。可是今年他不得不承認,歲月不饒人,自己已經是個老頭子了。

一家人吃完晚飯,女兒教訓大孫女,孫子聽著不知哪裡的流行歌,老婆忙著去收拾。他叼了根煙,發現家裡現在似乎沒有人有時間搭理自己。

還是出去轉一轉吧。

這麼想著,本傑明起身,準備去鎮上的酒館小喝幾杯。

走在夜路上,他看著幾十年未變的小鎮景色,卻深深地再次感到自己的青春不再。曾幾何時,他也和一群夥伴打罵嬉笑走在街頭,也狼狽地躲過老媽怒氣騰騰的手,半夜還和一群人在郊外大肆載歌載舞。然而如今,這一切隨著時間的流逝,都已經化成風,不在了。

心中莫名有種傷懷,本傑明帶著一點點抑鬱,推開了酒館的門。

“這是……”

一進屋,一股熱火朝天的氣氛將他生生地定在了門口。

不是來錯了地方了吧?小約翰的那家破酒館什麼時候竟然這麼熱鬨?不過很快,他就發現了人們歡呼的來源。

這裡有一支樂隊正在表演。

本傑明年輕時也曾經是一位狂熱的搖滾粉絲。那時候他瘋狂迷戀一支英國樂隊,曾經在他們巡演的時候一路開車跟隨,做出過各種瘋狂的舉動。不過隨著年紀的增長,他卻漸漸忘記了自己曾經迷戀的過往。

“樂隊嗎?”

老人喃喃念叨著,找了個空位置坐下。今天借機懷念一下過去,似乎也不錯。

說實話,這支樂隊的水平不錯,人們被輕易地調動起情緒狂熱地歡呼。看著年輕人們瘋狂的樣子,本傑明不屑地哼哼了幾下。“一般般吧。”

年輕人就是沒有閱曆,本傑明想。這樂隊的確出色,但是比起他曾經喜歡過的樂隊,還差得遠了。歌詞,曲調,彈奏,的確算是一流,不過想要打動他這個走過大半個世紀的老人,卻還不夠。本傑明有些惆悵地喝著酒,悼念著自己已經逝去無法再追回的青春。

卻在這時,已經結束一曲的樂隊,再次彈奏起來。而這一次,響起的卻是本傑明曾經十分熟悉的曲調。

他微微錯愕地張大嘴,看著台上正在撥弄吉他的主唱。

這個年輕人,竟然唱這首歌?

還沒有等他回過神來,前奏已經結束,主唱輕輕湊近話筒。

“When I find myself in times of trouble

當我發現自己陷在泥澤中時

Mother Mary comes to me

聖母瑪麗來到我的身旁

Speaking words of wisdom, let it be.

告訴我智慧的言語——這就是生活。”

低壓磁性的嗓音,娓娓唱來。

“And in my hour of darkness

當我在黑暗中彷徨時

She is standing right in front of me

她站在那裡,麵對著我

Speaking words of wisdom, let it be.

告訴我智慧的言語——這就是生活。”

簡單的歌詞,平緩的曲調,卻一下直擊靈魂。本傑明木木地坐著,一動也不動。

let it be:-)思:-)兔:-)網:-)文:-)檔:-)共:-)享:-)與:-)在:-)線:-)閱:-)讀:-)

順其自然,讓一切去吧,因為這就是生活。

不需因為生活的苦難而嗟歎,

不用因為青春的逝去而苦惱,

讓它去吧,讓它離開吧。

總會有種種的原因,人們被迫分離,陷入困厄。

不要擔心,不用害怕。

就讓它這樣吧。

因為總有一天,我們會看到希望所在。

即使因為種種原因而分彆,即使因為歲月流逝而失去,卻不妨礙我們等待希望。

“And when the night is cloudy,

在烏雲密布的黑夜

There is still a light that shines on me,

仍然有一束光在我身上閃亮

Shine until tomorrow,

let it be.

閃亮著直到天明,

——隨它去吧。”

台上的青年仍舊在歌唱,本傑明卻仿佛看到了幾十年前,另一個人站在舞台最中央的模樣。他又仿佛看到了當年的自己,年輕氣盛,跟著癡迷的樂隊流浪過一站又一戰。又看到幾十年後白發皚皚的自己,經受著時光無情的磨礪。

蒼老的手,不複青春的容顏。

是的,一切已經不再。

就像有相聚就有離彆,有出生就有死亡。這是世界永恒不變的真理,卻不必太過掛懷。

let it be.

就這樣吧。

它給你磨難,給你痛苦,奪走你的青春,讓你經受無數的分離。

但它卻同樣給予你成長,給與你磨練,讓你看到希望。

這就是生活。

短短簡單的幾句歌詞,卻讓本傑明回憶起了自己的大半輩子。他想起當年第一次聽這首歌時,自己還是個懵懂青年,不懂其滋味。他想起披頭士最後唱這首歌時,是在倫敦的屋頂上。

狂風吹亂了他們的長發,歌聲從屋頂幽幽傳下,讓路人駐足。他們似乎在唱著一切的離彆,唱著許許多多的無可奈何,同時又在輕輕勸慰,彆太傷心,彆